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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英国文学

第一节 当代英国文学概况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英帝国在遭受沉重战争破坏的同时,它的全球殖民体系也开始面临最后崩溃。印度、巴基斯坦、缅甸、约旦、利比亚、苏丹、尼日利亚等英国的亚非殖民地纷纷独立,1949年爱尔兰也宣告独立,1956年7月,埃及从英国人手中收回了苏伊士运河的控制权,昔日的“日不落帝国”现在日薄西山,辉煌不再了。这样,政治上的衰败严重挫伤了英国民众的民族自信心,人们深刻感受到了一种深深的失落感,因此,民众在经历二战的战争创伤之后,又增加了一种消沉感。

作为时代的镜子,这个时期的英国文学,就必然在文学作品中表现出了一种怀旧或者末日意识。伊夫林·沃(Evelyn Waugh,1903—1966)的《旧地重游》,就体现了作者对于过去的时代既批判又怀念的复杂心态。

同时,在欧洲大陆蔓延的存在主义思想也开始影响英国,在文学作品中体现出来。最明显的特征就是个人与世界的分离和对立,存在主义哲学家、文学家萨特的名言“存在先于本质”成了文学中的重要主题。萨缪尔·贝克特(Samuel Beckett,1906—1989)和约翰·奥斯本(John Osborne,1929—1994)的戏剧创作、迪伦·托马斯(Dylan Thomas,1914—1953)的诗歌创作,就深刻地体现了个人与世界的对立以及生活的荒谬感。哈罗德·品特(Harold Pinter,1930—2008)的戏剧创作,也有这种倾向。品特在戏剧中还更深一层地探讨了性与权力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政治寓言文学。政治寓言文学在当代英国文学中的另外一些代表,有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1903—1950)的《一九八四》、威廉·戈尔丁(William Golding,1911—1993)的《蝇王》和安东尼·伯吉斯(Anthony Burgess,1917—1993)的《发条橙》。

多丽丝·莱辛(Doris Lessing,1919—2013)和维·苏·奈保尔(V.S.Naipaul,1932—)的小说创作有相近的主题,他们共同涉及了殖民地的历史记忆这一主题。在戏剧方面,彼得·谢弗(Peter Shaffer,1926—)的《皇家太阳猎队》,也表现了作者对殖民历史的思考。

二战之后,冷战和核威慑的存在,使人们一直生活在战争阴云的恐惧之下,人们更加追求物质的满足和生活的放纵。这一状况加剧了西方世界20世纪初期面临的精神危机,作为人文知识分子的代表,T·S·艾略特(Thomas Stearns Eliot,1888—1965)在他的组诗《四个四重奏》中延续了他在《普鲁弗洛克的情歌》和《荒原》的主题,表现了作者对于时代精神危机的严重忧虑。而温斯坦·休·奥登(Wystan Hugh Auden,1907—1973)则通过他的诗歌创作表现了对于人文精神的呼唤。

格雷厄姆·格林(Graham Greene,1904—1991)的小说《问题的核心》、约翰·福尔斯(John Fowles,1926—2005)的《法国中尉的女人》和A·S·拜厄特(Antonia Susan Byatt,1936—)的《占有》,表现了作者对于人性突破善与恶的简单对立的深度思考。同时,他们的文学创作都有将通俗与严肃融合为一的倾向,让读者在愉悦的同时进行深度的思考。

总之,这一时期的英国文学是英国社会心态与社会精神在文学上的反映,既表现了国家经济不景气所造成的普遍颓废和绝望心理,又表现了英国作家在文学上努力真实再现这一社会状况的种种尝试与探索。他们的不懈探索,对于文学主题、表现形式和表现方法的进步与创新,具有深远的意义。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已有威廉·戈尔丁(1983)、奈保尔(2001)、哈罗德·品特(2005)、多丽丝·莱辛(2007)四位英国英语作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一事实足以说明,英国文学在世界文学中仍然拥有自己不可动摇的崇高地位。

第二节 沃、奥威尔、格林和戈尔丁

伊夫林·沃(Evelyn Waugh,1903—1966)是一名出版商的儿子,出生于1903年10月28日。伊夫林幼时多接受母亲的启蒙,与母亲关系较为密切。其父阿瑟则与较年长的儿子亚雷密切一些,与伊夫林较为疏远。读书时,伊夫林聪颖好学,放学后,伊夫林常与同学们排练他编写的剧作。同时他又生性好斗,时常欺负弱小同学。一战时他积极参加童子军,二战期间他曾在英国军队服役。在牛津大学毕业后不久,伊夫林即开始从事写作。他交往很广,社会阅历丰富,常常将这些经历放置进小说中,甚至连他自己的精神崩溃经历也写进了小说。但同时他又个性突出,落落寡合,厌恶20世纪60年代的宗教改革运动和战后的福利国家体制。他总是显出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但对于朋友却极尽友情。作为一名作家,他的主要作品有《衰落与崩溃》、《一捧尘土》和《旧地重游》。

《旧地重游》这部小说出版于1945年,伊夫林时常将之称为他的代表作。该小说在美国非常受欢迎,1981年曾被改编为电视连续剧。小说以主人公查尔斯·莱德为叙事者,他在牛津赫特福德学院读书时认识了贵族马奇美爵爷的儿子,塞巴斯蒂安·福莱特。在塞巴斯蒂安家辉煌的庄园布莱兹海德城堡里,查尔斯结识了这个家庭的其他成员,包括塞巴斯蒂安的妹妹茱莉亚。放假期间,查尔斯曾短暂回家陪伴鳏居的父亲。随后,查尔斯与塞巴斯蒂安在庄园渡过了假期剩下的时光。

塞巴斯蒂安一家笃信天主教,查尔斯为此很尴尬。因为在他看来,基督教义“既无实质也不具有美德”。塞巴斯蒂安的父亲当年为了婚姻而皈依了天主教,但他后来放弃了这种信仰和婚姻,去了威尼斯定居。马奇美夫人忠诚于她的信仰,长子布莱兹海德爵爷和幼女克迪莉娅支持她。塞巴斯蒂安则沉溺于酗酒中,他后来去往摩洛哥,最终在从事搬运工和慈善工作中找到了人生安慰。查尔斯也渐渐疏远了马奇美一家,随后他结了婚,生了两个孩子。但是他对婚姻非常冷淡,妻子也对他不忠。

查尔斯爱上了茱莉亚,茱莉亚此时与丈夫已经分居,他们决定彼此离婚而结合。但是二战前夕,年迈的马奇美爵爷回到了庄园,他将茱莉亚指定为继承人,同时他又回归了他的宗教信仰。这样,茱莉亚决定秉持天主教信仰不再离婚。失望的查尔斯后来成了一名军官,却意外地驻扎到了布莱兹海德庄园。庄园现已破败不堪,只有当年的私人小教堂现在为了士兵们的祈祷而重新开放。

这部小说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伊夫林的一些个人生活和经历,如塞巴斯蒂安和查尔斯的身上都有伊夫林的影子。另外,伊夫林于1930年皈依天主教,并反对随后的一些宗教改革,而在小说中天主教却成了作者的对立面。这部小说虽然只描写了一个贵族家庭的兴衰故事,却同时向读者暗示了作者对于传统和生活本质的思考:传统虽然有腐朽和衰败的一面,但是却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它造成了马奇美爵爷的最终回归,尽管这种回归很大成程度上只具有象征意义;生活虽然沉闷而无聊,并会最终回归起点,但也不是完全一片虚无,而是留下了经历者自身的痕迹。

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1903—1950),原名埃里克·阿瑟·布莱尔(Eric Arthur Blair),1903年出生于英属印度比哈尔省的莫蒂哈里,父亲是殖民地的小官员。1904年,奥威尔随母亲定居于英国,5岁起他开始上学,曾于伊顿公学就读4年。1924年起奥威尔在缅甸做警察,享有处置和处死犯人的特权。1927年因罹患登革热,奥威尔返回英国,并最终决定辞职成为一名作家。1936年奥威尔赴西班牙报道西班牙内战,但是却受到极度“左”倾组织的迫害。这段经历和他在缅甸做警察的经历,使奥威尔深刻地意识到了极权专制的危险。因此,奥威尔在他的代表作品《动物庄园》和《一九八四》中表现了他自己对于政治制度的思考。《泰晤士报》将他列为“1945年以来50位最伟大英国作家的”的第二位。[28]

