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923500000684

第684章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675-2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初稿675-2

抵押合同概述

一、基本概念

抵押合同,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清偿债务、债权人为清偿债权和行使优先受偿权等权利而共同签订的书面合同。依照当事人意思表示而产生的担保物权,必须遵从物权法抵押范围、不得抵押范围的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产生法律效力和意思效力的重要标志。当事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抵押合同,也不得违反抵押合同的约定来损害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抵押合同条款中,被担保债权的种类与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担保的范围等项内容,是书面格式化合同中最基本的条款内容,当事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补充约定。

抵押合同是一种显示法律效力和意思效力的文书,必须以书面形式来表示。其基本内容如本条款所示,但不局限于本条款列举的四大内容,当事人如有需要,可增补一些切合实际的内容。为了使抵押合同能够发挥整体效力,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权合同登记,排除第三人对担保物权的妨害。抵押合同不同于一般的经济合同。一般的经济合同是由单一的普通法锁链接而成的,有些经济合同也不一定需要书面形式来处理。抵押合同是由主债权法锁和担保债权法锁双重链接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来表示。

抵押合同是表示抵押财产、抵押行为、抵押程序、抵押效力规范化、格式化的必然要求。本条款规定的四大类制式条件,基本上是缺一不可的法律规范和文书规范。严格按照法定的要求来签订抵押合同,既是替法律负责、也是替自己负责的必然要求。如果当事人执意违反本条款的规定,故意删除应当记载的重要事项与重要内容,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不负责任的当事人承担。超越法律规定的抵押范围,擅自变更不得抵押财产的零物权范围为抵押财产范围的有物权,也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抵押合同。所谓规范化、格式化的必然要求,也不仅仅限于将本条款的意思,更大程度上还有其他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同样地认真执行。

有法学家指出,根据发生的原因不同,担保物权可分为法定担保和约定担保。前者是依据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面产生的担保物权,如留置权、法定抵押权;后者是指依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权。话虽然是这么说的,尽管抵押权是“依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担保物权”,并不能改变“意思表示”与“法律规定”的附庸关系。

著名法学家江平、米健在论及“法锁的意义”时谈到:在债的关系中,“约束”力仍然是关键的自愿而不是强制性的。这种约束之所以能够实现,不过是由于国家法律的维护(江平、米健著《罗马法基础》第280页)。所谓抵押权是“意思表示”类的担保物权,只不过是“根据发生的原因不同”相对而言的,具体到抵押合同与具体实施时,基本上仍然以“法律规定”的条件为准。本条款四大项目的内容,第(一)、(三)、(四)项基本上就是法定的要求、少数是关于约定的要求,至于第(四)项“担保的范围”则完全是法定的要求。第(二)项大部分是约定的要求,但仍然有法定的要求。

关于抵押合同或抵押行为,抵押权表面上是“意思表示”类的担保物权,而实际上没有“国家法律的维护”是很难做到的。当抵押合同成立之时或以后,国家法律的维护仍然是第一因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仍然是第二因素。执法过程中,哪些是“意思表示”类的势力范围,哪些是“法律规定”类的势力范围,两者之间是不能含混错乱的。

二、抵押合同的生效

抵押合同的生效问题是个大问题,到底是采意定生效,还是采登记对抗主义?这个问题应当明确下来。依笔者的主见,岂止是应当采登记对抗主义为“上策”?应当采登记生效主义为上上策。

采意定生效,就是指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抵押合同,自书面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这是保障当事人意思自治权、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交易安全的一种办法,但工作效率不一定等于合同效力,不能保证履行合同的质量。任何国家都有一个相对性的规矩,抵押权与抵押合同登记是上策,不登记是下策,因为不登记就不能排除善意第三人对抵押财产的受让,对于抵押权人优先实现债权可能会产生被动、不利的影响,也影响到抵押合同的信誉。抵押合同意定生效,其法律效力还是不很强的。法、德、日等国家的抵押权一律采登记生效主义方针。

