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阶段的重要内容是确立价值目标。人们在一定的价值认识、价值评价的基础上,对客体发展的多种可能性及其与主体需要的关系进行比较,筛选出最能满足主体需要的而又最便于创造条件实现的奋斗目标,作为自己的价值目标。确立价值目标,是创造活动的关键性的环节。因为价值目标不仅是创造价值活动的动力,而且它规定着主体行动的取向和全部创造价值过程。确立价值目标还包括根据价值目标提出理想的观念模型。这种模型在社会领域中表现为一定的构想或蓝图,在工程中表现为设计图纸,它是主体创造价值活动的向导,对整个创造价值活动具有重大影响。
二是制定创造价值活动方案。这个阶段主要是拟定具体的计划,提出主要措施,规划行动步骤和必要条件,确定活动日程及进度等。方案、措施、步骤要尽可能周密、具体。但也应看到,创造价值过程是复杂多变的,不可能预先估计到全部复杂过程的各种可能情况。在实际活动中,往往要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现象。因此,创造价值活动的计划、方案、措施,又必须留有余地,有一定的弹性,不宜把话说绝,把时间定得过死,把一切规划看做是不可更改的,否则就会陷于被动。
三是实施与反馈调节。这一阶段是创造价值活动的主要阶段,其主要内容就是按照计划、方案、措施进行具体的创造价值活动。实施过程是一个再认识的过程,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碰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因素,要根据实施活动的进程及时反馈调节,对原有计划、方案、措施进行必要的修订,使之适合于变化了的情况。
实施活动是一个克服内部和外部困难的过程,既要敢于克服困难,又要善于克服困难。要多谋善断,勤学善思,勇于实践,善于总结,才能及时克服各种困难,达到预定的目标。实施过程是一个困难而曲折的过程,也是一个创造性地开展活动的过程。实施过程,有一定的操作规划、程序、步骤,但是任何程序、规则都是过去经验的总结,都不可能把现实生活中的种种问题概括无遗,必须因时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工作,发挥主体的高度的能动性,去克服各种困难,解决各种问题。这就需要付出艰巨的劳动,需要巨大的热情和坚强的意志,而主体的热情和坚强的意志,来源于主体对崇高的价值目标的执著追求。
最后是新价值的形成与检验。一个具体的创造价值过程,是以创造一定的新的物质价值、政治价值、精神价值、人的价值为目的。新价值的形成是整个创造价值过程的直接目标。但产品的形成并不是创造价值过程的终结,形成的新产品还需进行检验,包括科学仪器的检验与生活实践的检验,而最根本的检验是生活实践的检验,即看在生活实践中能否真正有利于主体生存、发展和完善,是否达到预想的设计目标。
第四个阶段就是实现价值了。创造价值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主体的发展、完善,使主体更美好。实现价值是创造价值的目的。关于实现价值在前两个问题已详细介绍,在此就不再赘述。
§§§第四节人的价值实现的条件
人的价值是具体的、历史的,变化发展的。因此,人的价值的实现完全不是既定的“命运”。人的价值的实现是多方面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人的价值的实现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矛盾运动过程。
一、实现人的价值的动力和源泉
需要是实现人的价值的动力源泉,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都有其原因。推动人的价值不断实现和提高的最终动力是个人和社会的需要。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Abrahan H.Maslow)的需要理论告诉我们,自我实现的需要(needs for self-actualization)是促使自己的潜在能力得以实现的趋势。这种趋势是希望自己越来越成为所期望的人物,希望完成与自己的能力相称的一切事情。例如:音乐家必须演奏音乐,画家必须绘画等,只有这样,他们才会感到最大的快乐。自我实现需要的内容是因人而异的。有人希望成为一位作家,有人可能希望在体育上或在发明创造上有所建树。马斯洛认为,自我实现需要的产生,有赖于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的需要以及尊重需要的满足。这些需要得到满足的人叫做基本满足的人。只有基本满足的人才产生人生的最高追求,才可以期望具有最充分、最旺盛的创造力。而自由创造的实现就是人的自我实现,也就是人的价值的完满实现。列宁说得好“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人们的需要是永远不会被满足的,正是这种永无止境的需要推动着人们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进行生产劳动,不断地实现和提高人们自身的价值,人们的社会需要的满足就是人的价值的实现。人们社会的需要同时是社会实践的需要。人们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为了追求幸福生活,从事各种社会实践以满足自己的需要。如此循环不已,日趋向前,人类创造了灿烂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需要是人的价值得以不断实现和提高的强大动力。实践则是人的价值不断实现和提高的不尽泉源。需要和满足需要不断提出新的需要的实践,共同构成实现人的价值的永远原因。生动的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归根到底就是从此开始,并不断推动社会的发展。
二、人的价值实现的条件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的活动是历史的活动,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现实的人的活动。这种人的活动的历史性就决定了一切价值,包括“人的价值”实现的历史性,而这种历史性就表现为一切价值实现的种种具体条件。
1.客观条件