《一九八四》出版于1949年,小说描写了奥威尔所想象出来的1984年的世界。经过一场全球核战,世界现在由大洋国、欧亚国和东亚国瓜分。故事发生在大洋国的一个省份埃尔斯特里普一号里,也就是以前的英国。温斯顿·史密斯是一名知识分子,他现在蜗居于极为狭小的一居室里,冒着生命危险写着一段文字记录,批判着神秘的独裁者——老大哥。到处都是监视探头,监控着人们的行为。在真理部,温斯顿的工作是负责修改历史记录,使历史与党对历史的一贯解释相一致,他要重写历史档案,修改影像资料,将那些原始的资料焚烧掉。一天,茱莉亚,一名年轻的、头发黑黑的机械工向温斯顿传纸条说“我爱你”。两人开始约会,但很快被发现并逮捕。经过盘问、折磨、拷打和灌输,两个人先后经历不屈、恐惧和叛卖,最终被驯化。

由于奥威尔早年的经历,这部小说有着明显的反乌托邦倾向,表现了他对于人类政治体制的深刻思考,也表现了他对于人类内心深处的叛逆与服从、情感与冷酷、忠诚与叛卖、同情与迫害等彼此对立的道德观念的微妙刻画,引发读者的深刻反思。

格雷厄姆·格林(Graham Greene,1904—1991)出生于英国赫特福德郡的伯克汉姆斯特德小镇,兄弟姊妹共有6人,他排行第四。1910年,格雷厄姆开始上学,但因被同学欺负和情绪低落,他几度企图自杀。1920年,他接受了半年的精神分析治疗。1925年,还在牛津读书时,格雷厄姆出版了一本诗集《潺潺的四月》。1929年,他出版了他的第一部小说《里面的人》,这本书的好评使他放弃了自己在《泰晤士报》的副编辑职位,成了一名作家。他游历甚广,后来进入军情6处从事情报工作。间谍生活经历使他创作了多部间谍小说,他曾将自己的创作分为惊险小说和文学小说,当然还有一部分作品融二者为一体。他的著名作品有《布莱顿硬糖》(1938)、《权力与荣耀》(1940)、《问题的核心》(1948)和《恋情的终结》(1951)。

《问题的核心》围绕梅杰·斯科比而展开。斯科比是二战期间非洲西海岸殖民地的战时地方安全负责人。他的妻子露易丝,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是一个不快乐而孤独的人,热爱文学和诗歌。他们的唯一孩子凯瑟琳几年前死于英国。斯科比过了升职的年龄,这让他的妻子很沮丧,想去南非逃避生活。这时,一名新的督察官威尔逊来到镇上,他很自负,而且不善社交。热爱文学的威尔逊与露易丝成了朋友,并且爱上了她。正直而热爱工作的斯科比薪水不高,在工作中拒绝受贿,银行又不愿意借款给他,难为妻子筹措到去往南非的旅费,感到很歉疚。他迫不得已向商人尤瑟夫借了钱,打发妻子去了南非,但是他知道自己开始掉进了陷阱。一天,一艘船只海上遇难,获救者中一个20岁左右的姑娘海伦引起了斯科比的爱怜,两人发生了婚外恋。斯科比在与海伦争吵之后,向海伦写了一封情书,却被尤瑟夫偷到手了。尤瑟夫以此要挟斯科比为他走私钻石,后者只能让步,但是感到非常痛苦。露易丝回来了,斯科比想回归家庭,却不料被仆人阿里看到他和海伦拥抱的一幕。尤瑟夫使用阴谋让人谋杀了阿里。斯科比更加痛苦,觉得自己就是杀人犯,他终于违背天主教义,伪装成心脏病发作服药自杀,企图成全妻子和威尔逊的爱情。

表面上看,这部小说好像写的是一个正直的人最终被尔虞我诈的现实所吞噬,小说的主题似乎表达了个人与世界和命运的对立,某种程度上是希腊悲剧的延伸。但是,作家格雷厄姆认为《问题的核心》是关于人的怜悯心的。他说道:“我想用斯科比这个故事将我《恐惧部门》那部小说的主题拓展一下,即迥然不同于慈悲心的人类怜悯所造成的灾难后果。我在《恐惧部门》里写道:‘怜悯是残酷的,是破坏性的。当怜悯在徘徊时,爱是不安全的。’斯科比这个人物就是要表明,怜悯可以表达一种魔鬼般的自豪感。”[29]显然,格雷厄姆将小说的主题引向人的灵魂深处,同时也引向敏感的宗教话题,表现了作家对于生活的另类深入思考。

威廉·戈尔丁(William Golding,1911—1993)出生于英国康沃尔的钮魁。威廉与哥哥约瑟夫一同就读于父亲任教的文法学校,1930年,威廉入读牛津大学,在学习了自然科学两年之后转往英语文学专业,并于1934年夏天毕业。同一年,威廉的一本诗集出版。二战期间,威廉加入皇家海军参与作战,并指挥一艘登陆舰参与了诺曼底登陆战役。1954年9月,在被多次拒绝之后,他的第一部小说《蝇王》终于出版。1980年,威廉获得布克奖,1983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一生共创作了13部长篇小说、1部诗集、3部非虚构性作品以及一些未出版的作品,其中《蝇王》被视为他的代表作。

《蝇王》显然也是一部反乌托邦小说,故事围绕一群在一场未来战争的疏散过程中因为飞机失事而流落荒岛的英国孩子展开。拉尔夫和皮基用一个海螺当号角将其他幸存的儿童召集到一起,因之拉尔夫被选为“首领”,但是杰克领头的合唱团成员却并未为拉尔夫投票。拉尔夫宣布了两项工作:做游戏,同时燃火放烟以寻求解救。杰克组织他的合唱团员们去寻找食物;西蒙带领一群孩子负责修筑房舍。拉尔夫、杰克和男孩西蒙组成了政治三联盟。但是拉尔夫的亲信,皮基很快被他的同伙排挤出来,成了其他男孩的笑柄。拉尔夫辛苦建立的秩序很快崩溃,因为孩子们开始偷懒并且变得涣散。这些孩子们坚信海岛上有一个邪恶的“野兽”,企图和拉尔夫争夺权力的杰克自告奋勇要去杀死这个怪物。他指挥自己的手下去猎获一只野猪,吸引了照看篝火的儿童去围观。火灭了,因未看到烟雾,一艘船只径直从海岛旁边路过,孩子们失去了一次获救的机会。愤怒的拉尔夫要辞去职位,但被皮基劝阻。杰克企图鼓动一群孩子反对拉尔夫。在没有得到支持的情况下,杰克组织了自己的团体,用猪肉餐诱惑其他孩子们加入自己的组织,他们在脸上涂上颜料,开始进行一种怪异的宗教仪式,向那只怪物献祭。西蒙意识到了怪物不是别的,而是潜在于孩子们身上的邪恶,他勇敢地站出来指出真相,却被大跳神秘仪式舞蹈的孩子们诬蔑为怪物,最终被疯狂殴打而死。拉尔夫、皮基为此感到伤心和自责,因为他们也参与了那场舞蹈。杰克鼓动同伙们夺走了皮基用来点火的眼镜,也是岛上用来点火的唯一器具。拉尔夫他们去索要眼镜,结果皮基被杀死,另外两个同伴被俘虏,拉尔夫孤身一人逃脱。杰克他们开始在岛上疯狂放火,并且到处追杀拉尔夫。熊熊的火光吸引了一艘海军舰船的注意,拉尔夫和孩子们最终获救。这时,孩子们意识到了自己已铸下大错,开始哭泣。

在这部小说中,威廉·戈尔丁虽然以一群身陷荒岛的儿童为人物而展开故事,但是作者绝非在创作一部惊心动魄的童话。作者的视角已经远远地深入了人类脆弱的社会秩序和难以预测、具有破坏性的复杂人性,小说表现了作者对于人性的深刻忧虑,表现了人性之恶与放纵是如何突破善与秩序的外壳破土而出、开花结果、茁壮成长并最终吞噬掉整个文明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这部小说显然是一部政治寓言小说,引起了读者对于秩序和人性的深刻思考。

