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勇于承担风险
大学生创业尤其要有承担风险的勇气,做好应对各种困难的思想准备。因为大学生创业除了在资金、社会经验等方面存在先天不足以外,还常常会因缺乏基本的理财能力、推销意识和沟通技巧而陷入困境。市场时时刻刻都有风险,却永远没有人来提醒你风险在哪里,随时可能遭遇明知不可为却不得不为的绝境。因此,风险意识非常重要,没有坚强的心理品质和风险意识,创业的路不会走得太远。当然成功的创业者总是事先对成功的可能性和失败的风险性进行分析比较,选择那些成功可能性大而失败可能性小的目标。创业者还要具备评估风险程度的能力,具有驾驭风险的有效方法和策略。
面对风险,要富有责任感。对于失败或问题,不推卸责任,不把责任转嫁给他人,即使是部下的原因,也主动承担自己在管理方面的责任,这样考虑才是真正的创业者,才能赢得人们的尊敬和信赖。
其实这个世界上没有不成功的人,只有不成功的支点。无论是在求职择业的路上,还是在自主创业的航线上,重要的不是你现在所处的位置,而是你迈出下一步的方向。只要开始,永远不晚;只要进步,总有空间。给自己一个属于自己的最佳支点吧,未来的成功一定属于你【小资料】
请你做以下8道试题,每题只能有一个选择,然后根据括号内的分数累加起来,看看总分是多少,就能大致了解你的心理素质和应付能力。
1.你骑车闯红灯,被警察叫住;后者知道你急着要赶路,却故意拖延时间,这时你________
a.急得满头大汗,不知怎么办才好
b.十分友好地、平静地向警察道歉
c.听之任之,不作任何解释
2.在朋友的婚礼上,你未料到会被邀请发言,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你_____
a.双手发抖,结结巴巴说不出话来
b.感到很荣幸,简短地讲几句
c.很平淡地谢绝了
3.你在餐馆刚用过餐,服务员来结账,你忽然发现身上带的钱不够,此刻你会_______
a.感到很窘迫,脸发红
b.自嘲一下,马上对服务员实话实说
c.在身上东摸西摸,拖延时间
4.假如你乘坐公共汽车时忘了买票,被人查到,你的反应是_______
a.尴尬,出冷汗
b.冷静,不慌不忙,接受处理
c.强作微笑
5.你独自一人被关在电梯内出不来,你会______
a.脸色发白,恐慌不安
b.想方设法自己出去
c.耐心地等待救援
6.有人像老朋友似的向你打招呼,但你一点也记不起他(她)是谁,此时你________
a.装作没听见似的不搭理b.直率地承认自己记不起来了c.朝他(她)瞪瞪眼,一言不发7.你从超市里走出来,忽然意识到你拿着忘记付款的商品,此时一个很像保安人员的人朝你走过来,你会怎么办?
a.心怦怦跳,惊慌失措
b.诚实、友好地主动向他解释
c.迅速回转身去补付款
8.假设你从国外回来,行李中携带了超过规定的烟酒数量,海关官员要求你打开提箱检查,这时你会__________
a.感到害怕,两手发抖
b.泰然自若,听凭检查
c.与海关官员争辩,拒绝检查
选a得0分,选b得5分,选c得2分
0-25分:你承受压力的心理素质比较差,很容易失去心理平衡,变得窘促不安,甚至惊慌失措。
25-32分:你的心理素质比较强,性情还算比较稳定,遇事一般不会十分惊慌,但有时往往采取消极应付的态度。
32-40分:你的心理素质很好,几乎没有令你感到尴尬的事。尽管偶尔会失去控制,但总的来说,你的应变能力很强,是一个能经常保持镇静、从容不迫的人。
思考与案例分析题
一、思考题
1.大学生择业中具有哪些心理问题?
2.进行创业要具备什么心理素质?
二、案例分析题
“转眼就要毕业了,我很担心自己的工作。平时成绩不是很好,又没有什么‘关系’,找不到一份好一点的工作,对辛辛苦苦供自己念大学的父母来说,有点残忍;考研吧,家里又没有钱。自从实习后,我就很茫然,看着同学们都在忙着写自荐材料、联系单位,我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该干什么,课也不想去上,没事情的时候就在街上瞎逛,走在路上也总是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我知道自己现在的状态很不好,可是又实在没有办法。”
小王非常优秀,临近毕业有十分远大的抱负,因此一般单位给予的面试机会他根本不重视,马马虎虎,应付了事。他希望等待一个最适合他的机会,但是这个机会迟迟不来,他陷入了迷茫之中……【要求】
结合以上案例,说明如何进行就业适应期的心理调适?
