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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少女怀春

忠孝东路。骤然飞散的鸽子。一束独自开放的玫瑰花。无人陪伴的七夕节。蓝轩一个人过。

穿过呼啸车流,穿过熙攘人群,穿过街道的直线或转角,暮钟声迅疾地撞击蓝轩的耳膜。来自人民广场的暮钟声,雄浑大气,每天黄昏六点都会准时敲响。在这个发展迅速、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国际化大都市,暮钟代替了晨钟,给纷扰的人群以时间的提示。

蓝轩在广场的另一端,埋下头,倾听属于这个城市的特定音符。从西边传过来,声声断断,震彻周遭,钟声惊起一群飞鸟惊恐地飞散,向着比瞳仁更黑的黑夜飞散。蓝轩如同孤儿一样蹲在广场边上,茫然看它们飞过的去向,掠过高楼、逐一散场。她照例会点起一根未来牌香烟,忘我陶醉。香烟弥漫过脸庞,等灯光照射过来,她眼睛里,就倒映出这个城市的背影。

此时,突然身边走过来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扎着马尾辫,脸蛋红扑扑的,非常漂亮。

小女孩手捧一簇鲜花,对蓝轩说:“阿姨,今天是七夕情人节,买一束花吧!很便宜的,才两块钱一束!”

一个可爱至极的小女孩,圆圆的脸蛋在路灯照耀下,透着红润的光,怎么忍心拒绝?

蓝轩说:“小妹妹,给阿姨来一束玫瑰吧。”

小女孩抽出一朵花递给蓝轩,很是兴高采烈。

蓝轩掏出一张五十元的钞票,送到她手上,说:“不用找了。”

小女孩乖巧地说:“谢谢阿姨!”

临走的时候,蓝轩吻了一下她的额头,那纯洁而芬芳的香味,是孩子独有的香味。看着她离开后的背影,蓝轩突然想起,很多年前,自己曾经也和她一样年幼,干净可爱、招人喜爱。蓝轩更想,如果女儿没死,也该和她一般大了,在身边欢呼雀跃,环绕左右,该是怎样的幸福?想到这里,蓝轩不禁泪如泉涌。

深海。深海。她来到这个城市,已经9年。在这9年,蓝轩亲眼目睹、并亲身体验着,这个城市的悲欢离合。每一栋拔节生长的高楼,它背后四处张望的面孔。而午夜街头,华灯灯下,有多少双迷惘的眼睛?蓝轩记得刚来深海的时候,忠孝东路还是一片贫民区。挖掘机轰鸣,铲平了那些老掉牙的老房子;成群的建筑工人,挑着水泥和石灰箭步如飞;油头粉面的开发商,用脏话骂民工,娴熟地吐着痰;西装革履的官员,大腹便便来回指点。灰尘弥漫了整个街道,城市上空蒙上一层厚厚的雾霾。整装待发的高楼,如同子宫中的婴儿,不安地骚动、等待分娩。而如今,深海越来越美,这年轻的城市,像正当盛年的女人,显现出万种风情。举手投足,都充满魅力。

忠孝东路,已经成了深海这个城市最繁华的步行街,全球最流行的音乐、电影、时尚元素,遍地可见。动感的夜店,聚集着年轻的欲望男女,他们摇头晃腰,像一场永不散席的,夜宴。

第一章少女怀春

很小时,蓝轩是一个温驯的孩子,在父亲眼里,蓝轩沉默寡言,时常眉宇深锁。记忆里,年少的岁月南方总是四季多雨,纠缠着杜鹃花盛开、和马尾草枯荣的味道,飞短流长。潮湿的雨水中蓝轩度过了一个又一个春秋。在南方多情善变的天气中,她单薄的身体蓬勃生长着。

年幼时,蓝轩喜欢在雨天眺望远方,站在阁楼上,手扶紧楼梯,看漫天雨水击打原野。屋檐上掉下雨点,落在她头上,生冷的。那时,父亲就会走过来拍拍她肩膀,说:“蓝轩,回屋吧,雨越下越大,淋到你的身上,衣服都湿了,赶快回屋,不然会着凉的!”

