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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二部 橡树路

第一节

童话和城堡

人的心中常常滞留了一个童话——它最初不知是从哪儿进入的,不知是来自梦幻或其他,反正只要印上心头就再也排遣不掉,它就一直在那儿诱惑我们。比如一说到“童话”两个字,我的脑海中就会呈现出一幅清晰明亮的图画:走啊走啊,疲惫干渴地穿越一片无边的荒漠,近乎绝望时眼前会突然一亮——豁然开朗的谷地里出现了清泉绿地,大树亭亭,一处处尖顶楼阁爬满了青藤,精巧别致、楚楚动人……因为一切都是在困顿煎熬的跋涉中突兀发生的,所以直看得人目瞪口呆,掩口失声。这当然不会是实实在在的人间——起码不是我们经验中的那个人间。而人间到底是怎样的,我们大家太熟悉了。人喊狗叫的嘈杂,烟尘和泥泞,寒酸和拥挤……

那个童话无论多么遥远,多么飘渺,也还是充满了诱惑。

是的,所有的童话中都有城堡,有奇妙的故事。那些故事曲曲折折,惊险或最终有惊无险:老狼和狐狸,真正的魔鬼,仙女和王子,以及这一类纠缠一起的、或有趣或可爱的动物和人物。人有时真想变成这其中的某一种东西,哪怕是一棵植物也好,目的就为了有机会亲历那个童话,生活在那样一个迥然不同的世界里。如果能够这样,人的一生真是死而无憾啊!

可惜童话就是童话,谁想把它复原,把它移植到现实生活中来,那差不多等于是痴人说梦,仅仅止于幻想而已。

可是我这会儿却要多少冒点风险,要言之凿凿地说出,我就经历了这样的一个童话——那儿真的有城堡,有仙女和恶魔,有它应该具有的一切,特别是有那样的一些惊险故事。我敢说这全都并非虚拟,虽然它今天回想起来仍然如同梦幻,但确实是发生过的。总之经历了这样一些事情以后,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许多童话般的奇迹在人间也会真实发生,问题是我们愿意不愿意承认它们,愿意不愿意直接地、大胆地走进它们当中。

如何识别存在于人间的活生生的童话,第一眼的印象,即最初的发现至关重要。如果第一次就看走了眼,一切麻烦也就接踵而至,接下来的许多奇迹很可能会视而不见。我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明白这个道理的,而是在后来一点一点晓悟品咂出来的。我只能说自己当时仅仅是一个幸运者,是有那样的机缘而已。也就是说,我不过是碰巧看到了,然后一下惊呆在那里,所谓两眼直勾勾地站着,口不能言手不能举,惟有压住了心中的一个惊叹。

接下来就是稍稍平静一下自己,一点一点地往前走、走过去……就这样,一直走进了那个童话当中。

不错,我们的整个故事,起码从外部看起来要很像童话的样子:具备一部迷人童话的所有元素,比如茵茵草地上的城堡、一片足以藏住许多意想不到的古怪故事的蓊郁。这可不是说说玩的,谁都知道在当今这个世界上,要找到这样一个地方比登天还难。

当时我还十分年轻,头发又浓又黑闪闪发亮,唇上刚长了一层茸茸,整个人稍稍瘦削却又筋道道的,总之正是处在有能力干许多坏事和好事的那样一种年纪。记得那天我背了个大背囊——这套行头以后我还要一再说到,因为它是我的一件随身宝物——站在一座残破丑陋的城市街巷上,十分空虚和无聊地四处走动张望着。这座城市可是第一次踏进来啊,可怎么看怎么像是踏进了一片似曾相识的旧地,眼前的一切全无生气,全无新鲜感。类似的城市好像在哪儿见过,我读书的地方,还有我去过的一些人烟稠密之地,它们的模样大致都差不多。它们之间的不同,不过是有的大一些有的小一些,有的旧一些有的新一些,有的像刚刚摆放的一堆火柴盒,簇新然而单薄,好像一阵大风都能哗啦啦刮倒。眼前的这座城市大而陈旧,名声不小,这会儿看上去是多么大的一摊子啊,它深不见底,十二级飓风刮一年也吹不干净。脏是不用说了,几乎看不到一棵像样的大树,满街的坑坑洼洼,积水和污泥,杂物和垃圾尘土,这都是再自然再熟悉不过的了。那种充斥在街道上的喊叫啊,那种城市里才有的长声大喊啊,纵横交织,高一声低一声,有时急切有时凄凉,让人无望而沮丧。我站在那儿很长时间一动不动,惊魂未定,当时在想,怎么办啊,我从现在开始大概就得在这样一个地方长期待下去了。沮丧,可是没有办法,这就是我的命,一个青年无足轻重的命。我的到来,对于这座无边的混乱之城而言是无所谓的,不过是九牛一毛;可是对于我个人则不同,这是生死攸关的大事,是在哪里生活一辈子、能不能快乐生活的大事。

当时我刚刚从一所地质学院毕业,志向不大也不小。比如想干一番规模不大的事业,想围绕自己打小就有的一些爱好奋斗一番;更具体的,是想拥有自己的一处住房,这住房不必很大却需要安安静静,不透风不透雨。当然了,还想找一个好姑娘。这最后一个问题其实也是最重要的问题了,因为我刚刚不久因失恋而备受折磨——这事儿现在最好连想也不要去想,这是丧魂失魄的事儿,就让它快些过去吧。为了这事我已经死过一回了——真是折磨人啊。可是未来呢?那位未来的好姑娘难道就藏在这座乱哄哄的城市里?她到底什么模样?一切都说不准,这会儿绝不能先入为主,不能像个书呆子一样从书上画报上抄一个人模子,然后对号入座,那样最后吃亏的还是我。我心里只是想,这个适合我的好姑娘只要从眼前一过咱就会知道:嗯,就是她了。是的,真正的好姑娘别想从我眼前浑然不觉地溜掉,我只要一眼就会把她识别出来。这就是我的本事。这个本事并没有因为自己备受生活的煎磨而丧失,也没有因为在这类事情上的可悲遭遇而稍有改变。真的,我是一个对异性异常敏感的家伙。我这一生必将因此而饱受熬煎。没有办法,这同样也是人的命。

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加,我被证明自己的许多烦恼都来自她们。我有时恶狠狠地对自己说:你这个正人君子啊,就不能安分守己一些吗?你也准备学别人那样,当一个色鬼吗?我在许多时候已经笑不出来了,无法在这一类问题上使自己幽默起来。因为痛楚深深地刺伤了我,早已无暇顾及其他。我有时甚至只想痛定思痛地独自待上一会儿,只想痛改前非,在一万次的自责中变成一个货真价实的好人。可惜这一切远非说说那样简单。真的太难了,我已经无可救药。我既是这样的一个青年、中年,还会是这样的一个老年。我甚至想,自己会在缠绵病榻的时候,在最后的时刻,来不及忏悔。

我说过,我刚刚进入这座城市的时候只是个身材单薄的青年,一个胸廓厚度不足二十公分的可怜巴巴的毛头小子。他人从外表上可能一点也想不到,就是这样的一个青年,内里还贮存了不少能量哩,有时可谓野心勃勃。他虽然赤手空拳,可最好不要随便招惹他。初来乍到,有些事情想好了,更多的事情却根本没谱。就像走在这些陌生的街道上一样,边走边看,又失望又新奇,探险之心很重,但许多时候肯定要摸着石头过河。

刚来这座城市的夜晚,我想的事情可真多啊。想来想去,想得最多的还是怎样开始一场有模有样的、货真价实的爱情。没有爱情不得了。年轻人没有爱情,身处这样干燥单调的一座城市,那简直就没法活下去。爱情是沙漠里的甘泉,这话一点都不假。夜晚想想爱情这一类事,该是多大的慰藉。想的时候无非有两个方向,一是向后看,二是对未来的展望。向后看没什么好的,大半是沮丧,是揪心的疼痛与惋惜;展望未来则没有尽头,那里面各种可能性都有,而且总是尽可能想得好一点。比如说,人人都想逮到一个仙女。可见童话在任何时候都诱惑人,最后也许还要折磨人、害人。

我没事了就在这座城市里徘徊,身上背了那个大背囊。它里面的古怪物件可真不算少,夸张一点讲,它足足装下了我二十多年的历史。我这二十多年大约相当于一般人的八九十年吧?也许任何人的青年时代都是这样的自命不凡?反正我那时想的就是这样,自己在二十左右岁里已然经历了人生的一切,知道了一切,历尽沧桑,具有了老翁的心智,阴谋家的狡猾,以及厌恶和舍弃不用的、强梁大盗那样的一堆坏心眼。任何时候,只要把这个具有职业特征的大背囊一背,大半生的宝贝也就尽在其中了。背上它出门心里踏实。人人都有爱好,我的爱好真的是这个背囊——它里面到底装了些什么,以后我会一点一点抖搂出来的。这会儿只是背着它闲荡,因为初来乍到嘛,总得摸摸四至,找找边界,看看这座莫名其妙地屹立了上千年的城市里到底有什么蹊跷和奥秘、有什么花花肠子。看来看去也不过是这样,不过是让我在心里失望、继而稍稍惊叹:天哪,这么多人怎么有本事花了这么长的时间——一千多年呢——在平地建起了这么丑陋的一座城市?这得克服人类多少爱美之心、起码的洁癖,还有人所共知的那点自尊?看看吧,这座显而易见要与之长期厮守下去的城市,自己竟然没法去袒护和爱惜它一点点,简直找不到这样的理由,因为到处是飞扬的尘土和垃圾,是乱哄哄的一切。我在拥挤的人流里喘息,穿过大喊大叫的市场,绕过矮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小屋组成的斜巷,踏上所谓的广场。不少地方都在开膛破肚,头上包了毛巾的民工弯腰屈背进入沟底,远看只有新土一下下扬出来,让人想起某种掘土的啮齿类动物在忙个不休。

我没有目的地往前,到了什么街区也不知道。这里大致全都一样,街道和两旁的楼房色调以及样式全都一样。而且,我记得自己看过的其他城市,那些地方与这里也大同小异。怪不得现代人越来越多地在人生之途上迷失,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们所要面对的客观世界没有什么独特的标记,到处都差不多,以至于你弄不清自己走到了哪里又来到了哪里,找不准自己的方位。就这样走着走着,全然不知自己身在哪个街区,只记得这是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天早就阴着,但照例没有雨。我拐出一个巷子踏上一条弯弯的马路,顺着马路又走了半个多钟头,一抬头,就看到了足以影响一生或半生的那个地方。

老天,这儿简直就是不折不扣的人间童话!

那会儿好像天刚刚放晴,明亮的阳光正好打在前边不远处的一片树木和草地上,浅红色和棕色的小楼在树丛后面闪闪烁烁;像教堂和城堡似的尖顶耸立着;再远一点好像还有小湖,有溪流……到处都一片静谧。天哪,这是到了哪里?我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揉了又揉,直直地盯住。没有错,烂漫迷人的一切就在前方不远处延伸下去,既是这座城市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显得如此突兀,二者简直是格格不入。

那会儿我害怕以后再也找不到它看不到它了,长时间大睁双眼盯住,也许还因为惊异而面色苍白。我甚至怀疑这就是一种白日梦?或者是在沙漠中连续奔走的人看到的海市蜃楼?我踌躇了一会儿,开始向路人打听起前边的那片亮灿灿的地方到底是哪儿?被打听的人看看前边又看看四周,转脸看我时满脸狐疑,最后吐出令人再也不会忘记的三个字:橡树路。

就这样,我第一次听到了这三个字,并且马上意识到它是一座城市里最晦涩最响亮的名字。接下去我又往前走了一段,然后真的看到了一个路牌。不错,上面写了这三个汉字。很旧的牌子。不过我端量这三个字的时候在心里做了更正,心想前边那很大的一片分明不是一条路,也不是一条街,准确点说应该是一个城区。

从那一天开始,我知道了这个城市里有那样一个奇妙之地,它既不合情理却又真实无误地存在着。我得说,这是我一生中所看到的一座城市中最不可思议、最突兀的地方,它美丽得让人惶惑,让人心上发紧。我忍不住要快点深入它的内部,不过还是耽搁了一段时间。因为在这样做之前先要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像一切初来乍到的人一样,我由于担心莽撞,免不了还要小心翼翼地、进一步地寻根问底。

原来这片奇异之地在二百多年前就已经存在,当时属于外国人,所谓的“租界”。而后又几易其手,原有的地盘扩大了一倍,建筑群落的风格却改变不大。二百年啊,这段时间不长不短,可以想象它换了多少茬主人,多少人在这里逍遥过。当时这里的街道上长着不少高大的橡树,据说那不是租界的人栽的,而是原来就有的,建城的人一眼看上了它们,就在这儿筑窝并依此而得名。二百年过去了,威风凛凛的大橡树早已不像当年那么多了,倒是添了不少其他树种。原有的橡树被喜欢杀树的人斩掉不少,剩下的一些都成了爷爷辈,留下来讲述往昔。没有大树的城市是自卑的城市,没有古建筑的城市也会自卑。可是后来占据这座城市的人有个邪癖,最愿砍杀树木,见了大树分外眼红,那些大橡树也就纷纷遭殃了。再后来幸亏居住在橡树路的人改变了一点主意:起因是一棵百年老树倒地时砸毁了一间厨房,还险些伤了正在做饭的老太太。权高位重的主人害怕大树精灵作祟,或嫌伐得光秃秃的城区缺点什么,嫌大热天院子里没有荫护,骄阳似火也很难熬,也就一个指令下去,砍伐马上停止了。

二百年下来,总是一些特别的人物住在橡树路,他们换了一茬又一茬,一拨赶走了另一拨。每一拨都死赖着不走,以至于有时不得不动枪动炮赶他们。胜者免不了要流血,要死许多人,所以说要住在这样一个地方可不容易,须花上血的代价。这是硬碰硬的、一点都不能含糊的。关于那些拼死打斗的范例,史书上记载得太多了,简直是汗牛充栋。总而言之,橡树路是由不同国家的人花了二百年的时间、断断续续建成的一座童话般的城堡,一个奇迹,它的每一株草、每一棵树都是鲜血浇灌的。这样说不仅毫不夸张,或许还嫌不够呢。因为二百年来关于它的故事三天三夜也讲不完,有的还是腥风血雨的故事。至于这种残酷的争夺是否值得,那就要深入进去,亲眼看一看它的模样才能明白。

这座城堡并没有让高大的围墙与其他城区隔开,而过去是有的。有人说六七十年前,即黑暗年代,这里的围墙高达三丈三,墙顶还栽满了玻璃碴和铁丝网,大门口一天二十四小时有卫兵把守。墙内巡警日夜徘徊,他们的模样和装束常常变换,有时是黑衣服,大盖帽子上围了一道白布圈;有时是黄衣服,肩头钉了肩章,从肩头到胸口那儿还有穗头什么的连缀着,看上去怪怪的。特别难忘的是有一段时间换了更怪的人物:巡警是一色黑黢黢的洋人,他们身着白衣,头上布条一层层缠裹如同柳木斗,看一眼吓死人!有人说,这样的洋人来自传说中的爪哇国,最有大力,所以专门雇来保家护院,有了他们,哪怕是飞檐走壁的大盗都不敢染指。不管怎么说,后来这四五十年里高大的围墙拆了,理由是越是好的地方越是属于人民的。围墙一拆,人民从此有了童话般的城区,有了一座座尖顶小楼、城堡,黑乌乌的大树和绿油油的草地。没有高墙了,巡警还有,他们会在夜间执勤,会在大白天里溜达,把那些闯进这里的流浪汉和小商小贩们、把一些不太吉祥的人驱走。

城里人的最大遗憾是五六十年过去了,不仅没有把这片童话般的区域扩大到整个城市,而且还使其大大地缩小了——据说现在的橡树路虽然名称依旧,但四周已经被各种新建筑一点点蚕食,而且这些新建筑都灰头土脸的,与其他街道并没什么两样。而真正的橡树路,它的内核部分,一直像这座城市深藏不露的一颗闪闪发光的明珠,让人心生羡慕,让人滋生梦想。

我发现这里树繁草绿,真的如同梦境。树上的小鸟多极了,它们也在这里找到了乐园,叽叽喳喳地叫着,唱歌,不知忧愁地打闹。如果它们闲下来,这儿就一片安静。无论是笔直的或打一个弧形弯的柏油路,都平得像一面黑色的镜子,小汽车跑在上面无声无息:大气也不敢出,不敢高声鸣笛。其他城区乱哄哄的人流、各种各样的叫卖声,在这里根本看不到。时代发展到了今天,砍伐树木的恶习起码在一部分人身上戒除了,证据就是他们在自己居住的地方保留了这么多的树木。而其他地方也就难说了,因为只要离开这里,比如走到这座城市的任何一个角落,都看不到茂盛的树木。这大致还是一座干枯的城、没有绿色的城。

树木在这座城市里很难长大。我很快发现有人与树木有深仇大恨的新的证据。如开春时节,一队民工在马路边刚刚栽下了一行整齐的白杨,只过了几夜,就给人连根拔了或拦腰折断。再比如那些架线工,会毫不犹豫地朝路边一排生机盎然的法桐挥动砍刀,一眨眼,黑乌乌的大树冠全部落地。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一座尘土飞扬的枯城对一个瘦削的、急于寻找异性的青年极为不利。因为他需要树木的掩护或其他,比如和对方站在阴凉地谈点什么、倚着光滑的树干倾吐一下心事,那就要方便得多也好得多。路灯太亮了,没有路灯又太黑,人在黑影里惮虚虚的并不好——最好是由大树掩映一下,影影绰绰的,这多好啊,这多么有利于一些故事的发生啊。

