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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熟男

我和最上镜堪称完美。

我真的直到上床也没有想起她是谁,甚至咋就决定了上床我也没弄清楚。深入骨髓的酒精在这一刻终于丧失了全部的兴奋作用,把我归为酥软状态。

也许我只是迷恋床吧?深夜的深夜,怎么能不困呢?

那两个丫头都被我如此坚决着撵走,为什么这一个还是我主动?我无师自通地攥着她的小手,含情脉脉地傻看着她。我攥着她的手,没有人们所想象的欲念,只想着上床安眠。

我既不想亲她,也不想放她走。

而她在我注视她的几乎一刹那,就让双眼充满了泪水。

我说咱们上床吧,躺在床上说话舒服。她点点头就跟我一起躺在了床上。

这时候我依然没有半点冲动,只是非常依恋。我不知道依恋这种感觉是怎么产生的,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会没有冲动。我是个男人哦。

是深埋在我们骨子里的本能还是触景生情的一种正常反应?

我是个男人,这种感觉、这种踏实的感觉还是第一次。我只想躺下来,因为这个人的存在。这个人让我如此亲近,就好像是我跟她已经认识了一万年。

我本不是一个自来熟的家伙,这丫头即使有着职业的迅速煽情的习惯,问题是。我并不是那种让女孩子看一眼就会酥软的帅哥。

这丫头怎么就让我如此并且,就能让我如此?

我们并排躺着,她要吸烟。她吸烟,我也就吸烟。

等把烟都吸完了她说:“哥,我得下去漱漱口。还有,得刷刷牙。”我攥着她的手,不想让她下去。我说:“不用。你要是下去你就去洗个澡吧。”

我刚洗过了,她却不肯洗。

她说:“既然不用刷牙漱口,我就不下床了。这张床好舒服呀。哥,我都没等到歌厅人走光,就回了出租屋洗干净了。”这个时候我才知道她就是我们去过的那个歌厅里的人。

但具体是谁呢?

我有点儿犹豫,她说:“哥,你把我撵出去时候可伤我自尊了!要不然我不能半道又进你们包房向老王打听好你住的房间。哥,我想征服你。”这下我想起来了

她是最上镜!

她就是最上镜,怎不让我欢喜万分?

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对她。

我觉得她这么一来,亵渎的应该是她自己。

先抛开生意。

在那个年代,某种职业的从业人员还处于一种神秘状态,不像而今总需要一个劲儿的根除。那个年代相当多的人还不相信有某种职业存在呢,因此这种职业还算是高级的职业。就算人民币坚挺,价格可能还是特别割肉。甚至比而今要贵很多。这些行情其实在那个年代的那时候,我也不懂。因此我对那泪水就没有联想是不是掺杂了一些表演的成分。

所谓的作家,大多是把那些腐烂的粪便珍藏起来让时间发酵。然后,就在这上面种上些现实的鲜花。这些现实的鲜花因而没有毒草,制造舒服的呼吸以使人茁壮。我多希望自己是个作家呀,这样我就可以不只是还原。多少次的睡梦我都会被枪声惊醒,醒了总以为是在战争年代。于是我就把自己变成一个智者,读一些梦话。

这个丫头……

我个子矮,人又多少有点儿胖。说心里话,在我上班工作的九年里,哪个女孩儿正眼看过我?虽然这两年因为个科长好像有点转机,但十之八九看的也不是我这个人儿!

我就不争气地流了泪。

一个老爷们儿流眼泪,总是有点荒唐。她就帮我擦眼泪,后来还用舌头帮我舔眼泪。

我在她跟我如此亲密的过程中完全忘记了她的身份,也就一点也没有感觉到她这个职业会带给我的轻蔑和厌弃。我跟她一样都是人,都是灵长类动物里的最高那个级别。

我任她怎样对我,心里都欢喜。这一种欢喜就让我控制不住自己流眼泪。

我以为我会轻蔑某种职业,如果把我的第一次交给如此职业的人会让我感到无地自容甚至蒙羞。但是我没有。我没有感到耻辱,而是有一种渴望。她不是跟我一样也是个人吗?并且按照人类的生物学标准,我未必能够配得上她。但是因为某种原因她会费尽心机主动对我投怀送抱。我就是吴明义,一个数次可能胎死于腹中的小胖子,刚刚被领导羞辱过。又刚刚被有钱人尊重过。我还是吴明义,三十多岁了没能够接近异色。