蓝轩点头,说:“好,我马上回屋去。”

父亲用手掌拍蓝轩的肩膀时,她甚至能感觉父亲手心的掌纹,都几乎与自己雷同。蓝轩身上流淌着父亲二分之一的血液。他们父女俩一样性格内向、沉默寡言,甚至轻度忧郁。

蓝轩自幼丧母,与父亲相依为命。

父亲是她全世界唯一的亲人。

在蓝轩的记忆里,小镇总是蒙着一层雾汽。阴天里雾汽淹没着浩瀚山林,时常百米之外难见人影。雾色天气里,蓝轩喜欢在小镇独自漫步。小镇如同一座孤岛,有点与世隔绝,与外界联系甚少。蓝轩清楚地记得,1999年,镇上有座机电话的人家都寥寥无几。小镇的居民天高皇帝远,对外界了无所知,亦无兴趣去探索。同样,外界也似乎淡忘了小镇的存在,少有的联系,来源于邮递员隔几天往这边才送一次的信件。

小镇本来寂寂无名,但不知什么时候,有一位大作家兴致所至,无意间来到这里,被当地美景迷倒。大作家风骚顿起,雅兴大发,回去后写了篇散文发表在省报上,随即引起轰动。该作家名声在外,文章写得文采飞扬,颇有一番味道,引起极大轰动。于是,小镇一夜之间暴得大名,引无数读者心驰神往。很快,有无数游客、考古家、油头粉面的商人、和大腹便便的官员,前赴后继来到小镇。或猎奇,或考察,或游山玩水,或寻找创作灵感。小镇很快被精于炒作的县政府,开发成旅游胜地,且被加冕为“中国最美的乡村”。游客纷至沓来,小镇昔日的宁静一去不返。

小镇的东郊河边,有一个破旧的关公庙。

由于年久失修,关公庙破损不全,香火寥落,窗灰积厚得可以写甲骨文。可不知什么时候起,庙里住进了一户人家。有一次,蓝轩去庙旁边玩耍,就看到了这户外来人家。一对年届四十的夫妻,带着一个十六七岁的男孩。中年夫妻可能由于长年漂泊,眉眼间分明有些憔悴。男孩与蓝轩年纪相仿,倒是长得眉清目秀。他说话的声音细柔,清脆得仿佛能拧出湿漉漉的水。听他们的口音,明显听得出是外地人。蓝轩初步判断,他们应该是从外面逃难来的。

或许是那个年龄段独有的心理,又或许是蓝轩的性格使然。

蓝轩对那个外来家庭背后的隐秘充满了好奇,并且一厢情愿地猜测着他们的履历。仇家追杀?躲债逃离?又或者是遭遇灾荒?还是厌倦了故土,只为换一个环境?……凡此种种,都是蓝轩一个人大胆的想象。年少的蓝轩喜欢陷入于丰富的想象和猜测中,信马由缰,乐此不疲。那个家庭扑朔迷离的过往难以考究,但落户小镇的事实就在眼前。看着他们忙碌的身影,听着那有点难懂的异地口音,这种既疏离又遥远的神秘感,让蓝轩无限痴迷。

“龚翔。”那个中年女人叫她的孩子。于是蓝轩得知男孩的名字叫龚翔。女人在门口晾衣服的时候,突然神情惆怅地问:“龚翔,我们离家多久了?”

男孩扣着手指算了算,然后回答:“三个月了,妈,我们离家整好三个月了。”

女人叹口气,说:“时间过得可真快啊,一晃三个月又过去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苏州?这些年,一直都在外面漂,这种日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尽头?我太希望能安定下来过日子了!”

男孩欣然一笑,安慰她:“妈,不要想太多,我们现在不是过得挺好吗?生活总会安顿下来,也许,我们就会在这里,扎下根。”

女人受他的乐观心态感染,也露出了欣然笑容。

从那个家庭入驻小镇那一刻起,蓝轩就成了他们生活的旁观者、参与者、肇事者。

之后,更令蓝轩惊奇的是,这个男孩子,竟成了她的同班同学。

他插班到了她所在的文科班。

蓝轩对这个英俊少年充满了好奇心。为了接近他,蓝轩蓄意制造了一个小小“阴谋”。

一个星期六放学的下午,蓝轩鼓起勇气叫他:“龚翔,这位新来的同学。听说,你的作文写得很好,能把你的作文本借过来,供我拜读一下吗?”

龚翔回头,蓦然道:“我作文写得很差,一塌糊涂。但是,据我所知,你是我们班的尖子生。我倒是真想拜读一下你的作文,让我学习学习,以提高水平呢!”蓝轩爽快地答应,从书包里抽出来递给他,说:“随便乱写的,很差,不要笑话!”龚翔笑道:“你不仅人长得漂亮,心还那么好。人也很谦逊,真是难得!”

他夸她长得漂亮。蓝轩心中窃喜,春心荡漾。

他们的交往,就这样从借一本作文本开始,顺水推舟、自然而然。

蓝轩其实是个内向的孩子,敢于主动出击,实在是鼓足了勇气。而龚翔,却很外向开朗,总是喋喋不休、有说不完的话。这样的结果是,龚翔成了一个滔滔不绝的表达者,而蓝轩却成了一个忠心耿耿的听众。龚翔用他绵柔的江浙口音对蓝轩温情诉说:“蓝轩,你是我这一辈子遇见的最可爱的女孩子,扎一头漂亮的马尾辫。你长得真好看,就是随便穿一件简单格子的棉袄,都是那样好看!”