我渴望在那样的草地上徜徉,渴望大学里终止了的一桩美事能够继续。我这个人基本上还算老实本分,可像其他人一样,并不宜在某些方面过于禁锢,因为刚刚二十多岁,那些方面火辣辣的,弄不好会出事的。想想看,如果连我这样的人也被迫成为一座城市里不安定的因素,这个社会也就太过分了。据说一个社会关心和疼惜青年,这个社会才是好的。社会无视咱青年的一些基本要求,把一些最起码的交谊场所搞得光秃秃的,青年生了气,回过头来就会反抗社会。这些都是我在当时的一些感悟,属于私密之语,虽不吐不快,也还是从来没有对组织表达过。因为我深知这里面有点犯忌的东西,比如,有向社会示威和恐吓的成分。

青年向社会示威是十分危险的。众所周知,社会主要被年长的人管理,他们经历漫长,经验丰富得用也用不完。老年人一旦发起火来,年轻人要后悔也就来不及了。这方面的例子在这座城市里就有,而且都是一些让人毛骨悚然的例子。这儿的老年人格外坚毅顽强,在原则问题或类似的问题上决不手软,年轻人如果硬要使性子耍犟劲,吃亏的只能是他们。我当时很快就弄明白了橡树路的大致情形,知道住在这个地方的,开始主要是那样一些老年人,他们都是为这座城市立过大功的人。最初几年这里的青年人还不多,或简直就可以说没有。出入这个地方的青年有的是来串门的,有的则是他们的家人。因为德高望重的老人也有妻子儿女,有的妻子像女儿一样小;儿女们长大了,他们要成家,成家后大半也要待在原地。人类的繁衍是自然而然的,只要生活安逸了,幸福了,一大群孩子很快就生出来了,而且一眨眼就长成了大姑娘和小伙子。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片神秘之地的故事越传越多。整个城市的人都乐于倾听它的故事,因为它历史漫长,再加上新主人和新发生的一些故事,使这儿的所有讲述都变得脍炙人口。这些故事能写成一部部大书,成为天方夜谭。而它作为一座城市之核,任何喜怒哀乐都直接影响着整个城市,或深或浅地决定着许多人的生活,所以人们都会关心这片城堡的深处到底发生了什么。如这里有了凶杀案,抢劫事件,或者是男女私情,都可以传得神乎其神,让人长久地谈论。特别是奇妙的爱恋与偷情,如果发生在这个地方,就会变得格外曲折和引人注目。

有些传说是永远也得不到证实的。比如说有的人因为长期在那个城堡里服务,做炊事员或其他服务员之类,年纪大了回到家里,既清闲又没了禁忌,免不了就要说出一些有意思的秘闻。这些事迹传来传去常常走了模样,再度夸张扭曲,就连故事发生的时间顺序也被颠倒。好在故事的地点没有错,这是惟一让人感到放心的。

传说有一个人独占了一座老城堡,这人身高马大完全像个巨人,而且的确是个传奇人物,在城堡里大约活了一百五十岁——他自己永远只说自己九十九岁,目的就是为了遮掩一些隐秘和真实。正常的人是不可能活那么久的,也不可能有那样的脾性和长相。他后来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使用了障眼法罢了,这是后来的人一点点才悟到的。有人说真正的巨人英雄早就被一个妖怪杀死了,而这个妖怪也就借用了英雄的面貌和事迹隐藏下来,以享用城堡中的一切,被一座城市的民众供养着。因为这家伙越长越离谱儿,身躯放大了一倍,眉目似人却比常人突兀,大眼一翻一翻宛若铜铃,大嘴一咧好似马嘴。一般人害怕却不敢过多地议论,只说异人必有异相。其实除了近身的人知道他的真实模样,其余都只是听了言传。

巨人从不出门,一般市民见不着,城堡里的人也见不着。只知道运送各种好吃物的车子一辆辆进入城门,一个个活鲜美妙的少年和女子送入城堡,这些都是为巨人准备的。同时这也证明了巨人仍然活着。传说巨人随着年纪的增长,除了偶尔出门晒晒太阳,基本上只待在那个黑黑洞洞的大屋子里。再后来说他连太阳也不出来晒了,一天到晚只躺在一张结实厚重的大橡木床上,即便解溲也不离开。如果传说是真的,那么巨人的死期也就不远了。可是时间延续下去,大家才知道这不过是巨人的一种生活方式,离真正的死期还远着呢。也许这家伙是不会死的,这从根上说就是一个异数,一个不为人知的古怪物种。

城里个别感觉敏锐的人,会在半夜隐隐觉出地皮在颤动——一下一下,既轻微又深长。他们知道这是巨人睡不着,于深夜离开大床踱步了。有人会从深夜时分的雾气中嗅到一种腥臭,知道那是巨人在迎着窗户打哈欠。只要是风向掠过那片城堡,就会带来一些显而易见的气味。那是腥膻和浊臭、烧焦的皮革之类混合而成的味道,极为难闻,只不过由于天长日久才多少习惯下来。巨人身上生了比牛皮癣还要严重的糙皮,后来又有人干脆说就是鳞片,说这对他就像一层铁甲壳,一般的刀子都戳不透。他在城堡里走动时不穿衣服,露着奇大的阳物,第一次见到的人都要努力忍住心底的惊呼。他有一副极好的胃口,属于杂食动物,什么都吃,又食不厌精,通常要由十二个厨子轮流做出菜肴,摆满一个三米宽六米长的木台,由他随意挑食。即便饱餐一顿之后,他走出门来,见到一些小动物之类,比如蜥蜴蜈蚣,甚至是蚯蚓和蟑螂,也都要随手捉了吃。他一边咯吱咯吱嚼着东西,一边和新选进城堡的少男少女逗趣,有时一龇牙就吓得他们半昏过去。

巨人特别喜欢生吃五毒,据说这是为了保持自身的毒性。一旦争斗发生时,他只要下口咬上对手,对手也就必死无疑。他的唾液和血,甚至是手指甲的划痕,都能置人于死地。有一阵城堡里野猪泛滥,长了大獠牙的野猪不知挑伤和戳死了多少市民,最后惹得巨人火起,蹲在一个野猪必经的街口,待它们冲过来时,即一掌一个拍死。当年满城的烹肉味让城里人记住了好几十年,许久之后一提到那场人猪大战,他们还要感激巨人的勇武。

可是供养这样一个英名远扬的家伙所费不赀。精米精肉按时送进城堡不算,还要送大量的绫罗绸缎。按说一个不穿衣服的家伙根本不需要后者,后来才知道他用不用是一回事,送不送又是另一回事。有许多东西实在搞不清是被他所用,还仅仅是满足于一种喜好和欲望堆积在城堡里。引起众人疑虑的是越来越多的传闻,是巨人生吞五毒以及其他的种种怪癖,以及格外残忍的行径。人们私下断定这早已不是什么当年的那个英雄了,而是一座年代久远的阴暗城堡中滋生出的超常妖怪,这妖怪在暗中将主人吃掉,然后也就取而代之。这个巨人渐渐趋近民间传说中的魔头,不同的只是这座城堡确属一个真实存在,它至今还矗在那儿呢。

巨妖有着超人的欲望,对城中稍有姿色者一一亲幸。被亲近者毫无反抗之心,因为只要离得近了一睹面貌、一嗅气息,也就吓得筛糠。她们大多被蹂躏个半死,所余时间不过是留在人世苟活罢了。大约在巨妖长到一百二十岁左右,又开始增添了新的嗜好:戏耍孩童。一些稚气未脱的少男少女要一块儿送进去当贴身听差,以随时满足他的兽欲。半夜里城堡响起撕心裂肺的喊叫声,接上又被一阵阵巨大的哈气声所湮没,即是老妖乱施淫威的时刻。更可恐怖的是每到了半年城堡里就要失踪一名美童,一开始人们还以为是走失或逃离,正在心中为他们庆幸呢,后来才知道是被老妖吃了。“这家伙成了食人番了!”城里一传十十传百,个个惶恐不安,恨得咬牙切齿。

大约在后来的几十年时间里,城堡里的人不断想方设法除妖,于是围绕这些又滋生出无数的故事。比如人们在老妖经过处挖了陷坑,坑底栽了尖刀;再比如买通厨子下毒……能想的办法都想了,老妖最多在陷坑里伤个皮毛,或者吞下大剂量的毒药面不改色——他体内的毒汁已经远超所施之毒,自然不再怕什么毒药。更可悲的是每一次除妖失败都要带来巨大的后果,引起一阵疯狂的报复。老妖先是被针对他的阴谋气得不停地放屁,于是充斥了整个城堡的臭气让人窒息,让人变得身上无力,面色青紫,于危急关头逃跑的力气都没有了;再接下来老妖会很容易地伸手逮住身边随便一个可疑人物,如丫环或厨子护卫,不容分说揪着两腿就生生撕扯了。

在极为绝望的日子里,有的护卫铤而走险干过冒死一搏的事。趁老妖进食时,装作凑近了为其切肉,然后猛地举刀刺其咽喉:喉结像石球一样滚动一下,颈上的老皮鳞块重叠,哧啦哧啦被刀刃割下一些屑末,连血都不出;老妖只不过给弄得嫌痒,咳一声,吐出嘴里的肉,一低下颏夹住了刀子,然后一掌把护卫打翻在地,用脚踩巴踩巴将其闷死。还有人在老妖睡熟时想过办法:悄悄缚了他的手又罩上他的头,要把他活活憋死。谁知他的肺活量超过常人数倍,憋急了一声大呼,罩在头部的袋子马上开裂。老妖睡觉时双腿大撇,模样丑陋无比,有人就想取一个大锤猛击那对硕大的睾丸。可是刚刚举起锤子就吓得一旁的女人惊叫起来,老妖一翻身,锤子砸在了胯骨上,结果只在厚皮上落下一个白印。还有人尝试在下半夜堵塞了门窗,投进一些硫磺之类点燃,将其熏死。谁知几个时辰过去,屋里的侍人和各种生灵全都一命呜呼,惟有老妖在黎明时分摇摇晃晃出门,打着哈欠,只不过一头毛发和两撇胡子被熏白了,其余安然无恙。

真正完成复仇大计的是一位英俊青年。这人住在城堡之外的贫民窟里,自小和一个小仙女模样的姑娘一起长大。要对付魔王就需要小仙女,自古以来都是他们之间捉对儿厮杀的,没有她的参与也就一事无成。

传说英俊青年心爱的姑娘被老妖知道了,于是就从城堡传出令来,让人马上把小仙女送到里面。送之前要按新方折腾一番——这是老妖身边的人为了讨好魔头琢磨出来的,其实老妖本身是个粗物,根本没有这么多讲究——小美女要用泉水洗涮三遍,赤条条覆上桂花,再用芋头叶子裹了,用马兰草细细缠好。这样远看只是一个绿色草人,被称为“生人粽子”,为了让百无聊赖的老妖觉得有趣,到时候一层层解了高兴。因为老妖活得太久,身边已无新鲜事情,侍弄他的人就得按时想方设法搞出一些全新的名堂:抓了城外的壮汉赤脚走炭火,那种呼天抢地的大叫让老妖分外高兴;所有在城堡来往的人都不得穿一丝一缕,一切为了交欢和观看方便;为了测试忠心和逗趣,老妖自己还发明了一种游戏,说一声“我死了”,卫兵头儿及所有近旁的人即要赶紧表示悲伤和忠心,都要进行上吊表演,随便找一个门框和树枝就挂上绳子,结果许多人都因为表演过于真实而当场毙命。一些身怀绝技的面相师、预言家、变戏法的,都成为城堡里最受欢迎的人,这些人把老妖的大巢搅得热热闹闹,日夜灯火通明。不过老妖困极而眠,一觉醒来会犯糊涂,一睁眼瞄瞄满屋的怪人,怎么看怎么像是来刺杀他的,就一掌一个全拍死了。

小仙女送进城堡的日子已经临近,英俊青年悲痛欲绝。他城里城外寻找武艺高强的人,想汇集起来攻打那个城堡。这一行动进行得极为秘密,因为老妖耳目甚多,稍有不慎就会败露。最后英俊青年找到了十二勇士,十二勇士刚开始还有些犹豫,后来被一个个领到小仙女跟前,亲眼目睹了这个小姑娘是何等娇弱和美妙,于是全都下了殉难的决心。英俊青年和十二勇士感动了一位心怀嫉恨的林中母妖,她曾是城堡老妖早年抛弃的结发妻子。母妖洞悉老妖的一切隐秘和底细,这会儿就出了不少主意。她最要紧的一招是教会了小美女唱“迷魂歌”:一种独特的唱词和曲调会让老妖魂飞天外,让他在长达十几分钟的时间里人事不省。也就是这短短的十几分钟,英俊青年和他的十二勇士要彻底解决老妖和巢里的一群卫士、各种各样的男女——因为这一百多年来城堡里积累了奇怪的、不为人知的人事传统,这其中既有深不见底的冤仇和恐惧,也有令人费解的忠诚和依恋,有魔窟中特有的怪癖和禁忌。反正是要彻底扫除一个城堡里的百年老妖比想象中艰难十倍,如若不然,这一百年里早不知换了多少茬主人了。

送小美女进城堡的这一天终于来到了。十二勇士全都扮成了轿夫,英俊青年则扮成了她的自家哥哥。一顶大轿由几十棵高大的白杨做成,这些白杨都是新伐的,带着青枝绿叶;轿里铺了新割下的玉米秸,上面就躺了一个香喷喷的“生人粽子”。小美女一路上都在练习刚刚学会的迷魂歌,只等大轿在城堡里一落地,老妖的腥膻气猛地浓烈起来的那一刻,开口啊啊大唱。她给打扮得怪模怪样,因为全身都被绿色的大芋头叶覆着,又被马兰草仔细地扎了,所以看上去真的像一个人形粽子。一种浓烈的花香从她身上散发出来,一路上熏得十二勇士踉踉跄跄,他们在心里不停地念叨:老天爷保佑咱快些进堡,利利落落成了事吧,只要咱用飞快的弯刀割下那老妖的头颅,那时好事也就成了。浓浓的花香引了一群蜜蜂跟在大轿子后边,赶也赶不开,就这样一路跟着进了城堡。

过了一道道大门,迈过一道道坎儿,最后的一道窄门大轿通不过,只好由小美女的哥哥背上她,让这个“生人粽子”伏在他的背上去见老妖。其余的人,就是十二勇士,都得退下。十二勇士借口等她的哥哥,盘腿坐在窄门外等候动静,无论那些侍人怎么呵斥都不退去。

这会儿时间大约到了中午,老妖正好从大床上爬起来解溲。哗哗的撒尿声像瀑布一般。英俊青年为了不让背上的人吓得昏厥,一直迎向前去,用身体遮挡着小美人的视线。他第一眼看到的是老妖的双腿,那是比大橡树还要粗的两根肉柱;接着看到的是像石碾子一样圆的腰、像一面土墙似的胸脯、像四方墓碑一样的头颅。头颅中央是一对火红的眼睛,正闪闪烁烁向这边瞥来——待瀑布消失了时,这对眼睛渐渐变成了蓝色。老妖首先被英俊青年吸引住了,倚在大床上一边蹭痒痒,一边嬉着脸看。一位上了年纪的侍者大声喝道:“还不跪了!”老妖的阳物蠕动着,让人想起一条秃尾蛇。这蛇头昂了三下,又垂下来。“好妹妹,你快唱歌啊,快给大王唱歌啊!”英俊青年不停地回头喊着,背上的人却一点声音都没有。原来是她刚才一伸脖子的瞬间看见了老妖,接着就吓得人事不省了。英俊青年不得不用力颠她、拍她、喊她,直到听她在背上发出“啊”的一声——迷魂歌终于由缓到急地唱了起来。

老妖在这歌声里手舞足蹈,乐得一塌糊涂。

“好妹妹你唱啊唱啊,千万莫要停歇!”

