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境是这整片大陆上最为荒凉的地方,广阔无垠,气候恶劣,茫茫无际的戈壁滩被日光一烤,连骆驼都不愿意在上面踏足,更别提那些神出鬼没的沙暴和龙卷风了,只要出现,死亡的阴影就会悄无声息地席卷而过不留一丝痕迹。
慢慢地,这里也就成了一片无主之地,国家消失了,被黄沙所吞噬,因为没有律法约束,便成了罪恶的天堂。沙匪,马贼,盗墓贼还有杀手们在这片荒凉的土地上遵照利益约定俗成了规则,谁也不知道沙漠的深处有什么诡异而匪夷所思的东西,日光照下来,金黄的沙粒就如同流动的黄金,奢华且糜烂。
就连在这片土地上长大的竹灵珈,也很少涉足沙漠的深处,传说曾经的北境之王留下了巨大的宝藏,可是传说毕竟是传说,敢用性命去冒险的人已经付出了代价。
然而她那看起来高挑纤细的身影却被迫走进了沙漠的深处,追击她的杀手在戈壁滩上徘徊逡巡数日,没有敢继续追击,她捡了一条命回来,只是不知还能苟延残喘上几日。
昔日风光无限的凌珈少爷,北境第一马贼帮派狼烟寂的少当家,在其养父凌炎病逝之后,彻底成为了丧家之犬,说出来也只会让人笑话。
竹灵珈跋涉在沙丘上,脚下一滑整个人便栽倒,索性躺了下来,在沙丘上滚落,干裂的嘴唇已经失去了颜色,只有胸口的起伏证明她还是个活人。
日光像是梭中的线,笔直地照下来,晃得人睁不开眼睛,脑海中依稀浮现出义父的影子,那个一生铁腕的男人,只有在面对自己的女儿时,才会流露出一丝柔情。
“孩子,你要记得自己姓竹,我将这个名字给了你,你叫做竹灵珈。”凌炎的话在她的意识中忽远忽近,像是被烈火炙烤过,忽远忽近,像是有轰隆轰隆的浪潮冲刷过脑海,可是那些话却沉淀了下来,无论如何也无法忘记。
“孩子,若是离开了北境,就恢复女儿身吧。”
现在回忆起来,义父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想必是已经预料到了有朝一日会发生这样的事。凌炎不是北境人,想必客居此处几十年,也不希望自己的女儿也留在这个气候恶劣的蛮荒之地,一辈子只能以男装示人。
可是人生浮浮沉沉,岂能尽如人意?她甚至来不及在义父的坟前上一柱香。
弱肉强食就是这里的规则。
如今坐上大当家之位的卡蒙终于可以高高在上地抬起头来,恣意嘲笑:“就算是曾经的南疆第一高手又如何?你以为让凌炎死不瞑目的是我抢了他的位子?错!是你啊凌珈,他既然放心不下你,你不如就下去陪他算了。”
竹灵珈不想死,所以她便只能逃,好在她别的不会,逃跑的功夫还是不弱的,她想过去南疆,既然义父曾经是南疆第一高手,想必那个传闻中神秘且富饶的地方还流传着很多义父的传闻,她也想去义父长大的地方看看。
后来一场沙暴,让她迷失了方向,彻底迷失在了茫茫大漠中。
她找到了绿洲,在绿洲中睡了一夜,第二天睁开眼,绿洲便逃走了,是的,绿洲不会一成不变,但是绿洲离开的时候也不会道别。她躺在巨石后面,手指上缠绕着干枯的草,开始怀疑昨夜看见的水草丰茂是不是一场荒唐的海市蜃楼。
再后来,她遇到了玖容,甚至她遇见玖容的时候,玖容还活着。
曾经锦衣玉食的西京大王子,与从小混迹马贼无赖中的马帮少当家,就这样像是被命运牵引着一般,在彼此人生最晦暗的时候相遇了。
玖容浑身的血液几乎被烤干,他勉强睁开眼,在生命的尽头,他看到了一张和自己的脸别无二致的面孔,嘴唇翕张说不出来话,紧紧握着竹灵珈的手,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竹灵珈感觉得到,有很多话,很多她还来不及知道的东西,随着玖容的死烟消云散,就像是上了锁的匣子,钥匙落入了深渊,再也不能打开。
生命在她的眼前逝去,说没有一丝一毫动容是不可能的,尤其是二人容貌如此相似,几乎是照镜子一般,竹灵珈就像是目睹了这个世上的另一个自己死去,不知为何,心中多了几分愧疚。
仅仅是一种特殊的感觉而已,像是有一道大门,随着玖容缓缓合上的双眼,永远关闭了,在那之后她来到西京,除了无处可去的缘由,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是不是想来调查清楚自己跟玖容之间有什么联系。
爱可以没有来由,恨可以没有来由,愧疚亦可以没有来由。
若她还是马帮少当家,有些事情便还有挽回的余地,她自然可以救下玖容的性命。
只是这一场相遇不合时宜,说到底还是命运的亏欠。
良久,竹灵珈叹了一口气,破庙的火堆劈啪作响,谈送雪带来的寒意似乎融化了几分。
“攻心之术,果然很厉害。”竹灵珈幽幽叹道。
“不过是开个小小玩笑罢了。”谈送雪的面孔重新氤氲在一片朦胧雾气之中,他合拢扇子,彬彬有礼地微微欠身:“两位,莫要忘了落雪之时的约定。”
“滚!鬼才跟你有约定!”秦越戈怒不可遏地追出去,却根本追不上谈送雪的脚步,他捡起一块石头向着谈送雪离开的方向丢过去,却连人家一片衣角也没沾到,只能颓然地坐在地上。
竹灵珈揉了揉额角,火堆在谈送雪离开之后重新燃得旺盛起来,青砖地面上的霜雪痕迹也化掉了,水渍渗入了地下。
秦越戈手握成拳,狠狠锤在地上,叹气:“我怎么这么倒霉啊!”