第三节 伯吉斯、莱辛、福尔斯、奈保尔和拜厄特

安东尼·伯吉斯(Anthony Burgess,1917—1993)出生于曼彻斯特的一个郊区,原名约翰·安东尼·伯吉斯·威尔森(John Anthony Burgess Wilson),是一名作家、评论家、语言学家和作曲家。母亲在他1岁时罹患流行感冒而去世。伯吉斯幼年时曾由姨妈抚养过一段时间,与父亲比较疏远。同时,小时候伯吉斯经常受到其他孩子的欺负。1940年,伯吉斯毕业于曼彻斯特维多利亚大学英语文学专业,此后曾在军队服役至1946年。伯吉斯曾在马来亚、文莱等地任教,回国后专事写作。他共创作了33部长篇小说,其中有《老虎的时刻》(1956)、《医生病了》(1960)、《发条橙》(1962)和《钢琴家》(1986)等。

《发条橙》是围绕一个问题少年阿历克斯而展开故事的。阿历克斯和他的同伙喜欢暴力行为,阿历克斯很聪明,喜欢音乐尤其是贝多芬,常被称为“可爱的路德维希·凡”。他们酗酒滋事,殴打过往行人,抢劫店铺。他们冲进一栋别墅,殴打身为作家的男主人,强暴已怀孕的女主人,砸碎家具,扬长而去;他们结伙打劫,结果因下手过重打死了人。阿历克斯被判刑14年,送进了监狱。这时,政府高官要求拿一些囚犯来试验一种矫正罪犯暴力倾向的新型方法,阿历克斯同意接受这样的试验。他接受了一种针剂注射,这种针剂使他在目睹充斥暴力行为的电影时会感到恶心。结果,阿里克斯的暴力倾向得到了矫正,但同时,其中一部电影的配乐——贝多芬第九交响乐,使他再也不能聆听自己喜欢的古典音乐了。阿历克斯被释放出狱,暴力倾向没有了,但同时却成了暴力的受害者。他试图自杀,头面人物都来看他,承诺给他安排工作,因为担心他的自杀会造成的负面影响。阿历克斯开始憧憬自己以后非暴力的生活,但是又想到他自己的孩子也许会像他以前一样有暴力倾向。

在这部小说里面,伯吉斯表现了对于西方现代社会对暴力极度纵容的反思,同时也表现了他担忧政府中潜在的专制倾向对于民众的钳制和威胁。小说的题目“发条橙”正隐含了专制的政治对于人性的影响,而阿历克斯正是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多丽丝·莱辛(Doris Lessing,1919—2013)出生于波斯(现伊朗)的科曼莎市,1925年全家移居英属非洲殖民地南罗德西亚(现津巴布韦)经营一块1000英亩的土地。母亲希望她接受严格的教育成为一名有教养的淑女。多丽丝14岁辍学,开始边工作边读书。她的第一次婚姻结束于1939年,多丽丝开始从事左翼工作,同时结识了她的第二任丈夫德国人哥特弗雷德·莱辛(Gottfried Lessing,1914—1979),多丽丝从此改从夫姓莱辛,尽管这段婚姻也于1949年结束。多丽丝同年移居英国,1950年出版她的第一部长篇小说《野草在歌唱》。她的主要作品有《野草在歌唱》、《暴力的孩子》、《金色笔记》、《裂缝》等。多丽丝于2007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小说《金色笔记》记述了作家安娜·伍尔夫的故事。安娜保留了4本记录自己人生的笔记本,现在她打算将它们中的一些节选片段串成1册金色的合订本,取名《自由女性》,记录安娜和朋友莫莉与她们的孩子们、前夫和情人的生活经历。4个本子分别为黑色、红色、黄色和蓝色:黑色本子记录着安娜在南罗德西亚、二战前和二战期间的经历;红色本子记录着安娜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经历;黄色本子则保存着安娜正在撰写的一部小说,这部小说以安娜的一次爱情的痛苦结束为题材;蓝色本子则有安娜的记忆、梦境与情感记录。

小说涉及了斯大林主义、冷战以及核冲突的威胁,也表现了女性在工作、性别、母亲身份和政治之间的挣扎和奋斗。莱辛在序言里声称,小说里的最重要主题是碎裂。安娜因生活碎片化所承受的精神崩溃以及社会的碎片化。安娜企图将一切日记片段连贯起来,放在金色笔记本里正是她努力对这种碎片化的克服。

约翰·福尔斯(John Fowles,1926—2005)出生于英格兰的埃塞克斯,父亲是一名烟草商。福尔斯1944年中学毕业后曾服役3年。1947年退役后进入牛津大学学习法文与德文,在牛津他决定要做一名作家,同时阅读了萨特和加缪等法国存在主义哲学著作,也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生活是荒谬的这一观点。在牛津大学毕业后,福尔斯先后在法国和希腊一些学校教书,后来因为被指控发动变革而被解职,1953年回到英国。他共创作了19部作品,其中有《收藏家》(1963)、《魔术师》(1966)和《法国中尉的女人》(1969)等。

《法国中尉的女人》的故事背景为19世纪中期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海边小镇莱姆里杰斯。小说的主人公之一是萨拉·伍德拉夫,也就是小说题目所指的那个女人,人们传说她是一个被法国中尉抛弃的女人。萨拉经常会忧伤地向大海对岸眺望,她的举止引起了查尔斯·史密森的注意。查尔斯刚和富家女厄尼斯蒂娜订了婚,但他对萨拉却很好奇。在随后的邂逅中,萨拉告诉查尔斯她的过去,希望获得他的帮助和支持。同时,查尔斯获知他年长的叔叔与一位年轻女人订了婚,自己可能会失去继承叔叔财产的机会。另外,查尔斯的仆人萨姆爱上了厄尼斯蒂娜的女仆玛丽。查尔斯爱上了萨拉,让她和自己前往埃克斯特。一次,查尔斯外出返回,路过埃克斯特打算去看萨拉。这时,叙述者提供了三种结局。

第一种结局为查尔斯根本没去看萨拉,而是迅速返回并与厄尼斯蒂娜成婚,尽管婚姻并不非常美满。萨拉没有了消息,查尔斯开始随岳父经商,提起萨拉则称其为“法国中尉的婊子”。第二种结局为查尔斯和萨拉发生了关系,发现萨拉还是个处女;查尔斯终止了和厄尼斯蒂娜的婚约,写信向萨拉求婚,但萨姆却没有将信送到。为了躲避流言风语,查尔斯去了国外。萨拉去了伦敦,过着一种艺术创作的生活,生下了查尔斯的孩子。查尔斯认为他还会和萨拉团圆。第三种结局为查尔斯在伦敦找到了萨拉,他们没有孩子,萨拉也不愿再维持关系。

这部小说开创性地提供了多种结局,有些评论家指出这种结局表明了“福尔斯拒绝狭隘地模仿”现实。同时,这部小说虽然是一部畅销书,却融合通俗与严肃为一体。最常见的一种评论是基于女性主义的阐释,认为小说表现了女性意识的觉醒。不过,我们认为,这部小说也可以说是在表现人性深处物欲与精神、爱情与现实、独立与依附之间的彼此对立与彼此消长。作者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没有独断地给出一种答案,而是让读者自己去思考和选择,表现了现实和人性的复杂和难以预料。这一点多少应和了福尔斯本人所受的存在主义影响——生活是荒谬的,但同时意义就在其中。

维·苏·奈保尔(V.S.Naipaul,1932—)出身于特林尼达岛的查瓜纳斯镇的一个印度裔家庭,父亲是一名英语新闻记者。虽然祖先为印度移民,但是奈保尔的家人已基本融入西方文化,家中的印度文化习俗仅具象征意义。1950年,奈保尔获得了一笔奖学金,赴英国入读牛津大学。毕业后,因为经济不景气和种族原因,求职申请屡遭拒绝,奈保尔只能从事自由撰稿的工作。1957年,奈保尔出版了《神秘的按摩师》,随后他创作了15部小说,还有14部非虚构性作品。1962年初,奈保尔曾与妻子访问印度长达1年时间。他发现自己在印度远没有在英国和特林尼达的声名,是个无人问津的人物;同时,他发现印度人对贫穷和苦难存在一种顺从或者逃避的反应;这两件事让他印象极为深刻。2001年,奈保尔获诺贝尔文学奖。

