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始终困扰我的故事,一个我一直梦想解开的迷。
这是一个时代的爱情绝唱,也是一个大时代无奈的悲歌……
那是怎样的一个迷?一个不得不说又不能直说的爱恨情仇,一份刻骨铭心、又隐忍不说的爱情;那曾经的最爱就放在眼前,可你又必须看着它被无情的打碎;然后,再碾玉成冰,用一生的心血试图温暖那滚滚红尘中,无望的等待。
直到绝望,在黄土陇中,倾世之貌、绝世之才,全都幻化成灰,只留下一段爱恨情伤,倩谁记去作奇传?
电话铃声,毫无征兆的骚扰着我的幽思,手边的咖啡已冷。
我还是不愿意回到现实世界。
一个稚嫩的童音固执的唱道:“如果我有100万。我会买套房子,但是我有么,没有,所以我没有房子,如果我有翅膀……”
这是孟达的专属音乐,周围的同事们都从埋头苦干的表面现象中抬起头来,揶揄我这个硕果仅存的待嫁女郎:“柳缘,都快做新娘子了,还不快接你家老公的电话,再不接,你的明星男朋友要跑了。”
“跑?我看他有那个本事才好。”
我虽然嘴硬着,但还是赶紧接起了,电话那头,他的声音那么的有磁性,那么的富有男性的魅力——虽然他是反串的名角儿,我不得不承认,在舞台上,他的确比我美。
“亲爱的,婚纱怎么样,还合身吧?”他的语气带着一点点焦躁。
我突然想起来,这时候我们应该在婚纱店试我的婚纱……我这样的精神大条,居然在这么重要的事情上,放了“大明星”的鸽子,真是罪该万死!
我支吾着。
“缘,我错了,我知道你生我的气,但是请你看在我花了这么多心思筹备婚礼的面子上,就别生我的气了,气出眼袋来,就不漂亮了。”
我被他的一席话搞的有点晕,难道他也放了我的鸽子?而且他还没发现?我决定沉住气,以进为退:“哦?孟达,还没结婚呢,你就嫌我不够漂亮是吧?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啊!”
孟达一下子就着急起来:“哎呦,我的姑奶奶,这是哪儿的话呢?我这儿不就想开个玩笑,感谢你的不杀之恩么,怪我这张臭嘴,什么不好说什么。我就是临时有一个采访,又推不掉,所以……我十分钟搞定,马上出发,你等我!”
还是他先露了怯,我又逃过一劫。十分钟,加上路上堵堵车,我说什么也能赶在他前面赶到婚纱店了。
人就是这样,一物降一物。我赢定了!
难道就是因为我赢定了,所以我才这么犹犹豫豫心有不甘?按说就我这个条件,找到孟达这样的不红不黑并且大有升值潜力的小明星,已经算是很幸运了。可我还是有那么一点点不舍,不舍得放弃我潇洒已久的单身生活,还是不舍得我魂牵梦绕的一个关于前世的模模糊糊的记忆?
微烫的水迎面扑洒下来,灼烫着我的脸,我的身躯,我的每一寸肌肤。
我又低下头,俯视自己胸前的那颗朱砂痣,关于这颗痣,有着那么多美好的传说,那些总与爱情有关的传说,让我都快成为著名的“花痴”了,但我却只谈了一次恋爱就要结婚了,我不相信这就是我的命!
“臻美”的高级定制婚纱此刻正静静的躺在我的沙发上,我该把它挂起来吧,我该是个快乐的新娘吧,可是我怎么会有这么深深的负罪感?就好像我背叛了谁一样?