实现人的价值离不开一定的客观条件。所谓客观条件,就是指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它包括人生活于其中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自然环境。自然环境是指“主体的一切活动所赖以进行的各种自然条件的总和”。人的活动首先要受到自然环境的限制,这种限制在人类科技高度发达以前的社会尤其突出。比如,在世界历史上,四大文明的摇篮都是同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联系在一起的,这是因为在肥沃的土地上,相对较少的劳动就可以获得相对较丰厚的收入,有利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相应地,这些地方的人民也就更可能为人类文明做出更大的贡献,从而他们自身的价值实现就会相应地更充分。另一方面,就个人而言也是如此,一个生活在穷乡僻壤的人,他可能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耕地、引水、防兽,加上天灾不测,结果很可能是他所获远远小于他所付出。如此的自然环境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他个人的生存和发展,他也就不可能同时为他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因此,他个人的价值实现是极不充分的。
即使在人类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人的活动也不可能完全摆脱自然条件的限制,因而其价值实现也仍然具有某种局限性。比如,日本是一个自然矿藏十分贫乏的岛国,这一基本的自然条件决定了日本人实现其自身价值的基本范围和途径,即通过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的方式对本国的生存和发展做出贡献。相反,生活在海湾地区的石油大国的人们则完全可能依靠出口石油资源来发展本国经济。由此可见,由于人们各自生活在其中的地域的自然条件的不同,这就使得他们在实现自身价值的方式上表现出种种差异来。
社会环境。社会环境是指“主体一切活动所赖以进行的各种社会条件的总和。”人的本质在于他的社会性,人的活动是社会化的活动,因此人的活动总是受到当时社会条件的限制的。马克思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的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也就是说,任何群体和任何个人都不可能离开自己的社会历史条件为所欲为,人的创造活动是受着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人们的历史活动必定有其前提和大概的范围,这就决定了人的价值实现的前提和大致范围。
概括地说,社会环境又具体分为社会经济环境、社会政治环境、社会文化环境三个方面。
首先是经济环境(包括生产力水平、经济制度等等)。在人类一定历史的发展阶段上,经济条件首先规定和制约着人们的一切活动,从而也规定和限制着人们实现自身价值的具体形式。恩格斯指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他们是在既定的、制约着他们的环境中,在现有的现实关系的基础上进行创造的,在这些现实关系中,经济关系不管受到其他关系——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多大影响,归根到底还是具有决定意义的。”也就是说,任何群体和任何个人都不可能离开自己的社会历史条件为所欲为,人的创造活动是受着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特别是受到社会经济条件的制约。每一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力对于当时人们创造社会财富的活动都具有决定的意义。在各种不同的生产力状况下,人们创造的物质财富就会有很大不同。同生产力相联系的生产关系,也制约着人们的创造活动。这是因为,不同的生产关系给人们提供的创造价值的条件不同,同一生产关系体系中,由于对生产关系的占有关系不同,在生产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人们所创造的价值也就不同。比如,在奴隶社会的经济条件下,广大奴隶仅仅是会说话的工具,他们不可能像奴隶主那样作为一个独立自由的人去实现自己的价值。事实上,在任何一个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中,被剥削阶级总是无法摆脱这种困境。因此,消灭一切剥削制度,解放人本身才成了科学社会主义最响亮的口号。因为只有如此,才能真正使人全面而自由地去实现自己的价值。
其次是政治环境(包括政治制度等上层建筑)。政治环境是与经济环境紧密相连的,在任何一个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经济环境决定着一定占统治地位的政治环境,并且一定的政治环境总是服从和服务于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的。在不同的政治制度条件下,人们所创造的价值不尽相同。例如,在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里,广大劳动群众不仅在经济上受剥削,而且在政治上受压迫,没有任何民主权利,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受到极大的压抑和摧残,他们的聪明才智得不到应有的发挥,因而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也都受到了限制。就是这些极其有限的财富,绝大部分又被剥削阶级消费、挥霍掉了,劳动者得到的则是微乎其微的。在社会主义社会,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掌握了国家政权,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这就为广大人民群众发挥聪明才智、创造社会财富、实现人生价值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和条件。新中国成立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因此,政治环境同社会经济环境一道规定和制约着人们的活动及其价值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