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最后的悬念还没揭晓。
谁是大元江山的新主人?全国人民都在期待。
刘福通搬出了小明王韩林儿,在亳州这个地方开张了龙凤政府。他自认为丞相,开始了势力扩张。张士诚则在高邮称王,国号大周,建元天佑。当然自称皇帝的还有很多,像陈友谅自称大汉皇帝,明玉珍自称大夏皇帝。只有朱元璋稍微谦虚一点,只称自己为吴国公和吴王,名义上服从龙凤政府的领导,听上去很有地方诸侯的感觉。
但是最终只有这个姓朱的胜出了。
因为他有人才。
在任何时候,人才都是制胜的法宝。
朱元璋手下的人才文有李善长、刘基、宋濂等,武有徐达、常遇春、胡大海、李文忠等。这些人都将是大元朝的掘墓人,而朱元璋就是那个总指挥。
顺帝也知道朱元璋的厉害,刚开始的时候,他派了户部尚书张昶过了江东来招降。顺帝的想法是,如果战而胜之有困难的话,那不如为我所用。他留给朱元璋的官帽是平章政事,这差不多相当于政协常委了。
但是张昶没有回来。
他留在江东了。
不是被朱元璋强行扣押的,而是心甘情愿留下来的。
他被朱元璋洗脑了。洗完脑之后的张昶深刻地认识到:元王朝的统治是多么的腐败,他做这个户部尚书是多么的没有前途。而跟朱元璋在一起,就是和一种潮流在一起。
和一种更确定的自己的身家性命在一起。
他和李善长、刘基他们一样,成了朱元璋的师爷之一。
当然朱元璋的魔力不仅体现于此,连在海上造反有年的方国珍也感受到了他的魔力。方国珍派出使者致书朱元璋,表示要把他霸占的温台庆元三个地方献给他。言下之意是要跟着他干了,希望朱大哥以后多罩着他。
朱元璋的魔力如此之大,一同造反的几个江湖大佬不干了。先是张士诚派出大将吕珍进攻刘福通据守的安丰,迫使朱元璋出兵援救。紧接着西面的陈友谅趁虚围攻朱元璋的属地洪都,时间长达八十五天之久。
这是致命的八十五天,也是虚弱的八十五天。因为它给朱元璋腾出手来有效布置自己的战力提供了时间窗口。当然,对陈友谅来说,这是他没有人才优势的一次失败——没有人告诉他这么做是不明智的。
朱元璋终于在有效的时间窗口内领着二十万大军驰援洪都。他和陈友谅最后的PK地点是在鄱阳湖。这个著名的湖泊再一次见证了朱元璋式的魔力,同时也见证了造反者陈友谅之死。这是一个江湖大佬的非正常死亡,充满了血腥味和宿命感。
下一个江湖大佬之死是张士诚。这一回,朱元璋是主动出击,大败张士诚,张成了一个灰溜溜的俘虏。但他并不屈服,反而大骂备受朱元璋尊敬的谋臣李善长,这一点勾起了朱元璋的杀机。这个世界的逻辑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不服是不行的。和陈友谅一样,造反江湖上最著名的一个大佬张士诚也非正常死亡了,他甚至连尸首都没有保存下来,因为朱将他烧成了灰烬。
当然历史在正剧之外也总会有小插曲。这是历史的有趣与生动处。比如曾经以献城之举来表白自己诚意的方国珍突然又据地称雄了。其实对方国珍来讲,这是他乐此不疲的游戏。他不仅和朱元璋玩,也和顺帝玩降而复叛的游戏。虽然顺帝因为鞭长莫及,对他无可奈何,但是朱元璋不干了。投降就正正经经地投降,没空和你玩这种老鼠戏猫的游戏。他派了汤和等将领把狡猾的方国珍抓到了应天府,直到亲眼看见这个一生首鼠两端的人在他的大本营里闭上双眼。
史书上说,方国珍在南京是病死的。
由此,朱元璋成了造反江湖上最后一个大佬,拥有了南方的大片国土。可以说他的目标已是非常明确,那就是给元王朝送终。
朱元璋,即将迎来生命中最后的收官。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在大元朝,脱脱之后的丞相是哈麻。哈麻的弟弟雪雪则是御史大夫。这样的黄金组合使得哈麻兄弟成了政坛上的大哥大。
也让哈麻感到了无趣。
他的人生格言是与人斗,其乐无穷。
现如今,脱脱已被斗得去见了阎罗王,下一个挨斗的人是谁呢?