恋爱、结婚本是人生喜事,可随着婚期的临近,许多准新人都会有一种莫名的恐惧,要不怎么会有“落跑新娘”?估计,我就是患上了心理学家称之为“结婚恐惧症”的症候了吧?或许,等到父母来了,听听他们的安抚,我的心也就平静下来了。
每晚睡前的阅读是老习惯了。
洗过澡,穿着最舒服的睡裙,这一刻永远是状态最好的自己。
手下的键盘开始不听话了,前世今生的关键词敲下之后,小小的一个回车,我的命运或许就将永久的改变,但我却毫不自知。
前世、轮回、忘情水、忘川河、朱砂痣……这一切在我眼前跳来跳去,仿佛应着某种魔咒般的,我的鼠标落在了一个催眠程序上,前两天就有个朋友神秘兮兮的说着催眠的事情,说探索前世今生的CD听了真的可以看到前世的事情……我该试试么?去揭开自己不甘的心结,让自己彻底死心,还是千万不要尝试,以免陷入另一种人生不愿意回头?
凌晨两点了,我的手机响了一下,是孟达。他知道我常熬夜,不过他又怕骚扰我本就不够好的睡眠,所以,如果他半夜想我了,就只让电话响一声,只在我的手机上留下一点闪光,却不让它发出任何噪音。这样,如果我醒着,就会给他回个电话,如果我睡了,也不至于吵醒我。
我醒着。
但是我没有回复。
或许,如果不是这个电话,我就已经去了前世,再也不愿意回来了。
我笑着,关了灯,准备一觉儿睡到大天亮。
等我第二天上班的时候,不得不戴着硕大的墨镜,用来挡着我美丽容颜上那两个硕大无比的黑眼圈。
这是婚假前最后一天上班了,实在不好意思偷懒,但是我的精神很难集中起来。十五天的假期我要筹备的事情太多,所以不希望压下太多的工作在心头,这会让我结婚都结得不安的。但是我为什么还是没有办法专心的工作?眼前的文字,哪怕是最无聊的会议纪要里都会时不时的冒出“前世”、“忘川”之类的关键字。这让我痛苦不已。
“小柳,麻烦你个事,我的秘书今天请假了,你去帮我买一张去苏州的机票,办完这事,你就回家好好休息一下。”彭主编微笑着递给我一个信封,其实订票之类的事我们有长期合作的旅行社,根本只要一个电话就可以搞定的事,我知道是我游离的状态,让他们以为我恨嫁的不行,已经到了没把自己嫁出去就无心工作的地步……
我尴尬的笑着,接过信封。
我不知道从我接过信封踏出这个办公室之后,居然就永远没有再回到这个地方,如果知道,我至少会认真的跟每个人道别,真心的跟他们说一声:谢谢!
北京的深秋,黄叶飘零,虽然不免萧杀,但亦凄美。我不知道怎么会特别喜欢这种凄美的感觉,于是特意绕路走过东直门外的使馆区,那里的银杏树非常漂亮,应该说,银杏有两个亲密无间的伙伴,它们是阳光和微风。今天,恰好它们都在,阳光为银杏扇形的叶片镶嵌上金色的边缘,直至变成通身的金黄。一阵秋风吹过,金色的叶片在空中飞旋而落,于是成就了树荫下一地金灿灿的美丽……我的心,被眼前的绝美触痛,痛到了骨髓里。
于是那个荒唐的念头又跳进了我的脑海。我甚至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办完了最后的公务,只记得飞奔上楼之后,竟然气喘吁吁的打开了昨夜纠结了一夜而未敢尝试的CD。在那深的似乎要把人吸进时间漩涡的音乐声中,我用最后的意念,把手机调到了震动状态——我不希望随时查岗的孟达扰了我的清梦。
一开始我只是静静的躺着,甚至不相信这简单的音乐和一个不够磁性的声音会带我破解我人生中最重要的密码,因而只是听见自己尚未平复的心跳,咕咚、咕咚的,像是要撞破那颗朱砂痣,活生生的站在我面前似的。
就在这样血淋淋的想象中,我开始感觉到自己被一团光包围着,似乎眼球运动非常厉害,我在想,或许该把窗帘关上,又或者,我不该睡在沙发上,而是应该挪去床上……然而我的顾思乱想已经不能阻止那种强大的力量了,我知道自己想退缩,然而,这个时候已经没有退路了。
我的周边变得一片黑暗,远远远远的地方,似乎有隐约的窃窃私语,像是有一只大手不由分说的推着我,不知道在黑暗里走了多久,我开始感觉到在山洞中越来越接近远处的光线,直到我终于走到了山洞的尽头,那个时候,我清晰的知道自己后悔了,我怕看见不堪回首的往事,虽然这会让我更容易坦然接受今生的苦难;我知道我更怕看见不期而遇的幸福,如果那样,我该怎么面对压力日渐繁重的今生?