《河湾》出版于1979年,背景为一个独立后的非洲国家。非洲东海岸地区的印裔店主萨利姆在非洲中心地区河湾处购买了一处住宅,但是当他搬到那儿才发现,这儿已是一处鬼城,昔日殖民地的繁华景象已成为一片荒芜,而古老的部落划分又开始重现。萨利姆主要从事日常百货买卖,他经常性的主顾是一个当地人扎贝斯。在萨利姆帮助下,扎贝斯的儿子费迪南德进了比利时牧师惠斯门神父主办的中学读书。惠斯门喜欢收藏非洲面具,人们称他为“热爱非洲的人”。萨利姆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似乎是对的,因为东海岸的印度人社区已开始遭到迫害,但是他的助手买提告诉他危险依然存在。当地发生了叛乱,白人雇佣军来恢复了秩序。但是惠斯门神父在旅途中却被一群匪徒杀害,他的面具藏品被一个美国人掠夺一空。河湾地区似乎又成了当地的商业中心,政府机构纷纷成立,欧洲的生意人和游客也开始多了起来。新的军队来了,镇上一片区域被专门划分出来,以展示总统对于新非洲的未来构想。然而区域里的建筑物却很粗劣,农业中心的拖拉机从来不开动,许多东西很快就年久失修了,萨利姆称之为“骗局”。不久这片区域又被改造为大学和会议中心,费迪南德成了该大学的一名学生。和萨利姆一起在东海岸长大的因达,从英国读书回来,在这所大学任教。通过因达,萨利姆认识了区域负责人雷蒙德这位曾经的总统顾问。雷蒙德不甘心被总统冷落,写信努力地取悦总统,而他年轻的妻子则与萨利姆有了私情。总统印发了个人语录,萨利姆被迫出资购买一部分进行分发。当地的年轻人对总统不满,发起骚乱,而贪腐和敲诈愈演愈烈,地下成立了“解放军”。萨利姆开始寻找出路,他去了伦敦,见了将生意卖给他的纳兹鲁迪。现在英国做房东谋生的纳兹鲁迪告诉萨利姆,他先后去过乌干达、加拿大,发现正直的生意人没有安全感——没有安全的地方。在与纳兹鲁迪的女儿订婚后,萨利姆回到了河湾,可是他的产业已被总统的新计划“激进运动”没收,并转给了一个当地人。萨利姆曾经藏了一些象牙,但是被买提出卖,他被关进了监狱。费迪南德,现在已成了专员,释放了萨利姆并告诉他根本没有安全,没有希望,每个人都很担心丧命。萨利姆坐上最后一班客船离开了河湾,一些叛乱分子想要劫持这艘船,但被击溃。

奈保尔出身印裔家庭,后又在英国生活,因此他对西方的殖民主义观念和东方落后愚昧的狭隘民族主义有着比较深刻的认识。在《河湾》这部作品中,这种认识有清晰的表现:小说给我们描绘了一幅充斥着愚昧、欺骗、贪腐、掠夺、屠杀和战乱的社会图景;殖民主义者固然有自身的罪恶,但是被殖民者却也不是道德上的圣徒,双方各自人性的贪欲与邪念共同造成了这种混乱而无序的世界。在作者看来,被殖民者自身的愚昧、盲从、冲动与贪欲反倒是造成现今独立的殖民地国家苦难的罪魁祸首。奈保尔对印度社会生活的批评引发国际的激烈争论。很多批评家指出,作者存在对殖民地国家落后状况的刻意描绘,缺乏正确的认识。

《抵达之谜》出版于1987年,是一部自传性小说。全书由四部分构成,反映了奈保尔访不同地区时从陌生到熟悉的了解和认识,其间他的认识在不断发生变化。小说多数故事是在英国发生的。奈保尔在乡下租了一个小屋,他发现环绕小屋的周围区域历史如同冻僵了一般,数百年未曾变化。然而随着他居住时间的增长,他发现当地人生活只是远离世界而已,但是变化却一直在发生。他重新检视了自己从特林尼达到纽约、英国乃至牛津的历程。奈保尔的叙述表明了他对新环境的不断增加的认识,以及他对于当地人与土地之间复杂关系的理解和看法。这部小说去除了小说与纪实文学的区分,是一部虚虚实实、若真若幻的文学作品。

安东尼娅·苏珊·拜厄特(Antonia Susan Byatt,1936—)出生于英国的谢菲尔德,原名安东尼娅·苏珊·德拉布尔(Antonia Susan Drabble)。她的童年并不幸福,因为她一直在对抗她喜欢发号施令的母亲。二战期间,全家因为谢菲尔德遭到轰炸的原因搬到了约克。她先后就读剑桥大学、美国布林莫尔学院和牛津大学。妹妹玛格丽特·德拉布尔(Margaret Drabble,1939—)也是一名小说家。拜厄特大学毕业后曾在伦敦大学等校任教。她的第一部小说《太阳的影子》出版于1964年,描写了一个年轻姑娘在父亲的强大阴影下生活的故事。她共创作了11部长篇小说,6篇短篇小说,多次获奖。

《占有》出版于1990年,这部小说使作家获得了当年的曼氏布克奖,小说是作者对于福尔斯《法国中尉的女人》的一种回应。默默无名的学者罗兰德·米切尔一次在伦敦图书馆查阅资料时,偶然找到了维多利亚时期著名诗人兰德尔福·亨利·安什写的一封信件手稿,发现已婚的安什可能有一段不伦恋情。罗兰德不顾学术上的不道德,悄悄偷走了这份手稿,私下开始研究,找出安什可能的情人是一名名气不很大的女诗人克莉斯特布尔·拉莫特。同时,莫蒂·拜雷博士,一名拉莫特的远亲以及拉莫特研究的知名专家一起来参与研究。通过更多信件和证据,他们发现这两个诗人有私情。两位研究人员对于他们的研究兴趣高昂,但他们个人的爱情生活却并不如人意。这个发现引起了轰动。安什的婚姻也被发现乏善可陈,且膝下无子,尽管他保持了对妻子的表面忠诚。安什与拉莫特的私情导致拉莫特的恋人自杀,拉莫特后来生了一个女儿,将她交给姐姐抚养。

1987年大风暴时,研究人员齐聚安什的墓地,安什的妻子当年将一些非常重要的资料埋在了他的坟墓里。这些资料被发掘出来了,莫蒂发现自己原来就是安什与拉莫特私生女的后裔,其祖先并非她自己认为的是拉莫特的姐姐。拉莫特的姐姐养大了那个孩子并且将她过继给了自己。罗兰德一举成名,眼前的学术生涯一片光明,尽管他当年曾违反了学术道德窃取资料并将它据为己有。而情感生活麻木的莫蒂爱上了罗兰德,看到了未来生活的幸福。

这部小说融通俗与严肃为一体,既吸引读者兴趣,又同时给了读者思考问题的空间,如同一位评论家所指出的“《占有》是一部杰作,既使得英语小说的每一种叙事技巧接受检验,同时又愉悦读者”。[30]另外,这部小说打破了时空的间隔,将两个时代的男女恋情并置在一起,更加深重地表现了维多利亚时期道德传统对于人性的压抑与摧残感。

第四节 贝克特、谢弗、奥斯本和品特的戏剧创作

萨缪尔·贝克特(Samuel Beckett,1906—1989)是定居于巴黎的爱尔兰小说家、剧作家和诗人。贝克特出生于爱尔兰的福克斯洛克,父亲是一名工程测量师。1923年到1927年,贝克特在都柏林三一学院学习英语、意大利语和法语。毕业后,他曾在贝尔法斯特的坎贝尔学院和巴黎高等师范学校担任教职。在巴黎时,贝克特结识了爱尔兰著名作家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1882—1941),深受乔伊斯的影响。1931年,贝克特出版了研究法国作家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1871—1922)的著作《普鲁斯特》。二战期间,贝克特曾参加法国抵抗组织。他一生共创作戏剧37部(其中7部广播剧、7部电视剧以及1部电影剧本)、8部小说以及一些其他作品。1969年,贝克特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等待戈多》是一部荒诞剧,原剧是用法语创作的,于1952年出版,英文本于1954年出版。伊斯特拉贡和弗拉德米尔百无聊赖地聊着、吵着,他们在一棵无叶的树下等待戈多的到来。这时,脖子上套了一根绳子的拉奇被他的主人珀佐牵着一路走来,珀佐语言粗鲁地辱骂着拉奇,拉奇则一言不发。珀佐开始吃肉喝酒,将骨头扔在地上给拉奇吃,伊斯特拉贡求拉奇把骨头让给他。珀佐要将拉奇卖掉,拉奇哭了起来,伊斯特拉贡为拉奇擦去泪水,却被拉奇踢了一脚。珀佐说拉奇善于舞蹈和思考,但是拉奇的舞蹈笨拙而迟钝,他的思考则是冗长而毫不连贯的意识流。珀佐主仆离开后,一个男孩来告诉弗拉德米尔二人,戈多今天不来了。他们已经日复一日地等待了很长一段时间。