老妖在歌声里舞动,舞动,手脚越来越笨拙迟缓,又过了三五分钟的时间,巨大的身躯轰一声倒下了。

英俊青年立刻放下背上的人,揪住她身上的一个活结儿扯了扯,全身的马兰草刷一声掉下来了,露出的赤身小美人儿光芒四射,把整个黑黢黢的妖巢都映亮了。英俊青年在老侍者的尖声大叫中迅速把小美人用布衫遮裹了,又从散乱的马兰草中找出一把锋利的小弯刀。他扑向老妖的一瞬,旁边的老侍者立刻吓死了。第一件事是要割下那个四方头颅——无论怎么砍、刺、拉、剁,那长了鳞片的粗颈就是不出一滴血,顶多是撬下几点鳞片。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急得一边大骂一边去踢那对硕大的睾丸,去捅他的鼻子和嘴巴。奇怪的是所有部位都像老胶皮一样又艮又韧,刀子一次次砍上去又一次次弹回来。这会儿窄门外面已是杀声震天,十二勇士与护卫打斗起来,他们一边打一边往里撤——护卫戴了闪亮的钢盔,相互碰得咣咣响,在勇士的喊杀声中接二连三倒在地上。有三四个勇士终于能够反身襄助英俊青年了,几个人一起扭住那个鳞片包裹的大头颅,先是找到大拇指粗的脉管,像割树根一样逐条切开一点,再顺着脉管游动刀子,总算割开了一寸长的小口子。一股巨大的膻腥气立刻弥漫开来,让人呕吐,所有人都惶惶掩鼻。时间眼看快到了,那对红色的眼睛又眨巴起来。几个勇士焦急中一齐把刀刃儿放在老妖颈上,英俊青年挥起大锤连连砸向刀背——四方头颅被大锤震得一颠一颠,最后硬是一点一点被凿下来,终于骨碌碌滚下了大床——与此同时老妖醒来,幸亏一个勇士上前一把抢到了头颅,在“快跑快跑”的吆喝声中猛冲了出去……无头老妖挥舞双手爬起,洒着黑血乱窜,势不可挡,一直追出了老巢,连着迈过三道石门。最后一道大门旁的一个大石狮子倒在地上,那老妖被绊了一下,急中生乱,以为那就是自己的头颅,抓过倒地的石狮子就栽在冒血的颈子上,接着三晃两晃,轰一声倒向了石板地……

凶宅

我对橡树路怀有无尽的好奇。就像真正的奇地探险一样,开始的日子小心翼翼,耗时费力却难以走向深处,更多的只是在边缘徘徊。我发现即便在外围地区也完全是另一个天地,不仅是干净,安谧,还有其他地方怎么也想不到的一些好去处,比如茶屋,书店,服装店,糕点店。有一个糖果店让我流连忘返:店面不大,却是锃明瓦亮,里面的营业员一色女子,她们穿了洁白的工作服,头上还有一个红色的头巾。在我眼里她们肯定是专门挑选而来的,不然的话怎么会是一色的美女?特别是其中的一个凹眼姑娘,简直不敢多看,看得多了就会脸热心跳,手心出汗,说话磕磕巴巴。我发现那些从城堡深处走来的老老少少可真不少,他们当中的男性像我一样,一到糖果店就挪不动腿了,最后只买走一点点糖果。我明白,在这个明媚的城区里,任何一个店铺里的工作人员都要像模像样才好,因为他们要经得起挑剔,要让人看了心情愉快。不远处居住的大都是一些首长,或与首长有关的人,让他们高兴当然很重要。

我不能总是在糖果店里磨蹭,少不了也要买点糖果。当时我嘴里咯啷咯啷吮着糖果,甜得发酸。凹眼姑娘捏起一个西瓜糖给我,我在嘴里化掉了上面粘的一层砂糖又吐出来看了一下:西瓜瓣儿一片绿一片红,逼真喜人。我重新送进嘴里时,凹眼姑娘笑了。她说:“你们男的就像小孩儿一样。”

我与凹眼姑娘相熟一些之后,交谈中得知了不少关于这片城区的事情。城堡老妖的故事她当然知道,不过她说的与一般流传的稍有差异,她说老妖最后并没有死,不过是顶着石狮子跑开了,一路追着自己的“真头”跑下去,一年里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转回来一圈儿。我说:“这该多么吓人哪!”她说:“吓人的事儿嘛,在这个城区里可就多了。”再问,她不愿说。我小声说:“你们平时可以随便吃糖果吧?”她立刻警觉地盯住我问:“谁说的?”我摇头:“不过这么想。”她脸色冷冷地哼一句:“可不能乱想。”

从糖果店里出来的夜晚睡不好。我在想那个凹眼姑娘,怎么也抹不去她的影子。我特别想和她恋爱。也许是自己长得特别瘦削的关系,我一度嗜爱糖果到了入迷的程度。而且我固执地认为全城所有的糖果店中,惟有橡树路的店是最好的。这种认识甚至影响了我的大半生,十多年过去,我还这样对自己的孩子说。反正那时我总是去那个店,这使店里的姑娘一见了我就发出故意的咳嗽声,还一齐去瞟凹眼姑娘。我心里发慌,但还是硬着头皮进去。凹眼姑娘却根本不在乎,照常营业说笑,显示“一把抓”的功夫——抓一把糖果放在称盘中,大多数时候竟能和顾客要买的斤数一丝不差!我常常在一旁看得入了迷,在心里称之为奇人!我想瞧她啊,不仅是美丽,而且身怀绝技——我开始在内心揣度自己与这样的人是否般配的严肃问题了。我当时深重的自卑感至今还记忆犹新。

如今看,造成这种自卑感的原因是复杂的。除了她的美丽容颜和超绝的业务技能之外,她在大名鼎鼎的橡树路工作也是问题之一。但无论怎么说,青年人求偶心切,最终仍会战胜和超越一切阻障。我们终于有了第一次约会——这样说马马虎虎,因为实际上只不过是一起在下班后走了走而已。我们从橡树路一直走到了破破乱乱的街区,走向了一条不约而同的路径。本来在风景如画的地方散散步多么好啊,可我们都不想这样,而是有些慌促地离开了那里。为什么?不知道。反正是要离开。天渐渐暗下来了,都不想回去吃晚饭。她一路上说的话不多,印象深刻的只有这样几句:“你的学问该有多深啊!”我听得十分清楚,那是一种钦佩的感叹,而非质疑。我谦逊了几句,夸她:“你有怎样的一只手啊!”记得她立刻把手伸到了眼前。我在微弱的路灯下看着这手——白皙娇嫩,手指长长的,让人想起一截葱白。她把手伸到我的眼前,长时间不动,惹得我真想一把抓住再不松开。她最后叹了一声,把手缩了回去。我后来为这事儿后悔得很,认为很可能是自己所犯的一个巨大错误,我将因此而耽搁美妙的恋爱进程。

那时候是八十年代初期。我因为拥有复杂的个人经历,又受过高等教育,所以说算是一个心智丰富而情感曲折的年轻人。但所有这些方面我都悄悄地掩藏起来,原因是心眼儿多的人在工作单位或任何地方,总要格外受人提防。我尽可能装作没有什么阅历的一个青年,看上去与自己单薄的身材极相谐调。其实呢,我会把一切尽收眼底。对于这座新来乍到的城市,我多少有些发蒙,有些不适应,但还不至于吓得大气都不敢出。说实在的,除了对橡树路怀有神秘之情,其他市区我还看不上眼呢。姑娘则是另一回事了,对她们嘛,我总是有一种神秘之感,从来都谨慎小心。与她们的任何孟浪之交、失度之情,都会引来始料不及的巨大后果,这一点我深有感触,怎么说都不过分。在我进城后的第二三年里,就发生了一些关于她们的重大事件,这些事件将长久地影响到这座城市的历史。我与凹眼姑娘的交往幸亏没有搅进这个事件太深,这是我许久以后想起来都要害怕、都要庆幸的。

总之我日夜琢磨的大多是怎样快速进入相互亲近的轨道。凹眼姑娘大大方方,她与我在一起时笑眯眯的,腮上有两个酒窝,鼻梁左侧有两个小小的雀斑。她张开嘴的时候,露出了两个不太显著的虎牙。胸脯真高。从她身上散发出一种糖果味。可能是单独接触两个月之后的一个晚上,因为要跨过一条刚刚掘开的小沟,我扶了她一下。结果她握住我的手一直不放。我的心跳快极了,接着一切都有了质的改变。我们扯扯拉拉地来到了一棵不大的树下,不知是她还是我的决定,我们不再往前走了,就在树下站着。如果是橡树路就好了,这儿就不行,树不仅少,而且每一棵都瘦得可怜,根本遮不住人们的视线,来往的路人都要好奇地、认真地看过来一眼。我们也就在极少的一点空隙中相互亲热着。我吻了她,感受到她口腔里有一股浓烈的糖果味,这使我想到了她的职业。

这是我难以忘怀的一段经历,后来将其概括为自己的“糖果时期”。这个时期不尽是美好奇妙的甘甜的回忆,而是伴随了其他味道。比如,烟的味道。我对这种味道是相当敏感的,不论其出现在何时何地。

如果不是因为这种味道的强烈干扰,我个人的故事会有一段极端复杂的插曲,说不定我的命运也要变得格外凄惨。这样说是毫不夸张的。还好,一切都要感激自己超常的嗅觉。

我和凹眼姑娘在一起时主要是接吻。这种事让人不知疲倦。我紧紧攫住她小巧浑圆之躯,心里充满了感激。对一切都开始感激,对这座城市,对橡树路,甚至对那个恶魔的故事。接着春天来临了,我们夜里躺在刚刚萌发的草地上,冲动得不能自已。多少赞美春天的好句子,春天之奇妙真是怎么形容都不过分。春天就像美酒,容易成事也容易败事,容易让人犯下大错。那个夜晚我们躺在那儿,缠缠绵绵一个多小时就过去了,然后就想干点无法控制的事儿。我们都冲动得面红耳赤,脑门上全是汗水。最后的一刻她好像有点犹豫或怎么,我记不得了。我所记得的只是自己的蛮横无理——对于一直跟随自己的强烈欲念,我简直是毫无办法——她有一阵甚至不再吻我,后来总算吻我了,一只手还要松松地提着滑脱的内裤……可就在这时,我突然从她口腔里闻到了一阵浓浓的烟草味。

我的手从她身上滑了下来。

她一边整理衣服一边瞪着大眼看我。月光下这双眼睛因为生气而变得多少有些陌生,甚至是冰冷的,但也令人难忘地美丽。

“你吸烟吗?”我镇定了一下,问。

她摇头。垂着睫毛。

“那怎么回事啊?”

她一声不吭,用手梳理了一下稍乱的头发,下意识地使劲勒紧了一下腰带,哧哧笑了起来。

我对这笑声没什么好感。我是一个相对严肃的人,即便干坏事也要严肃。我瞪着她。

接下去她以少有的大方告诉了一个可怕的事实,也即时揭开了橡树路神秘帷幕之一角。那个夜晚,很长时间里我只有倾听的份儿,吓得大气也不敢出。

她说你当那是怎么一回事?那是刚刚被一个吸烟的男人亲了的缘故——而过去为了掩盖这一点,她都是在出门约会时嚼几块糖果,这一次虽然也这样做了,但一方面因为做得草率,另一方面也因为对方是一个大烟鬼,他不仅吸烟,而且还闹起了洋派,吸的是一种粗粗的雪茄。“就这样,俺露了馅儿。”她嘻嘻笑着,一副满不在乎的模样。她终于露出了本相。我不吱一声地听下去,看看她还会说出什么惊人的事情。

她说严格来讲我们还是老乡呢,自己也是东部平原出生的,后来才随父亲来到这儿……刚来这座城市的外地人就知道大惊小怪的,其实这有什么啊!这里是橡树路,这儿发生什么都用不着大惊小怪的。要知道这里是老妖盘踞过的地方,除了老妖,别的妖也有。这里的老房子多得数也数不完,中国外国的冤魂多得不得了,比如说闹鬼的屋子吧,在橡树路上多得是,长了人们也就不怕了,照住不误哩!半夜里有巡夜的人看见一个穿白衣白裤的女人在草地上晃悠,开始吓得半死,再后来就不怕了。有时还能看见金发碧眼的女人夜里出来打转,那是洋女人的魂儿,她们喜欢这儿,可能还有死死相恋的人呢,反正就是不愿回国。想想看,住在这样地方的年轻人还有什么想不开?他们开通得什么似的,哪个见了漂亮姑娘还不大大咧咧的?再说了,谁还得专门待在糖果店里等着你来啃啊?在你出现之前,和咱好的小伙子多了!你赶上个末尾儿也不错嘛!

我觉得这本身就是一个天方夜谭。那一会儿我屏住了呼吸,好奇大于气愤,于是只顾听下去。

她举例:有一个大官就住了一套凶宅,那原是一百多年前一位总督大人住过的。咱的大官根本不信有凶宅这回事,因为一信就不得了,就做不成咱这边的官儿了,咱这边的官儿原是不信鬼神的。不光是他,就是他的儿女、老婆子,也没有一个公开说这个的。不过他们背后还是什么都明白,知道这大屋里时不时地闹鬼。大官刚死了一年,遗下一个老太婆管不住儿女了,这些儿女个个都是能闹的主儿,他们把一条街上的伙伴都领到这个宅子里,让他们看看新奇,常在半夜里黑着灯听动静。这以后闹了多少次鬼倒不知道,有一件事倒是真的,就是男男女女在黑影里好起来了。凶宅成了欢乐的场所,他们有时玩着玩着就什么都忘了,不光忘了时间,忘了地点,连自己是哪个年代的人都忘了。他们干的事情据说和当年的一些鬼魂差不多:跳舞,动不动就亲嘴儿;不知是电灯因为事故突然停电还是有人故意弄出来的,反正是一家伙就黑灯瞎火了——这一下倒真是个时候啊,疯狂的男男女女来了劲儿,他们在宽敞的大厅里一点羞耻都没有了,净干一些没法儿听的事情。也许是后来有人夸张,把事情越传越玄,说当时的大厅里、旁边的小房间里,都成了跳舞和淫乱之所,男女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呼叫的声音震耳欲聋。

“这一切都是真的吗?”我屏住呼吸听着,问凹眼姑娘。

她笑一会儿又严肃起来,说:“开始没那么严重。我们不过是在一起抽洋烟、喝洋酒和咖啡,还吃鱼子酱……后来……”

我吸着冷气。这在当时都是进口的东西,一般人闻所未闻。我不相信地看着她,但从神色上看出她毫无夸张。

她斜着眼睛瞟我,我却从中看出了一丝炫耀。她咕哝着:“我们喝酒喝多了才出一点点事,有时醒来一看,不知什么时候衣服给解了……这里的漂亮姑娘多了,好小伙子也多,就像电影里演的差不多。告诉你,我在当中可不算最漂亮的。我们主要是跳舞——亲嘴吗?那当然是少不了的……”

我瞪大眼睛看着她。我真不敢相信她也是来自东部平原的人。我心里为她感到可惜和——可耻。可是她满不在乎,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在深深的眼窝里闪动,多么诱人又多么可怕。是的,这一夜我觉得她和她来往的那个世界都是无比可怕的。我的呼吸变得小心翼翼了,口吃一样问道:

“你们,真的在那儿过夜了?”

“那当然。过夜又算什么?那个大厅,那个大宅子太大了,就是同时待上三四十人也宽宽敞敞,一点都不拥挤啊。大家并排躺着聊天,困了就睡过去了。也有人半夜躲到小屋里去了,他们在里面干些什么咱都知道……嘻嘻,吓着了你吧?”

我记得凹眼姑娘伸手摸着我的下巴颏,有几分怜惜的样子。其实该是我为她怜惜吧。那个夜晚我到底多么痛苦,谁也不知道。但惟有我的耿耿于怀,可以在许久以后还提醒自己当时的震惊以及无奈。我在心里不停地告诫自己:你一定要坚强啊,你要远离这个姑娘,因为她去过那个凶宅。

可是这种事情说说容易,要真的办到就难了。我无法忘掉她的一双凹眼,无法忘掉她嘴里的糖果味道。当然,我也忘不掉她嘴里的那一丝烟味儿。

对我来说,烟味儿等同于魔鬼的气味。我有时觉得她本身就是一个魔女和水妖——在我出生的东部海边就有水妖的传说,传说中她们个个妖冶,迷人而可怕,如果一个男子迷上了她们,在享尽欢乐之后,结局就是被她们拖到深水里溺死。

我没法不再去那个糖果店。但我们仍然有过几次约会,仍然去过一些阴暗而肮脏的城市角落。记得我们曾在没有路灯的僻巷、在堆了水泥管子的什么地方流连,让美妙的时间在不知不觉中耗掉。这些时间怪可惜的,因为我们什么重要的事情也没有办成,这当然与那种可恶的烟味有关。许久之后回想起来,不知该庆幸还是后悔。我渴望她,又恐惧她。我发现她对我有一种现实的向往,因为到现在为止,她以前的经历都过于浪漫,或者干脆说:无耻。

她说:“你真是一个老实人。”

我心中愤愤不平地说:是的,就因为我没有去过凶宅!

她口中流露出的凶宅的故事渐渐多起来,这使我对那片童话般的城堡、对橡树路,有了一种极为复杂的情感。她说千万不要一味责备那些夜晚进出凶宅的年轻人,因为大家说到底也坏不到哪里去。再说那个地方太古老了,中国外国的鬼魂到处都是,他们一到了黑夜就溜出来了,说不定还趁机钻挤到年轻人中间占点便宜呢!她的最后一句话让我格外费解,我忍不住问了一句:

“占什么便宜?”

“什么便宜?那些留下来的鬼魂都是色鬼,有一个算一个,净在这片城堡里干坏事儿,要不是为了这个,他们早就撤走了……”

一个“撤”字让我觉得问题极为严重。我想起了一支滞留的部队。

她哼哼唧唧说下去:“他们是鬼魂啊,你反正看不见,结果他们就趁黑儿摸这个一把、摸那个一把。有时姑娘家正睡着觉——要知道闹腾了半夜都困哪——就有什么湿漉漉地顶过来了,让你入了迷地在黑影里抱住对方……那肯定是鬼魂干的。我敢保证说,我们当中有两个怀了身孕的,就是他们弄成的。我敢肯定……”

可是我除了震惊,一点都不能肯定。我说:“魔鬼,一般来说,他们……都是怕人的。而且,他们并没有什么生育能力……”

我在那个时候谈问题太学术化了。其实这种认真近似于迂腐,这在我当时的年龄尤其不应该。果然,她立刻笑了。她说:“跟你说什么好呢?老实告诉你吧,你并不了解问题的实际!”

看来她前面说得并不“老实”。我只好洗耳恭听下去。

“我们那些人都是由朋友介绍过去的。你想想,像咱一样的漂亮姑娘能瞒得住谁呀,哪条街上有个好看的、她干什么工作,很快就被人知道了。然后就有人来约了,说到一个什么地方看内部电影、跳舞,那里有多么好玩。橡树路以前怪神秘的,谁不想去玩啊。就这样我们凑起了堆儿……”

“你早就知道自己漂亮啊?”

“你说呢?”