他夸她漂亮,她激动不已。蓝轩不知道龚翔的话是虚伪的奉承,还是真心的赞誉?纵使是假的,蓝轩依然愿意被这些话奉承、麻醉。蓝轩听完,只是靠在长满青苔的墙壁边,笑一笑,并不作答。

沉浸在龚翔的甜言蜜语中,哪怕是毒药,蓝轩也愿意微笑着,一饮而尽。

然后,蓝轩问他:“你老家是哪里啊?”

他说:“苏州,苏州。”

一个钟灵毓秀,杨柳低垂的江淮古城。有着众多园林和楼阁,很有历史文化底蕴的城市。温柔如玉的女子擅长编织美丽的锦绣,水边常有卖弄风骚的诗人填词作赋,亭子边常有画家挥毫洒墨。多少年来,这个城市发生了多少动人故事、奉献了多少美妙诗词、流传出多少脍炙人口的名剧。《梁祝》,《孔雀东南飞》,《西厢记》,《唐伯虎点秋香》……那些经典爱情故事,如同山泉,汩汩不绝。

说起苏州,龚翔眉飞色舞。他说:“苏州,你知道吗?苏州,你想要去那里吗?”

蓝轩问:“苏州在哪里啊?”

龚翔用手指比划,仿佛绘制一张地图,说:“在太阳升起的方向,向东,一直向东,沿着长江,快到入海口的地方靠北一点,就是苏州。”然后又问:“蓝轩,你有没有听过夫差和勾践的故事?在久远的春秋战国,他们争雄称霸。”

其实,蓝轩在历史书上早就看过,却故意说:“没有。”

于是,龚翔又对蓝轩讲起那些久远的故事……一切跟苏州有关的故事,都会从他口中绵绵不绝地讲诉出来。蓝轩的心弦被龚翔的激情讲述紧紧牵住,随着故事情节,一起跌宕起伏。年少的蓝轩很惊异,为什么龚翔会讲那么多动人的故事。是因为苏州本来是历史丰富?还是因为龚翔记忆力惊人?抑或,他只是为哄她开心而刻意去杜撰的各种故事?她难以知道答案,也许,有些东西永远都是个谜。但这并不重要。蓝轩只知道在他的讨好下,她很开心,很开心。

至今蓝轩仍然记得,龚翔对她讲过的所有故事,记忆最深刻的莫过于范蠡和西施。其实有关于他们的故事,蓝轩早就在历史书上读过。但读归读,听归听,由龚翔嘴里讲述出来的感觉,又完全不一样。当那个毫无新意的故事被重新讲起,蓝轩不禁泪流满面。他讲得投入,她听得入神。她们的配合天衣无缝。配合着他一波三折的讲述,她的眼泪总是会不适时机地滑落。不知是年少的女孩本身就容易感动,还是龚翔的讲述能力太突出,在故事讲完后,蓝轩的泪水总是会不计成本地奔涌而出。

她说:“如果我是西施,我会觉得自己是幸福的。”

他说:“是吗?”

她说:“爱情更多时候是一种付出,一种牺牲,为了对方,可以委屈自己。”

他说:“就算奉献自己的身体给别的男人蹂躏,也在所不惜吗?”

她说:“西施为了护卫祖国,为了拯救勾践,更确切地说,为了帮助范蠡实现理想,而付出了自己的身体,是值得的。为所爱的人牺牲一下自己,又算得了什么?何况,最后,范蠡和西施还是有情人终成眷属。多么幸福!”

他说:“如果我爱一个人,就不准让任何别的男人动她半根头发,否则,我就宰了他!”

她说:“也许,爱情是自私的。但为对方奋不顾身牺牲自己,才更显真诚。”

他笑而不答。其实,不管爱情是自私还是无私,都是古人的事情,范蠡西施,与自己又有何干?

年少的蓝轩总是认为,无论什么年代,世上绝对有一种感情可以穿越生死两茫茫的境地而恒久纯粹。这一切蓝轩都信了,在龚翔卓越的讲述中,她心悦诚服。蓝轩如同一个台阶下的臣子崇拜宫殿上的君王般,对龚翔俯首帖耳。

龚翔简直就是一个大师。

就是这些故事,龚翔用它们来丰富着蓝轩的生活,用它们来交换她的如花笑靥。龚翔说:“你笑起来的样子,像个仙女。像历史书上‘烽火戏诸侯’的褒姒,有着祸国殃民的杀伤力。”龚翔的嘴总是那么甜,那么会讨人开心,即便是假的,蓝轩都爱听。心里萌发的甜蜜,令人意乱神迷,像有一头野兽,在胸膛里左冲右撞。