《哑剧Ⅰ》最初为法语版,完成于1956年,首演于1957年,后由贝克特译成英文。这部戏剧是一部没有台词的哑剧。在沙漠里,唯一的人物登台了,他看着自己的双手。背景刚开始是一棵棕榈树,接着又换成了一棵生命之树的漫画。一些东西从高处会渐渐放下来,比方一把剪刀、三个不同大小的方块、一段绳子等。人物起初不会使用这些东西,但是当他渐渐会用这些工具时,它们都被收回去了。最终,尽管背景会从头开始,东西会重新放下来,人物只是在阳光下看着自己的手,他放弃了。

《哑剧Ⅱ》和《哑剧Ⅰ》一样,也是最初为法语版,完成于1956年,后由贝克特译为英文。两个大袋子分别装着人物A和人物B被放在舞台后面的一个平台上,灯光刺眼,B在左,A在右。一个长长的刺棒戳两下A所在的袋子,A才爬出来,他衣着邋遢,啃着一个萝卜,然后又厌恶地吐掉。他是个懒汉,一个忧郁的做梦者,也许是个诗人。他主要的活动是将B所在的袋子放在刺棒出现的地方,然后自己爬回袋子。刺棒再次出现,戳一下B所在的袋子,B出现了,他是个精确、有效率而且很迫切的人,因为刺棒只戳了他一下,他就出来了。他的衣服很整洁,时间观念很强。在将装A的袋子移到刺棒出现的地方后,他整齐地脱下衣服,钻进袋子。A再次被戳了两下之后,继续重复前面所做的,但这次突然灯光都灭掉了。

贝克特的戏剧都属于典型的荒诞派戏剧。戏剧既不表现冲突迭起的戏剧情节,也没有荡气回肠的情感表达,甚至连普通生活场面也没有,表现的只是人生意义的虚无、生活的荒诞无聊、人类内心的焦虑和无助。戏剧中,作者往往会巧妙地安排剧情,使之成为一系列既荒诞无聊又富有一定意蕴的表现符号,在冲击观众视觉感受和审美习惯的同时,迫使他们进入深层而痛苦的思考,在社会生活和自己的精神世界中为戏剧做出自己的注脚。在他的戏剧《等待戈多》《哑剧Ⅰ》和《哑剧Ⅱ》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上述倾向。《等待戈多》以两个人没有结果的等待向我们隐喻了人生的无意义和荒谬,而珀佐主仆更是加深诠释人生荒谬感的压舱石。《哑剧Ⅰ》中那些工具的降临和最终撤走这一情节符号,寓意深远地表现了世界或者造物主对人的戏弄。即在人百无聊赖时给人希望和诱惑,同时又在人拥有了希望和信心时,残忍而无情地将这一切似乎使人生具备一些意义的东西完全打碎,将人再次掷入无望而麻木的绝望境地,而且这种猫和老鼠的游戏一直在反复上演和玩弄。《哑剧Ⅱ》则表现了人被动而无聊地应付着世界的控制和支配,同时这场游戏明显是一场彼此博弈的利害游戏,A和B没有善恶的行为标准,他们的区别仅在于他们性格特点的不同。有评论家说:“贝克特正在摒弃乔伊斯的原则,即知道得更多一些是一种创造性地理解世界和控制世界的方法……今后他(贝克特)的作品会更多地聚焦于贫穷、失败、流亡和失落——如他所言,会更多聚焦于作为‘无知者’和‘无能者’的人身上。”[31]从这一点上说,贝克特的戏剧正是在表现人的无意义存在,正因为人存在的无意义才导致了人们在世界和人生面前的无知和无能,而人们的无知和无能也就证实人的生存仅是一场荒谬的、无意义的、漫长的利害博弈游戏。贝克特的戏剧表现了他自己对于人生的哲学思考,他关心的不是表现外在的人生,而是人生蕴含的内在本质。

彼得·谢弗(Peter Shaffer,1926—)出身于英国利物浦的一个犹太家庭,父亲是一名地产经纪人,双胞胎兄弟安东尼·谢弗(Anthony Shaffer,1926—2001)也是一位剧作家。谢弗曾先后在圣保罗中学和剑桥大学读书,二战期间曾作过煤矿工人,之后工作不定。1954创作了他的第一部戏剧《盐地》,获得成功,从此开始从事剧本创作。目前,他共创作了19部戏剧。

《皇家太阳猎队》创作完成于1964年。弗朗西斯科·皮萨罗在西班牙招募了167人去秘鲁冒险,他们杀死了3000名印加人,俘获了印加人的国王阿塔华尔帕。渴望黄金的皮萨罗约定:如果阿塔华尔帕能够在两个月内用金器装满整个房间,他就会被释放。阿塔华尔帕做到了,皮萨罗让他发誓不会报复,但是前者拒绝了。皮萨罗开始渐渐动摇了自己的基督信仰,心理上更加接近印加人的信仰。皮萨罗的部下要求处死阿塔华尔帕,并且要发起哗变。阿塔华尔帕帮助皮萨罗皈依了印加宗教,但是要求皮萨罗处死他,声称第二天他就会复活,因为他是太阳神之子。皮萨罗最终同意了,但要求阿塔华尔帕受洗。阿塔华尔帕照做了,但是他被处死后却没有复活。

这部戏剧表现了作者对于殖民主义者的抨击和对于被殖民者的讽刺,殖民者是残酷而无信的,被殖民者则显得顺从而愚昧。当然作者的态度是复杂的,他指出了殖民者皮萨罗心灵上对印加宗教的认同和阿塔华尔帕对洗礼的接受,殖民者和被殖民者在心灵上却渐渐彼此接近了。戏剧题材是真实的历史,仅只做了简单的加工。

《马》创作完成于1973年,是根据萨福克附近一个小镇一名17岁少年刺瞎6匹马的真实事件而写的,谢弗虚构了整个事件的原因。精神病医生迪萨特受委托对少年艾伦进行调查和分析,后者刺瞎了几匹马的眼睛。艾伦长在一个父母宗教观点彼此冲突的家庭里:虔诚的基督徒母亲朵拉常常给儿子朗读圣经;而父亲,无神论者弗兰克则认为艾伦被给予了太多《圣经》里面的暴力场面,因此他毁掉了艾伦床头的耶稣受难像。作为替代,艾伦在原处挂上了一匹马的图画,马有着大而有神的眼睛。由于经常聆听母亲朗读马的故事,艾伦很喜欢马,认为马的身上有神性,常常梦想自己是一名国王,骑在马背上冲锋陷阵。后来,艾伦认识了吉尔,受她的邀请,开始在一家马厩工作。不久,艾伦与吉尔开始约会,并一起去了成人影院,却偶然碰上了父亲弗兰克。艾伦开始认识到性并非母亲所教导的那样是肮脏的。一次,艾伦与吉尔在马厩幽会时,感到一种强烈的罪恶感,认为他所钟爱的马看到了自己肮脏的一幕,就用蹄钩将马的眼睛刺瞎了。戏剧结束时,迪萨特怀疑自己的精神治疗是否真的帮助了艾伦走出了困境。

通过这部戏剧,谢弗探讨了人的精神经历对于人行为的巨大影响力,同时作者更将思想的触角伸向了宗教传统,显示了剧作家深刻探讨社会危机背后文化和心理原因的社会责任感。

《上帝的宠儿》完成于1979年,是谢弗根据音乐家莫扎特的经历写的。萨利雷已经年迈了,他声称曾毒死了莫扎特。当年年轻的萨利雷极为喜爱莫扎特的音乐,因而崇拜他。但是当他见到莫扎特本人时,则极为失望,后者极度缺乏他音乐里的优雅与魅力,而且举止轻浮不堪。萨利雷不能将莫扎特粗鲁的言行与他音乐的天才联系起来,作为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他不能理解上帝为何如此青睐莫扎特。他表面上是莫扎特的朋友,可是背后却极力诋毁莫扎特的名声和才华。莫扎特努力地用更加精湛的作品去赢得公众,但他的努力总是会被萨利雷贬低,或者不被那些无能的贵族所理解。萨利雷现在承认他谋杀了莫扎特,可是没人相信。