我没有吱声。因为我压根儿就提了一个极傻的问题。她真的太漂亮了——东部出美女啊。这也正是我冒着生命危险与之来往的原因。我这样说并非夸张,这真的是一种生命危险,这我以后会说到的。只是当时的夜晚我并没有那样深刻切实的认识,只是犹豫和激动并存,并在这种矛盾的心态中极为小心地进行着。我被一种美色所诱惑,却又下定决心远离没有贞洁的异性。如果我将来发现自己的新娘曾经与魔鬼同床,那将是我一生最悲惨的经历。

凹眼姑娘的手牵上我的手,将其按到她的胸部。我为此会感谢和铭记,会长久地记住这种慷慨。她在这个时刻一切都可以被原谅,而且我毫不虚伪地附在她耳边小声说道:“我爱你……”

她哜哜笑了。

我严肃的、深情的回告就这样在一阵笑声中飞光了。我在黑影里望着她,与此同时发现自己从本质上说,还仍然是一个淳朴的青年。

她的不可思议的软软的胸部让我的泪水在眼眶里旋动。我想说:“求求你了,你到底会走多远?你真的不能离开那片凶宅?”但我并没有说出口。因为我知道,一切都为时过晚。这件事情的结局只能是:不是她最终离开凶宅,而是我最终离开她。但时机不到——我太软弱,我太经不起诱惑。我作为一个独身青年,已经陷得太深了,我害怕自己越来越离不开她了。

“我想把你也介绍给他们——怎么样?”

我一生都不会忘记她于黑影中发出的这句大胆提议。我惊呆了,直盯盯地望着她。

“这是真的。你不相信?我领你去,他们肯定会收下你的。”

我的自卑感和难以形容的自尊让我的脸一下烧了起来。我在心里反抗说:“我为什么一定要让别人收下呢?他们那些人又有什么了不起?他们不过是住在橡树路上的一帮浪荡子弟而已!”我在沉默的这一刻想的是:我走过了多少路啊,是的,从年龄上看也许我还不够大,可是我的经历实在是复杂极了。我压根儿就瞧不起那些城里的嫩毛儿,不管他们住在怎样神秘的大宅里。在我这样想时,她又问了:

“你去不去啊?你答应了,咱们明天晚上就去。”

“我去干什么啊,我又不是女的。”

“哎呀,你以为他们光要女的啊,好小伙子也要哩。咱们一起喝酒,看电影和电视——大彩电,这么大的……”她伸手比画着。

后者对我倒是一种引诱。我很想看到大屏幕彩电。不过我还是忍住了,因为我知道这会付出一些代价的,尽管这代价是什么要以后才能知道——那代价竟是耸人听闻的巨大。

关于凶宅和鬼魂的事后来又听到了一些,这间接证明了凹眼姑娘的话。那片老城区实在太古老了,它几易其手,先后属于东洋西洋人,属于白色红色政权,既住过举世闻名的军阀头子,又逗留过穿黑色长袍的教主。一些史书上写过的最为有名的人物,不知多少个在此留下了自己的足迹。这儿对于大多数城里人来说,是纠缠不休的历史,是重重叠叠的故事,是神秘的代名词。有退休的老巡警传出话来,说那些城堡的石头间、墙壁里,特别是老房子阴暗的地下室里,或多或少都藏下了什么隐秘。那些不愿离去的鬼魂哪,真的是中外间杂,他们一到了夜晚就在这片老城区里游荡。巡警说在下半夜不止一次看到白色的影子飘过:像稍稍离地的纸人儿,一闪即逝。这是当年的情人在幽会,他们仍然保留了夜间谈情说爱的老习惯,时辰一到,他们亲热的机会也就来了。夜晚,吱吱啊啊的叫声、哼呀声、尖嗓子的呼喊,都掺在北风里,只要细心人竖起耳朵都能听见。

城里人认为,饱暖思淫欲这个说法真是太对了,中国外国同理。因为住在这个城区的人都是大富人或大官家,他们一闲下来就起劲地捣鼓那事儿。结果悲剧也就发生了,动枪动刀,血流遍地,风流鬼魂充斥在大街小巷里。男鬼不走女鬼就不走,争风吃醋,捉对厮杀。私通的病菌一直在这片老城区里流行,一代代传染下来,任何政权都没有办法彻底杜绝。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是个开风气之先的时期,空气清新,兵强马壮,驻入这片城区的人都是钢筋铁骨一般。肯定是有人私下里议论过当地的怪异和邪癖之类,所以巡逻者严阵以待,一身戎装,而且枪不离肩。在紧要关头,比如半夜之后有什么黑影白影飘过,巡逻的人会厉声断喝,而后就是当空放枪。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些举措,如在街上撒生石灰、在老房子里洒消毒水、打扫庭除之类。所有的严厉果然产生了威慑,从那时直到八十年代初,基本上没有听说过凶宅和色鬼猖獗的事情。

“人和鬼说到底都是一样,都得镇压呀!”一位退休老巡警这样感叹道。他抬起因为中风而变得僵硬的手臂指了指远处的红色尖顶:“鬼怕恶人,那时候连他们也得老老实实,不敢乱说乱动。如今不行了,劲儿一松你就瞧吧,花花事儿保管又得出来……”

他显然也听到了什么风声。我心里有点为凹眼姑娘他们担心。

这一次我一见她就说出了老巡警的话,说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你们得小心了。她还是那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他知道个屁,橡树路里的事儿谁敢管?再说外边的人都是瞎猜胡想,他们围不上边儿。”我说:“可是,我真不想让你陷到里边去——你不能拒绝他们吗?”

那会儿我的一双眼睛可能是湿润的。我知道自己在做着最后的努力,我并没有放弃心中的希望。我在半夜难以入眠的时候想着她,每一次都在假设中确认她是一位好姑娘。我为她失眠的时间太多了。

她长时间不再说什么。后来我们来到了路灯下。灯光昏暗,她从内衣口袋里掏着,掏出了一副扑克牌。我正疑惑,她打开那副牌让我看。我看不清楚,因为光线太暗了。可是当我终于看明白了之后,头立刻嗡地响了一下。我手里的牌差点掉在地上。原来这上面画了男女裸体,每一幅都是一丝不挂,有的还作出奇怪的姿势。她注视着我。我惊魂未定,问:“这、这是哪来的?”“进口的——有人从国外带进来的。刚传到我这儿,明晚我就得还给人家……”

那副扑克牌把我吓坏了。我明白在老城区,在那些老房子里,一个个凶宅里正上演着可怕的一幕。我不敢想象。

许久我都没有去找凹眼姑娘。我鼻孔里一会儿是迷人的糖果味儿,一会儿是浓烈呛人的烟草味儿。可是即便这样也难以抵消从心底泛上来的焦渴。我一次次独自一人来到橡树路的边缘地带,再也不像过去那样一直走过去,走到我从心里喜欢的书店中。我尤其远远躲着那个糖果店。

这样大约过去了半个多月,我差不多病了一场。身体恢复之后,我在夜晚再也不能安静地待在宿舍里了,而是长时间地走在破旧的城区里。我发现自己每一个停留的地方,都曾经是两个人驻足之地:我们在这儿倾诉过,拥抱过,这里的树木甚至石块都记住了我的羞涩、她的压低了的笑声。我在心里对自己说:我这是告别来了,我会把你彻底忘掉的。

一个月夜,我刚刚沿着一条街巷走了不远,突然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心头一热。我如果站在阴影里,她就会走远。可是我却一直走向前去,走到了光亮下。她站住了。我不能肯定她为什么来到这儿——我发现她的眼神恍恍惚惚,既不高兴也不难过,看着我,抿了抿嘴唇。我正犹豫着不知该说什么,她却一下拥住了我。

一股逼人的烟草味儿。

我会记住那个月夜里的一切,特别是刺鼻的烟草味儿。我记得她用力地吻我,吻了许久。是的,后来我还闻到了浓浓的酒气。蓬松的胸部压在我的身上,让我险些流出泪水。

她在月光下看我的眼神,让我想到了一只猫。在我眼里,猫是最美的动物,然而它是如此地神秘、如此地费解。

黑九月

一场风暴在悄悄酝酿,像一层黑云往下垂落,缓慢而沉重地压在了整个城区。各种传闻在机关走廊里飞快游走,然后进入一些小小的空间。几天后普通市民也听到了什么,他们吓得大气不出,屏息静气地倾听和等待。

先是说这个城市出了一个大案子,一个惊天动地的案子,它是自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来最为耸人听闻的犯罪事件。传闻说:就在前不久,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全城警车一齐出动,把那个神秘的老城区一下包围起来。那里刚开始多么安静啊,可惜这种安静只是一种假象,更大的喧嚣藏在它的内核里。那里有一处处半空的大宅,里面正藏有一些淫荡的家伙,他们纠结一起,干着一般人做梦都想不到的事情。在阴暗的角落里,有人彻夜不眠,制造出千奇百怪的牛头马面。他们盘踞在这些见不得阳光之地,就像花花绿绿的一群毒蛇打了结儿……到底是怎样的情形谁也说不清楚,反正是士兵一围,枪刺一架,铁拳之下顷刻分化瓦解,俗话说他们给“一锅端了”。

但是这一段时间谁也没有听说警车在老城区嘶叫过。后来才知道,原来这是一项极为隐秘和特别的战斗:执行任务者要深入橡树路内部,因为那不是一般的地方,而是一个特殊人物云集之地,既不能惊动了首长的安眠,又得把这么棘手这么吓人的事情办得妥当。总之要神不知鬼不觉地行事,既是武力解决,是铁拳,又要不动声色地干完,要眼疾手快腿脚麻利。要不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嘛,两天之后再看吧,不光橡树路上的事办得利利索索,其他地方也差不多了——那里就没有这么多穷讲究了,警车可以呜呜大叫着抓人,一排排全副武装的持枪人就站在巷子两旁。据说类似于凶宅那样的地方全城不止一处,说到底完全是从淫乱的中心——凶宅——一圈一圈扩散出来的。这又一次证明了老城堡区确有一种淫乱的病毒,它会在人们心弦松弛的时候悄悄游动出来,渐渐蔓延开来。

最后全城到底抓了多少人谁也说不清,只知道这是一次自上而下的整饬,其严厉前所未有。据说这座偌大的城市突然就到了生死存亡的决定关头:或者像过去一样有条不紊地生活下去,或者让淫乱病毒弥漫到整个城区,吞噬我们的生活,最后留下一幅惨不忍睹的场景。没有人确切知道这种病毒失控之后的局面究竟会怎样,只是想象一下就会吓得脸色惨白。赤裸和滥交、彻夜不眠的淫乱、鬼哭狼嚎的大宅……老天,简直是世界末日。这事真的发生过?真的就在我们的眼皮底下、在我们的城市?

我们都不相信。因为我们不愿意相信。我从未有过地忧心,因为在听着别人叙说时,正暗暗为凹眼姑娘捏了一把汗。

我匆匆跑到了糖果店。她不在。问了一下,旁边的姑娘拖着长腔说:“不——知——道!”她们意味深长地瞥瞥我,互相挤眼。我又问:从哪里才能找到她?一个姑娘终于笑起来:“那就难了。你今后找她可就难了。人家啊,住进了高墙大屋,白天晚上都有站岗的呢!”我当然知道这不是好话,心怦怦跳起来,心想:果然,一切担心都成了真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上边对发生在城区、特别是橡树路的大案有了较为准确的解释。原来这是一场与暗中蔓延的腐化行为作斗争的专项活动,有关方面,特别是当年为夺取这座城市流过血的老同志,早已获得实情,他们忧心忡忡,一直在下一个巨大的决心。可见这个决心之难,因为所要打击的中心不在别处,而在橡树路内部!这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是能否在自己身上割下一块肉的大事,是考验勇气和胆魄的大事。还好,经过了再三筹划、商讨、准备,一道严厉的命令终于暗暗地、毅然地下达了。

原来橡树路的凶宅早就被盯上了。那些年轻人恣意享乐之时,正是被严密监控之日。他们哪里想得到会有这样的结局啊。一些监视摄像镜头已经悄悄地安在了一些重要巷口,谁在那儿进出来往,一个个全被记录在案,到时候抵赖都没有用,只等一声令下收网即可。至于凶宅内部不堪入目之情,当时还没有窥视技术,这就得罪犯们亲自交待了。不过这也没有什么难的。

“要下决心杀一批、关一批、罚一批!要巩固江山,就得流血!无论涉及谁的孩子、无论其老子有多么高的地位,都要一视同仁!”机关上传达领导人的讲话时,铿铿锵锵掷地有声。一股冰凉的风吹过,所有人身上都冷飕飕的。接上就是纷纷表态发言,一些人在挨过了一阵沉默之后,终于开口说话了:“早就该这样了,这还了得!这还了得!”“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老百姓不答应哪!”“老一辈打江山,咱们这一代保江山,这帮不肖子孙不除,江河就得变色啦!”

传说某某高级首长的儿子也抓起来了,这是多么惊人的消息。一些老首长虽然死了或退下来了,他们的妻子该多难受啊。因为这一次真要开杀戒的,不论是谁,只要罪证确凿,一律杀无赦!而且要从严从重从快!所有抓起来的都是什么人?是这座城市养尊处优的寄生虫,或者是尾随他们的人,即新时代的“纨绔子弟”。有人不明白怎样才算这样的子弟,他人只好做个示范,弯腰把裤脚挽起来——看者大惊说:“老天,在乡下,要干活就得这样挽裤啊!”对方严厉起来:“这可是城里,这儿不是乡下;谁要挽裤,那就——咔嚓!”他手做刀状,往前猛力一砍。

议论蜂起之时,专项活动也在随之深入。一辆辆敞篷汽车缓缓开上街头,上面全是抓获的男女淫棍,一律戴了沉重的胸牌,由执法人员扭住。男犯被剃了秃头,所以并看不出有多么风流。他们大致并不害怕,时不时抬头看街上的人。女的一般都低下头,却被押解的人揪得昂头或大仰——于是我一下看到了凹眼姑娘。我觉得身上的血直往上涌,两眼被火苗炙着。一句嘶哑的呼喊在喉咙熄灭了。车子开得很慢,我一直随上跑着。高音喇叭一遍遍历数他们的滔天罪行。我,并且也相信所有人,都一口口吸着这个秋天的冷气,心底却难以原谅这些罪犯。是的,他们也许真的犯下了滔天大罪,而且不可思议。我为他们每一个人痛惜。我不敢想象这些青春的面容会在这个月份里消逝——传说他们无一例外都会被执行枪决。

这是九月。天下起了冷雨。天在怜惜年轻的生命。

可是从理智上讲却无法原谅——这个月份的人终于狠了狠心,下了一个决心——杀吧。

一些不知天高地厚的青年、孩子,玩的是毁灭之火,玩着玩着就上了瘾,不知不觉地将自己送上了断头台。但愿所有的孩子、所有的后来人都能记住这不幸的、惊心动魄的一幕;记住这个九月,记住这一场连一场的风扫落叶,记住街道上黏湿的泥尘。

我日夜难眠。我害怕,眼前总是闪动他们的面容。我在心里一万次呼叫凹眼姑娘,开始怀念她嘴里的烟草味儿和糖果味儿。

因为她的缘故,整个事件离我无比切近。人们还在议论,各种传言在风中吹动,有的兴奋,有的惊慌。传说随着刑期的逼近,橡树路上的一些老人在日夜泣哭,他们都为自己的儿子或女儿奔走,看看能否保住一条性命。有人说这种奔波是徒劳的,既然上边领导下了决心,谁说都没有用,求情也许适得其反;而有人却说任何事情都是有弹性、有空间的,有的罪犯最终并不会杀掉。大家共同的看法是,最不该跟随胡闹的是一些老百姓的孩子,赤脚的怎么能跟上穿鞋的跑?这一下完了,说不定还要做个垫背的冤魂呢。这些议论让我直冒冷汗。每一声都像针芒一样刺在我的心上。我认定凹眼姑娘也是来自东部的苦孩子,同时在心里庆幸,庆幸自己最终没有随她去参加那些夜晚的聚会。

我极力回忆她在那个夜晚的邀请,她的笑声,她呼在我颈上的热气。我敢肯定的是,她当时毫无恶意。同时我也怀疑她和她的朋友会是一帮十恶不赦的罪犯。

我没有任何办法,只能在心里为她祈祷。剩下的只有等待,这是一种煎熬。

一个星期天,突然有穿制服的来到了我的宿舍,简单问了几句就让我跟上走一趟。我一点惧怕都没有,一路上只在心里叮嘱自己:你看吧,终于等到了这一天!这一天肯定会有她的消息,你是因为她才被牵连进去的,这一下你该高兴了吧!我后来一直记得走在前边的这个人的步态、他宽宽的后背……我为自己的镇静而稍稍惊奇。

一间不大的屋子里坐了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女人,穿了同样的制服,眼睛很大,脸上有几颗麻子。她吸着烟,听到门响就把案宗推到了一边,朝我看了一眼。带我进来的人向她示意什么,然后两人去一旁嘀咕了几句。屋里只剩下我们两人。她紫乌乌的嘴唇翻得很厉害,不知是肿胀还是肥厚,一张嘴烟草味呛人。果然,她一开口就说凹眼姑娘。这证明了我的判断:她牵扯到了我。可我马上在心里认定,凹眼姑娘决不会说出对我不利的话——事实上我与整个案件毫无关系——或者是糖果店里的其他姑娘举报了我,她们会向办案的人说起凹眼姑娘有这样一位男友:瘦高个子,二十多岁,背微弓,在某某研究所。

我这会儿坦然承认:我是她的朋友。

“什么朋友?”