蓝轩觉着,这可能就是所谓的“早恋”,更是人们常说的“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吧。

他们就读的中学,是镇上唯一的中学。他们在那念高二,文科班。教室是朝北的,一年到头都很难看到几缕阳光进来。

龚翔是如此莽撞地闯进了文科班学生的视线,他们都这样评论他:“他是个小混混。”几乎全班同学都这样评价。

他抽烟、喝酒、不务学业,上课睡觉是他的日常事务,旷课对他来说更是家常便饭……

那个文科班的同学们,对于这个莽撞少年的来访表示极大的反感,集体排斥这个不速之客。这就像一个沉默安详的羊群里,突然闯进来一匹斑马,他是一个另类,一个异端。他们理所当然地排斥他,用诸多的方式来表达。整个班上,没有一个同学愿意和他说话、和他交流,个个对他冷眼相待。

“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小流氓、混混、坏胚子。”

“一颗老鼠屎,搞坏一锅粥……”

他们在背后窃窃私语。龚翔也强烈感觉到这个班集体对他的挤兑,口水累积,几乎就可以把他淹死。他切肤感觉到周遭对他的敌意。他觉着,自己走在了一个遍布地雷的丛林中。

只有蓝轩是一个例外。

蓝轩原本性格内向,话语不多,像个修女。但,那只是她的外表,她的内心早已像一口干涸的枯井,渴望着泉水滋润。她被他的英俊所着迷,更为他的桀骜所沉醉。于是她成了他最要好的,也可能是唯一的朋友。龚翔可以尽情对她蛊噪,喋喋不休地讲述,而不用计任何后果。而蓝轩则在一边安静地倾听。她是全班唯一真正接纳他的同学,并对他欣赏有加。

也许同学们说的没错,他是一个坏孩子,一个吊儿郎当的坏学生。他经常偷别人家树上的果子,经常在上课时间溜之大吉,喜欢搬弄各种兵器模型、而不管挂科,他喜欢看武侠小说,有点暴力倾向,甚至动不动打架斗殴……等等等等。

对于九十年代的小镇来说,孩子们都是纯朴的,与烟酒之类东西几乎绝缘。但插班生龚翔却有这种恶习,经常嘴边叼根烟,诸如“海鸟”“阳光”。整天吞云吐雾,吊儿郎当。香烟弥散开来,不仅危害自己,更飘散到教室各个角落,味道呛人,刺激着其他同学,于是咳嗽声此起彼伏。这就引起同学们的极大公愤,他们怒目而视,目光集结起来几乎要着火。龚翔这匹害群之马,罪大恶极,自我陶醉也就算了,居然还要影响其他同学。此刻,他与整个班集体形成了激烈的阶级矛盾。箭拔弩张。

蓝轩预感,这阶级矛盾总有一天会演变成一场真正的战争。如同地主,迟早会遭到农民们的彻底清算。

当时,他们的班主任,是个中年女教师,戴着眼镜,姓谭。谭老师很温柔和蔼,对学生们的关心可以说无微不至。据说她早年丧子,悲痛欲绝,失去孩子后于是将天然的母性情怀,转移到每一个学生身上,乃至于每一个孩子都能感觉到她温暖亲切的爱。她从不体罚孩子们,不管他们犯什么错误,她总是温婉耐心地劝导,用浓浓爱意去融化孩子心中的坚冰。平时,她常用微薄工资去资助一些贫困学生;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为学生打织毛衣;在天冷的日子,给孩子们送上厚厚的手套和帽子……她尽心尽力地照料着孩子们,不亚于任何一个真正的母亲。同学们由衷地敬爱着她。

谭老师在同学们的心目中,如同伟人,神圣不可侵犯。

就是这样一位好老师,她也敏锐觉察到插班生龚翔的种种不良倾向。龚翔已经引起公愤。同学中不断有小报告打上来,揭露龚翔在高二(3)班的斑斑劣迹。谭老师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她决定找机会和龚翔好好谈谈,让他悬崖勒马。

时机选在一个星期六下午,同学们纷纷收拾东西准备回家。

“龚翔,你等一等!”

谭老师找到他,接着说:“龚翔同学,你今天晚些回去,到我办公室来一下。老师有事要和你谈。”

听到这话,很多准备回家的学生们都停下来,互相观望,他们眼神交流,停在原地,等着看一场好戏。

“老师,您有什么事?就在这里说吧!”龚翔不耐烦地回答。

“那好,我们就在这里谈。”谭老师微笑道。

她走到龚翔身边,说:“龚翔同学,据很多同学反映,你在班上有很多不良恶习,有这些事吗?”