这部戏剧一度被有些评论家认为有失史实,历史上的莫扎特与萨利雷虽有隔阂,但依然彼此尊重。但是,这部戏剧却以作者独到的历史角度解读了历史事件,表达了作者对于现实和历史的巧妙联系和别有寓意的阐释。

约翰·奥斯本(John Osborne,1929—1994)出身于伦敦的一个工薪家庭,父亲是一名商业艺术家。1943年,奥斯本进入一所较小的公校贝尔蒙特学院读书,但是1945年夏季学期就被开除了,因为他不服管教殴打了校长。离开学校后,奥斯本辗转做了一名演员,同时也开始尝试写剧本。1950年他与他人合写的一部戏剧《他身体里的魔鬼》开始公演了。他一生共创作了大约40部剧本。

《愤怒的回顾》完成于1956年,很大程度上是一部奥斯本的自传剧作。愤世嫉俗的青年吉米对于生活的物质、平庸、消沉和颓废感到愤懑,因此他言辞犀利,玩世不恭。妻子阿丽森美丽贤惠,出身中上阶级家庭,让出身工人家庭的吉米倍感压力,也同时招致了吉米言语的奚落和挖苦。阿丽森怀孕了,悄悄地告诉了来看望她的朋友海丽娜,阿丽森对海丽娜大胆反叛丈夫很佩服。海丽娜发了电报,要阿丽森的父亲来解救她。吉米看到了阿丽森的留言,将满腔的怒火倾注到了海丽娜的身上,两人打了起来。但是戏剧性的是,俩人又彼此热烈地亲吻起来。后来,阿丽森回来了,羞愧的海丽娜抽身而退,吉米与阿丽森又重归于好。

这部戏剧创造了英语世界里的一个名词“愤怒的青年”,用吉米玩世不恭的行为举止、迅疾辛辣的语言抨击了二战之后尤其20世纪50年代英国人甘于平庸、务实的生活态度,反映了新一代年轻人渴望变革的强烈愿望。戏剧中阿丽森保守的父亲劝告阿丽森跟他回家,说道“一切都变了,你受到了伤害”,阿丽森答道“一切都没变,他受到了伤害”,可以说这是对吉米的深刻理解。海丽娜虽然富有女性主义意识,但是她也是平庸现实的反抗者,正因为如此,她才在吉米的身上看到了魅力。

《演唱者》完成于1957年,是为著名演员劳伦斯·奥利佛量身定作的剧本。塑造了一个中年的愤怒者形象,首演由劳伦斯扮演主角阿奇·莱斯。阿奇是一家音乐厅的主唱,他总是在舞台上努力迎合和取悦观众。回到家里,演出不十分成功的阿奇感到愤懑,对于社会现状大发牢骚,同时家事也让他焦头烂额。女儿吉恩要与男友分手,一个儿子米克在海外当兵打仗被俘,另一个儿子弗兰克拒服兵役被关进了监狱。老父比利看不起阿奇。弟弟比尔生意成功,全家人都引为自豪;阿奇本人有了一段婚外情。在音乐厅里,阿奇唱了一首《感谢上帝,我很普通》,歌唱自己的平庸。回到家里,家人吵成一团。阿奇不愿移民加拿大仰仗弟弟的接济,他对女儿吉恩说他的灵魂已经死掉了,没什么东西再能打动他的心。这时警察来告诉阿奇家人,米克死了,阿奇毫不动情,遭到女儿吉恩的指责。阿奇想让老父比利出山为音乐厅助力,遭到女儿吉恩大泼冷水。最后,阿奇在音乐厅没有像往常一样向观众献媚,而是富有哲理性地大讲一番,以一曲他经常唱的《为什么我要在意?》结束了表演。

阿奇作为一位人到中年的歌者,种种压力纷繁而至:女儿失恋、儿子入狱、事业不顺、老父不屑、婚姻不幸,而观众则更是一群物欲旺盛、精神平庸的人。如果说吉米是愤怒青年的代表,那么阿奇则是愤怒中年的代表,是英国20世纪50年代时代病的浓缩症候。从某种程度上说,在表现时代拥抱平庸、摒弃杰出的人物个性方面,比起《愤怒的回顾》,《演唱者》要更加成功,更具有艺术价值。

《路德》是表现德国宗教改革运动倡导者马丁·路德人生经历的一部戏剧,完成于1961年。这部戏剧表现了路德坚持信仰的独立精神以及与教会腐朽势力作斗争的勇气。但是,该剧虽然生动地表现了路德的人生经历,却没有揭示出将路德变成一位历史性人物的内在冲力或者外部事件的作用。

《不能接受的证据》创作完成于1964年。这部戏剧叙述了39岁的初级律师威廉·梅特兰如何最终憎恨自己的人生。戏剧里面充满了冗长的交叉独白,威廉厌倦他的妻子儿女,同时也厌倦于他和其他女人琐碎、毫无意义的私情。威廉的职业是成天与离婚案件打交道,他既憎恨委托人,也憎恨同事,成天酗酒。这部戏剧在主题上是《愤怒的回顾》和《演唱者》的延续。

哈罗德·品特(Harold Pinter,1930—2008)出生于伦敦东区的哈克尼,父亲是一名裁缝。二战时期的轰炸使品特深深地感受到了孤独、困惑和失落。12岁时开始写诗歌,1947年,他的诗歌发表在校刊上,1950年,一部分诗歌以哈罗德·品塔(Harold Pinta)的笔名发表在《伦敦诗歌》杂志上。这一段时期他迷恋上戏剧,曾在老师指导下扮演过罗密欧与麦克白。1948年,品特曾经在皇家戏剧艺术学院学习了两个学期,但随后于1949年辍学。1951年到1952年,他曾与一家剧团在爱尔兰巡演,演过十几个角色。1952年,他开始在地区性剧团演戏,同时偶尔也在自己或别人写的广播剧里饰演角色。品特政治上一直反战,他拒绝服兵役,反对冷战和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和伊拉克战争。他创作的剧本共有31部,著名的有《生日聚会》(1957)、《归家》(1964)和《背叛》(1978)。品特于2005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看房人》是一部三幕剧,创作完成于1959年。阿斯顿将流浪汉戴维斯领回了公寓,戴维斯声称自己的身份资料存放在希德卡普,需要穿上一双体面的鞋子去取回来。戴维斯上床睡觉,而阿斯顿则一夜无眠地坐着。第二天阿斯顿出了门,戴维斯留在屋子里。来看哥哥阿斯顿的米克将正在翻阿斯顿东西的戴维斯抓个正着,愤怒的米克质问戴维斯的身份。阿斯顿回来了,开始和米克开始讨论如何修漏雨的屋顶。米克走了,阿斯顿让戴维斯作看房人,戴维斯抱怨工作会面临的危险。米克又回来了,他也让戴维斯作看房人,戴维斯开始在米克面前大谈阿斯顿的是非,让米克觉得他有点油嘴滑舌。戴维斯对阿斯顿抱怨房间条件太差,让他无法睡好。阿斯顿提出修整房子,戴维斯却无情拒绝。阿斯顿讲述了自己早年曾经在精神病院接受电击疗法,留下了脑损伤。米克发现戴维斯想绕开阿斯顿来修整房子,这时戴维斯却大谈阿斯顿在精神病院的经历,羞辱阿斯顿。失望的阿斯顿让戴维斯搬出去,戴维斯声称米克会支持他,站在他这一边。但是,米克却选择支持阿斯顿,让戴维斯离开。米克和戴维斯相对而视。戴维斯恳求阿斯顿留下他却被拒绝了。

《归家》创作完成于1964年,背景为伦敦北区的一栋老房子。在美国居住了几年之后,哲学教授泰德带着妻子露丝,初次回到了自己在伦敦北区的家看望家人,父亲麦克斯、叔叔山姆还有泰德的两个兄弟莱尼和乔。不满足于和泰德的婚姻生活,露丝和莱尼与乔大胆调情,并且最后决定留下来。失望的泰德独自一人踏上了返回美国的旅程。