“好朋友。”

对方鼻子歪一下,“你们的事儿都在这里了,”她拍打一下旁边的案卷,“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是知道的吧?考虑到你刚毕业来到一个单位,别造成太大的影响,所以我们在结案前实行了保密——当然以后还要看案件发展、看你的态度。”

我开始稍稍顾虑——不,非常顾虑——我最怕的就是自己置身的研究所会因此而误解,以为我犯下了什么弥天大罪呢!其实我敢于向他们、向面前的这位执法人员声明:我没有触犯任何法律!

在接下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安静下来,像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一样坐了下来。对方却垂了垂眼睛,轻轻地、然而是严厉地说了一句:“站起来。”我站起来。“我问的问题你听清楚了没有?你要如实交待。”

“我没有去过橡树路的凶宅。”

“凶宅?”

“这个……”我好像想了一会儿才明白他们办案的人是不信闹鬼这一类事的,即改口道:“我没有去那里聚会,一次都没有;我对那里的事什么都不知道。”

“这么说你和她是另有地方喽?”

我的脸涨红起来,声音有些慌促:“我们,我们基本上是在大街上游动……”

“噢,你们原来是游动作案。”

“我们没有作案!”

她咬咬乌紫的嘴唇:“你的话要被记录在案——”说着真的打开案卷用笔画了几下。

我趁这工夫镇定了一下。我在想,你这一套唬别人去吧。你以为我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孩子吗?你如果知道我所经历的沧桑岁月,也就不会来这一套了。是的,在人间,除了真情和善意,没有什么会把我撼动。也正因为凹眼姑娘是善意的,当然更有她无法抵挡的美丽,我才被她打动,才会怀念她。而对面的你别想把我唬住,你穿了制服也没有用。想到这里我重复一句:

“我和她只是朋友,我说过了。”

“可你知道她是什么人吗?”

“她是一个漂亮的女孩,我要和她恋爱。”

一句话如此直截了当、如此勇敢,一下就让她手足无措了。她的嘴唇鼓了两下,还是想不出合适的话对付我。我很满意。

“我以为恋爱是合法的。”我又说。

我追加的这一句富有进攻性,这让她终于忍不住了,一拍桌子站起来。她咬住嘴唇又猛地张开,露出了一口被烟熏黑的牙齿:“我告诉你,今天我就可以把你拘留起来,然后,我,通知,你的——单位!”

听到“单位”两个字,我还是有所忌惮。我也许不该顶撞她。我咽了一口唾液,喉结动了一下。

她一直盯住我。她坐下了。这样待了一会儿,她像是咕哝给我听,又像是自言自语:“多么可怕啊,你和一个流氓团伙的主犯搅在了一起,还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还说是恋爱……危险极了小伙子!我现在只问你一句:你们发生了关系没有?要如实回答……”

我当时对“发生关系”这种特定的说法还一无所知,不知这是指“性交”。我说:“我们还没有正式确定关系,因为,我对她还需要了解……”

她掩住冷笑,但我还是看出来了。她从头到脚地看起我来,最后突然把声音压得很低:“说吧,我不会跟别人说的,你跟她干了那事没有?干了多少次?你不用害怕,也不用不好意思,你这是对组织说话,我可以不记录在案。”

她淫荡的笑容,而不是她的解释,使我明白了她到底在说什么。我的脸红了。我喉部发涨,一句话也说不出。我不知道人世间还有这样无耻和泼辣的女人,完全没有思想准备。所以我沉默了许久。我把脸转向一边。一会儿,一只手搭在我的肩上,把我扳正了一下:

“你对她那样干的时候,她是怎么表现的?不妨说细一些……”

我吭吭几声,大声问:“我,我对她怎样了?”

她态度突然和蔼起来,头往前凑了一下:“说啊,说说看,从头回忆一下,不妨说细一些……我知道你那会儿是忍不住了,因为对方是那样一个人嘛,她心急火燎的然后你就……直接把她按住了?她一定是主动的,不过也说不准,或许她也会扭捏一会儿的,那是故意拿拿样儿。下一次就会露出真面目来的,你放心,有她急的时候。我一看她那副大奶子就知道你完了,你没救了……”

我发现她兴奋起来,额头渗出小小的汗珠。她的头越探离我越近,让我嗅到了一股膻味。我还看到了她额头上有几道横纹,其中的一道很深。由于她提到了一个具体部位,我即下意识地看了看她。她的胸脯很平。

“嗯,事情从头回忆也怪麻烦的,不过我们办案的就要求这样,要求从头细说才行。”

我咳嗽了一声,她立刻递过一杯水。我大喝了一口。

“说吧。那会儿你们大概也顾不得冷了吧?一次多长时间?你们一直是在野外进行的吗?”

我顺着她的思路说了一句:“是的,我们在街上……”

“大街上?嚯,瞧瞧现在的年轻人,就这么泼辣!不服不行,不信不行。不过肯定也有围观的人吧?”

“没有。我们当然要躲开行人。晚上人本来就不多……”

她用笔杆轻轻敲着桌面,一种均匀的节奏中,她的嘴巴微微张开了,呼吸变得急促:“有一个案犯交待,他们有时是站着干的——你们也这样吗?”

我瞪着她。我怀疑自己听错了。

“你们肯定慌得胡乱解了衣服……”

我不得不纠正:“我们没有走到那一步,这我必须讲清楚!”

“啊呀,你刚刚还……你又否认了。这没什么,我们在审问中经常遇到这种事儿,这个无妨。你会全讲出来的,因为我们对结案充满信心!”她的脸色突然大变。

“可是我不能说假话,不能为了你们结案就胡编出一套。”

“难道你敢说你们俩没干那事儿?没有这样——”她竟做了一个淫秽的手势,“你如果敢说一个‘没’字,就按个手印,如果你不怕作伪证的刑事责任你就……来吧,”说着又做了一个淫秽的手势,“你说说你是怎么这样的……”

我终于明白她到底想知道什么,她太好奇或者太兴奋了。我从来没有这样失望过,我是指对这一类决定着许多人生命和生存的、掌有大权的人的失望。我在极短的时间里权衡了一下,判断了一下,知道了自己这一代人是多么不幸。她和他、他们,在一些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即将丧命的残酷日子里,竟然在兴味盎然地、千方百计地打听一些淫秽的细节。我闭上了眼睛,我在想不幸而可爱的凹眼姑娘,这时真的觉得她远比眼前这个女人高尚和可爱许多。

“你不要忘了,现在屋里没有第二个人,我是不会把你的话告诉其他人的。我会爱护一个青年,这我一开始就说了。可是你得配合。你陷得这么深,还要抗拒,这是极不明智的。你大概对形势估计不足,那我再告诉你一遍,这次是要杀一批、判一批、关一批的!这一次是决不手软的!我们叫你来,是因为证据充足,你就是一个字不说,我们也照样结案。”

我已经无话可说,直直地看着她。我的目光在说:你们就结案吧。这样的时刻,我一想起凹眼姑娘的面容就痛不欲生。这是我来到这座城市后第一个交往的姑娘,而且的确有了非同一般的情感。她的美对我产生了自然而然的诱惑,并让我长久地感激和铭记。她有邪恶的一面吗?这个我并不确定;可是她的美丽单纯和善良,我的确是真实感受到的。

她开始咬牙切齿地控诉:“那些人,哼,这么着说吧,连猪狗都不如!他们跳贴面舞,看黄色录像,开着灯就乱干起来,吵得四邻不安!这还不算,晚上闹完了,白天还去大街上找人呢,看上了哪个好小伙子好大姑娘,就往黑窝里拉。这是一个犯罪团伙、一个黑网,必须打掉!他们上了邪瘾,一天不干那事儿都不行,一天不干,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着,干时还得换着花样儿来。我们简单统计了一下他们的花样,有几十种之多!他们这时候不是人,而是牲口畜类,是……老一辈打下的江山被他们糟践成这样,让多少人想都不敢想的橡树路让他们糟践成这样。也好,新账老账一块儿算,这一回连小命也搭上了不是……”

我这时想起了关于那些凶宅的各种传说,实在忍不住了,就为他们辩解道:“这也不能全怪他们,几百年积下的风流鬼魂太多了,有时候直接就是那些鬼魂教唆的。当年一些淫荡的鬼魂死赖在那些老宅里不走,半夜在老城区游荡,这是谁都知道的……有人听见半夜里瓷器在响,还有人看见有白色影子飘飘悠悠地走。总之……”

她的大眼瞪住我时,我发现这眼珠是凸出一些的,眼白上有无数的红丝缠绕。我由此想到她为了准备审我,可能一夜未眠呢。我这样想时,意识到自己离题太远了,就打住。她却惊讶一叹:“你刚才的话怎么记录在案?你在说什么?”

我抿抿嘴唇,不知该怎样解释。

“你想让我们把鬼魂也抓起来吗?对不起,我们还没有那样的本事。我们先抓人,抓起来毙了他们,让他们变成鬼魂再说!”

正这时那个领我来的男人推门进来了,她止住了话头。

“让他走吧,事情还没有完,交待了一些,隐瞒了一些。”她说着转向我,“随时听我们传唤,结案前不准去外地出差。”

我要走了。两条腿沉极了。我走到门口站住了。那个女人正收拾案卷,这会儿问:“又想起了什么?那你说吧。”我往回走一步,对她和旁边的男人说:

“我请求你们对她,我的女朋友,宽大一些吧!她顶多是个受害者,是一时糊涂。我敢说她是一个善良的好人,她刚二十岁多一点……”

“说完了?”她问。

“还有,就是我想——见她……”

女人抽起了烟,大吸一口,满意地吐出来,看着一边的男人:“这事儿你以为可能吗?”

男人一脸冷笑。

女人转向我:“这事儿你以为可能吗?”

九月底,一场夜雨之后,天变凉了。因为风大,地上一夜间铺满了落叶。我在这个雨夜里睡得不好,老要做一些噩梦,醒来一头冷汗。我总是梦见自己在一片废墟间跋涉,有时不得不匍匐下来爬过,弄得浑身泥水。我为何来到这里,为何苦苦挣扎,怎么也想不明白。但我似乎知道事情有多么危急,多么可怕。我好像觉得这是一场生死攸关的逃亡。从梦中醒来听到了风声和雨声,这使我将噩梦与现实的情景拼接到一起。再次睡去时,竟然再次梦到了相同的情境,只是对这片废墟有了更为准确的认知:这里是一片即将坍塌的老城区,到处是断垣残壁,是一种腥臭的气味。有粗粗的喘息声在身后紧紧追随,原来我就是在摆脱它。我突然明白这是一个巨兽,一个老妖,一个在古城堡里活了几百年的恶魔。是的,传说没错,它没有死,如今还潜伏在这里,在半夜里爬出来寻觅生灵。我跑啊跑啊,两条腿就是不听使唤,浑身都是跌伤,血和泥水混在一起,顺着两颊流下。

我梦中惟一的欣喜就是遇到了一个小仙女。她的模样既熟悉又陌生,仔细看了看,竟是体积缩小了数倍的凹眼姑娘!我掩着嘴巴,打着手势往前追赶。她这时认出了我,伸手一指粗大的橡树,然后扯住我的手就往上攀去。奇怪的是一棵高大的橡树在脚下竟像一条平坦的小路一样,让我们毫不费力地攀到了顶端。我们藏在了茂密的枝叶间。与此同时,浓浓的腥臭气扑了过来,她示意我不要出声,屏住呼吸。这时我一低头看到了那个老妖,老天,真的是它,一个满身鳞片的脏家伙,浑身精光,一边跑一边拍打胸脯。它在橡树下蹭着痒,这使大橡树剧烈摇晃。我和小仙女紧紧拥住枝丫,不然就会像果子一样被晃下来。老妖四下睃着,这时我才发现它的头颅原来是一个石头狮子!由于它的头颅太沉了,这使它奔跑起来比过去慢得多。它用力磕打碍事的狮子头,磕了一会儿又往前跑去。我们躲过了一劫,开始小声说话。我问她:“你不在糖果店了吗?”她摇头:“我再也回不去了。”“为什么?”“他们把我赶出来了。”“你要去哪里?”“我要去一个梦里都想不到的地方,我们再也见不到了。”她说完这句话就亲吻起来,泪水把我的脸都打湿了。我摇动她,问她到底要去哪里,可她就是不抬头。

我在连连呼喊中醒来了。

窗外一片狼藉。树木在摇动。我从梦境中挣扎出来,可最后还停留在那个小仙女的面容上。我突然记起了凹眼姑娘时下的处境,认为这是一个不祥之梦。

大街上风声一天比一天紧。眼看就到了月末,传来的各种消息都说:橡树路的那个大案子无论如何要在这个月份里终结。

这期间我又被传讯过两次,基本内容与前大致相同。多数时间都是那个麻脸女人在讯问,声音时高时低。这使我明白她这样做,更多的只是一种私人消遣。我甚至怀疑她的身份是否真的有权过问这么大的一个案件,而不过是趁机参与,满足一下自己的窥视癖罢了。她对我最后的威胁就是:“你如果真的不配合我,那我就只能把你交出去了。”我略感好奇,问:“你要把我交到哪里?”“交到上级嘛。”

结果,那次谈话后她再也没有找我。一方面是她觉得我没什么油水,另一方面整个事件真的到了尾声。

一个下午机关上所有人都接到通知:明天到市体育馆参加一个公审大会。大家都知道那个吸引全市目光的案件终将有个结局了。

公审大会的台子上一溜站了二十多个人。这些人的大部分都在以前游街的敞篷车上见过,只有一小部分是新加的。他们全清一色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男女几乎各占一半,这使人想到案件的性质仍然是一对一人的事情。凹眼姑娘并非站在正中间,这使我想到她可能仅是一个配角,不至于被处极刑。不仅是她,台上的所有人都不会被处以极刑。

他们站在那儿,脸色苍白。二十多个脸色苍白的青年,遭遇了人生最大的不幸。我对他们没有多少愤恨或压根儿就没有愤恨,而更多的只是不解。我甚至为这个时代、这个城市拥有如此胆大妄为者而感到震惊,感到一丝小小的——可能仅仅是百分之零点几的钦佩。我被铺天盖地的哀伤压得不敢抬头,而这绝不仅仅是因为她站在审判台上。我有时长时间地看她,希望她能知道我此刻就站在下边。当然,我们离得太远了,她根本不可能看到我。可我认为她会想得到:我不会不来。

我在这段时间里忍受着最大的折磨。只有在她备受煎熬的日子里,我才准确地知道自己有多么依恋她。是的,她是我在这个城市里第一个走近的、爱上的姑娘。

宣判开始。全场人屏住呼吸。

我没有听错:杀掉四个主犯,他们都是男的;凹眼姑娘判了十一年徒刑……她总算活了下来。宣判后我发现她的眼睛闪闪烁烁,正用力寻找台上的人,结果被押解她的女警扯了一下。可她还是寻找。她在看与之隔了三个位置的男子——这人二十多岁,细高个子,算得上英俊。令人痛心的是,他刚刚被宣判了死刑。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是,所有被宣判死刑的青年没有一个表现出哀伤和沮丧,更没有一个突然垮下来。他们好像比刚刚押到台子上更放松了一些。倒是会场上爆发出一阵巨大的号哭声,是老女人的声音。会场乱了几分钟,后来又重新安静下来。

死刑立即执行。会场上的人像一条河流一样涌到街上,又随押解犯人的车子继续往前。我知道车子最后要开到城郊的一个大沙河边上,那里自古以来都是刑场。

我走出了一瞬间变得空荡荡的体育馆,坐在了大门的台阶上。这儿只剩下我一个。不知什么时候天黑下来——不,是一阵风卷过一丛丛乌云,一瞬间把天地遮个漆黑。雷声滚滚,由远而近。大雨马上就要下起来了。

结识

那一年的九月像一场疾风暴雨般远去了。然而它永远侵入了我的内心,结成了冰冷的一个硬块。我大概一生都将怀揣这个硬块走下去,直到抵达自己的终点。从此橡树路也成为了隐秘和恐怖的象征。一连过去了两个春天,我几次路过那儿,看到了它棕色的尖顶、像城堡一样的老建筑、一片片茵茵绿草,心上还是一阵冷肃。这儿是如此静谧,与四周的喧嚣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我知道踏上大树笼起的那条柏油路,一直走下去,就会看到咖啡屋和糖果店。我竟然无法相信此地发生过的那一切。

我长时间怔怔地站在那里,再次因为惊讶而默默呆立,直到有人提醒我该离开了。

这座城市从一场可怕的寒流中慢慢走过。我似乎能够听到冰碴在暖风中的咔咔断裂声。就像梦境重现:大街竟然出现了闪烁的霓虹灯,上面是“青春舞会”之类的字样。音乐丝丝缕缕地从彩色的窗口传出,甚至听到了萨克斯的声音。我在霓虹灯下走来走去,却从未想过要迈进去看上一眼。有一个声音在我心里响起:这些人可真胆大,他们都是一些什么人哪!各种各样的茶屋和咖啡屋也越来越多地在城区里分布开来,它们大多模仿橡树路的样子,只不过更花哨一些,而且大多都放置了室外音箱,用嗡咚嗡咚的音乐声招徕顾客。进入这些地方的百分之百是年轻人,他们当中有的男子穿了喇叭裤、留了长发,姑娘则染黄了头发。有身背吉他的男子来来去去,他们身边一般都有一个打扮出眼的姑娘。

年轻人又开始了聚会。最多的是舞会,但我对这种事连想都不敢想。另有一些艺术方面的讨论会则强烈地吸引了我。我甚至认为这是一座城市最了不起的特征,没有它们就简直称不起一座城市!一些最优秀的人、思想最活跃见解最深刻的人,就在这样的一些场所来往出没。我并不健忘,多么惧怕所谓的聚会,可我还是无法抵御这些场所的魅力。最初是由一个叫阳子的青年画家介绍,我第一次参加了这样的一个聚会。阳子比我年龄还小,可是因为他更早地来到这座城市,一度成为了我的都市向导。

最初的艺术聚会有一种新鲜气息,这是它吸引我的原因。但它也像高温之下的一坨美食一样,很快就变质了,变得令人厌恶,避之惟恐不及。在最初的这样一些场合,我结识了一批人,他们有的后来成为我在这个城市里的挚友。其中有两个人甚至就住在橡树路上,一个叫庄周,与古代那个显赫人物同名同姓,是整座城市青年艺术家的代表人物,在所谓的“青年艺术委员会”里工作。另一个叫吕擎,是一所著名大学的讲师。他们住在那儿当然是因为非同一般的家世和出身。

一开始的印象中,这两个人从外形到性格都截然不同。庄周强壮有力,脸色红润声音洪亮,满头黑亮的浓发下是一双清澈的眼睛。他穿着讲究,举止文雅,鹤立鸡群,无论有多少人都无法遮掩其魅力。吕擎细细高高,更多的时间里沉默寡言,精神似乎一直有些萎靡。两个人的相同之处是全都给人以信任感,质朴而诚恳,丝毫没有某些青年的志得意满和盛气凌人。阳子告诉我:庄周因为仪表堂堂,才华出众,被称为“橡树路上的王子”。“这家伙虽然有显赫的出身,可就是没有一点恶习,连烟酒都不沾。他是经受了考验的人,前些年他身边那一帮有多少人卷了进去啊,他不仅没有,还劝止了不少朋友呢——如果没有他,更多的人就会给逮起来;有的朋友不听他的劝告,最后就陷进去了。他急得什么似的,听说救出了几个,但有的还是给判了死刑,这事给他的打击太大了……”阳子叹息着:“多少姑娘暗恋着他,她们注意他的一举一动。只要聚会上有他出现,姑娘们就会兴奋起来……”

我的思绪仍旧停留在那个可怕的九月,打断他的话:“他能救出他们?”

