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间茅草屋如何变成一座院子的问题,咱先暂且不提了。
话说那日墨霜从冥府出来后,便留在了小乞丐身边。说书先生正欲接着说下去不料却被一只超大码的大布鞋拍晕了——准确说是臭晕的。
要你剧透!作者拍了拍袖子上的灰,捡回自己鞋子穿好后便拂袖而去了。
墨霜自冥府回来后,便决定待在他身边。
就在他们安安稳稳住了下来之后,墨霜却发了愁:凡间的人都是如何养孩子来着?
她想了半天,都没想出什么主意来。
一日她带着他在茶楼听书,看着台上讲得津津有味的说书先生,她突然来了灵感。
凡人不是都要有一技镑身的吗?我看这说书就挺不错。
“走,我带你去拜师。”
就这样水娃莫名其妙地成了说书先生的徒弟。
说书人倒乐得开花,毕竟终于有人愿意学他这一门技巧了,他也算是后继有人了。
她想着;只光会说书那哪行啊,还得要识字。
于是在说书先生的建议下,她把他送去了学堂。
又过了几日,她送了一把宝剑给她防身。而那把剑是当初从那道士手里缴来的,不,准确来说是抢来的。
她想:那剑能伤她,必定也是把神兵利器。送他防身刚好。
嗯,既然送了把剑,那势必还是要教几套剑法的,不然那剑岂不是就留着吓唬人的吗?不过想来好像也就这一个功用。
她给他取名为乐水,意寓着“乐山乐水,一辈子悠悠闲闲、快快乐乐地活着。”
毕竟水娃这个名字叫着挺亲切,但就是有些土。
她陪他度过了一个春夏秋冬。
又一年,她坐在屋内津津有味的看着乐水写的话本子,更加坚定当初自己的决定没错。
这小子在这方面果然有着过人的天赋,简直就是个天才!她在心里娇傲道。
外面的雨,淅沥沥的下着,她跑到屋外接雨。
水滴滴在她的指间,凉凉的,湿湿的。
她忽然明白了什么!
之前就觉得奇怪,这里怎么没干旱呢?原以为是因为这里灵气足才不缺水,现在她才终于想明白了。
人间布雨的水神失踪了,自会有水君顶替,所以人间干旱与水神失踪没半毛钱关系。
哼!这个表哥又拿天下苍生什么的做幌子,骗她去帮他跑腿。
她越想越气,恨不能现在就把天上那个爱骗人的天君拉下来骂一顿。
但想着要走至少要留个信条什么的,于是她跑进屋子,提起笔在纸上写了几行字,交代了她的行踪。
她看了看纸上她写的;少则一天多则三天。
她觉得有些不对,便改成了年。
毕竟天上一天人间一年。
她环顾了一下四周,把一切都打点妥当之后,才急勿勿地找人算账去了。
少则一年,多则三年,等我!——墨霜留。
他攥着手中的纸条,撑着伞望了一眼被乌云笼罩的天空,又盯着看了会院中被雨打湿的桃花,就转身进了屋子。
“不管一年、三年、十年还是一百年,我都等你。”他在心底默念着,眼底却闪过一丝不为人知的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