“他是谁?”竹灵珈轻声问道。
“西京的头号通缉犯,臭名昭著的杀手谈送雪。”秦越戈道:“也许我们应该感谢今夜来的杀手是他,否则我们都活不到明天。”
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可是若是有人偏偏找不自在,喜欢炭中送雪呢?谈送雪这个人自从开始杀人,就有他自己的一套规矩,就是杀人之前先知会一声,做下标记,然后哪怕这个人逃到了天涯海角,他也会在第一场雪落下那日踏雪而来,收割早已预定好的人头。
敢定下这样的规矩,自然是因为他有与狂妄匹配的实力,至少目前来看,谈送雪还没有失手过。
“西京赏金三十万钱买他狗命,无人敢接,竹灵珈,你知道玖容的赏金是多少吗?”
“唔,不知道。”
“五万钱。”秦越戈露出一个有些嘲讽的笑容:“托您老的福,要不然我哪有机会先被轻泽国师威胁,后被谈送雪追杀,我活了二十几年,还从来没有一天这么充实过。”
“不是吧......这也差距太悬殊了,我,不玖容好歹也是个王子,还不如一个杀手值钱?”竹灵珈也犯起愁来:“王子都这个价,我的赏金只怕要更低了。”
秦越戈道:“我可不觉得身价高是什么值得炫耀的事情。”
竹灵珈去外面牵了马过来,对秦越戈道:“看来今夜是消停不了了,我们连夜走吧。”
秦越戈犹疑道:“我们能去哪?”
这个问题问得真是奇妙,竹灵珈一时也哑住了,不过秦越戈还是收拾了包袱,走出破庙来,接过竹灵珈手中的缰绳,跨在马上,低声喝了一句“驾!”
这两匹马日行一千夜行八百也不是什么难事,二人却没什么驰骋的心思,漫无目的地由着马慢悠悠地走在官道上,时不时说上几句话,自然也没什么好脸色。
“喂,秦公子,你别这么沮丧嘛,现在离冬天还早着呢,我们还有几个月好活,与其迁怒我,不如想想怎么保住这条小命。”竹灵珈道。
“谈何容易,普天之下谈送雪杀不了的人恐怕只有中原皇室了。”秦越戈道。
竹灵珈眨眨眼,道:“那就去中原呗,我早就听说中原富庶繁华,皇室更是网罗天下美人,咱们就去求皇帝老儿救咱们一命。”
秦越戈嚷嚷起来:“你说得轻巧,中原皇帝岂会听你摆布!”
竹灵珈摩挲着下巴,道:“可我们也不是普通人啊,你是西京大将军之子,而我——”
东方雾气蒙蒙,天色即将分明,竹灵珈一夜未睡,脸上带着少许疲倦,一双眼睛却明亮得很,像是残夜未尽滞留的星子,狡黠中带着些许豪情。“我可是西京唯一的王储——玖容啊!”
秦越戈忽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是该说她胆大包天还是说她没脸没皮,思索了半天,问道:“你真的打算一辈子都顶着别人的身份生活下去吗?”
竹灵珈笑道:“我的大少爷啊,你要知道,像我们这种穷苦人,是没有资格拥有身份的,能够活下去就是万幸,根本顾及不到什么别的。”
秦越戈最讨厌别人叫他“大少爷”,登时一张脸臭了起来,道:“你叫谁大少爷?我是那种让人讨厌的纨绔子弟吗?”
竹灵珈哼了一声,懒得和他说这些没营养的废话,道:“沿着官道再行两日,就是中原的国境,我还没去过中原呢,听说中原物价高,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秦越戈道:“你们马贼买东西哪里花过钱啊!”
竹灵珈觉得这话越品越不是滋味,道:“你说话阴阳怪气的,是不是想打架?”
秦越戈扯了一下缰绳,颇为不屑道:“真是个野蛮人。”然后双腿一夹马腹,喝了一声:“驾!”马儿撒开蹄子向前奔去,将竹灵珈远远扔在了后面。
竹灵珈原本以为这个别扭的大少爷只是一时耍耍小性子,不想和自己一起走,没想到距离拉开得越来越远,秦越戈骑着马一骑绝尘,竟然是连道别都没有,就真的把竹灵珈给扔下了,秦越戈自诩饱读诗书,自己也清楚这是大大的失礼之处,只是一时脾气上来,也顾不得失礼不失礼,左右跟一个野蛮的马贼也没什么礼貌好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