“能啊。他可能靠了父亲的一些关系吧。直到现在,两年过去了,他还是在做这事儿,因为还有朋友在里边呢。”

我默不做声。我在想凹眼姑娘。她至今还关着啊!我能否找一下庄周?

当我把这个想法小心翼翼地向阳子提出来,他立刻说:“怎么说呢,他是个仗义执言的人,一个善良的人。问题是要他帮的人,一定要是受了冤枉的。”

我只好从头说了凹眼姑娘。我强调这是一个被诱惑的女孩,充其量是一个受害者;我说这个不幸的人到底去了哪儿、在哪儿服刑已经不知道了……可是,我多么希望她能早些出来!

我越说越急,阳子一直注意端详我。后来他问得很细,意味深长地说:“我知道,你跟她搞上了。”我只好承认这是一次失败的恋爱,是异性的吸引,但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不太可能成为婚姻。阳子咂着嘴,出主意说:

“我建议你还是多到聚会上,那里的好姑娘才多呢。”

我看着这个充满孩子气的脸,心想你怎么就不能专注于我的问题呢?你了解我心头的苦与痛吗?

“你如果找不到一个好姑娘,就忘不掉她。”阳子又说。

我摇摇头:“这是两回事。”

但我明白有一点阳子说得很对——这可能来自他的感同身受吧——我从来到这座城市之后,就一直在渴望崭新的爱情。我一个人在这座城市里,当深夜来临万籁俱寂的时刻,想得最多的就是“她”——我不知道“她”是谁、“她”在哪儿,但知道就在这座浩瀚的城市里。这是确定无疑的,如若不然,命运决不会将我投放到这里,这是哪里啊,它本来与自己毫无关系。

出于一种莫名的禁忌,我不愿深入橡树路的内部街巷——至今为止我还一次没有踏进这其中的任何一个家庭。如果没有那个可怕的九月,我可能已经是那里的一个常客。我新结识的两个朋友都没有向我发出邀请,即便发出也会被我拒绝。当我急于见到庄周时,也只是约他到另外的地方:茶馆,或者我们的办公大楼;偶尔也去他的办公室。这种情况持续了一年多,而后才算破例。

我一开始想让他帮帮凹眼姑娘,后来才明白自己的请求多么不合时宜:他直到现在还在诅咒那个九月,正陷于深刻的痛苦之中,难以自拔。我一直记得的那个站在宣判台上的脸色苍白的年轻人,原来是他最好的朋友,还写过许多诗呢。这个人被处死之后,庄周在多半年时间里都像疯了一样。他一直不相信活生生的一个好友就这么没了,不能正视眼前的事实。“滔天大恶?我只能相信他有时也会空虚无聊,寻求刺激,看了太多黄色录像,行为失控。可他是一个多么善良和有才华的人!他读了许多书,是我们当中最勤于思考的一个人……他最后会后悔的,他一定做梦都想不到会有这样的结局。”庄周的愤怒溢于言表。他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一直为一些人打抱不平,千方百计要救一些人出来,“我们这儿的事情就是这样,一旦正式判了就不可能改变,除非等到几十年后作为错案改正——那时什么都晚了,当事人不是死了就是老了,已经没有意义了。一切都得趁没有定案的时候想想办法。”这使我明白,凹眼姑娘的事已经没什么希望了,但最后我还是说出了自己的请求。他摇摇头:“我知道她,因为她的名字和他连在一块儿。就是我的那位朋友,他们原来是一对儿,爱得你死我活——他们早就该结婚了,是朋友的母亲拦着不同意,说橡树路的孩子怎么能找个卖糖果的。他们两人就是分不开,后来又和一伙人混在一块儿。这伙人在一起喝酒跳舞,有时通宵达旦,越来越荒唐,最后互相交换起自己的女伴……”

听着庄周的叙说,我觉得身上阵阵发冷。看来一切都是真的。难以想象的是,生活如此优越的一群青年却生活在绝望之中。内心里一直有一个声音告诉我:不管怎么说,她曾经、或者直到最后,也还是爱着你啊。这总不该是幻觉吧。

庄周声音低沉得快要听不见:“那个宣判会开过之后,并没有处理完所有的涉案人员,因为这其中有一些实在太不着边际了,没法判,也不敢放人——当时一切都服从上边的命令,只能从重从快,所以即便不够条件的也还是关在拘留所里,后来差不多都把人给忘了。我们那儿有一位青年画家,就因为照着一副裸体扑克牌画过几幅素描,就被抓了进去。他多可怜,没有机会画模特儿,画了几张裸体却被当成了刑事犯。我一直为他的事找人,直到一年过去才算放人,可是还留了个尾巴,差点开除公职。也就是上个月,他的这条‘尾巴’才给去掉。这其中经历了多少波折,简直一言难尽!这期间的事情太复杂了,因为具体到一个单位肯定有人插手,那些人正好找到一个机会整人——他们最恨的就是同行中那些有才华的人……”

庄周说到这儿,突然脸色变得苍白,赶紧煞住了话头。他甚至在惊惧地看我,我注意到那是极为慌促和恐惧的眼神。

我一时无话可说。生活中有多少陷阱,它让人惶恐而无奈,即便是眼前的这个“王子”,也活在如此的焦灼之中。我心里为凹眼姑娘难过,但已经没有任何办法。一切只有等待,等待冥冥中有什么来搭救她吧。

阳子已经几次约我去吕擎那儿,我一直迟疑。对于这个沉默的细高个子,一开始会觉得他是一个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人,接触长了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这其实是一个内心火热的人,是可以与之交心的朋友。阳子说他在学校的工作并不需要坐班,而他正好干得松松垮垮,大多数时间就待在家里。与庄周不同的是,吕擎的那些朋友很少居住在橡树路,严格来讲他这个人的朋友压根儿就很少——“他不太掺和这里的事情,从一开始就不是他们一伙的。”我说:“可他也住在那个区啊。”阳子摇摇头:“那可不一样。你去了他家就知道了,那不是一回事。”

阳子说吕擎的家在橡树路的边缘地带,是一座老式四合院,前些年才落实政策归还他们,其中临街的一排房子已经损毁了,现在只剩下一幢正房和两个耳房。好在小院保留完好,住起来还算舒服。这房子是当年吕擎的父亲买下来的,那是一个大学者,死于三十多年前。如今只有吕擎陪伴老母亲住在那儿。

除了阳子的提议,吕擎也邀请过我不止一次。于是在一个周末,我就和阳子一起去了那里。

我还是第一次从西向东穿过整个橡树路。这片城区其实并不大,它的西部我已经相当熟悉了。靠近东部的教堂、一幢幢的尖顶楼房,也就是它的纵深地带,我只一直远远地望着。就是它们让人想象,引诱着那些无缘进入内部的人。这片城区尘土飞扬的现象极少,所以无论是柏油路还是许久以前铺就的石头路,都干干净净。比起我所熟悉的城区西部,这儿算是东部,树木更为茂密,草地保护得更为完好,看上去真的就像一大张绿毯。一片茵茵草地在我眼里就像梦境一般,因为这在整座破破烂烂的城市里实在算个异数,于是也就美得虚幻迷人。越往前走,街道越是好看,因为老房子越来越多,那些显然是经历了漫长岁月的建筑式样特异。它们往往有坚固的石头墙、同样厚重敦实的门窗。窗户上大多垂了白色纱帘,有的窗台上还摆放了盆花。走进来才知道,这个区的内里还有一座座围了围墙的大院,院门有穿制服的人持枪站岗。阳子小声说:那才是首长们居住的地方。我问什么首长?他说各种首长。我明白了,所谓闹鬼的凶宅,极有可能就隐在这些大院深处。我从门口望去时惊讶极了:长长的林荫路仿佛没有尽头。这说明在橡树路的内部还有一个核,它就是这些大院,这儿才是整个城市的核心。我想,当年凹眼姑娘要领我进入的,可能就是这些大院。我在心里惊叹:一个多么冒失的姑娘啊,竟然闯到了这里来。

我们穿过整个树木蓊郁的城区,来到了它的东部。这儿树木渐渐少了一些,已近边缘。平整的柏油路出现了坑洼,老式石头路也不见了。往东望去,可以看到一幢幢与大多数街巷差不多的平顶水泥楼,一律五层或六层,灰秃秃的十分熟悉。再往东下去,可能就是一般的市区,而更边缘处,比如十几公里之外,大概就是城市郊区了。可以想见早在几百年前,这片童话般的城堡区域刚刚择址时,一定是选在了一座无可救药的城市之郊,只是经过了百年变迁,现在就被包裹在更为阔大的城市之中了。

这一路,令我最为沉迷的不仅是树与草,还有它的静谧。听不到一声小商小贩的叫卖,也没有其他嘈杂,汽车从不高声鸣笛。这里显然是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离我们如此切近又如此遥远。这一次,我是一个初来乍到的访客,一个小心翼翼掩藏着满心惊讶的人。对这儿来说,我心里最明白不过的是,自己永远都是一个外人。

吕擎家的四合院就坐落在橡树路与一般城区的接合部,只是在理论上仍属于这个城堡区——从过去到现在人们就这样划分,因为这一带仍然是十分讲究的建筑,它们都不太高,是三两层的别墅或平房四合院。但这里也实在是一个过渡带,因为树与草锐减,并遥遥相对了从四面八方隐隐传来的城市轰鸣。

一幢可爱的青砖院落。深棕色的木质院门。浅黑色的门框上方有一个按钮,阳子熟练地按了一下。

开门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姑娘,戴了眼镜,微黑而美丽的面容令人过目不忘。她看看我们,对阳子亲切招呼。她说了什么,我没有注意听。她转身走在前面,显出颀长的身材。阳子故意落后一点,小声告诉我:“这是吕擎的未婚妻吴敏,学钢琴的,外号叫‘黑牡丹’。她周末才来的。”

那个外号肯定是恰当的。我对吕擎有些羡慕。吴敏敲敲厢房的门,说了句什么就离开了。然后就是吕擎出来,他不太理阳子,只过来握我的手,进门时才拍了一下阳子的肩膀。

我在进门前环顾了一下小院。中间一棵老槐树,四周铺了小石子。厢房东西相对,正北才是宽敞的正房。院子里干净极了,简直是一尘不染。一株石榴结了小小的果实。老槐树的叶子黑乌乌的,不过一些老枝正在枯死。两只麻雀在地上啄食,这会儿飞到树上去了。正房是木格子门窗,典型的中式建筑。

吕擎独占的这栋厢房其实空间不小,大约有近四十个平方,而且没有隔间,所以显得十分宽敞。它的一端是一张大床,然后是一张写字桌。贴墙放了几个书架,其中一半并没有放书,而是一些动植物标本。我注意到这张床上没有叠被子,还放了一些书籍。整个屋子给人的感觉有些零乱无序。看得出主人是一个不修边幅,甚至有些颓唐的人。从屋子里的摆设、翻开的书籍可以看出,吕擎爱好广泛且没有定型,几乎什么都想了解、什么都想研究一番。

阳子在这里随意得很,自己给自己找了个杯子,又递给我一个。他从落满尘土的什么地方搬弄着,在几个坛坛罐罐间摸出一盒咖啡、一盒方糖,笑着说:“这里好东西很多,不过他不知道享用罢了。”他让我选一样,我选了绿茶。

阳子和吕擎都喝浓浓的咖啡。这使我想起两年前和凹眼姑娘在一起的情景——也是在橡树路上,一家咖啡店里。当时的咖啡店在整座城市都找不到几家,还是相当时髦的。多么香的咖啡。可我还是喜欢绿茶。

阳子呷着咖啡,笑吟吟地对我说:“来这儿的,咱俩是仅有的两个艺术家。他的朋友中这种人不多,他基本上讨厌他们。”

我被“艺术家”三个字吓了一跳,赶忙摆手说:“我可不是什么‘艺术家’。”

“你不是也写了许多东西吗?”

阳子是指我闲下来总爱涂抹一些长短句子,并且也喜欢到一些聚会上去——可那算什么啊!我脸上有些红涨,转向吕擎:“我学的是地质,别听他乱扯。”

“我知道你学地质,你在03所嘛。”吕擎沉着脸,“我挺羡慕你的专业,瞧,我这儿还有一套好书。”他说着起身到书架上搬下几本书。

这是几本地质学教科书,我全都熟悉。

“干你们这一行可以到大山里实地勘察,能出去走一走,这多么好!”他拍着手里的几本书,“占领山河,何如推敲山河!”

最后一句让我心里一动。我有些沮丧,告诉他:“其实我们并没有多少机会出去,基本上要在室内工作……”我没有说出的就是,我已经十分厌烦这个工作了,已经快要闷死了。我多么想有机会到野外去走走啊。可是时下我所从事的工作,与他所想象的那种浪漫毫不搭界。

“可是多少人眼馋你们的大楼,那个地方有点神秘。我有时想进去看一看,路过时就想:有个朋友在里面工作呢。”吕擎说这些时,一点玩笑的意思都没有。

我想谈谈其他,比如谈谈艺术。我就是不想谈地质学,不想谈那个研究所。已经在那座阴森森的大楼里闷了两年,我开始厌恶它的气味、它走廊里半阴半暗的光线。我已经在心里对自己说:只要有个机会,我就会摆脱它。我相信大楼上有类似想法的,肯定不止一两个人。而我内心里对吕擎是多么羡慕啊:住在一个安静的四合院里,拥有独立的一个空间,不必坐在办公室一口气熬上八小时;更主要的是,有为我们开门的那个微黑的、美丽的姑娘。

吕擎啊,连你这样的天之骄子也会郁闷?

从那个地质学院一毕业,我就被投进了这座巨型蜂巢。当时还傻乎乎地乐呢,以为这一下鲤鱼跳了龙门,走进梦想之地了。可当时就是想不到“蜂巢”和“蠕动”,想不到后来一再出现的这两个可怜的意象。其实蜂子还有机会飞呢,而我们是一群被囚禁的蜂子,死期不远。每天就是上班下班,坐在屋里。出门就是乱哄哄的街巷,是挤成一团的汽车。这样一辈子要陷入怎样的尴尬和焦苦,不敢去想。我觉得自己正在把宝贵的一生押在这儿。我一定要出去透口气,因为不能总是被囚。有一次我把这个想法对母校的一位师长说了,说只要能让我走开,干什么都行。他的目光一直盯住我:“怎么,你不干这个又干什么?你学的就是这个,国家要培养一个地质人才多不容易,你要背叛自己的专业吗?”

