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后,毕简仍会想起熙宁元年重阳节的清晨,那个站在万菊丛中笔墨酣畅肆意挥洒的少女。秋日晕黄的阳光照在郁金香根染就的鹅黄长裙身上,为她纤弱的侧影晕染上一层淡淡的金光。随着蘸墨的笔尖在画布上下移动,四下里,浮尘明灭,落英纷飞。
“简哥哥,怎么样?”少女回首,高耸的望仙髻上,小小的钗头凤流苏轻晃,光彩流转,一如那对清亮明眸里神气自得的光辉,让人不敢逼视。
那样的眸光,毕简在以后的梦中曾千万次地陷进去,又豁然醒来,惆怅难抑。如果,可以预见结局,那天,他一定不会假借生日让她为他作画,更不会拉着她去天街上看万菊花会。只是,终究不能。
那时的他只是淡然微笑:“很好。”绢布上的绿菊,太过清幽淡雅,一支独立,又有些孤零寂寞的意味,若作为生日礼物,实在唐突了。他本以为,明朗如她,会选择画那姹紫嫣红的。
她从来都是那样的意气飞扬,举手投足从容不迫,浑不似闺中弱女。从八年前的第一次相遇,她那顾盼生辉的笑容就篆刻在了心底,尽管,那时,她只不过是个七岁的孩子。
“聊斋?你也是穿越来的吗?”
八年前那个风和日丽的清晨,被家族流放到京城“独立门户”的少年正坐在晦暗的书肆里,无聊地拨弄着茶水里的雪沫,忽地一个清脆婉转的女童声音响起。
从氤氲的茶水雾气中抬起头,扎着两条羊角辫拖着郁金香色长裙的女童,如同一道阳光突然闯入,照亮了少年的眼。香腮胜雪,黑眸如珠,一颦一笑,妩媚天成,小小年纪已明艳如此,长大不知该是何等倾城。
十五岁的少年一时不由看呆,完全未顾及理解对方问话里陌生的词汇。
“喂,我问你话呢!”女童鸦羽一般的秀眉竖了起来,恼怒的模样也是可爱至极。
“啊,小妹妹,你要买书吗?”少年这才回过神来,难得地露出了几个月来从未有过的笑容。
“买书?……看起来也不像,可是,不是穿越的,怎么会知道聊斋呢?”女童小脸皱成一团,颇为苦恼的模样。
“聊斋?你说的是……”少年笑了起来,指了一指尘封的柜台上摆着的那两方黑漆金字的菱形匾额,上面正各一个篆书“无”和“书”字。
“前一阵刮风,这两个字掉下来,我也懒得再挂上去,反正也没什么人来光顾这破书肆。”少年懒洋洋一笑。
“无,聊,书斋?”女童樱口大张,半晌,爆出一阵大笑,直到笑得直不起腰来:“谁,谁取的这个名字?”
少年嘴角一翘:“我。”
女童却扬起了眉毛,一副小大人般循循善诱的神情:“人生多么有趣啊!怎么能说无聊呢?这名字看着就颓废,哪会吸引顾客光顾呢?我来帮你改个名字吧!就叫,有聊书斋!”
而后,无聊书斋变成了有聊书斋,少年原本无聊的日子也变得有趣起来。
一连三年,她总会时不时地在某个风日晴和的清晨来书斋看书——却只看那些传奇小说,或志人志怪。
他嘲笑:“小小年纪怎么尽看这些怪力乱神?”
她却振振有词:“子曰,未知生,焉知死?连孔老夫子都不能否认有鬼神,你凭什么说没有鬼神?何况,鬼神都坦率直爽,可比花花肠子的人类可爱好多了!”
书肆难得有客人,他闲极无聊,经常就着她手中的书本逗弄她。不料每次都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这个七岁的女童,每每言出惊人,让他深为叹服、无可反驳。无论言谈举止,还是见识学问,她所表现的,都不似一个正常的七岁孩子。
每次的唇枪舌剑,你来我往,其乐融融,这种快乐一度让他忘却家族争斗兄弟倾轧的阴影,原本苍白无聊的岁月也因此变得生动起来。三年时光如流水般匆匆而过,忽而有一天,他发现,她已经许久没来了。他这才发现,偌大京城,自己都不知何处寻她。
若立意要查,于他,不过是轻而易举的事,但……淡然一笑,不过是个有趣的小丫头而已。
转眼,又是五年。
五年间,龙**的九五之尊换了三位;五年间,东京第一酒楼樊楼易主;五年间,他夺回原属于自己的一切。
只是,心底不知名的牵绊,让他没有回到家族的大本营——杭州,而依旧,几年如一日,呆在这条偏僻的小巷里。
直到某个风和日丽的清晨,如同八年前的情景重现,他正执卷烹茶,眼前忽地闪过一道明艳的光亮。
门外,三月渐盛的春光里,郁金香长裙的少女亭亭玉立,侧头微笑:“好香啊!简哥哥,不请我喝一杯吗?”
