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五斗米两大祭酒,许伏原则一直抱怨贾不伪心慈手软,便宜了那两个王八蛋。可贾不伪笑而不语,也不反驳,只是一个劲儿地劝道,“喝酒喝酒。”
夏来和秋莹绝对没能想到被擒还有活路,皇城是回不去了,宗人府历来有规矩,所有干员要么回来加官进爵,要么死在外头暴尸荒野。纵然贾不伪做了表率,逼得自诩高于贾不伪好几等的孙宗才不会躬身再去寻五斗米的麻烦,但周衍那老狐狸也不会放过他们,还是遁迹江湖的好。
作为回报,也算是夏秋祭酒的单方面讨好,那逃跑的李恒山当晚下榻了一家驿站,临睡前只喝了一碗店里的米酒,可第二日醒来便手脚溃烂,而且一发不可收拾,当天下午就被发现死在了驿站的客房里,死相之难看,就连那从业百年余的仵作都没能忍住狂吐不止。
“公孙先生,你我在这檐间饮酒,就不怕白先生吃醋吗?”
贾不伪弓着一只腿坐在长青酒楼第九层的檐角,身旁公孙青莲手拿酒壶斜倚画栋。
“都一百多岁人了,姓白的还没有那么无趣到吃你这臭小子的醋。倒是我觉得,那位月旦国的公主,你可莫要辜负啊。”这公孙青莲千杯不倒,手拿那雕有青莲的酒壶,醉眼朦胧。“月旦国的公主也好,大祭司也罢,但凡有那一双‘凤凰眸’的人,一生都有一次死后涅槃的机会。或为自己,或为他人。不过,为他人,只能为她真心所爱之人……”
贾不伪略显局促地把手中酒爵放在一旁,“这、这不可能吧,我才认识她十几日而已。”
公孙青莲如同情场老手一般,晃了晃手中那永远也喝不尽的酒壶,“很长了,这世间很难有日久生情,日久生情更像是一种将就。我问你,江湖上传的沸沸扬扬,你和董将军的千斤,那个疯丫头定下终生,先不问缘由,我问你,你是什么时候遇见她的?”
贾不伪双脸一红,低着头,怯声地说道,“我……大概是小的时候,父亲带我去董伯父家中讨论瀛洋犯境之事,那时候第一次见到梓雨,当时她穿着青色蜀锦袍,当时之是觉得她很特别,并没有……并没有喜欢。”
公孙青莲突然嗤笑一声,梨涡微旋,甚是迷人,“那我问你,当时你穿的是什么?”
“这……忘了。”
“你再去问问,那姓白的拜丹青塔塔主那一日,他穿的是什么,我穿的又是什么?”
九层阁楼下,那丹青塔塔主冲着高檐兴奋地招手,不用问,这比痴缠货还要痴迷的白玄,还有什么记不得。
这算是前辈的点醒,贾不伪壮起胆子,“那、那公孙先生,您与白先生也有百年相识,问、问什么依旧是……”
“依旧是不温不火,依旧是有着沟壑,对吗?一生皆是命,何曾有半点由人?你身为封疆大吏独子,尚且犹犹豫豫,何况看似和睦的不治之地,我等身不由己之人。姓白的肩上的担子,算起来,也有半个江湖了。”
长青酒楼檐角的谈心也只是两炷焚香,这几位外来的一流强者,虽说多少都与贾不伪有联系,算得上是朋友。可无论怎么劝,许伏原依旧是抱有敌意,若不是贾不伪坐镇居中,乞活军已经赶到督调城的许蛮子指不定会做出什么鲁莽行径。
赵凤家的那守门老奴,在宅邸笼城之势被解后,独自坐在后院柴房外——属于他的房间干乐呵。可是,等了半日,也不见自己主子赵凤露面,这个老仆多少有些着急。逢人便问看到自己的主子了吗,可是他能遇见到的都是在府邸走动的下人,所知道的都不见得比他多。由于实在挂念家主,最后,这个跛脚的老奴回柴房翻出一件逢年才舍得穿的衣服,又照着渠水小心翼翼地抚平了自己的灰白的乱发。老头一辈子连女人的手都没摸过,大半辈子在一个个奴隶主手里辗转,按照他的话说,一直到主子家,才知道做奴隶的还能这么活。他不知道这冕服到底该左衽还是右衽,是否合乎礼节,他只知道干净就行,周正最好。
