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灼灼,此时正值夏日的午后,白花花的阳光刺得人睁不开眼。几只桌子和椅子安静地待在遮布下。
唔,这么热的天竟也听不见几只知了。他心想。
他窝在自家茶摊蓬下阴影之中,拿着草帽有一搭没一搭的扇着。不过也是,这周围有些荒凉,树都没有几棵,自然没有多少知了。选在这摆茶摊,热是热点,但也蛮好。这里连片树荫都没有,只有他一家可以歇脚纳凉的地方,往来的赶路人看到他家茶摊,便会像看见沙中绿洲一般。
可是,这么热的天,谁会选择在这个时候赶路呢?
他这样一想,就有些犹豫,自己的选择到底会不会带来生意财源。
一波又一波的热浪熏得他有些困了,他正在考虑要不要先躺在这凉席上睡一觉,就听闻远方传来一阵马蹄声。
他翻起身眺望远方,阳光刺的他有些想流泪。听着马蹄声越来越近,也越来越乱,他好似在光影里看到一群马队飞驰而来。
嘿!他说什么来着!这个位置挑的真好!他心里隐隐有些紧张,握紧了手中的抹布,就像出嫁的姑娘握紧手中的喜帕。
马队越来越近了,然后又越来越远。他甚至都没有看清上面坐了些什么人,那些人和马的身影就一闪而过了。
还真有人在这个时候赶路啊……他放下抹布,搓了搓脸,给自己倒了一杯凉茶,想了想,又倒回去一半。
没关系,应该还会有人来的。他想。要不还是先睡一觉,有人来会叫他的。
“将军,前面就是皇都了。天这么热,我们都跑了这么长时间,要不要先歇歇脚啊?这马儿也累了。”一个将士被热风呛了口气,抹了抹额上的汗。
何彻眺望着远方,没有说话。
“马上就要到了,坚持一下,到城里在歇息吧。”君佑也眺望了一眼远方。很多时候,何彻的意思都是他来传达的。
三年了,整整三年了,这屈辱的三年总算过去了。
三年前,一纸皇令将他派往边境沙漠镇守,而现在,一道为了庆祝皇上大婚的圣旨又将他召了回来。
而这其中又有多少是那个阉人的意思呢?他堂堂一国之将,竟要受一个阉人摆布!
不过现在最令他惦记的不是雪耻,而是她。三年前自己本就该娶了她的,但是一纸圣状下来,他
只能匆匆赴往边疆。
当初分别的场景是怎么样的呢?先帝还在的时候,他就想请求赐婚。但接连而来的战乱让他寻不得机会。战争虽惨烈,但也是胜利了,他本可以凭着家族立了战功的机会像先帝要一纸聘书,结果父亲和先帝接连离世,让他又不得不打乱了自己的计划。
他和皇帝一起长大,本以为要一个赐婚是易如反掌的事,但没想到的是,新皇登基,地位不稳,又没有雷霆手段,很快就被不同的势力架空了。
外戚干政,太监弄权,新皇压根没有任何话语权。不然也不至于他堂堂一国之将被一个太监支配。
那天他进宫本是想提一提赐婚的事,结果拿到手的却是派遣令。那个常常满面笑容的太监头子杨百升一直毕恭毕敬送他至大殿门外,说:“将军大人,咱皇上整日忧心边境百姓生活,整夜不得安眠。且不论您是一国之将,您打小和皇帝一起长大,想必您也为皇上为国事担忧啊!所以您不如即刻启程,好解皇上之忧心啊!”
呵,到底是皇上想让他快点走还是杨百升想让他快点走,他难道还分不清吗?可是他没有功夫和杨百升去玩这一套,他只想马上去见她,告诉她等他三年。
可当他真的到了沈宅的时候,却被家仆告知,她已经被传唤进宫了。而现在折回宫中已经来不及。
这就是他们的离别,好一个阴差阳错。
他脑中浮现出她那倾城的容颜,嘴角不自觉微微勾起。
清渺,让你苦等三年,我回来了,不走啦,你也终于可以嫁给我了。
为了预庆新皇的大婚,都城里处处张灯结彩,甚至夸张到每家每户,每栋楼阁的屋檐上都挂着红艳艳的灯笼。鲜红的穗绳在微风里荡漾,喜庆又好看。树枝上系满了彩色的飘带,这是新皇慷慨,所有未出阁的姑娘都可以沾一沾皇家的喜气,在树枝上系上一根彩带,许愿配一个好人家。
真不知道是哪个姑娘,能让他如此费心,如此大费周折。
两个人的事,天下尽欢。
何彻笑着摇摇头。不过,如果是沈清渺想要,他也可以给她一个令天下姑娘都艳羡的大婚。她配得上。她应当被所有人呵护着,不过她真正可以归依的,只有他一人。
“将军,进来喝杯茶吧,皇宫就在前面了,进来休息一下吧。”君佑安置好军马之后,走过来道。
离皇宫越近,何彻心里越来越有一丝紧张,这就是所谓的近乡情却怯吗?三年了,这里会有多少变化呢?
