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精神属性,人的生产劳动与动物的简单适应环境不同,它是一种能动的创造性的活动。物质的创造以观念的、精神的创造为前提,人的生产劳动要求人具备动物身上所缺乏的创造性和目的性。人的意识既能动地反映世界,也通过劳动有目的地对世界施加影响。在现有的一切生物中,劳动仅仅为人所有,这个事实是驳不倒的;在现有的一切生物中,意识、思维仅仅为人所有,这个事实也是驳不倒的。它说明:人的劳动是有意识、有意志的活动;人通过劳动产生意识,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同时人也通过劳动“即改造无机界,证明了人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
总之,劳动是形成人的特性的客观基础和理解人的特性的主要依据,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都不能脱离人的劳动而独立存在,都不能脱离劳动而自我说明。人就是人的劳动的产物,人类的历史就是人的劳动的历史:劳动的产生,就是人类的产生;劳动的非人化,就是人类的非人化;劳动的解放,就是人类的解放。离开人类的劳动活动,人和人类社会历史便成为不可思议的。正如恩格斯所说:“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科学规定揭示了人的本质的两层含义。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基本观点,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人的本质不是抽象的、永恒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随着社会关系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变化的,人的本质是劳动,在阶级社会中,人的本质主要表现为阶级性。
二、劳动和社会关系
劳动和社会关系是不可分割的。在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体系中,作为人的本质的劳动和社会关系从来都不是对立的,它们有机地联系在一起。马克思的思维逻辑是:(1)人们创造历史,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2)为了创造历史,人们必须吃、喝、穿、住等等,必须从事物质生产劳动;(3)人们在劳动过程中必然发生一定的社会联系,产生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社会关系;(4)社会关系一旦形成又反过来影响和决定着劳动中的人和人的劳动。列宁也认为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研究来说,人的劳动和人的社会关系是不可分割的,“唯物主义的社会学者把人与人之间一定的社会关系当做自己研究的对象,从而也就研究真实的人,因为这些关系是个人的活动组成的”。
这就是说,劳动和社会关系之间既不是绝对对立的,也不是完全等同的。第一,劳动是社会关系的源泉,劳动创造社会关系。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在人的活动体系中,物质生产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全面地生成着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早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就通过人对物质生活资料的依赖关系的分析,推演出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必然存在着相互关系。他说“实物是为人的存在,是人的实物存在,同时也就是人为他人的存在,是他对他人的关系,是人对人的社会关系。”意思是说,社会物质财富是为人们的生存所必需的,它是人的社会存在,而这些社会财富又是其他人劳动活动的产物,是一些人为另一些人提供的。这样,便由人对物质生活条件的关系,形成了生产活动中人对人的关系。对于马克思的这一思想,列宁给予充分的重视和评价。列宁说,这一段话极富有代表性,因为它表明马克思是如何接近自己的整个体系的基本思想的,即如何接近生产的社会关系这个思想的。因此,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关系不是从来就有的或固定不变的,它是人们生产的产物,人们在生产呢子、麻布、丝绸时,“人们还按照自己的生产力而生产出他们在其中生产呢子和麻布的社会关系”。生产发展了,社会关系也随之发展。第二,社会关系是劳动的必然形式,社会关系制约劳动。劳动创造社会关系,但社会关系又是劳动的不可缺少的形式,一切劳动都是一定社会关系中的劳动。马克思指出“物质关系不过是他们的物质的和个体的活动所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罢了。”在这一点上,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实质在于:虽然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把生产关系解释为活动的结果,但这种结果不仅不依赖于主体,而且还决定着主体活动。每一个人、每一代人都遇到某种现成的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作为他或他们自己生命活动的基础。
概括以上两点,劳动和社会关系的关系就是:社会关系“不是什么外部的东西……它们是个人自主活动的条件,而且是由这种自主活动创造出来的”。这种关系告诉我们,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论述既克服了脱离社会的自然主义的局限性,又克服了把个人只是看做社会关系的消极产物、消融于社会结构之中的局限性。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受社会关系制约;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劳动创造新的社会关系,以适应新的劳动的需要。人受社会关系制约,说明人有受动的一面;人通过劳动创造社会关系,说明人有能动的一面。人的本质说明,人在社会历史发展中是一身二任的,是能动和受动的统一。
劳动和社会关系不可互相代替。劳动和社会关系是相互联系的,劳动不存在于社会关系之外,社会关系不存在于劳动之外。但不能由此得出结论说,劳动和社会关系是等同的,或者说在马克思主义人的本质理论中它们可以互相代替,或只要保留一个命题就够了。不是的,劳动和社会关系作为人的本质各有不同的侧重点,它们相互结合,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次全面地揭示了人的本质。
认为劳动是人的类本质,是把人作为类存在物,强调人和动物的区别;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主要指单个人的本质,把个人(以及民族、阶级)作为一定社会关系的载体、承担者,把人与人相区别。也就是说在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中可以进行人的个性、民族性、阶级性、国民性的现实思考,如无产阶级的本质和资产阶级的本质,以及个人的、民族的、阶级的本质等等。
把劳动作为人的类本质,其目的是要把人和动物分开。在这个层次上,只要指出能否制造、使用工具从事现实的劳动,就足以达到目的,区分开人和动物了,而无须具体说明是什么劳动和怎样从事劳动。劳动当然有不同,但不同的劳动仍然是劳动,它对区分不同的人有意义,而对于说明人不同于动物则没有意义。而且,劳动的不同实质上是社会关系的不同,是不同的社会关系造成劳动的不同。社会关系作为人的本质,其目的是要把人和人分开。在这个层次上,只是指出人都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必须具体指出是什么样的社会关系。我们知道,不仅原始社会的人不同于奴隶社会的人,资本主义社会的人不同于社会主义社会的人,而且在同一社会形态中,属于不同阶级的人的本质也是不同的。随着社会关系的改变,人也现实地改变着自己的社会本质。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社会关系并不是人的严格的定义,而是正确理解人的一种方法,即一定要具体地历史地社会地看待人的本质,而不应该像费尔巴哈那样抽象地脱离社会来理解人。
人的本质是劳动和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都是科学的命题,都是必要的。在一定意义上甚至可以说劳动比社会关系更根本,因为社会关系是劳动的结果。然而在现实中,要了解人的现实本质,社会关系比人的一般劳动更重要。
三、人的本质的结构
人的本质不仅可以从内涵上分析,而且还可以从其结构上考察。从结构上考察,自然性是人的本质的第一层次;意识性是人的本质的第二层次;社会实践性是人的本质的第三层次。
自然性。自然性是人的本质的第一层次,是把握人的本质的自然性维度。人是自然界、生物界,尤其是动物界长期进化的结果。没有自然界的长期发展、动物的长期进化,就不可能出现人类所特有的自然性,也就不可能形成当今的人类。因此,人的遗传基因是人的本质的自然基础和物质基础,也是决定人的其他自然属性的内在物质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