龚翔头一歪,桀骜地说:“不良恶习?老师,您可以把话讲清楚一点吗?我倒想听听,什么是所谓的不良恶习?”

“龚翔同学,你经常迟到早退,还有旷课。看些不该看的书,目无纪律,在教室抽烟喝酒,在校外打游戏、看录像、游手好闲、甚至还和别的班级学生打架,有这些事吗?”

“有!”龚翔肯定地回答。“是有这些事!只是我不明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怎么就错了?一定要做自己不喜欢的事吗?这难道就是道理?这就叫教育吗?不可思议!”

他话语中的浓烈火药味,让在场的同学都深深察觉到。这个不知好歹的插班生,居然胆大包天顶撞谭老师,这让大伙儿怒不可遏。他们将深藏已久的怒火,顷刻爆发出来。一个瘦高个首先发难:“你这个小流氓,做错了事你还有理?没错,做什么是你的自由,别人无权去干涉。但你影响到了大家的正常学习,这就是你的错!你不知悔改还口出狂言、顶撞老师,真是一点教养都没有!”

立刻,有个同学响应:“臭小子,你做什么事我们不想管、也没兴趣管!就算你退学了也没人管,但你现在的所作所为,已经严重影响到我们正常上课,触及到我们的切身利益,影响很坏,我们就不得不说、不得不管!”

很快,更多人加入到批斗队伍中。各种声泪俱下的讨伐,火线升级。叫骂声聚焦到一起,汹涌猛烈,仿佛交响乐。他们忍耐已久的愤怒,终于找到个缺口爆发。

战争打响了。

龚翔众怒难犯、无心迎战。迅速收起书包,扬长而去。

他就是一个人民公敌。

这个五毒俱全的家伙,现在成了彻头彻尾的孤家寡人。没有一个人愿意理他,甚至如此和蔼的谭老师,都对他深感失望。因为他的桀骜、偏执、自以为是……总之,他成了一个真正的另类。没有人愿意再理他,他也好像不想去搭理别人。他仿佛只愿生活在自己构建的独立王国里,自己是国王,又是臣民,是贵族,亦是奴隶,独来独往,我行我素。

除了蓝轩,又有谁愿意去和他做朋友?又有谁愿意和他推心置腹、赤诚相待呢?

他们说蓝轩是个怪孩子,但蓝轩知道自己不是。蓝轩有自己独到的思考力,虽然某些时候,她会被看成是略带神经质的女孩。但是,她绝对相信自己的直觉。蓝轩对于任何事物有着都天才般的直觉。任何一件东西,只要看上一眼,就知道自己是否喜欢。比如猫、菊花,比如秋日窗台的上暖暖阳光,比如父亲……只要一看见,就会撕心裂肺不要命地爱上。任何事物,她一旦爱上,就会投入全身心的心血和激情。

对于龚翔,也是同样的。

在同学们眼里,龚翔是个劣迹斑斑的坏孩子,可在蓝轩眼里,他却是个风度翩翩的王子。她对他怀抱着好奇、爱恋、崇拜,三者糅合的复杂情感。比方说,同学们认为龚翔上课时睡觉的样子还留着口水很难看,可蓝轩却觉得:他倚在课桌上酒窝浅显的模样,非常性感。

蓝轩还喜欢他身上那种与众不同的坏坏样子,还有他尚未讲完的故事,专注而投入。

蓝轩绝对是中了毒。

也许,这就是人们说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自从那次群体批斗事件后,龚翔变得更加独来独往、我行我素。除了蓝轩,他几乎没有别的朋友。

有一个周末,他突然走到蓝轩旁边,说:“蓝轩,我带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我们一起去,好吗?”

“什么地方?这么神秘兮兮。”蓝轩问。

他说:“你不用问那么多,只需要跟我走。”

她注视着他明如铜镜的眼眸,倒映着整个世界。她点头应允:“好,我们一起走。你去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

你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哪怕是天涯海角、人间地狱,我们也要在一起。

因为,你是我的致命情人。

一路上,龚翔骑着自行车疾驰如电,在蒲公英纷飞的原野路上自由穿梭。蓝轩坐在后面,觉得风声轰鸣,吹散了她的头发,如同刀割般咝咝作响。坐在自行车上有如飞驰,龚翔带着她穿越田野、村庄、飞鸟走兽和男人女人们惊异的眼神。在风声鹤唳中她沙哑地说:“龚翔,你骑得太快了,风好大,吹得我的脸生痛。”他回答:“蓝轩,如果你觉得冷,就抱紧我,不要挣脱,脸贴在我的后背,就不会冷。”于是,她用双臂紧紧抱住他的身子,脸颊贴在他的后背,紧挨衣衫,触碰到他背部的肌肉、和体温。他的肌肉是那么结实,他的体温是那么暖和,让蓝轩深切地感觉到安全、稳定、踏实。

已经不记得骑了多久,龚翔把她载到一个林子里,然后停下,换成步行,牵着她的手走到一个水库旁。他指着微澜的湖水、和水中游弋的鱼。

“蓝轩你看,多美!”