她把眼泪舔进自己的嘴里,就把我扔进了她的眼睛。

在我不知不觉之中,我就属于她了。

我似乎早就熟稔此道,也没有生理上所说的第一次会造成的什么和什么。既不想控制,也没有控制不住的恐惧。反而无数的往事充塞着内心,埋在灵魂深处的痛苦不合时宜地被迅速激活。我没有办法控制内心里的疼痛,那就彻底沉沦吧。

在我的整个过程中我想的都是这些年。想到我稀里糊涂被重用,又稀里糊涂被抛弃。我越想越伤心,越伤心越有力。我生命的力量到了这个时候就只想为了她,一个无话的她和一个无话的我。为了这个我还一直没有问名字的女孩儿,不管是谁我可能都会舍命去爱的女孩儿,消耗干净。

古代有句诗说:拼却此生休,尽君一日欢。在我从来没有体验过的欢乐中,我一点也没有嫌弃这个小我九岁的小女孩儿对我的如此深刻的性启蒙。显然她并不是要来敷衍我。如果她说她对我一见钟情,我肯定也会相信呀。

我傻。

但是,谁不傻?谁敢自信着说自己不傻?

她自始至终都没有说一句爱我的话。

我也没说。

我仅有的经验还是在很久以前,她是第一个跟我有“肌肤”相亲的女孩儿。如果男人和女人只有经过了肌肤相亲才算是恋人,那她就算是我第一个恋人吧。

第一个恋人不就是初恋吗?我想是的,那一年,都忘了是哪一年。

我们在一个偶然的场合下相识,又找理由熟悉,最后发展到约会,一切都是那么自然。我还不知道自然的东西其实是好的。

她可能是个姑娘,我肯定是处男。

因为彼此的好奇我们经过数次,了解对方。我看了她,全部;她看了我,全部。我们就谈婚论嫁,甚至商量将来生男还是生女。我们谈论可能的婚期,却还没有决定哪天去看双方父母。就有那么一天忘了是在什么地方,只记得那张大床。我们俩纠缠在床上,你亲亲我我亲亲你。把一张床折磨得吱呀呀吱呀呀一个劲儿的响。她的皮肤像是涂了油脂,但摸起来滑而不腻。而颜色也像羊脂白玉那么洁白呢。

但我的初恋情人长得是这个样子吗?我记不清了。我记住人类的特点总是不如我记驴马猪牛,甚至是狗。

我只是记得我和她都控制不住了,我就想要。她往外出溜,继续往外出溜。她笑着我,而我。

我都感觉到了控制不住的力量。

这个女孩儿没有。

这个女孩儿让我感觉一切都是可控制的。

所谓一切都在我的掌控之中的感觉,只会带给我欢乐。除了我习惯性地没有停止的泪水,一切的一一的一切都是说不来的美妙。

那个算是初恋的女孩儿就飞快地下了地,我生气了。一旦觉得应该如何而没有,我就产生了怀疑。她是不是怕露馅呀?准备假装正经到入洞房。那时候一切就都木已成舟了,我还能因为出乎我意料就什么吗?恶毒的思想缘于那时候的不信任感就已经开始弥漫于整个社会了,连我妈都说我傻呢。

一个姑娘肯亲热,又不肯,值得怀疑。至少我认为她对男子不像我对女子那样,她好像比我熟悉什么似的。我那时候的思想总是走偏,忽悠忽悠的。

我不知道为什么,就开始觉得跟她疏远。她也感觉到了。但是,假如就这么混下去,也许就能结婚吧。

可有一天她竟然对我说:“明义,我给你。”

你猜我说了句啥?

我太混蛋了!

我说:“谁稀罕!”