“好。让将士们都先休息一下,稍作调整,然后进宫。”何彻走进茶馆,一撩衣袍,在椅子上坐下,君佑给他倒了一杯凉茶。
他被派往边疆守卫只是名义上的鼓舞士气,安定军心,镇守的官兵是本来就驻扎在边疆的,所以他随行一共不过七八人罢了。此时都坐在茶馆里,也没见占了多少位置。他们都是便装的,所以融在喝茶的平民百姓之中并不显眼,甚至还可以一边喝茶,一边听一听闲话。
“嗨,你听说了吗?这次新皇大婚,娶的姑娘貌若天仙!”
“那可不!听说要直接被封为皇后呢!”
“不知道是哪家姑娘这么有福气。”
“这你都不知道?当然是商贾大户沈家千金沈清渺啦!听说沈姑娘从豆蔻时就出落得貌若天仙勾魂夺魄啦!”
“哎呦听你这么一说,我真想见见!”
“呸,你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未来的皇后娘娘岂是你可以见的?闭嘴吧,小心惹祸上身!”
“我就说说还不行嘛?新皇仁慈,怎么可能因为一句话要了我的命……”
君佑听着,心里一惊,连忙看向何彻。可是,此时他的身旁,不过桌上一杯未饮完的凉茶而已。
华曲国的都城是华瑞,是皇族权力的中心地,却不是华曲国经济最繁荣的地方。北锦城东临曲河与突江的交汇处,北靠群山峻岭的垭口地,是华曲国东西南北交流最短路程的必经之地,占尽了地理优势,因而是华曲国经济最繁盛的城池。
北锦城来往旅人络绎不绝,在这里可以看到各种风情。有面缠绯红纱巾的魅惑,也有襦裙婉约的秀丽,有足蹬马靴的豪爽,也有白衣翩翩的风流。
但无论是什么文化,总有一些东西是共通的。
北锦城多有雕花高楼,这些高楼精致漂亮,常有鲜艳飘纱参差披拂,到了夜晚更是红烛高照,楼里的香气伴随着姑娘娇笑声一层一层溢出来,勾人心魂。这便是北锦城的花楼,让所有天南海北的公子阿哥都乐不思蜀不知旅途漫漫的地方。
“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啊?我们这里的酒水饭菜和卧房都是北锦城数一数二的!”店小二看见一队车马停在客馆门口,连忙迎了上去。
为首的中年男子苍髯如戟,剑眉横割入发鬓,脸上的每一道皱纹都沧桑但凌厉。他的眼中的不是人到中年的疲态,而是壮年人的野心勃勃和老年人的鹰鹜精明。
被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店小二只觉一种威严之气倾压而来。
“七个人,两间上等房,两间中等房,三天两晚。”他声音浑厚有如虎吟。
“好嘞!”店小二应了一声,“客官,您们的马现在需要牵到马厩吗?”
中年男人稍稍思忖一番,点了点头。
店小二刚准备回身进店招来马夫,就看到马车的窗帷被撩开一角,一张清丽的小脸露了出来,她眼眸明亮,眼神好奇地打量着外面的世界。
由于她的眼神太过好奇,店小二愣了一愣,这是哪家深门小姐,头一次出来么?不过也是,这中年男人许是她父亲,管教甚严,极少带出门。
她的眼神从前面收了回来落在了他身上,然后她冲他笑了一笑。
店小二愣得更甚,一时间竟有些手足无措。
“喂。”突然一个懒洋洋的声音传来。
“我要喝酒。”那年轻公子对他眨了眨眼,“要冰过的噢,这天真是热。”
小二刚要应下,就听得一声怒喝,震得他脑中嗡嗡响:“胡闹!”这一声吼得小二有些手足无措,但是被吼的人却仍旧嬉皮笑脸。
“怎么了怎么了?你这老匹夫,哪有不让人消暑的道理?”青年在马背上歪歪斜斜,满不在乎地笑着。
“你……孽畜!大哥大嫂有你这不肖子,真是在九泉下都要捶胸顿首地后悔!”中年男人脸色铁青。
小二有些为难也有些莫名,不过是一壶酒罢了,怎的要如此上纲上线?而见他们随行的人见此场景也都是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
青年脸上笑容仍在,只是这笑脸的嘴角眉梢有了一丝凉薄之意:“三叔,将死之人,罪可不咎。”“你……”顾铭被他气得断声,但是又似是无奈般叹了口气,“未到最后,不必谈死字。”
“三叔,竹篮打水,我这条命,您这篮子,是留不住的。”继而顾念芜对着小二又一笑,“这酒我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