他使用的字眼很重,噎得我半天没吭声。是的,一般都觉得我能够进这个综合研究所本身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儿。03所神秘,等级森严,戴眼镜,穿拖鞋,连在资料室工作的都是有些来历的、胸脯蓬松的官太太,或者是他们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崽儿。其实时间久了才知道,这里的大部分人压根儿就不是做地质工作的……

苦恼的日子里我就不停地在纸上涂涂抹抹。我像一个老人一样不停地回忆过去、写一些支离破碎的句子。我把它写在了研究所的专用信笺上,有一次甚至糊糊涂涂写在了一份图表的背面。结果处长把我训斥了一顿,瞪着眼睛。我就是那一次发现:他的眼睛竟然能够长时间不动一下,像羊眼。

失去凹眼姑娘的日子,是我最痛苦、胡乱涂抹最多的日子。也就在这样的日子里,所里的一个姑娘给了我宝贵的安慰。她愿意听我说点什么,而且那像蜂腰似的曲线极像凹眼姑娘。可惜这样的日子没有多久,有人就警告我要离她远一些——她属于这座巨型蜂巢中一只最大的雄蜂……

日子一天天熬下来。这样不行,这样下去会生病的。我觉得自己像被困在了这儿,没做任何有意义的事儿。我在心里一问一答:“不设法离开这儿绝对不行。”“不离开又会怎么?”“会死。”

有一次我与同处一室的阿莱讨论这个话题,他也说:会死。

阿莱瘦瘦的,除了那对燃烧的眼睛,其他部位看上去都极为平凡。这双眼睛可不一般,这是一双灼人的眼睛。大概整个研究所里只有我一个人在近处看过这双眼睛。我得说,当我凝视它时,我害怕了。

阿莱比我早到所里两年,知道不少事情。可是他不谈什么,从来不谈。即便他不谈我也知道,知道那是一些可怕的事情。这座阴森森的大楼像城堡似的,本来就该有点秘密才对。是的,当我知道了一些什么之后真的害怕了,瞅着一个地方直吸凉气。我才刚刚毕业不久,像一个没有羽毛的小鸟,对严寒特别恐惧。

像所有人一样,我当时特别怕一个人,他就是这个大楼的头儿,外号叫“瓷眼”的家伙。他的一对眼珠真的像陶瓷球,在眼眶里沉着缓慢地转动。他深居简出,平时对人极为和蔼,但会微笑着整人,直到把人整死。我第一次见他的情景总是不忘,因为我被这双泛着陶瓷光亮的眼睛轻轻盯过一次。只有这一次也就够了。我还年轻,受不住。无论怎么说我还是刚刚毕业的学生。是的,这就是最大的一只雄蜂。

这天上午处长脸色不好:一下接一下地搔脸上的红斑。他让我干这干那,口气颇烦;他每隔十天半月皮肤上就要出现一两处红斑。他让我把一份材料快些送到相挨的那个单位去打印。

偌大的研究所竟然没有一个像样的文印室。复印机老出毛病,打字员不是流产就是重感冒。整个处里就数我和阿莱的年纪小,阿莱出奇地执拗,所以一些杂事就常常缠在我一个人身上了。不过我很乐于趁机到外边逛逛,出去透一口气。这座阴森森的大楼啊,它早晚会把人憋疯了。

我到邻近一个单位的文印室,一推门就遇到了一个“小人儿”。

她穿了红白条相间的裙子,正忙着。天多热。她听到有人推门,一对“通圆”的杏眼就转过来——刚一对视,我简直是强抑着才没让心底的惊叹吐出来。老天,无论一个男人多么镇静,他遇到眼前这样一个漂亮姑娘也还是要发怔,要莫名其妙地紧张和羞涩。

但我要尽快把自己调整得放松下来。我在心里说:你真像一只小麻雀啊。不过她丝毫没有嘁嘁喳喳的毛病,而是异常沉静,说话最多的只是那双眸子:明亮精细,含蓄安稳。

接下来,至为宝贵的一点时间很快就要溜走了。我拿来的一沓材料几乎是一眨眼就印好了,而我就不得不快些滚开。一路上我发现自己竟如此急切,身上开始了莫名的烦躁,并且很快产生了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

整个一天我都被崭新的心事缠住。我想她就这么出现了,真的……

可是,我们这就算结识了吗?我不知道。

第二节

捉仙女

好像只一晃,一年就过去了。我知道,新的一年里将要发生一件至关重要的大事,这事儿简直可以说性命攸关——当然,那就是爱情/婚姻的确立。是时候了,不能再拖延下去了,这是那天我从文印室一出门就想到的。如果说这几年我一直生活在虚幻的童话中,那么真正的小仙女算是在这个夏末出现了。我的心长时间怦怦乱跳,这种情形已经很久没有出现了。它当然不是无缘无故的,它很快就会令人无法招架。对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她与那个让我迷惑难解的凹眼姑娘不同,长了一对杏眼。我的一个朋友后来曾经用一个好词儿形容过,说这叫“杏眼通圆”。

这些日子不好对付,因为忘不掉,又没有过多的理由去文印室。与另一个姑娘不同,她可没有待在糖果店里啊。

我希望更多地去她那儿复印资料什么的,可惜这样的机会一个月里也不过一两次。不过这种弥足珍贵的时光我利用得并不好,待在吱吱嘎嘎的机器旁碍手碍脚,根本不得要领。最后一次我索性就直盯盯地看她,终于使她脸红了。脸红了就好。这是我向她发出的一个泼辣而生动的信号,尽管有些生硬和笨拙。

谈情说爱这种事儿其实并没有什么先例可循。我以前也有过轰轰烈烈的爱情——起码自以为是这样——可惜非但没有增加多少经验,没有增加过人的勇气,相反倒变得更加畏手畏脚。眼瞅着事先准备好的许多话语都在临场一句句废掉,原因就在于对方是一个从不依照牌理出牌的家伙——小家伙;她的那对杏眼似乎有无穷的穿透力,在它的面前,阅历和人生经验之类的全不管用。这与那个妩媚的凹眼不同,凹眼过人的热情可以起到某种催化剂的作用,使人在一种热辣辣的气氛中加油提速,然后很快就相亲相爱了。

这次则不行,一切都得在她固有的节奏中进行。她的名字叫梅子,普通而又贴切,好像只在冰冷的空间里才能艳丽开放。除了季节的关系,主要还是我们两人之间的空气。我天生是热烈的,一种含蓄却又内在的高温,总想寻一个机会呼呼爆发出来。我的一些好朋友,比如后来的阳子,总是在我这方面的弱点上找茬儿,时不时地刺伤一下。没有办法,我因为朋友而温暖,也因为朋友而沮丧。同样,我因为爱情的产生而兴奋难耐,深知了生活的魔力和意义;同时也在两性的强烈吸引中、在这种摧毁一切的波浪中震颤发抖,痛不欲生。我在最无望最困苦的时刻甚至向黑夜哀求起来:快些让我摆脱这种深渊吧,我已经耗尽了最后的一点力气、流尽了最后的一滴血。

一切都没有进展。我爱上了这个杏眼通圆的小不点儿,同时又一筹莫展。我想,她既然适合在严寒中开放,那么我就天真地将最终的突破之期定在了冬天。我把内心的这个想法告诉了同室的阿莱,一直严肃的他也笑了。但他未予置评。我长时间都把梅子的事情瞒住了阳子,以防他不合时宜的挖苦。我在这个时期是极其脆弱的。但我一旦有了爱情的力量,也就什么都不怕了。现在还不行,现在我在这个城市里还是个无助的孤儿,阴阳失调,形单影只,说话气喘。

冬天终于来了。但还不到严冬。我发现天一冷,梅子真的对我好了一点。她穿了不太多的衣服,像一只准备过冬的麻雀那样紧实俏丽,光洁的额头引人亲吻。我可以经常地、自然地光顾她的小文印室了,这是我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获得的惟一进展。至于这个紧随而来的冬天,不客气地讲,我是要有大作为的。我在刚刚变冷的街道上走了一截路,进门即夸张地搓着手,然后抬头看她脸色如何。她的脸红红的,但愿这不仅是因为天冷的缘故。这座城市的冬天干冷,但他们本城出生的人根本就不在乎。而我们来自海边的人对这种冷十分鄙视,因为它不能像寒针似的刺入脸颊。我一边瞥着她一边发出“嚯啊嚯啊”的声音,极尽夸张之能事。她冷笑着,看着我单薄却又韧性十足的身材,不以为然。但我知道她并不讨厌我,并且已经习惯于这种殷勤的造访。这是我了不起的一个成就。我的身材单薄,她的身材却像小麻雀一样——也有那样浑圆饱满的胸脯。这个比喻、这句话,我得设法早些告诉她才好。可惜我却没有这样的勇气。天如果更冷一些大概会好得多吧。

我不知道她恋爱的经验和历史。我希望她在这方面是一张白纸。而我这副被她瞅来瞅去的单薄身材,其实已经挨近过几个柔软的女性。这种经验上的不对等是好的,但我不会向她袒露。不过我此刻正因为深入地爱着,而多少陷入了一点愧疚。这是真的。我会怀念她们,但我要冷静一些才行。我现在是另一种状况,只一门心思,可以说真实而钟情。

梅子对我所在的研究所极为推崇。这使我有点痛苦。我想如果你对我惟一的好感来自它的话,那我该有多么悲伤啊。要知道这并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因为在当年所有的人谈婚论嫁,都十分看重对方的工作单位,她大概也未能免俗。我开始装出一副热爱本职工作的样子,内心里却在诅咒这份差事。她如果亲眼看一看瓷眼一伙人、他身边的那些家伙,就会对未来的丈夫充满同情。自然,现在这些都不是主要问题,最主要的当然是怎样捉住我心目中的这个小仙女。我渐渐看出,随着寒冬的来临,地上的冰结得像镜子一样的时候,她开始变得热烈起来了,那对通圆的杏眼充满了温情暖意。

我会一直感激这个冬天,它对我来说不但不冷,而且还是一生中所度过的最火热的季节:穿不住更厚的衣服,一件薄薄的毛衣就让我热汗涔涔。我总是两颊绯红地用肩膀把她的小屋顶开一道缝,鬼头鬼脑地钻进去,声音低沉地谈情说爱。我的嗓子是那种浑厚的、胸腔共鸣极佳的男低音,是天生为有内容的姑娘准备的。

随着时间的拖延,我越来越明白梅子是一个理想的姑娘:内向,真实,广闻博识却又十分谦逊。她也可能被我的工作和学历唬住了,不太涉猎知识性过强的话题。可她却不是一个无知的城市青年,也不像她的职业一样简单。照理说满条大街上都是一些胸无点墨的年轻人在干打字复印这一类活儿,她却真的是个例外。后来才知道她是个回城稍晚的知青,因为没有学历就干上了这个,但十分喜欢。她的一对小手摆弄起纸张来巧妙至极,所有的纸页都不敢顽皮,在她三戳两戳之下,一大堆杂乱的纸张很快就整整齐齐了。当十根手指在键盘上飞动时,还可以看着来人说话,可见功夫之深。

我们总是在下班之前中断交谈,这渐渐成了一个规则。只有一次我们在下班之后耽搁了一会儿,不知不觉天就黑了。我要送她回家,问她住在哪儿?她说不算太远,就住在橡树路上……

那一刻我怔怔地看着她。

接下去我迟疑着,甚至没敢送她太远,只在前边一块草坪边上停住了。

一连许多天我都没有与她联系。我突然感到,她离我太遥远了。同时我觉得最初的判断一点都没有错,这是一位“小仙女”,因为这样她才和老城堡、和各种各样的传说相谐调。她所置身的那个地界里有老妖,有血腥的故事——这种故事刚刚演绎过呢。一切都令我胆怯,我想自己决不能再一次莽撞,不能与这个古旧城堡林立的地方纠缠一起,不能沾它的边了,无论以任何方式都不行。我已经深深地恐惧了。

问题是那双眼睛总在夜深人静时闪耀,无法遗忘也无法躲避。我睡不着,蹑手蹑脚在屋里走动。我仿佛中了几百年前的魔咒,那些淫荡的鬼魂俘获了我,让我在漆黑的夜色里踟蹰,沿着一个永不变更的环形兜圈。在这样的时刻,我的怦怦心跳既因为初恋,也因为冒险。我悄声对着夜色诉说,像是耳语:“你的手只要伸过来,只要轻轻地触碰一下我的额头,或许我就得救了。可是你真的离我太远了,我们就像隔开了一条星河。”

梅子从来都是沉着的,可能一生都会如此。她在我沉默的日子里没有一个电话,没有一声讯息。

我这段时间一直和阿莱待在一起。这个比我还要瘦削的人也常常沉默,他几乎不与任何人主动说话,大家都把他视为怪人。可是当他与我在一起的时候,那张暗紫色的脸慢慢会增加一点红润,两眼开始闪动光泽,话语也渐渐多起来。整个大楼里,只有我知道他是一个心中蓄满了热情的人,一个在知心朋友面前才能够吐露一切的人。他比我还大两岁,似乎从来没有交往过姑娘。他得知了我的焦灼与痛苦之后,只用那对火热的目光扫着我的脸,说:“你的胆子太小了。”我分辩说:“不,不是那样。”他淡淡一笑:“可是,你连一条路都怕。”

我站在橡树路的边缘地带,看着从西北方刮来的寒风卷起浅浅一层雪末,旋转着,消失在一道修剪得很好的冬青树墙下。一只麻雀迎着风向站立,以免那身紧实的羽毛被吹开。它栗子皮色的小额头真是漂亮极了。整个橡树路的纵深处在严寒季节显得一片墨绿,显得更为深邃神秘。那里掩映了不止一处深宅大院,里面是一些被现代取暖设备烘烤得极为舒服的房间。这个老城区里还留有许多西式壁炉,如今都成了一个时期的记忆,成了装饰。我所置身的那个小宿舍就和整个城市的大多数街区一样,还没有取暖设施。每个冬天这个城市都要有几十人死于煤气中毒,因为害怕和嫌麻烦,我每个冬天都不生炉火。这其实也是一种习惯,我不记得在已经度过的冬天里有过取暖的炉火。

从橡树路走开,一直走向了东部的一条街,视野里很快出现了研究所青苍苍的大楼。再往前就是另一个单位了,是它向内凹一点的窄窄小门,这就是文印室。我敲敲门,又推了一下。这时我才想起今天是周末。

从文印室走开,没有回宿舍,而是继续在路上徜徉。不假思索地走,一点点雪屑落在衣领里,舒服得很。不知不觉又走到了原来站立的地方,那只麻雀没有了。我闻到了一阵咖啡香味,想起前边不远就有一间咖啡屋,那是我和凹眼姑娘待过的地方。我走过去。撩开门上的防寒棉帘,隔着玻璃门可以看到里面正坐了五六位年轻人。我走开了。前边那间糖果店早就改成了糕点店,里面的员工差不多也全换了。肚子有点饿,可我只是往前走着。从半下午一直到天黑,我就在这一带走来走去。

路灯点亮了。靠近橡树路的街灯造型漂亮,而且很亮。一个穿棉猴的小男孩独自走出来,伸出小小的皮靴试着地上的浅雪。他继续往前走,一直走到街灯下——我愣住了,因为我马上看出这张仰起的脸庞是个女孩——我的呼吸凝住了。这时我突然明白了多半天的徘徊到底是因为什么,那原来是心底呼喊着一个声音啊!这声音告诉我:你哪里也不要乱跑,你就在这里走动吧,你会遇上她的……

当她抬起头时,眼睫马上落了一片小雪花。她一眼看到了我。

我们都没有说话,默默地走上前去。我捉住了她的手,她没有拒绝。一股热气喷在我的耳廓上,这是这个冬天里最温暖的气息,透着一股栀子花的香味。我一转脸就碰到了她的嘴,湿湿的,想象中像小鸟的喙一样。我闭着眼睛就吻了她。这是第一次。一切就这样开始了。啊,她为了让我温暖,把我的手拉到了她的腋下,隔开了一层细羊绒衫夹住我。我静静地,一声不吭,感激和爱在这个夜晚达到了顶点。我在心里自问自答:“不怕橡树路了吗?”“不怕了。”“为什么不怕?”“不知道,反正一点都不怕了。”

我在很久以后都会感谢阿莱。正是他的寥寥话语给了我极大的勇气。我信任他,信任一个在03所大楼上最孤独的兄弟。

在这个夜晚里,我又一次发现她这么小:整个人紧凑匀称得像个男童,像我记忆中很早以前那些林子里挎着草篮、活泼如小溪的村姑——她们都穿着红的蓝的花衣服,有时只用一截草梗束起满头散发——当然她比她们多了一点什么又少了一点什么。她把自己的野性收敛得一丝不剩,规范、整洁、温柔、纤细。瞧这鼻子,又小又挺。这样的鼻子肯定会有特别好的嗅觉,它肯定会嗅出我的满腹心事。

那个夜晚之后,我们总是在下班后待在文印室里,迟迟不愿离去。

那时我自以为是一个很坏的青年。我起码比阿莱坏。有时我想阿莱的拗气主要是来自单纯,因为初生牛犊才不知畏惧。我的坏是漫长的生活强加在身上的,我没法不坏。不过人要变好常常需要找一个机会,比如让别人帮一把。这个机会来了,我第一眼看到她就知道这正是那个帮我的人。只要想起她,我都会在心里咕哝:你不给我这个机会不行,你不给嘛,那可不行……

可是后来还是费了无数的周折。想想看,人这一辈子在这种事上要如愿以偿,会有多么难啊。人生一世大概没有比这件事儿再大的了。细节繁琐得难以尽言……反正总算等到了瓜熟蒂落的这一天,这个夜晚——她的下巴颏一下抵住了我的肩膀。文印室里没有人,小小的空间安谧内向。她哈出的热气扑满我的耳廓。我把她放到了沙发上,长时间抚弄她光润的额头、长发。我实在不能按捺,轻轻呼唤着……我常常能够从琐屑迷惘的夜色里寻到久已消失的什么。我捉住她的手,把她拉到身边。我开始喃喃诉说。她只是倾听。

沉默在夜色里是最难忘的享受。一个男人不可能有更好的夜晚了。细碎安慰的声音都是给我的,我应该回报对方一点什么。我那会儿长久地拥住了她。

“你听过凶宅和老妖的故事吗?”“没有。”“真的?”“真的。”我不相信她的话。但她的目光却给人一种诚实感。但愿她不是住在那样的一座凶宅里——她说自己家不是什么别墅也不是现代公寓,而是一个老旧的院落。她描绘的房子有一个带阁楼的大屋顶,院里有一棵大橡树。原来还有一幢相连的南北向的耳房,后来不知为什么拆掉了半边。我问她:“你知道你们的房子原来住过什么人家吗?”她咬咬嘴唇:“我们也不知道,那都是多么久远的事儿了。听说以前一个旧社会的什么局长住过,更早时住过一个牧师……”我的兴头来了:“外国人吧?你们住了外国牧师的房子?”梅子笑眯眯地看我:“我也不知道嘛,只听人这么说。我妈说的,她也不能证明是不是真的。反正你到时候就知道了,这房子太旧了。妈妈说我们这儿离大教堂不远,可能一百多年前属于教会。现在那个教堂刚刚恢复活动没几年,我因为好奇礼拜天里去过一次,里面的牧师说话都是湖区土腔儿,他们这样读《圣经》——‘于四(是),广(光)就有了……’”她学得惟妙惟肖。

她商量我什么时候去家里,说她弟弟也常领朋友回去,没什么的。我问她弟弟也有女朋友了?她说没有,他是市少年体工队的,那一伙都是他们队上的少男少女。可是我没有应允。我不想像个傻瓜一样站在那样的一个老式庭院里,或者进入她家的客厅,让她的一家人像看一个东部来的瘦猴似的。我摇头,她就问:“为什么?”“不为什么。”她不太高兴了,说肯定是有原因的,你怎么就不说啊?我鼓了鼓勇气,说:

“因为我太瘦了。等我胖一些再说吧。”

她当然不会相信这是理由。其实她不需问什么理由。我不会贸然地闯到那片老城堡里去的。一切还要等待。深夜里我常常在心里说:你竟然是那里出生的一个孩子!你如果生在别的地方该有多好啊!可是我又如此地爱你,此刻已经是难分难离了!