他的妹夫秃鲁帖木儿浮出了水面。
不错,是妹夫。亲妹夫。但现在,这妹夫秃鲁帖木儿也太招眼了。在哈麻之后,他成了顺帝的新宠,是顺帝淫乐生活的新导师。哈麻害怕有朝一日秃鲁帖木儿会取代他现在的相位,而他则很有可能死得很惨。
就像那个已经死去的前丞相脱脱一样。
哈麻兄弟决定开始行动。但是他们的行动目标却实在是有点大。他们不仅要妹夫秃鲁帖木儿离顺帝远一点,他们还要顺帝下台,把皇位禅让给很想励精图治的皇子。
这个庞大的行动目标被秃鲁帖木儿知道了,他觉得自己的人生需要作出非此即彼的选择。
要么离开顺帝,投向皇子和哈麻兄弟,要么孤注一掷和顺帝绑在一起,和哈麻兄弟进行最后的较量。
秃鲁帖木儿选择了后者。
他很无奈。
可以说这是个无奈的选择。
因为皇子是哈麻兄弟的皇子,他们是利益共同体。现在自己投靠过去,别说吃肉,喝汤都很悬。
而继续绑牢顺帝,则可确保自己的荣华富贵。
重要的是顺帝不能把皇位交出来。
顺帝当然不会把皇位交出来。
因为秃鲁帖木儿跟他说了一句突破他心理底线的话。秃鲁帖木儿向他打小报告说:皇上,哈麻说你年纪大了,不行了,应该把皇位腾出来给皇子。
顺帝发怒了。
人世间有很多东西是他人不能触碰甚至不能提及的。
特别是皇位。
皇位是什么?皇位是比人的命根子还重要的东西,是命根子他妈。
可以给你命根子,也可以随时把你拿走。
顺帝咆哮道:我他妈的头发不白,眼睛不花,耳朵不聋,皇子着什么急,哈麻这个鸟人着什么急?我看他是别有所图!小人!你应当替我效力,把这个小人还有他那个弟弟一块除掉!
秃鲁帖木儿长吁一口气。他现在终于可以确定,自己的选择没错。
几天之后,哈麻兄弟的命运发生了重大改变。哈麻被撤职后发配到惠州去当苦力,雪雪则被发配到肇州去当苦力。但事实上,他们的命运比这还惨,因为他们并没有抵达目的地,而是在半路上就被押解官乱棍打死了。
他们,和脱脱一样命苦。而在这样的时代,类似的剧情几乎每天都在大元政坛上上演,很多人已经见怪不怪了。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没有人可以例外。
包括顺帝。
但是关于这个人生哲理,极想早日即位的皇子爱猷识理达腊却没有体会。
他还太年轻,虽然知道哈麻兄弟为他的事死得很惨,但他还是要前赴后继。
他妈也想前赴后继。
他妈是皇后奇氏,经常背着顺帝搞点婚外恋。这样的举动刺激是刺激,但一旦被顺帝发现的话,后果是极其严重的。
所以,她希望儿子早日接班,以便自己搞婚外恋的时候不必那样提心吊胆。
奇氏搞婚外恋的对象是宦官朴不花。朴不花名字听上去挺正经,但实际上花得够戗。当然,对奇氏来说,她和朴不花经常来个一夜情什么的这都是前戏,关键是要宫中这个颇有实力的老宦官能力挺他儿子早日当皇帝。
这才是她的高潮。
当然也是朴不花的高潮。
原因嘛不言自明。让一个小孩当皇帝总比让一个老狐狸当皇帝让人放心。
朴不花太明白这个道理了。
所以他们一直在努力。
但是这样的努力很快就被御史大夫老的沙看破。
老的沙是顺帝的娘舅,他当然把利益放在自己人这一边。
放在顺帝身上。
为此他几次上疏弹劾朴不花,只是关于偷情这件事,他实在是不好意思说出口。
这样一来他的弹劾就成了无力的弹劾,最终还是给他带来了灾难。
因为奇氏开始进攻了。
奇氏在顺帝耳边猛吹枕头风,终于吹得早已不耐烦的他发出旨意:御史大夫老的沙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别在宫中待着了。
当然历史的剧情如果仅仅演绎到此就结束的话那只能说是作了个铺垫,因为真正的主角将在接下来的时段暴力上场。他,就是大同的最高军事长官孛罗帖木儿。孛罗帖木儿长期在外面和红巾军过招,保家卫国那叫一个辛苦,可听了路过大同的老的沙跟他说的那些宫廷丑事时,他肺都气炸了!