蓝轩回应着:“是啊,它们,好美!”

她第一次认真地感知,水波荡漾、鱼翔浅底,它们是那样的美。他拉着她坐下,坐在草地上。他深情地看着她的眉眼和发梢。她不禁羞怯地低下头。他说:“蓝轩,你知道吗?大自然为什么那么美?”

“不知道……”蓝轩一脸窘状,不知所措地回答。

他解释道:“花草树木、飞鸟游鱼,万物各归其主,自由无往,没有任何东西去羁绊他们。因为自由,所以快乐,所以它们会展现出最美的状态!”

她诧异:“听你这么说,好像你不自由、你不开心一样?”

“我一点都不自由,更谈不上快乐开心了。”龚翔叹气道。

她好奇地问:“为什么?世上本没有绝对的自由。自由是相对的,在环境允许的情况下,你可以做任何事情。而生活中的快乐,都是要靠自己去制造和品味。知足常乐,自然每天会过得开心!”

龚翔断然反驳:“不,我讨厌那些规则,它们让我感到压抑,就像政治书上的那些教条,分明是些假大空,可为什么却要灌输给我们?我需要的是自由,是可以不管任何羁绊地选择想要的生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才会快乐!”

而蓝轩坐在一旁沉默不语,没有出声。

飞鸟翱翔天空,游鱼穿行水中,一切都是因为自由。浩瀚森林中的飞鸟走兽,自由穿梭。他和她坐在水库边的草地上,紧紧相依。他突然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口琴,墨绿色的,送到唇边。她第一次发现,原来他还会吹一口动听的口琴。如同清涧流水般沁人心脾。那是一首古典曲目,仔细聆听,如同剑光流萤、又如同女子采薇。一曲吹完,蓝轩才从中惊醒。蓝轩痴痴地看着,看着她心中的偶像,一脸的崇拜。

她说:“想不到你口琴吹得那么好听。以后有机会,你可要多吹给我听!”

他说:“呵,你不知道的事情还多着呢,口琴呢,我送给你,以后你想听,就随时来找我,我随时愿意吹给你听。”

她惊讶地笑道:“真的吗?那太谢谢了!”

他说:“口琴送给你以后,它就是信物!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睹物思人,看到它,就如同看到我本人一样!”

他将口琴送给她。她接过来,受宠若惊,恍若一个臣子接到御赐的稀世珍宝,倍感皇恩浩荡。

龚翔吹过的那首曲子,蓝轩至今记忆犹新,叫《梁祝》。那个口琴,上面印着“苏州河”的标识。是1993年生产的。

龚翔说:“苏州,我的家乡,真的很美!到处是名胜古迹、园林阁楼。我深爱着苏州,时常想回去,要是有一天,我能回到苏州就好了。”龚翔在提到苏州时,满脸眷恋的表情。他对蓝轩承诺:“如果有一天,我有机会带你去苏州,就在那,结婚生子、成家立业!”

蓝轩脸红了,低下头拨弄头发,说:“你扯那么远干嘛?我们都还这么小!什么结婚生子?那些事还远得很。再说,我也没说过愿意跟你走,真是自作多情!”话虽然这么说,但在心里,蓝轩却暗自窃喜。少年龚翔对少女蓝轩承诺,他要带她去远方城市苏州,结婚生子、成家立业。她不禁心花怒放。

蓝轩很好奇,于是问:“龚翔,你既然那么喜欢苏州,那为什么你们还要背井离乡,来到这个江西的小镇来生活?留在老家不是很好吗?那里有你喜欢的一切。多好?”

他苦笑道:“蓝轩,你以为我喜欢背井离乡,到一个陌生地方来吗?不是的,如果不是因为我妈,我才不愿意离开苏州呢!”