当日的垂髫稚子已然变成窈窕淑女,只是,幼年的明艳不可方物褪去了颜色,只剩下平淡的五官与不该属于女孩的黝黑肤色。不变的,是那双乌亮如宝珠灵动如流水般的双眸,还有那份自信与从容的气度。
再次见到那双湛若星辰的明眸,他这才明白,五年如一日的等待,原来只为她的到来。
而后的半年,她一如既往地不定期前来看书。只是,两人不复当初的亲昵。他不再是轻狂的少年,她也不再是无忌的童子,男女之大防,两人能相处如此,已经是难得。
进门相见,笑着打个招呼,她看她的书,他煮他的茶。临到午时,她便起身离去,或者带两本书走,或者一本也没买。走出书肆时,照例打声招呼,相互颔首而笑。
尽管卖书不过是幌子,并非书斋真正的生意,他却为了她真正地做起了一个合格的书铺主人。每隔几天便会去淘一批新书,只为将她留在书斋里一个上午。
袅袅茶烟中,看她聚精会神地执卷而读,时而眉头紧锁,间或会心一笑,只觉岁月静好、人世皆忘。
君子之交淡如水,便是如此吧!
他虽不甘,却也不敢奢望。
她是官宦千金,八年前看到她一身郁金香的长裙,他便已了然。
女子裙子的色彩,以郁金香根染的黄色最为高贵,普通平民,无论多有钱,都不得着此色。官员俸禄,除却银两,其余粮食布匹支给也占了一半。那郁金香色丝帛,便是官中每年发放的春秋两服布匹。
而他,即使暗地里有再庞大的势力,明面上,也只是白衣一个。
若非家族祖训“不得涉足朝廷”,他真想去考科举,博个尘世功名,光明正大地走进她的家。只是,若要违背祖训,八年来苦心孤诣所抢回的一切,他又如何能放弃?
于是,只有君子之交,咫尺天涯。
他依旧没有去调查她的身世。她既不说,总有她的理由吧!只是,越来越不能忍受她未来的日子。下雨的日子,即使再小的微雨,她也不会来的。有时候会有些怨恨,为何不来呢?随即又自嘲,她为何要来?
两人之间,本无任何约定。
重阳的前几日,秋雨林霪,断断续续地下了六天。
他这才发现,自己对她的思念竟已如此深刻,深刻到再也不能忍受她再从自己的视线中消失。
重阳节的清晨,雨停了。再次见到那双湛若星辰的明眸,他忍不住了。若不能留住她的人,留下她的一个物件也好。
他谎言明日是自己的生辰,笑请她送件礼物——她时常在书肆里白看书,送件礼物也不为过吧!
她只思忖片刻,婉转一笑:“我送你一幅画吧!”随即,鸦羽般的眉毛拧了起来:“画什么好呢?”
“画菊花吧!今天重阳节,天街上有万菊花会,我们去看菊花吧!”他突然兴起。只是不想两人的交情只限于这书斋之内而已。若能携手共游,齐赏秋光袅娜、姹紫嫣红,日后必是难忘的回忆吧!
“万菊花会?我怎么只听过‘斗菊会’?”她好奇相问。开封菊花甲天下,每年的重阳节,开封本地的花匠花商们都会举行斗菊会,将各自菊园里培育的良品拿出来品评优劣、赏鉴高低。俗称“斗菊会”。
见她神色,他方想起她已离京五年,微笑而答:“这‘万菊花会’与斗菊会类似,却是当今天子弄出来的。”
她惊讶:“官家?”
大宋天子,民间俗称“官家”。
他微微而笑:“听说,官家在颖邸时就十分喜爱菊花,每年重阳节都会去斗菊会赏菊。去年登基以来,官家便下令将重阳节民间的斗菊转为官办的‘万菊花会’。敕令各路上贡菊花精品,在重阳日摆在天街两侧,与万民同赏秋光。说起来,今天这“万菊花会”也才是第二届。”
皇帝赵顼为先皇长子,未继位前封为颖王。治平四年正月初八先皇驾崩,颖王登基,迄今也未满二年。而关于官家喜爱菊花的缘故,却有一段皇家秘辛,只不足为外人道罢了。
她皱眉:“原来如此!不过,天街长达十几里,如此多的菊花,实在是太奢华了!父亲还说官家是个勤俭的明君,没想到,也是个铺张浪费的!”
他微笑:“这可是帝京啊!摆这么点菊花算什么奢华?”
她眉头却拧得更紧,他怕她不肯去,忙劝慰:“这也是官家与民同乐的意思,秋光大好,万菊齐放,万民百姓游乐于御街之上,若非盛世,何来此景?”一边又笑道:“天街可是官家御用道路,平时连宰相太尉都走不得。若不是这‘万菊花会’,我们这些小民又哪能走?”
她这才笑出声来:“说得也是!不走白不走,我们这就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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