目前的抵押合同生效制度是,抵押权的设立和抵押合同生效的关系,可以根据本法第187条来规范。以本法第180条第1款第1项至第3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5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这些抵押权自登记时生效。除此之外,第4项、第6项或者第5项正在建造的航空器,抵押权自抵押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采登记对抗主义,是指当事人将抵押合同自愿登记,没人强制他们登记,也不是非登记不可,但是不登记就不能排除善意第三人对抵押财产的受让,对于抵押权人优先实现债权可能会产生被动、不利的影响,也影响到抵押合同的信誉。

这跟意定生效基本上是一回事,也可以说是换汤不换药。作为抵押权人是巴不得登记,作为抵押人就觉得嫌麻烦,当然也不排除个别抵押人有赖债的嫌疑。这样一来,抵押合同自愿登记往往归于流产而不得施行。中国物权法规定,船舶、航空器、汽车等机动车辆的财产设立、变更、转移、消灭采登记对抗主义,在于保护买受人的交易安全,但抵押合同自愿登记的对抗主义,其法律效力还是不很强的。

三、抵押合同登记生效

采登记生效主义,是指抵押合同必须登记,非登记不可,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制度。一般而论,不动产抵押合同必须登记,这是物权法关于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使然。

抵押合同的生效,涉及到多种财产抵押范围和担保范围。迄今为止,中国的财产登记制度不是完全统一的,还不是成熟的财产登记制度。

有法学家指出,抵押权合同的效力和抵押权的效力并不具有必然的法律关系。抵押合同只是抵押权成立的基础。有可能抵押合同生效,而抵押权不成立,也有抵押权登记完成之后,抵押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即便如此,抵押权登记依然具有公信力、验证力。抵押合同规范化和确保质量,是当事人自觉性的表现。

抵押权是不以占有抵押人财产为程序或目的担保物权,抵押权人的控制权本来就不太稳定,而法律允许抵押合同意定生效、登记对抗主义生效,当事人一不登记,就有可能产生经济纠纷,对于抵押权人可能会产生不利影响,也有可能使抵押合同前功尽弃。

1.登记生效的相关规定

本物权法对于相关的登记办法,作出了指导性、建设性和原则性的规定。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24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辆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法第187条点明“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是抵押登记生效主义的规定。第188条和第189条的规定,对于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对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拟定动产集合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是抵押登记对抗主义的规定。

土地登记办法第44条对于土地抵押权变更登记作出了简单规定,第53条对于土地抵押权、地役权注销登记作出了简单规定。土地登记规则第29条对于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登记、第43条对于土地抵押权变更登记作出了简单规定。房屋登记办法对于房屋设定抵押权的登记,有了比较系统性的规定,从第42条至第62条都是这方面的规定。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是关于不动产抵押最全面的法律之一,共有55条规定。动产抵押登记办法比较简单,总共只有14条的规定。

以上各种法律关于各种抵押权登记的规定,都有一个共性的东西:唯登记论。认为登记就是登记,只字不提抵押登记生效主义或者抵押登记对抗主义。只有物权法较真一些。

2.抵押权对抗抵押权

我们在谈论合同生效或者登记对抗主义的时候,常常讲“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涉及到抵押合同与抵押登记的问题,不只是抵押物权关系圈子外部的第三人的问题,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各个抵押权之间的关系问题。日本民法典第373条的启示录是:“(一)为担保数个债权,而就同一不动产设定抵押权时,抵押权的顺位,依登记的先后而定。(二)抵押权的顺位,可以依各抵押权人的合意而改变,但是,有利害关系人时,应经其承诺。(三)前款的顺位变更,非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抵押权的顺位很重要,关系到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甚至于完全受偿权的落实到人。但登记生效主义更加重要,合同生效的先后次序不是决定抵押权顺位的决定因素,真正起决定作用的是“依登记的先后而定”和“非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因为合同生效是没有公示、公证效力的,只有抵押权登记才有公示、公证效力。

以上立法例是不动产抵押的立法例。对于动产抵押及其抵押权的顺位和登记生效主义而言,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动产是动的,抵押权人更难以控制抵押物的流向。无论是多个或者是单个动产抵押权的存在,动产抵押权登记是有利可图的,不登记是有一定的抵押权风险的,对此也不必多言,大家稍微想一想就明白了。