从洞口看出去,虽然是一片绿地开满鲜花,但我心里却是说不出的恐惧。
眼前的好山好水已经不见了,模模糊糊中,眼前好像是在民国,那种很老式的火车站,依稀好像似乎是前门火车站旧址那种典型的欧式建筑,接着似乎有个穿着华丽清服的女子的影子,我跟着她进了一个高门槛儿的房子,先前的恐惧已经消散的无影无踪,甚至仔细欣赏着门上那些美丽异常的镂空雕花……
看着看着,我想往别处走走,可怎么也动不了,但有上下漂浮的感觉,我想我大概是该回来了,该看的都看了,我就是那个穿华丽清服的女子吧,好了,我要回去,回到我现实的生活里,穿孟达买给我的订制婚纱……我后悔了,让我回去吧!
我终于醒了,但上下漂浮的感觉依然没有消失,我想,大概是我还需要恢复一下,等意识清醒了就会好起来,阳光太过刺眼,我还是想先把窗帘拉上,然后去卧室的大床上好好的睡一觉,至于婚礼的那些琐事,就留待明天再去处理吧。
我强撑着身体坐起来,眼前是一双笑意盈盈的眼,我差一点就以为是孟达。但我很快的意识到那不可能,而且,这双眼看起来更清澈也更喜悦,是那种跟我见过的所有人都不一样的眼神。
“我,我这是怎么了?”
“总算醒了,我还以为你真的撞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都是那些不争气的小厮们瞎闹,想是姐姐一路上劳累了些,多睡会儿罢了。”
说着,他才退身扭头去倒了一小盅茶,我也趁这个机会打量了一下眼前的这个小公子:看起来不过十一二岁的摸样,清朝装束,长长的发辫光亮生辉,一丝不乱,只穿着一件家常的青布夹袍,外罩石青起花马褂,倒真有些“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的风采,再环顾四周,才闹明白,为什么眼前明明是个富贵的公子哥,却挤在这样狭小的一间房间里——原来这只是一间船舱,按照古时候的规格,这就算是一艘大船了吧。
我低头看看自己,并不是平常看清宫戏里的那种雪白的睡衣睡裤,而是穿一件女佣的那种衣裤,淡淡的粉红色,小床边还搭着一件淡雪青色的坎肩,一看就是清朝丫鬟的打扮。
我有点失望,总以为像我这样高傲着的女孩,前世不是格格也至少是个小姐呀。
看我若有所思的样子,眼前这个清秀的小公子笑了起来:“姐姐病了这几日,怎么还真成了‘古镜菱花暗,愁眉柳叶颦’?偏偏你又姓柳,明儿我就回了太太,给你改个名字,就叫颦儿如何?”
“颦儿?那我原来叫什么?”
我的问话逗乐了小公子,窗外一个差不多年纪的小厮伸头进来笑道:“我跟哥儿说蕙兰姐姐必定是撞上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这两日才会这么颠三倒四,哥儿只是不信,现在姐姐连自己是谁都忘了,可不是让我说准了?”
听了小厮的话,我才突然意识到我的前世与今生竟然都挤进了蕙兰这具小小的身躯里,于是,在我的头脑里突然涌进了蕙兰和我自己的双重记忆,那个即将成为新娘的我,居然真的停留在了前世一条悠长的河道里,我知道,我很快又将回到我出发的地方——北京!300年前的北京!
只是物是人非,我将再也见不到东直门外的使馆区和那里的银杏树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