《灰烬》完成于1996年,首先在荷兰上演。这部戏剧叙述了两个四十多岁的男女德尔文和丽贝卡的对话。他们彼此的关系戏剧并未明确指出,更像是精神分析医生和病人的关系,丽贝卡向德尔文叙述自己的梦境、恐惧、幻觉。德尔文似乎对丽贝卡有一种朦胧的情愫,丽贝卡开始反感而回避,但渐渐地她对此不予置评,更多的是继续倾诉自己的心灵幻境。

品特的许多戏剧都与性和权力有关。《看房人》无疑突出的就是权力的主题:米克与戴维斯为了争夺对于阿斯顿的控制展开了斗争,阿斯顿作为一个善意的收留者最后也卷入了这场斗争;戴维斯作为一名流浪汉,虽被阿斯顿收留,却并未表现出道德上的感恩,相反他却积极努力地要将后者加以控制;戏剧结尾阿斯顿与米克的相对而视,暗示他们已结成同盟,阿斯顿某种程度上也开始熟谙这种生存的游戏。如果《看房人》突出的是权力主题,那么《归家》与《灰烬》则探讨了性和权力的问题:前者使用的是一种现实和美学风格的方式,而后者则是通过主人公倾诉幻觉的方式;露丝和丽贝卡都是使用自身的“性”吸引力来达成对于男性的控制;当然她们本身也是权力和控制的受害者。品特戏剧的魅力就在于他使用日常生活的场景探讨了深刻的哲学思想。

第五节 艾略特和燕卜荪的诗歌创作

托马斯·斯特尔斯·艾略特(Thomas Stearns Eliot,1888—1965)出生于美国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市,父亲是一名成功的商人,母亲则是一位文学爱好者。艾略特是父母最小的孩子,他继承了母亲的文学天赋。因为身体的原因,幼年的艾略特不能过多参加体育活动,从而养成了文学阅读的爱好。1898年到1905年,艾略特在史密斯学院学习拉丁语、古希腊语、法语和德语,14岁时开始尝试写诗。1906年到1909年,艾略特在哈佛攻读哲学,3年即毕业。1910年到1911年,他到法国巴黎索邦大学修读哲学,聆听了柏格森的讲座;1911年到1914年,他返回哈佛学习印度哲学和梵语,1914年,获得奖学金赴牛津大学学习。1914年,艾略特拜访了美国著名意象派诗人埃兹拉·庞德(Ezra Pound,1885—1972),1916年,艾略特完成了博士论文,但是没有返回哈佛参加口试,选择了定居英国,他的著名诗作有《普鲁弗洛克的情歌》(1915)、《荒原》(1922)和《四个四重奏》(1945)。1948年,艾略特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普鲁弗洛克的情歌》是艾略特于1910年与1911年之间创作的,在庞德的鼓励下于1915年发表。诗歌的结构受到但丁诗歌的影响,诗歌多次引用圣经、莎士比亚、约翰·邓恩和19世纪法国象征主义作家作品中的典故。普鲁弗洛克的经历是用意识流的手法写的,写出了一个城市男人倍感孤独的内心痛苦。普鲁弗洛克哀叹他身体与精神的惰性状态、生命中失去的机会和精神上缺乏进步,而他的内心却总是在渴望一种无法企及的肉体之爱。他本能地感到疲倦以及死亡的临近,普鲁弗洛克已经成了现代社会的一个代名词。在这首诗歌里,作者“浓缩了现代社会个人的挫折与无能”、“表现了欲望的挫败与现代的幻灭感”。[32]

《荒原》是艾略特创作的一首长诗,共有434行。全诗结构庞大,基本遵循圣杯与渔王的传说故事,中间穿插着英国社会当时的状况。在诗中,艾略特使用了许多来自西方经典、佛教和印度教奥义书的典故,因此许多批评家和学者对此望而生畏,认为此诗晦涩难懂。诗歌不断在预言与讽刺的语气之间进行转换,叙述者、地点和时间不断突然变换,魔术般地展现广阔而嘈杂的多种文化与多种文学的交织。全诗分为五个部分:“死者的葬礼”展现了幻灭与绝望的多重主题;“一场棋局”穿插了几位人物的交替讲述,感性地展示了这几种主题;“布道之火”是关于死亡意象的一场哲学思辨,同时也涉及受中世纪神学家奥古斯丁和东方宗教影响的几种自我否定的观点;“水边之死”主要是一场抒情的祈祷;最后一部分“雷电之语”则展现了一个判断的形象。

《四个四重奏》是由艾略特分别发表的四首诗组成,时间跨度为6年。这些诗分别为《焚毁的诺顿》、《东库克》、《干燥的塞尔维吉斯》和《小吉丁》。这四首诗于1944年首次以系列诗的形式发表。《四个四重奏》是四个彼此连结的、关于人与宇宙、时光和上帝的关系的思辨。在这些诗里时,艾略特将来自东西方宗教和文化传统的神话、哲学和诗歌作品杂糅在了一起,以表现他对于神性的理解。诗里有明显的宗教色彩,表现了作者对于宗教的坚守和对现代社会混乱无序、冷酷和焦虑现状的反思。

艾略特幼年生活相对封闭,沉浸于丰富的经典藏书和深沉的阅读中,因此艾略特身上有浓厚的人文主义知识分子色彩,这也是他与庞德一见如故的一个原因。19世纪工业革命以来,西方科学技术的巨大进步,在大幅提高人类改造世界的能力从而改善物质生活状况方面作用巨大。但是西方传统的人文精神,尤其是宗教的精神信仰受到了很大动摇。而达尔文的进化论更使宗教信仰遭受根本颠覆,从此西方社会也就成了艾略特笔下的“精神荒原”。两次世界大战更加强化了艾略特的人文忧患意识,基本创作于二战期间的《四个四重奏》,进一步凸显了作者认为物质欲望猖獗、精神颓废使得世界充满焦虑和绝望的这一主题。

威廉·燕卜荪(William Empson,1906—1984)出生于英国约克郡的尤克福利特,小时候有很高的数学天赋。1925年获得一笔剑桥的奖学金,开始就读数学专业。但是他对于文学也表现出浓厚兴趣,并很快转至英文系,1930年出版了他的文学评论名作《朦胧的七种类型》,受到了著名批评家瑞查兹(I.A.Richards,1893—1979)的赏识。因被一名仆人指责行为不够检点,燕卜荪被迫离开剑桥。他曾在日本任教一段时间,后辗转至中国在西南联合大学、北京大学任教。1953年在格雷沙姆学院作了为期1年的修辞学教授,随后进入谢菲尔大学任教直至1972年退休。

他在《错过的约会》中写道:

慢慢地毒药充满了整个血流。

不是努力也不是失败疲倦了。

废物依然存在,依然存在而夺命。

你的身体还是清晰的目光都不能研磨成

生命需要的最终细末;

慢慢地毒药充满了整个血流。

他们将一条年老狗的血放干了但是与

年幼狗的血液交换却只是一个月的种种愿望。

废物依然存在,依然存在而夺命。

中国人的坟墓和炉渣堆

占领了这片土地,并不是土地退出了。

慢慢地毒药充满了整个血流。

不要火就只是一摊尖叫的皮肤。

全是火则是死亡。远离不公平的火

废物依然存在,依然存在而夺命。

你所失去的是这些诗,这些不幸

因为错过的约会,心跳终止。

慢慢地毒药充满了整个血流。

废物依然存在,依然存在而夺命。

这首诗符合格律,严格押韵,体现了燕卜荪对于诗歌传统的继承。而诗歌所表现的主题却是具有深度和探索性的,在这首诗中,作者通过年老的狗、坟墓、炉渣堆等隐喻,晦涩地表达了对于抗战期间中国人民未来命运的担心和忧虑。

在《掴奥登一个耳光》里诗人写道:

等待着结束,小伙子们,等待着结束。

是什么呀或要做些什么呀?

我或者你们都怎么了?

我们是友善还是忠诚?

两个两个地坐着,小伙子们,等待着结束。

要我建造一座塔吗,小伙子们,我知道它会碎裂

噼里啪啦地掉在时光上,小伙子们,等待着结束?