“你妈?你妈怎么了?”蓝轩更加好奇。

他说:“有些事,不知道比知道好,你又何必追问?就算知道,也于事无补。过去的事情,已经无法改变。”

于是,她不再追问。

他们四目以对,一时无语。黄昏来临了,夕阳西下,夜色渐近。山泉流水、飞鸟走兽,全都要渗进黑色里。他们起身回家,一路上,他载着她又是风驰电擎。抱着他的腰身,靠在他的厚实臂膀上,耳边吹过风的声音,蓝轩紧闭着双眼,她有些沉醉了。

是夜,蓝轩回家后,睡不着,在床上翻来覆去的。回想龚翔的话,回味他的模样,他微微上翘的嘴角,和桀骜不驯的眼神。他就是如此迷人,让她神魂颠倒。她缩进被窝里,手里紧握着那个口琴,1993年生产的。“苏州河”。龚翔。神秘的三口之家。她企图闻出他们家庭的血脉和气息,企图回味他口中残留的唇迹。

是夜,一夜未眠。

龚翔闯入蓝轩的私人生活之前,蓝轩一直是个学习优秀的学生。从小到大,蓝轩都是优等生,各项考试,在班级中都名列前茅。内向的她将全部精力,注入到学习和考试中。龚翔进入她的生活之前,蓝轩的真正朋友其实就是书本、试卷。父亲和老师当然喜欢这样的学生,斯文听话、循规蹈矩、学习又认真。蓝轩从来就是个读书的机器,日久,已经运转自如。父亲喜欢这样子,因为蓝轩为他争了脸面,赢来了荣誉。在家里的墙壁上,贴满了“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学习积极分子”之类的奖状。父亲凭着这些奖状,在乡亲们面前自豪荣光。因为这意味着,他女儿很优秀,很可能前途无量。

一直以来她都过着这样的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蓝轩其实已经心生厌倦,只是没有缺口释放,更要每天面对父亲期待的目光。她怎么忍心辜负?父母总是这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按着父亲设计的道路,蓝轩要从小到大学习优秀,考上一个好大学,冲出山沟沟,以后在城里找个稳定工作。

父亲总是不胜其烦地说:“女儿啊,你要争口气,好好读书,考上重点大学,分配个好工作,爸下半辈子的幸福就全靠你了!”

蓝轩完全能够理解父亲的心情。父亲不希望女儿像他一样,重复他井底之蛙的命运。在农村种地,随便嫁个人就一塌糊涂地过完这辈子。他希望女儿冲出山沟走向城市,做公务员之类的体面工作,然后嫁个有能力的丈夫幸福地过日子。曾经年幼的蓝轩也确实听话,一直按着父亲设计的人生道路按部就班地走,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长这么大,蓝轩从来没见过母亲。

因为,母亲,很早就死了。

父亲一个人扮演两个角色,既做父亲又做母亲。蓝轩曾经多次想了解一些关于母亲的信息,但最终的收获都非常有限。父亲在她面前提起母亲时,总是哽咽,叙述变得凌乱。从父亲凌乱的叙述中,蓝轩只能拼凑出这样一个简单过程:母亲,在怀上她的时候,与父亲的感情发生了危机,两人经常闹矛盾,小则吵架,大则打架,家里仿佛到处埋了地雷,危机四伏;母亲难以忍受这种残酷暴戾的生活。随着她腹部的日渐隆起,她与父亲的矛盾也日渐升级,最终感情完全破裂、导致无药可救;母亲在把蓝轩生下来之后,选择了割腕自杀,独自一人离开,义无反顾地抛下了丈夫和孩子,告别了这个令她绝望的世界。

经过大抵如此,之于父母为什么闹矛盾?母亲为什么要绝望到割腕自杀?以至于抛下她刚出生的女儿而不管不顾。蓝轩已无法获悉。蓝轩只知道,每次父亲在谈起母亲时,总是会陷入巨大的自责中,满怀愧疚。父亲喃喃地说:“是我害了她!是我间接地杀害了你妈妈!如果当年我能对她好一点,她也不至于会选择自杀,而是会一直陪伴着我们。我们三口之家在一起,该会有多好!”父亲眼中泪水回旋,一时语噎。

除此之外,关于母亲的信息,蓝轩所能了解的,也就只有一张破旧的黑白照片了。那张照片是他们的结婚照,被父亲精心表框。

和那个年代的所有年轻人一样,照片中的父母干净朴素。父亲穿着一件白衬衫,意气风发,面带微笑;而母亲呢,穿着一件绿军装,梳着两个造反辫,带着欣喜的表情靠在父亲肩膀上。那是一对幸福的夫妻。

照片中的父亲是如此俊朗,母亲是如此的清秀。

照片下方写着一句话: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属于同一个革命阶级队伍中的人们,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父亲总是说:“蓝轩,你长得真像你妈妈,那眉眼,那五官,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看到你,就好像看到你妈妈复活了一样,我就会认为是她重新出现在这个世界。蓝轩,爸爸必须好好供你读书,让你考上好大学,让你过上好日子,否则,我就是对不起你九泉之下的妈妈!”