4.4就业法律、法规
引例
劳动合同不能随意变更
2001年4月1日,王某受聘于一家信息科技公司,并与公司签署了一份《高级职员聘用合同》,合同中约定“正式聘用王某为公司的服务总监”,合同期为1年。合同同时约定,王某的税前月工资是11537元。2001年4月和5月,王某如数拿到了合同约定的工资。6月份,因王某业绩突然变差,公司以王某工作业绩下滑为由,并根据劳动合同第5条第2款“王某的薪酬由公司董事会予以审定,同时按照公司董事会的意见,根据其工作业绩对其薪酬水平予以修改”的规定,将王某工资级别由原29级降为27级,发税前月工资7880元。7月份,公司又以王某未能做正常的业务工作为由,决定按待岗处理,月工资发5000元。2001年8月7日,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了工作交接。在劳动合同解除以后,王某认为自己的合同工资为11537元,因此多次找公司交涉要求补发所欠的工资。公司则认为,决定在2001年6月王某的工资由29级降到27级,发放标准为7880元,7月份因王某的工作业绩大幅度下滑,公司又决定将王某按待岗处理,每月发给5000元工资。上述决定是根据王某的工作业绩的评定、公司的章程做出的,完全符合王某与公司签订的《高级职员聘用合同》第5条第2款,所以不同意王某补发工资的要求。双方协商不成,王某便就此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诉。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发现,公司没有对王某的工作业绩进行记载和考核,对其业绩大幅度下滑所出示的证据只能反映出该公司的业绩情况,不能证实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业务情况,更没有证据证明王某不能从事正常的业务工作。同时,公司一再强调是依据劳动合同第5条第2款办理的降薪,但公司也没有对王某的业绩进行书面考评的结论,没有经过董事会讨论决定,只是由公司经理以口头形式做出降薪决定和通知了公司财务部门和王某本人。据此,经调解无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裁决公司补发王某6月、7月欠发工资,同时由于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王某的以上工资,公司还要加发25%的经济补偿金。
简析
这是一起比较典型的因用人单位随意变更劳动合同而导致败诉的案例。王某通过劳动合同这一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利的事实告诉我们,即将走向社会、踏上工作岗位的大学生必须掌握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以法律作为护身符,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证自己的职业活动正常进行。
与就业创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内容十分广泛,这里仅就有关劳动者权益维护的法律法规作如下介绍。
4.4.1劳动法的含义
1.劳动法的概念
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紧密相连的某些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法是一系列劳动法律规范的总称,在劳动法律体系中,通常是既有劳动基本法,又有一些单行法;既有法律,又有一些行政法规。我国现行的劳动基本法是于1994年7月5日颁布,并于1995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其立法宗旨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劳动法的颁布施行关系到亿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是我国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
劳动法调整的对象是劳动关系和与劳动关系紧密相连的某些其他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它表现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权利与义务关系,包括完成劳动任务、工资分配、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和福利、职业培训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劳动关系紧密相关的某些其他关系主要是指处理劳动争议、管理劳动力、监督劳动法的执行、工会与用人单位的关系等。劳动法主要是调整劳动关系。
2.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法》的适用范围是指我国劳动法适用于哪些单位和个人。劳动法所适用的用人单位包括:我国境内的各种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个体经济组织,指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个人成为劳动者必须年满十六周岁,除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依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可以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外,禁止其他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此,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成为劳动者,从而谈不上适用劳动法的问题。在劳动法适用范围之内的劳动者有:在我国境内各种企业就业的人员;在个体经济组织从业的人员;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和其他通过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所有这些人员既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依法来华从业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但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4.4.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1.劳动者的权利
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参加劳动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参加用人单位所组织的劳动,有权请求用人单位依法定或合同约定为其安排劳动岗位(工种),并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有权拒绝各种形式的强迫劳动。
(2)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自己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有权获得最低工资保障、工资支付保障和实际工资保障。
(3)休息权利
劳动者有权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免于履行劳动义务,依法休息、休假和休养,并拒绝违法加班劳动。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获得用人单位提供的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条件和接受安全卫生知识教育,有权获得用人单位进行健康检查;职业禁忌病患者有权要求不从事所禁忌的工作,职业病患者有权要求及时治疗并调离原岗位;有权拒绝用人单位违章指挥的劳动,有权在劳动过程中遇到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危险时采取紧急避险行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权获得在劳动过程中的特殊保护。
(5)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项社会保险费,并有权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6)享受劳动福利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享受用人单位的集体福利设施和社会公共福利设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规定的福利性津贴或补贴。
(7)接受职业教育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利用用人单位提供的条件和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职业教育及技能培训,提高自己的劳动能力。
(8)参加工会和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加入本单位工会并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有权通过一定的形式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有权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批评和控告。
(9)决定劳动关系存续的权利
劳动者有权在劳动关系续延、变更、解除、终止等环节上提出自己的主张,做出自己的决定。
(10)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有权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有权请求保护。
2.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者的劳动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提供劳动的义务
劳动者必须按照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的要求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亲自完成劳动任务。
(2)忠实义务
基于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人身性、隶属性,作为用人单位的一名成员,必须在劳动过程中忠实于用人单位,维护和增进而不损害用人单位利益。这项义务主要表现在:劳动过程中服从用人单位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其他机密,向用人单位报告、上交在劳动中所获得的应归用人单位所得的一切财产,学习和掌握胜任本职工作所必备的知识和技能,等等。
(3)派生义务
派生义务是指劳动者因违反提供劳动和忠实义务所应承担的义务。例如,因违反劳动纪律接受纪律处分并赔偿违纪行为对用人单位造成的财产损失;因违反劳动合同而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3.用人单位的权利
用人单位的权利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1)录用职工的权利
用人单位有权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需要录用职工,企业可依法自主决定招用职工的时间、条件、方式、数量及用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