3.公证生效的外国法例

法国民法典将抵押权分为“法定抵押权”、“裁判上的抵押权”和“约定抵押权”三种类型。

法定抵押权,是依法产生的抵押权;裁判上的抵押权,是依判决产生的抵押权;约定抵押权,是依契约产生的抵押权。对于其中之一的“约定抵押权”,明确规定了要以公证的途径来设立生效。如第2127条:“约定的抵押权,仅得在公证人二人前,或者在公证人一人与证人二人前,以经过公证的证书设立。”

相关法律:物权法第185条

相关名词:

〖抵押合同规范之担保的范围〗

字数:3888字

全面有效地保护我们的财产权是分分钟的要务

一切从现在开始hold住物权法精髓

当代物权法的开山作

宏观物权法的奠基石

物权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观物权法

全世界物权法爱好者的良师益友

1000万字的尚方宝剑

从博士后到到中小学文化者的贴身保镖

世界上内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权法巨著

中国品牌

中国正能量

《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

《解析物权法》

好书齐欣赏

润物细无声

启动防火墙

遁入物权门

请浏览创世中文网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同类推荐
  • 刺客手记

    刺客手记

    最劲爆的篮球赛事,最强悍的体能对抗,最真实的视觉效果,最美好的大学生活,尽在篮球盛典——《刺客手记》!
  • 外挂无敌

    外挂无敌

    赵前如释重负的坐在替补席上,看着穿梭在球场的10个球员,他有种恍然如梦的感觉……他长出一口气,汗水这时顺着鬓角无声的滴落在凳子上,他没有理会,因为比赛依旧再继续着。闪着莫测光彩的眼睛目不斜视的看着场内的比赛,突然,他笑了,笑的那么的阳光。滴……比赛结束的哨声响起,他知道,他今天干的不错。不依靠得分拿到四双,这份成绩简直就如同开着外挂一般。
  • 幕后操纵者

    幕后操纵者

    他因喜欢足球,而走上教练之路他因教练风格,受各大媒体热议不断转会、不断积累,组建自己的球队,横扫天下足坛无数美女齐心动,不仅球场风云人物,更是情场一把手“观天下俱乐部,谁与他争锋”罗纳尔多曾这样对媒体说过“他是一个顽皮的青年,扑朔迷离的战术”齐达内在自传写到“和他相见太晚”苍井空对娱乐焦点叹息过李明喝着龙井,轻笑道“别把我捧的太高,我只不过是一名中国籍教练”【小说涉及的所有事件,仅代表senlin.Z梦幻力作,不代表senlin.Z清晰力作】2011年末,力作竞技佳品,《幕后操纵者》正在竞技频道火爆上演...._PS:请勿对号入座,小说而已。
  • 篮球之霸

    篮球之霸

    这是一个屌丝在最伤悲,最彷徨无奈的时候改变命运的篮球故事。这里有“至尊咆哮”、“史上最快的第一步”等让人可以超神的技能。他更是创造了NBA史上最著名的“养老院”,老迈的姚明、麦迪、AI、奥尼尔等巨星都在这里重新焕发光彩,冠军荣誉更是拿到手软!想知道他是如何成功的吗?请来欣赏“项”龙的传奇吧!
  • 篮球全能王

    篮球全能王

    伦-拜亚斯——一个有潜力超越乔丹的存在,却因过量吸食毒品而死。李子轩——一个普通的大专毕业生,在一次3V3斗牛较量中,发生意外,却迎来了人生的转折。两个不同时代的人,却在命运的罗盘下,灵魂相互结合。从此,在NBA的历史上留下一幅绚丽的篇章。华丽的对决,绝对的高潮,不一样的激情,男人另类的战场,一切的一切尽在《篮球全能王》。本书书友群:150671399!欢迎各位的加入。。。。。。
热门推荐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魔林群巫录