要我摘一朵花吗,小伙子们,要我节俭还是浪费?

所有东西都变酸了,小伙子们,等待着结束。

要我送一封电报吗,小伙子们?往哪儿送呢?

所有的东西都在经历战火,小伙子们,等待着结束。

要我传宗接代吗,小伙子们?要我选择一个朋友吗?

油脂在火葬柴堆里,小伙子们,等待着结束。

要我把这都搞清楚吗,小伙子们,让所有人都理解,

那些人他们不要听,小伙子们,等待着结束。

了解这些快了,小伙子们,努力假装,

坐在寒冷的恐惧中,小伙子们,等待着结束?

要我送一封电报吗,小伙子们,精确的措辞,

我知道我们能行,小伙子们,等待着结束,

通过那个巴别塔,小伙子们?耶稣不会攀登。

他藏在他的马厩里,小伙子们,等待着结束。

要我吹一个泡泡吗,小伙子们,闪着光膨大,

躲离我们的苦难,小伙子们,等待着结束?

当你在废墟上建筑,小伙子们,大自然会附加

双倍,再双倍,小伙子们,等待着结束。

……

和燕卜荪其他的诗歌一样,这首诗依然遵循严格的格律。诗人描绘了自己眼中的中国士兵形象:在面临家国危机的时刻,他们的肃穆静寂充分地表达了他们身负重任、捐躯赴国难的勇气和担当。他们虽然渴望战争的结束,但是他们却绝不逃避一个士兵的责任。

第六节 奥登、托马斯和休斯的诗歌创作

温斯坦·休·奥登(Wystan Hugh Auden,1907—1973)出生于英国的约克郡,父亲是一名医生,1908年全家搬往伯明翰附近的索利哈尔。在寄宿学校就读时,他经常回家度假,因此,奔宁山区衰落的铅矿业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从20世纪20年代晚期到30年代初,他的诗作被认为政治上“左”倾。30年代后期开始,他渐渐放弃了这种倾向并移居美国,于1946年成为美国公民。40年代起,他开始探索一些宗教和伦理主题,试图将传统的形式和风格与新形式结合起来。他一生大约出版了400首诗,包括一些长诗。

诗歌《爱得更多》写道:

仰望着星空,我很清楚

就它们在意的所有而言,我能够进入地狱,

但是毕竟麻木是我们

对于人或兽最无须恐惧的东西。

我们如何能够喜欢让星星疯狂燃烧

为了我们而我们却无以为报?

如果平等的挚爱不可能存在,

让我做那个爱得更多的人吧。尽管我认为我是

星星的仰慕者而它们却毫不在意,

既然我看到了它们,我不能说

我整天在思念。

如果所有的星星会消失或死去,

我就应该学会看那空寥的天空

并且感受它那整个崇高的黑暗,

尽管这可能会花我一点时间。

奥登的诗格律严谨,富有一种音乐美。在这个物质喧嚣、精神沦落的时代,诗人对于冷漠的世界能否走出冰冷的高墙,伸出爱的橄榄枝表示怀疑,但是诗人愿意为此做出最大的个人努力。不过诗歌的最后一部分暗示,诗人对最坏的局面做好了足够的心理准备:即使星星全部消失,诗人也将以平静和坚毅的姿态面对和承受这一切。

诗歌《悼念叶慈》第三部分写道:

……

泥土呵,请接纳一个贵宾,

威廉·叶芝己永远安寝:

让这爱尔兰的器皿歇下,

既然它的诗已尽倾洒。

时间对勇敢和天真的人

可以表示不能容忍,

也可以在一个星期里,

漠然对待一个美的躯体,

却崇拜语言,把每个

使语言常活的人都宽赦,

还宽赦懦弱和自负,

把荣耀都向他们献出。

时间以这样奇怪的诡辩

原谅了吉卜林和他的观点,

还将原谅保尔·克劳德,

原谅他写得比较出色。

……

跟去吧,诗人,跟在后面,

直到黑夜之深渊,

用你无拘束的声音

仍旧劝我们要欢欣;

靠耕种一片诗田

把诅咒变为葡萄园,

在苦难的欢腾中

歌唱着人的不成功;

从心灵的一片沙漠

让治疗的泉水喷射,

在他的岁月的监狱里

教给自由人如何赞誉。

诗中,诗人以热烈的语句表达了对叶慈的敬仰之情。同时,诗人呼吁世人善待自己的文化精英,宽恕他们身上的不完美。诗人相信叶慈的诗作将依然继续歌唱光明、自由,成为鼓舞人们努力奋斗的号角。

迪伦·托马斯(Dylan Thomas,1914—1953)出生于威尔士的斯旺西,父亲是一名教师。读书时,迪伦喜欢旷课自己阅读,同时创作诗歌发表在校刊上。1931年,迪伦辍学开始做自由撰稿人。1934年,迪伦出版了他的第一本诗集。他一生共出版了8部诗集、9部散文集、3部戏剧以及其他一些作品。迪伦因他梦幻般的却又极为押韵的诗风受到读者的喜爱。

《通过绿色导火索催动花的力》写道:

通过绿色导火索催动花的力

催动着我绿色的年纪;它使树根枯萎

是我的毁灭者。

而我默默无言不能告知那弯曲的玫瑰

我的青春被那同样寒冷的热病弯曲。

将水从岩石里冲过的力

催动着我鲜红的血液;它使汩汩的泉水干枯

将矿井变成了蜡。

而我默默无言不能向我的血管诉说

在山泉那儿同一个泉眼如何能够吸水。

在池塘里将水搅动的手

搅动流沙;将吹动的风用绳索拴起来

拖拽着我那裹尸布的风帆

我默默无言不能告诉那绞刑行刑人

我的陶土怎么就被制成了刽子手的石灰。

时间的双唇紧贴着喷泉头

喜欢水滴和聚合,但是掉落的血

将会平复她的疮口。

而我默默无言不能告诉天气的风

时间如何滴滴答答地用天空包围了星星

而我默默无言不能告诉那情人的墓穴

我的床单上如何也会爬着同样弯曲的虫子。

在这首诗中,诗人以独特的视角表现了对人生的怀疑和悲悯:外界的一切似乎都在和诗人作对,诗人对此只能默默承受。在实际生活中,诗人本人经常酗酒,对于生活常常采取一种逃避的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这首诗可以视作诗人的内心独白。

《婚礼纪念日》写道:

天空被撕开

这个两人的破烂纪念日

他们步调一致地走了三年

就沿着他们誓言的漫长步道。

现在他们的爱情成了失落

爱情和他的病人在一条链子上嚎叫;

从每一个和谐或者弹坑

带着阴云,死神拍击着他们的房子。

在错误的雨中

他们相聚得太晚了,可是他们的爱却将他们分开:

窗子涌进了他们的心灵

门在他们的脑海里燃烧。

这首诗明显表现了作者对于爱情和婚姻的不屑。迪伦本人喜欢自由,不喜欢受到家庭束缚,因此婚姻生活在他看来更多是一种负担。

泰德·休斯(Ted Hughes,1930—1998)出生于英国约克郡。他15岁时开始写诗。1954从剑桥大学毕业。1956年,泰德与美国女诗人西尔维娅·普拉斯(Sylvia Plath,1932—1963)成婚,但这段婚姻却以普拉斯的自杀终结。许多女性主义者认为,是泰德的不忠导致普拉斯的自杀。泰德也承认:“那件事是我生命的终点,剩下的时光就属于死后岁月了。”泰德曾在自己的一些诗中回顾了他们彼此的复杂关系。他一生写了17部诗集、16部剧作,另外他还有译作和儿童作品问世。

《猫与鼠》写道:

在羊吃草的山顶上,艳阳高照

老鼠蹲伏着,紧紧地盯着这个机会

它不敢冒这个险

时间和一个世界

太老了没法改变,这五英里的前景—

树林,村庄,农场—隐隐约约地哼出闷热沉重的

生命昏沉。

无论两英尺还是四英尺,祈祷词缩得太短了!

无论在上帝眼中还是在猫的眼中。

在这首诗中,诗人以一只老鼠的视角表现了世界的危险和难以预测,具有一定的寓言意义。但就总体而言,诗人的风格稍显晦涩,有时不能明确表达诗的主题,意象也不够清晰。但他的诗风又不属于所谓的朦胧诗,只是诗人独特的写作方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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