我就这么斩杀了我的恋情,一次可能是真正的初恋。

一个我想娶到家的女孩儿从此淡忘。淡忘到我确实想不起来她的摸样。

但这个我还不知道姓名的女孩儿肯定能把她的全部都烙刻在我的心里。她给了我感觉到做人的尊严和温暖,她给了我感觉到做人的欢乐和汗水。她给了我男人应有的力量感,她给了我远离孤独的爱。

我生命中永远都不能忘怀的。

带着清香玫瑰花味的房间,带着跟我住的单身宿舍强大对比的满足(和这个房间相比我的单身宿舍就是狗窝),带着陌生而亲切的小女孩的新鲜刺激,我感觉到了巨大的幸福。我理解了即使袁世凯其人也会娶几个欢场女子回家的道理。在那一刻,我不能感觉到她其实是个欢场女子或者说,欢场不欢场丝毫不能影响我内心的欢乐。

我抚摸着她,所带给我的每一寸欢乐都不是语言可以形容的。我摸着她的眼睛,她的鼻子,她的嘴唇。我甚至摸了她的牙齿,摸了她的后背和后腰。她和我一样属于这个伟大的物种,她也和我一样承受了很多这个伟大物种带给她的巨大欢乐和耻辱。同时,我们还都不知道这个物种还会继续带给我们什么。

我害怕老虎还是害怕狮子?我害怕的是人类!

我不能改变的出身,我的矿工老爸和没有工作的妈妈,都不能给我这个所谓的大学生加分。只有我所处的单位能加一点点分。但我孤苦伶仃的社会关系,没有同学、同乡只有同事。没有亲戚甚至没有可以利用的自身魅力扯上点男女关系。我身高一米七,体重70公斤,是个小胖子。

她们如果嫁给我,图我啥?

我想起我所相亲的女孩中最漂亮的那一个,她没有工作。我想,我妈都没有工作,这又算啥?但她还是只见了我一面就不肯再见面。她说我除了有份体面的工作,什么也没有。而我这份体面中看不中用,我所处的位置啥事也办不了!她嫁给我干啥?她是本地人,她有足够充足的关系,她嫁就图别人说小吴在某某局上班吗?

我连续七年只想一件事,站稳脚跟。我喜欢雨泽县,尽管我不太喜欢雨泽县的人。

我实在是喜欢雨泽县这个地方,在这个地方终老一生真的很幸福。这里的山区气候带着点儿盆地的意思,冬天没有那么冷,夏天也没有那么热。这里欠发达成就了干净的空气,很多大山都保持完整。

两条纠缠着县城的河流也因为一个遥远城市的饮水,得以保持洁净。

如果我仅仅从人类的角度,从为了这个伟大物种的角度,我完全可以是另外一种选择。

散落在雨泽县的各个角落里的小山村,并不缺乏最上镜这样的女孩儿。

我不太喜欢雨泽县人,是因为雨泽县人伤害了我。

其实雨泽县人怎们会伤害到我,其实只是雨泽县里的那一小撮和我一样势利的小人物伤害到了我!

她们想的换个角度也是我想的,我不能接受娶个农村女孩儿回家。尽管这个女孩儿符合好女孩儿的种种优点。

如果我想娶一个农村女孩儿回家,我有的是机会。

在我无数次下乡的进程中,在我无数次坐在农家土炕上和农家老汉举杯共醉,我也偶合了很多机会。每一次机会都能把我从单身状态中解放。

我甚至都不用找村长,直接跟那个老汉说一句就了了。

我需要的是一个妻子,跟我同甘共苦。让我看着顺心,总想跟她说话。

跟这个最上镜呆了到底有多久,是十分钟还是一个世纪,两种感觉竟然是全都有。我瘫下来。女孩儿随手扔进的垃圾桶里,可能存活着我三十年的精华。

我存了三十多年的精华就这么以这种方式释放出来,并被立刻扔进了垃圾桶。我也是一个工具。

就是在释放的过程中我也是紧咬着嘴唇一声不吭,因为我不知道这个女孩儿叫啥。我只想喊她的名字,可我一直都没有问过她的名字。

我没有把她也当成是一个工具吗?

她说:“哥,咱们俩正正经经地躺着说会儿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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