唐朝杜牧的《清明》,是一首人们耳熟能详的好诗:“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指杏花村。”我也看到过这首小诗的插画:在桃花吐英、绿柳笼烟的绵绵春雨中,有行人与牧童相遇于路上,但见牧童回首。指,在远处的树丛中挑出的一面酒旗,上书“杏花村”三个大字。用现在的眼光看,店家不是把店名写在门框边,而要做成一面旗,高高地挑在半空,让远近的人都能注目,这酒旗分明就是古代的一幅广告。
广告由商业行为而生,对于推介商品、流通货物、便利顾客选购,当然是一件好事。但也因此而频生虚假、招摇撞骗,甚至不择手段。对于虚假广告,有人愤怒地说:“广告的最大贡献在于推翻了‘吹牛不上税’的谬论。”看电视剧插播广告,变成了看“广告插播电视剧”,最后落得个“中途不准插播”的结果。内容恶俗,也就不可避免地令人生厌。街头的巨幅广告画宣传“物美价廉”的某商品,价钱低到什么程度?竟然画上一位穿低领衫,酥胸半露的美女,并冠以“不能再低了”的广告语……广告如此“得瑟”,文化就只好“抽筋”了。
种种不健康的广告意识,本出自人的思想行为。习以成性,也就沉淀为一种“广告性格”,为人处世有了太多的张扬显摆,有时也会因此受到媒体关注,广为宣告。少则名声在外,多则说不定还能得个什么奖项,有个什么名分。于是就难怪有些人会颇多哗众取宠之心,而无实事求是之意。广告性格说白了就是好炒作、叫卖自己,总想被人青睐,如此才能行情看涨。但星云大师说得好:“如得人意,却不得我意;如得我意,却不得人意;要得人如我意,除非我如人意。”所以,万事莫痴求,不妄念,本本真真,自自然然,得之我幸,不得我命。有朋友闲聊话及:自觉刮“牛皮癣”以保护市区环境,确为善行,也因此有人成了先进,还获了大奖。这自然也就有了效仿的,但只在闹市区刮,近处却不刮。这就颇使人费解了。有一老太太爱在交通要道的路边花坛里除草、捡纸屑什么的,这本来是件好事,可家里人却很担心,原因是她老爱穿过几条马路,去中兴路那边车水马龙的地方做,还带上了小凳、草帽、雨伞、水瓶什么的,仿佛要出门远行。这也没有什么,问题是年纪大了,家人怕出什么意外,劝她花坛哪里都有,何必跑那么远呢!……我一下子也不明白朋友说的意思,追问那是为什么。不料朋友一笑,漫不经心地说:这你也不懂?那里人多,有人瞧见,广告效应呗!
广告效应?这也与“广告”有关,不能不说正是那种过分的急功近利,催生了某些人的“广告性格”。其实,现在的广告,主张的也是“人本广告理念”,即广告要以消费者为主导,以消费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能是单一的推销商品的“物本广告理念”,为达到“销出去”而可以不择手段。以人为本的广告是以人(消费者)为中心,关切人的生存状态,满足于人的整体需要。它强调在尊重广告“市场利销性”的基础上,通过和谐的具有人文精神的沟通方式,寻求广告商业行为与人文精神的交融,实现更多商业利益与人文精神的完美结合。(五淳:《从物本向人本转变的广告文案》《写作》2012年第7、8期)但令人遗憾的是在社会行为上人们那种“广告性格”的各式表现。行善的事,本来完全出于内心诉求,由个人量力而行。你可以做,也可以不做;可以做这个,也可以做那个……一切从实际出发,“论心不论迹”,不求张扬,不图回报。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就颇让人有点哭笑不得了。如此“广告性格”,实在很难叫人恭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