父亲从来都是尽心尽责的,悉心呵护着他唯一的至亲骨血。如同一棵大树庇佑小草般,庇佑着蓝轩健康成长,茁壮长大。上小学的时候,每个早晨父亲都会煮鸡蛋给蓝轩吃,然后拍着她的小脑袋说:“女儿啊,爸爸都不舍得吃,鸡蛋都做给你吃。你要好好念书哦!”而放学后,父亲又会及时做晚饭、洗衣服,悉心照料好她的饮食起居。

天冷时,他帮她买厚厚的棉袄;逢到下雨,他就会顶着大雨滂沱、一路泥泞跑来学校送伞……

父亲的爱无时无刻不彰显,多少年了毫无怨言。而蓝轩也很懂事,读书很发奋,每次都能拿回优异的成绩,给父亲以惊喜,让父亲有欣慰的笑容。

父亲是个木匠,在小镇闻名遐迩,很多户人家做家具都请他。

上世纪90年代初,小镇尚没有机器制作的概念,依然是请木匠手工制家具。父亲就经常走东家去西家,奔波不停地为乡亲们服务。有时候,父亲出工,也会把蓝轩带上,蓝轩就可以亲眼目睹父亲在工作时的飒爽英姿。父亲几乎可以说是一个艺术家,一个天才的艺术家,每做一件东西,都仿佛是在锤炼一件艺术品。刚刚还是一堆木头,可经过他的一番加工,就变成了精美绝伦的作品。每一个作品的锤炼对他而言都是一个伟大的创作。他赋予它们生命,让它们几乎有血有肉,同时还有感情。在休息时,父亲就会抖落身上的木屑,坐在阳台前,抽根烟放松一下。父亲抽的烟都是廉价而劣质的,“赣州桥”“黄洋界”一类的,抽起来,总是呛得父女俩连连咳嗽。

蓝轩就对父亲说:“爸,等我长大了,一定要挣好多好多的钱,给你买最贵最好的烟,省得老是那些便宜烟,抽坏你的身子!”

父亲笑笑,用手掌抚摸她的头发,说:“丫头,只要你以后过得好就行,爸爸吃再多苦,也值得!抽烟差一点,又有什么关系?”

面对这样无私付出的父亲,蓝轩还有什么话可说呢?她只有认真念书,遵照父亲的意愿去成长,就算是对他最大的孝顺。

可龚翔的闯入,使蓝轩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仿佛波澜不兴的湖面,被一颗巨石砸进,便再也无法平静。

那个桀骜的少年搅得蓝轩心神不宁、寝食难安、时常失眠。一天到晚,蓝轩脑海总是浮现出他的面容,挥之不去。她怀疑自己是陷入到所谓的“早恋”泥潭中,难以自拔。好多次上课时,蓝轩总是情不自禁地朝龚翔的课桌方向看几眼,放学以后,又难以抑制地想念他的模样。

这种状态,可想而知。她再也无法专心致志地念书、学习。有好几次,老师提问叫到她名字,蓝轩居然懵懵懂懂,半天没有反应。

可想而知,蓝轩的学习成绩直线下滑,期中考试落到班级第十名以后,创历史最差记录。

班主任谭老师明显觉察到蓝轩的变化。在成绩公布以后,老师要找蓝轩好好谈谈心。

在办公室里,谭老师开门见山地问:“蓝轩,你怎么搞得?整天魂不守舍,心不在焉。这段时间,成绩怎么下滑那么大?从稳定的前两名下滑到第十名以后,一落千丈!到底是怎么回事?”

蓝轩闪烁其词:“我……也不知道啊,为什么会这样?”

老师试探性地问:“蓝轩,你是不是正在和那个插班生龚翔谈恋爱?是这么回事吗?”

既然老师都已经知道,蓝轩也无意再狡辩,只好承认。蓝轩有点羞愧地说:“是的,是有这么回事。”

谭老师语重声长地说:“蓝轩,你是个好苗子,一直都是数一数二的尖子生,前途无量。我对你也寄予很大希望,期望你以后考个好大学、拼出个好未来。在这个时候你怎么能这么糊涂?这么不懂事!和龚翔这种坏孩子谈恋爱,你这不是自毁前程吗?”

蓝轩听到这话,异常激动:“龚翔他不是什么坏孩子!老师您不能这么轻易下定论。在您不了解一个人的前提下,你不能说他‘坏’!就算是坏孩子,又怎么了?我就不能喜欢他吗?我喜欢他,那是我的自由!”

“蓝轩,你还太小,不明白世事艰辛。我也是为你好,我不希望你这个好苗子就这样废了,因为一次早恋,而耽误了大好前程!也许,你现在还不能理解老师的良苦用心,但以后你一定会明白。我只是希望,你顺顺利利地成长!”谭老师耐心教导。

而蓝轩说:“无所谓,我觉得现在就是顺顺利利。我只知道,我很喜欢他,和他在一起,很快乐,很开心,这就够了!”

“幼稚!你、你、你太糊涂,太让我失望了!”

……一场谈话,不欢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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