听说过乱搞的,没听说过这么乱搞的!不行,一定要带着兵马杀进京去,不把那个老不正经的朴不花揪出来就决不罢休。
孛罗帖木儿就这样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发了。这其实是一个王朝最后的出发,因为就在此时,离他不远处,朱元璋的大部队和他正并驾齐驱。他们的目的地是一样的,只不过目的不同。孛罗帖木儿是要去解决宫廷丑闻——这其实是一个王朝最后的宫廷丑闻,解不解决都已经无所谓了,但历史的剧中人孛罗帖木儿当时并不知道王朝大限已到,他还是义愤填膺地演绎着,直到朴不花垂头丧气地被他揪了出来;而朱元璋赶过去则是要解决宫廷本身,他要把里面的一干人等全都揪出来,然后自己大模大样地坐进去,重新开演一出王朝大戏……
他们最终都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虽然有点先后的时间差,但那已无关紧要。而这一片喧嚣的历史剧中,另一个主人公顺帝则仓皇北逃,他带着宫廷里来不及理清的一地鸡毛,带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各色人等的欲望,在徐达、常遇春的队伍挺进京师的前一刻,仓皇北逃。
大幕就此垂落,一个王朝歇菜了;江山常常易主,从来新人替旧人。
仅此而已。
明朝:
一个人的孤单谢幕
1627年不可遏止地到来了
如果重回明朝,该怎么来寻找那个王朝的危机路线图呢?
或者,从什么时候开始,大明的谢幕之门悄然掩上了呢?
也许可以从万历年说起。万历年间的事真是一言难尽。当晚明国情观察者利玛窦沿着大运河从南京来到北京之时,他是由衷地惊叹一个王朝外表上的华美与尊贵。但是利玛窦绝想不到,紫禁城内,一个叫张居正的男人正在气喘吁吁地进行着挽狂澜于既倒的改革,这场改革是如此的惊心动魄,最后竟成了张居正和万历皇帝两个男人之间恩怨交集的牺牲品。
改革失败了。改革者者遭到了秋后算账,轰轰烈烈的宫廷争斗持续了几十年,直到万历皇帝以长期罢工相威胁——他不再上朝了。
但是从表相上看,没有皇帝上朝的大明王朝依旧华美与尊贵。没有人置疑它正悄然走过一个拐点。和大明前十几个皇帝的结局一样,万历皇帝隆重而庄严地寿终正寝了。他的继任者光宗皇帝隆重而庄严地接棒。这是个短命的皇帝,不到一年时间大明江山就由天启帝熹宗接手。
此后七年,一个王朝的前末世光景隐约可见。公元1621年是天启元年,就在这一年努尔哈赤率军攻取了辽沈地区。两年之后,大太监魏忠贤掌东厂印。此后四年,天启帝突然对木工技术发生浓厚的兴趣,魏忠贤权倾一时,大明朝局晦暗不明。
而公元1627年就这样不可遏止地到来了。这个宿命的年头是注定和崇祯皇帝朱由检不期而遇的。这一年的农历八月二十二日,年仅二十三岁的熹宗朱由校全身浮肿地告别人间,将大明王朝的一大摊烂事、剪不断理还乱的烦事交给朱由检处置。
朱由检需要紧急处置的头号对象无疑是魏忠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