    魔林群巫录

    找不到一个能坚持看完我小说的读者,我希望有朋友能耐心看完。
  • 斗罗大陆之彼岸落殇

    斗罗大陆之彼岸落殇

    冰冷的枷锁禁锢着无情的少女,带着无尽鲜血坠入深渊,开在彼岸的罪爱之花,我该如何来爱你。光明与黑暗交织,希望与绝望泯灭,且看突变风云,红尘万丈。殊途同归,不惊我一生长虹;翻天覆地,不扰你一世风波。墨:正因我爱你,所以我愿意;正因我愿意,所以我不惧……
  • 全面崛起

    全面崛起

    陈牧一觉醒来,世界已经变了模样,地球上到处充满了各种难以想象的诡异和凶险。未知大陆和蛮荒之地从虚空和空间叠层中显露,当初只存在神话传说中的凶兽纷纷出现。陈牧想要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奈何‘和蔼可亲’的师父和'平易近人’的师兄,专门泼冷水……【大家没有看错,我就是那个写《异世灵武天下》《武神天下》的小禹枫,今年23周岁法定结婚年龄,长的特别耐看,才华横溢……咳,似乎这和简介没有关系了……【言归正传,粉嫩新坑,求各种支持照顾】【目前群号:469617571】
  • 巫师与灵魂奥义

    巫师与灵魂奥义

    骑士,法师,特殊生命……看似缤纷多彩的虚空,有的只有弱肉强食。废材伯爵之子,为了探寻无尽虚空的背后的秘密,踏上漫漫旅途。数百万年后,威震整个无尽虚空的巫师之主说:“我不是人们赞颂的英雄,我也不是被无数生灵唾弃的暴徒。我只是在无尽旅途中保留了人性的巫妖旅者,探寻无尽虚空背后的真相。”
  • 素元传

    素元传

    不知道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后知后觉,知道要失去时才怅然若失。前世她是一棵小槐树,他是滋养生灵的露元君,今生,他是一朝太子,而她刚好成了他的太子妃。她说,嫁给你太危险了,不想嫁。他说会用一世来护她周全,而他确实做到了。他说,等他回来,再帮他把没绣完的那块帕子绣完,可当他回来时,却收到她已葬身火海的噩耗。苏子奕步履轻轻地走进殿内,只见一个身姿曼妙的女子背对着他,迈着一双光洁的腿脚往池边走去,一头柔顺的青丝几乎覆盖住了她的整个后背。苏子奕赶紧收回眼睛,准备往外走。他就知道,这一次又是苏姑姑搞得鬼,看来在君素元有了身孕之前,她们是不会消停的。苏子奕走得太急,一不小心踢翻了地上的篮子。“谁!”君素元转身竟然看到苏子奕,吓得花容失色,“啊——”苏子奕一个飞身过去,想要捂住她的嘴巴,谁知刚跑到君素元身边,君素元脚底一滑,整个僵硬的身体都要倒到水里去了。苏子奕赶紧伸手抱着君素元,两人双双落水,激起阵阵浪花。
  • 复读少女

    复读少女

    因为中考的一次发烧与自己的理想高中擦肩而过经过一番思考她决定复读经历了在学校内发生的一切
  • 门后有悲剧

    门后有悲剧

    各种悲剧小短文,虐心,轻恐文,篇幅较短,不喜勿喷
  • 婚姻呼叫转移

    婚姻呼叫转移

    廉诗斐曾经为了逃避对徐贺湛的暗恋只身到了异地,当她以为找到了真爱回来参加姐姐廉诗语和他的婚礼时,在他眼里她成了推姐姐摔下楼的人,姐姐成了植物人,而她成了罪人。十天后她代替姐姐嫁给了他,从此她活在自责与折磨中,她曾经以为只要她真心地对他,真心地照顾姐姐她的生活就没有遗憾了,只是她忘了她也是有感觉的人,她最怕的就是徐贺湛对她的冷漠与憎恨。女儿的到来也没有让他改变对她的看法,反而让她对他彻底失望了。当她知道姐姐摔下楼的事是姐姐和曾经的恋人设计好的时,廉诗斐觉悟了,原来今天的一切不是她错了,而是她太傻了。【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