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他们看见黑豹,只是看见了一个侧影。它并没有发动攻击。等到我、郝天歌与Blond一回来,它就立刻展开攻势。难道我们真的是打扰了某处神圣的宁静,而它要完成神托付于它以及它整个家族的任务,守候这片净土,所以才会固执的等到我们所以人聚集在一起。一路上我都察觉到某种若有若无的窥视,现在再想,感觉强烈,记忆清晰。莫非黑豹始终跟着我们三个?
郝天歌见只有我回来,便明白了几分。
我对他,也同时对所有人说:“它袭击了张易。”
Blond孩子心性,性格乐观,哪里见识过死亡。我甚至都比他好些。我看见Blond原本就苍白的肤色此刻更加白的无血色,几乎看不见他脸上的雀斑,仿佛瞬间变成了英俊青年,如果不是这样的一副神情。
我走过去,用英语重新叙述。
Blond也是很喜欢张易的,觉得这个女人稳重而大度。他能接受情侣男的死亡,对张易的死却难以跨过。我更不好受,可是不知自己究竟是怎么跨过去的。我本身就有些冷漠,常常表现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实际上,我只是忘记了如何表达悲哀情绪。我会感到伤心,却习惯了这种感觉。
郝天歌跑过去看张易的尸体,同行的还有霍先生等人。可能郝爸爸是觉得儿子能比自己更好的扮演警察这个角色,并没有跟过去。而其他人,不少都被吓破了胆。我一一打量过去,觉得好笑。如果真的要死,我也宁愿笑着死,就像战士战死沙场一般。
我不知道英国人有什么习惯,但我主动抱着比我高许多的Blond,让他能好受些。虽然这小子比我还要大两岁,但在我面前,始终是小孩子心性。我是独生,父亲没有兄弟姐妹,母亲与她的兄弟姐妹之间很少来往,所以我不太能理解这种兄弟姐妹之间的情谊。我不断安慰他,虽然来回也就那么几句,我的英语只能让我简单交流,变着法的安慰可不行了。Blond能听懂我的中式英语就已经很厉害了。
刚才的事发生的太快,Blond没有看见黑豹,他问:“你看见了么?那么杀人的动物,真的有那么可怕?”
可怕?我倒是没有觉得。但是我一直装着害怕的样子,于是我煞有介事的说:“很可怕,就算它杀了你,你已经死了还不知道是它下的手。它简直像鬼!站在你身边你都看不见它。”
Blond感慨:“上帝啊,为什么要创造这种生物,还好它不是鬼。鬼才是最可怕的,我们拿鬼没办法,人只能杀死有血有肉的生物。所以我们一定能杀死它。”
如果我们想活命,肯定要杀了黑豹,不过我没想过要杀了它。于是我说:“我们?你还是想着怎么逃命吧。”
Blond微怒:“什么逃命,反正也逃不过,不如先下手为强。”
我一愣:“你又不会打猎,说什么胡话。”
Blond说:“你这是说我不能保护你了?”
我说:“谁要你保护了。”
Blond说:“我是男人,男人就该保护女人。”
我听着欣慰,嘴上却说:“你在中国才呆多久,就学会大男子主义了!”
Blond辩解:“这叫入乡随俗。你想想,以后我要是娶你,你是个中国女人,然后我要见中国丈母娘,结果丈母娘一看我是个黄头发,又对中国一窍不通,说不同意,你不就不愿意嫁了么?我知道你们就爱叫我们这种人黄毛。”
我心想这倒是不假,毕竟我一直背地里叫他Blond,甚至叫到许多年后的今日。当下我却觉得Blond的恐惧是装出来的,这小子一直是如此打趣。也是有Blond在身边,我才不觉得害怕。只是他居然敢拿我举例,我当即照着他的肩膀就是一拳。
Blond嘿嘿一笑,哪里有担忧的样子,“不疼不疼,一点也不疼。Snow你的拳头没有力气。”
我原以为自己是最不在意的一个,没想到Blond比我更不在意。我自己的原因我再清楚不过,只是Blond的就不清楚了。每个人心底里都有一份难以齿口的秘密,造成的结果也不相同。
Snow是取我的名字中的一个字翻译过来的,作为我的英文名用了很久,对于英美人来说,Snow更合适作为男名,它的本意“雪”在国人眼中却属于女孩。于是我警告他:“那是我不舍得打你。好了,别贫了,那会让你看起来很奇怪。人死在中国人眼中是件天大的事。”
Blond同我交谈一直是小心翼翼,尽量压低声音,当我习惯了Blond的口音之后,就算他语速变快,也能听得懂,我仗着语言不通,所以与Blond的交流肆无忌惮。至始至终,能听得懂我们之间交流的只有郝天歌。后来他告诉我,每一句话他都听得很仔细,因为他怀疑Blond是做买卖人口的生意,把中国人女人卖到欧美。
我和Blond离尸体很远,故意避开,这样会好受些。Blond则以为我被吓到了,毕竟只有我看见了张易的整个死亡过程。所以Blond一直在同我说话,分散我的注意力,以为这样能让我安心些。
除了我们,其他人也不敢看地上的尸体。我听见死去的人的女朋友扶到在尸体旁痛哭,因为害怕尸体,谁都不敢上前安慰。双胞胎女孩也在轻声抽泣,被她们的母亲紧紧搂在怀里。小南一直被她的妈妈捂着双眼,始终没有看见这一幕。
郝天歌与霍先生回来了。
霍先生似乎因借手电筒一事对我没有好感,怒气冲冲的走过来,我看他的架势,似乎想给我一巴掌。
是的,为什么死的不是我,偏偏是张易?
Blond虽然觉得许多中国人都长得一个模样,喜怒哀乐都是一般,但也看得出霍先生来者不善。霍先生只比Blond矮一点,却身强体壮,相比之下,Blond显得单薄又营养不良。Blond赶紧把我护在身后,一只手紧紧抓着我的胳膊——我不敢告诉他其实我的胳膊很痛。在气势上,Blond也不输给霍先生。
郝天歌三两步赶上来拦住霍先生,他倒不显得营养不良,只有单薄。
我躲在Blond身后看见眼前两人在争执。没想到郝天歌虽然看起来单薄且文弱,霍先生却怎么也拗不过他。我总觉得霍先生是练跆拳道的,而郝天歌是练太极的,给他个四两拨千斤,量他怎么出拳出脚都会如打在棉花上。
Blond看的一愣一愣的,想必是没见过中国功夫。
郝天歌三两下就牢牢的把霍先生困在地上,他用自己的身体压住,令身下的人动弹不得。
霍先生想必非常恼火,拼命挣扎,却拗不过胳膊更细的郝天歌。
郝天歌沉着脸,脸色是前所未有的寒意,呵道:“你想干什么!”
霍先生也算能伸能屈了,打不过这个看起来文弱的白净小子,输的也有气魄,便说:“是你想干什么,我只是想问句话。你爸是警察,你以为你也是警察啊?”
郝天歌确实不是警察,他这一手功夫真想不出是哪里学的,简直跟特种部队的教官似的。他见霍先生已经认输,便不好不放过他。之前霍先生便讨厌我,郝天歌也是看得一清二楚的,于是冷声说:“你若是敢动她一下,我就立刻扭断你一根胳膊。你应该很清楚,我说到做到。”
我想起来,我们之中根本没有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