他想去见几个人,见那几个待在赵府的时间连他千百分之一都不到却在赵府说的算的那几位当世高人,他脚步蹒跚,低头喃喃,“赵府是主子的,国乱了,还能有城。城乱了,还能有家。家乱了,还能有主子。可主子呐,主子去哪了……”
隔一日,白玄和公孙青莲已先行回了不治之地,说到底,督调城不是不治之地,督调城被毁,三巨头能算账,但算不到这贾不伪的头上。能换得贾不伪出资重建城郭,出钱抚恤伤亡,已经是最好。
鬼门关上走一遭,贾不伪突然关心起了这天下大局,按照他的话说,备兵戈不一定为战,那女子练剑也有不少是为了一场红绫剑舞呐。
韩延淮基本可以算上是一个活书橱,这些年诸侯间的摩擦,看似只是平常磕碰,但一旦到了他嘴里,什么备周则意怠,常见则不疑,什么公敌不分敌,什么阳乖序乱,诸如此类,他总能见细微于玄机,长篇累牍又义正言辞说上一大通关于兵法的言论。当然,这小子说到底还是有些读死书,从他口中说出的很多话,其中有不下十句能够换来夷九族的。可这也能理解,毕竟他才十六岁而已,在天下来说,这个年纪能背两首唐诗宋词已经很不错了,可这韩延淮,几乎把天下兵法都刻印在了脑子里。
“停,你是说,红枫郡郡主之死是朝廷授意?这怎么可能,三巨头合力堵杀,红枫城的八十万大军可都死在了云中山脚下呐,而且那白刃榜第四的判官不就是在那一战成名的吗?”
韩延淮单手背负,一只手放于胸口,玉冠摇摇,宛如那教三百猢狲的夫子,“当世格局,新朝敌已明而友未定,那次格杀,凌烟阁、丹青塔还有瑶月台都只出了一人,而且并不是各门主授意。那一战结束后,三人都入朝为官。这导致三巨头迫于颜面,不能追究,只能空领这一口黑锅。所谓引诱杀敌不自出力,这便是借刀杀人了。”
贾不伪虽听的有些云雾,但自小随军他,仔细一琢磨,还是明白了韩延淮话中的意思。朝廷以封官赐爵相诱,借了三巨头每人一把刀,除掉了红枫郡。事后三巨头碍于面子,毕竟自己门下出了这等人,以清客自居的他们,拉不下这脸,自然会主动背锅,说这红枫郡是坏了规矩才遭三巨头联手格杀。
士林所言,天下熙攘,为利来往,倒真无半点虚言。如此一来,不治之城倒有了几分李唐朝终南山的味道,可仔细一想,诸如韩延淮的父亲,将韩延淮送到凌烟阁,不就是为了这“终南捷径”吗?
“不想了,头痛。”贾不伪揉了揉太阳穴,抬头瞥见那跛脚老奴在九道回廊那探头探脑,“哎,怎么忘了他。”
韩延淮正襟危坐,也望向九道回廊那儿,“蹩脚老奴,师兄,这就是您说的那个赵家值倾覆之时依旧死守府门的老奴?无半点修为,人如秋来枯木,难得啊。不过,这种恩情多见于青衣碌碌,而这种人如大浪浮叶,太过卑微,虽难得却让人难记得,搅不起浪花。”
贾不伪舒展筋骨,“你说的没错,我都差点忘了这老头还在府上,我的错。不过,我倒觉得这种人不见得一辈子卑微,师弟,你觉得,督调城安排一个城主如何?”
韩延淮低头沉思片刻,忽然颔首笑道,“师兄此计甚妙,督调城虽不是兵家必争,但也是曾经西域咽喉。嗯,若假借许将军的威慑力,此城可长久。”
贾不伪端起茶盏,大吞一口站起身来,“师弟别会错意,我只是单纯的想让督调城走入正统。走吧,去见见这督调城未来的城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