春天来了。梅子真的像是在等我“胖一些再说”,再也不提让我去她家的事,只是常在小饭盒里装一些美味佳肴让我分享。可气的是我非但没有胖起来,似乎比过去还要瘦削。不同的只是唇上的一溜小胡须变黑了,它们长得长了,不得不用剃刀对付它们了。第一次使用剃刀是难忘的,因为下刀的那一刻是如此无奈,你不得不在心里想着:他妈的,这一刀下去你就再也离不开它了。男人一动剃须刀也就意味着成熟了,小胡须将越刮越黑,如果是个连腮胡,那么不久还会收获一副铁青脸儿。成熟的青年,成家的日子。尽管因为各种原因,操劳,可恶的本职工作,一言难尽的03所之类,让你男子汉的小腰细细的,肚脐那儿可怜巴巴地往下凹着,连稍硬一点的牛皮带都不忍往上勒,可你还是挨到了一个关键时刻。你得准备结婚了,结束美妙的恋爱时期。

我未来的岳母出现在小文印室里,这当然不是一种巧合。我发现她胖胖的,一双眼睛正是梅子的杏眼之源。她站在那儿,两手合在胸前,不无认真地看着我。我觉得她只一眼就把我当成了自家人,那种温情的目光是无法遮掩的。她叫我“孩子”,这使我心中有一股暖流潺潺流过,并将让我把这一幕长久地记住……事后我对梅子说,她像我想象中的一模一样。“你想象过我的母亲啊?”“是的,我想她就像我第一次见过的那样,胖乎乎的,心慈面软,笑着,一点都不陌生。”梅子的眼睛湿润了。

可是我凭感觉知道,事情并不会一帆风顺。我觉得有一股冰凉的风正从一座老宅里吹来,那儿是魔鬼徘徊之地。那些魔鬼在教唆一个脸庞瘦削的老男人,让他锁眉横眼地望过来,让我一抬眼就打个寒战。大概正因为如此吧,尽管未来的岳母也像梅子一样发出了邀请,我还是没有走进那棵长了大橡树的院落。

在春天结束之前,我觉得03所的头儿瓷眼越来越不怀好意地瞟人,他盯向我的眼睛里有一种屠夫相马的意味。阿莱告诉我,瓷眼已经找过脸上长红斑的处长好几次了,处长回来时见我不在,就一遍遍问我在工休时间都到哪里去了?阿莱从来不答。处长一直习惯并仇视着阿莱。种种迹象表明,我与梅子的事情瓷眼也知道了。这使我十分气恼。我对梅子说:“这只是我们两人的事情,我不希望那个所里的人插手。而且,我恨瓷眼。”梅子一切都明白,她知道这是父亲在找人了解我的一切。她叹息,眼睛红了。

我第一眼看到未来的岳父也与预料中的差不多:中等个子,偏瘦,脸庞稍长,像所有握有重权或曾经握有重权的人一样,腮部硬邦邦的。他目光生冷,毫无暖意。他是我从03所走向文印室的半路上相遇的,对方显然是有备而来。如此劳驾一位老人让我有些过意不去,尽管我一会儿就恨起他来。我们的谈话没法不突兀,因为他压根儿就不想有一次合乎情理的交谈。在他看来,作为一家之长的权威是足以控制整个局面的,而丝毫不在乎我与女儿到底进行到了何等地步。他是一个中心,其他一切都得围绕着他旋转,所以其他人的牺牲可以忽略不计。这就是我在后来、也是在当时的判断。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否决权一旦实施了,对自己初恋的孩子会有怎样严重的后果。而且他的理由在我看来是极其粗陋和卑劣的,甚至……有点下流。他只觉得我是一个东部乡野里来的单身小子,在一座城市里没有任何背景,属于被橡树路收留和怜惜的人而已。我想梅子不会不对他讲许多,他只要认真倾听就不难弄懂自己犯的错误有多大。白搭,这样的老人是不屑于细细倾听年轻人讲话的。这样的老人因为有了那样的经历,下半辈子也就得自以为是地打发完算完。

我不知怎样努力压抑自己才没有骂出来。事后证明我这样做是对的。把事情弄得不可收拾,这对我来说也是致命的损伤。我在那个尴尬的、令人无比气恼的现场,最后想到了可爱的梅子。是的,一切只能取决于她。别看她小小的身个,温柔过人,可是我想知道她的坚忍和毅力到底会有多大。她的执拗会最终解决问题的。

这种预计和前瞻对我来说并不难。我说过,我是一个经历复杂的青年。这一点她的父亲很快就会搞明白。简单点说吧,如果没有这两下子,还能把你闺女搞到手吗?你觉得自己院子里有一棵大橡树,住了人家牧师的房子,也就了不起了?你住这样的房子到底有多少合法性,还要另说哩!而我时下娶你的女儿,却是完全合法的。

后来事情尽管费尽周折,但一切都如同我之所料。总之我颇为坎坷地得到了一个梅子,也得到了一个永远不能休战的岳父。这也是命中注定。

结婚前后的幸福不必说了。需要说的永远只是那个硬邦邦的老岳父。问题甚多,只说我们的新房吧。

梅子兴高采烈地告诉我:多好啊,爸妈都讲了,我们的小窝就安在他们那儿。反正他们房子大得住不了,爸说厢房连同阁楼的一半都可以让给我们住。我没有做声。

“我们好好计划一下吧,布置起来会很好的。厢房有一个通道,那是一个楼梯,它与阁楼相连,住起来方便极了……”梅子眼睛望着远处,她已经在想象属于自己的居所了。

我摇着头。

“怎么?”

我说:“我们可不能住在橡树路上。”

“那可是最好的一个区啊!多少人做梦都想挤进那里呢,哪怕是一个窄窄巴巴的地方,也比住到其他街区好啊……”

我还是摇头:“住到那里我会做噩梦的。那不是我住的地方,我不习惯待在那么安静那么干净的地方。我们应该像其他刚结婚的年轻人一样,去找自己的小窝。”

“可是爸爸妈妈不会同意的。因为他们不放心我们。他们说了,先住这儿,将来我们有了更好的地方,可以搬过去嘛。一家子就该住在一块儿,这多么方便、多么好啊!”

“如果我们将来还是要搬开,那还不如一开始就另起炉灶。找一个我们自己的地方吧,我们要自立,哪怕是简易楼、一室、公共卫生间的那种也可以。从头开始吧,这更合乎情理……”

梅子说服不了我,但也没有迁就我。岳母循循善诱,岳父却是以不可动摇的权威出现在我的面前。他耷拉着眼皮,可能不愿正眼瞧我,也可能早就厌弃了我这副单薄瘦削的身材,只声音低低地说着。他的声音有时微弱到极点,你好费力才听得清,不客气讲,有时会让人觉得这是一种不久于人世的人才能发出的声音:“简单收拾一下厢房吧,简朴些就行。条件就是这样了,将就一下吧。”

他故意不睬我的意见。我不相信他会一点不知道我的意见,然而他就可以装作闻所未闻,以肯定的不容任何置疑的口气下达指示,并且其中不乏嘲讽的意味。我说了一句带脏字的话,当然是在心里说的。

走着瞧吧。

我一连多少天在城区东部——即吕擎的四合院东边不远的乱哄哄的街区那儿找房子。我想承租一处再说。还有,这个地段离吕擎的家只有半个小时左右的路程,这可能也是吸引我的条件之一。我与吕擎的交往正日益增多,对我来说,这家伙有魅力。庄周也有魅力,可是庄周住在橡树路的中心。我得靠一头。几天的寻找我算知道了什么叫城市贫民,他们住着怎样的屋子。毫不夸张地说,有的市民住的小屋远比大山里的穷人还要差和脏。棚户区就更不用说了。总之这些最不入眼的区域都藏在了城区的深处,大概算做一座城市的内脏或伤疤?我找不到一个更好的比喻。说实在的,让我住在这样的地方,暂时还没有勇气。我只想找一处一般化的、大多数工薪阶层能够看得上眼的公寓楼。

可是事情绝非那么简单。吕擎和阳子都给我出主意,说最好的办法就是向我们两人的所在单位申请房子,这可能晚一点到手,但总比从大街上自己找房子好得多。我于是找了处长。处长搔着脸上的红斑说:“哧!”尔后即无下文。我又对梅子说了这个意思,她未置可否。

小鸟总要找到一个窝才好下蛋吧,梅子表面上不急不躁的,心里可能早沉不住气了。她明里对我一百个不赞同,暗里却在和父母争执。多么好的姑娘,这足可以预示,在今后漫长的生活道路上,关键时刻她会与我站在一起的。

果然,梅子到自己单位要了房子。那是一处两居室加一厅的公寓,地段离她家不算太远,可惜要顺利轮到她,恐怕非要三年两载不可。好在这时候硬邦邦的岳父出面了——事后我才知道这是他老人家的威力,他找了女儿单位的某个人,问题于是迎刃而解。

一切都不在话下了,小窝有了即具备了全部。幸福这东西铺天盖地而来,让我一时无法消受。不过我还是没有忘记凹眼姑娘,在心里念叨过三两次,然后就准备结婚了。使我稍稍安慰一点的是,我稍早从庄周嘴里知道了,她最爱的是那个业余写诗的人——脸色苍白的不幸青年,而不是我。那个人先到,也先走了。但凹眼姑娘毕竟也爱过我,这个需要谨记——人一生需要谨记在心的事件不多,这应当是一件。结婚吧。

我们没有在橡树路安家,事后愈加证明,这是最为正确的选择。我只身一人来到了一座城市,真正是一穷二白。正像俗语所说,我连一根钉子都没有。可是我在这座城市里最终悬挂起拉拉杂杂的家当,有家有口的,一年之后还生了一个小孩。

我们后来给小孩取名小宁。尽管住在极普通极简单的居所里,却一点都没有影响到我们的幸福,没有影响到我们以较快的速度生下了自己的小孩。他健康,聪明,漂亮,顽皮,茁壮成长。当然这是后话了。

阳子那时对我们这么快就有了自己的孩子有些吃惊。因为他是一个单身汉,一张白纸,对于任何刚刚画上的美丽图画都会大惊小怪的。吕擎则开导阳子说:“这事儿一点都不稀奇,男女只要真正相爱,咔嚓一下,孩子就怀上了。”

岳母欢天喜地。岳父乐得合不拢嘴,却对我多了一分仇视。这是我后来才发现的。

深夜,我们待在简单明了的小窝里亲热,幸福得不得了。我会小声对在她的耳边说:嗯,我捉到了一个小仙女。

走失的王子

庄周被称为橡树路上的“王子”,这其中丝毫没有揶揄的意味,它只是包含了这样的内容:出身高贵,没有恶习,仪表堂堂,令人追慕,诸如此类。这样的评价当然沿用了古老的标准,而且其中有着令人厌恶的势利和偏见。即便是如此,连吕擎这种极为挑剔的人都从不否认庄周的优秀。他们来往不多,但相互敬重。他曾经说橡树路上居住了三种人:纯洁的人,平庸的人,邪恶的人。依照这种划分,我想庄周肯定不止于纯洁。我还在心里问:那么岳父一家呢?他们属于哪种人?我渐渐发现这儿还有第四种人——介于平庸和邪恶之间的那种人,比如岳父……我对岳父惟一的也是无法言喻的感激之情,仅仅因为他是梅子的父亲。

有一个场景加强了我对“王子”的印象。那是一个秋天的下午,天突然下起雨来,我正匆匆穿过通往橡树路的一条街口。雨丝在越来越大的风中变得像鞭子,我不得不用胳膊挡着头和脸。这时我看到左前方一个健壮的汉子正和另一个人推推拉拉,那个人瘦小,当然推不过他。高个子硬是把身上的风衣给小个子裹上了——原来对方是个中年妇女,她只好揪紧了风衣道谢,走开了。健壮的男子身穿浅色的西装,这时全部暴露在风雨中,一阵阵疾雨把领带吹了起来,把一头有些拳曲的浓发吹乱了。天色骤然暗下来,一道闪电划过,使我正好看清了那个男子是庄周:雨水洗亮了一张英俊的脸庞,一双大眼睛闪烁有光,两条剑眉、开阔的额头……他毫无畏惧地迎着风雨往前走,当时并没有看到我在十几米之外注视这一幕。他走开了,整个身影就像一棵沐浴在风雨中的白杨。这一瞬间的印象长时间地留在了心头。

关于他的故事断断续续听了许多。大半都是结婚前的趣事,其中不乏夸张和演绎。比如说这个城市里最美丽的姑娘如何想念他、他又如何矜持。但他绝不是一个自视甚高、目中无人的家伙,相反却总是那么善解人意和乐于助人。他有情而不滥情,对那些明确对自己表示了爱慕的女性,都能给予最大的尊重和感谢。有一个著名的京剧演员,其性情就像她扮演的角色一样,清纯高傲目无下尘——她来这个城市演出,接待方的负责人恰恰就是庄周。他让她一见钟情并且再也没有忘怀,后来曾几次暗中赶到这座城市……他们的故事之所以没有继续下去,主要就是因为庄周早在一年前与一个叫李咪的姑娘结识了。

李咪是一个南方人,柔弱可人,需要身体强壮的男人好好爱护。据说庄周像对待一个少不更事的娃娃一样宠着她。他们结婚了,有了一个孩子。不少人对庄周好奇的同时,也极想看看李咪是怎样一个人物。有人看过了就说:当然好;不过也就那样。

我是在结识庄周不久之后见到李咪的。印象中她一直抱着自己的孩子,整个人都被一种显而易见的幸福笼罩着。当时庄周正为一些事情焦头烂额,两眼满是血丝,她就一边拍打着孩子,一边用眼睛追逐着自己的丈夫。我那时正与这个男人一样焦灼。庄周在黑色的九月失去了一个伙伴和挚友,即那个脸色苍白的青年人。还有,他正用尽全身的力气解救另一个叫桤林的画家。从这一刻开始直到长时间以后,几乎所有人都发现:庄周像变了一个人,他陷入了从未有过的悲伤和抑郁,好像再也不会笑。人也憔悴了,头发乱乎乎的,差不多不再注意仪表。从此橡树路上再也没有了一个快乐爽朗的青年、一个英俊的王子,一切都成为过去。

大约也就在这样的日子里,一个流言在朋友当中传来传去,它不仅令人心惊,还对庄周造成了极大的污损:李咪正与一个行为放荡的本城恶少来往,两人在一条邪路上已经走得相当远了。

我当然不信。后来因为传说得具体而逼真,就问吕擎这消息有几分是真?吕擎没有回答。他和阳子显然都听到了传言。我们没有说出的一句话就是,这对无比自尊且内心高傲的庄周将是不可忍受的侮辱。也许不久这件事情就会以某种方式呈现出来,那会是怎样一个结果却无法预料。吕擎对这件传闻未加评析,却说出了其他一些事实:庄周正在忍受一些常人无法忍受的痛苦和折磨。“就是因为这些传言吗?”我问。对方点头又摇头:“或许是更可怕的什么……我也不知道。”吕擎欲言又止,这使我们长时间不吭一声。

看来事实又一次证明:我们所有人在观察他人的时候,总是更多地注目其幸福的一面,而对其正在经历的种种痛苦却会视而不见——好像别人永远是幸运的、被生活厚待的,而我们自己却往往是生不逢时的、正在忍受极大的困苦和不公。比如庄周,多少人在羡慕他优裕过人的生存条件,仿佛是衔着金钥匙出生——而他自己却在长期忍受着诸多折磨,这些痛苦当中的绝大部分又不为他人所知。我和吕擎阳子三人在一起时,自然要谈到整个城市的文化界,这里与任何地方一样,那种倾轧的激烈程度简直无法形容,而庄周又是首当其冲的人物——“如果置之不理呢?”阳子问。吕擎的回答是:“可以不理,但结局一样,一样残酷。还记得那个九月吗?那次处决了几个,劳改了几十个,其中就有好几个是文化界的,都与这种倾轧有关——有人乘机告密,诬陷,这在特殊时期会起到火上浇油的作用。这种倾轧在平时也很可怕,但在九月却成了致命的。你们可以想象它给庄周造成了多大痛苦!只要有人的地方就要分出派别,分出利益,就要让人在夹缝里挣扎,这丝毫都没有例外……”

谈到那个九月,我的心情一下就黯然了。我不知道庄周与那个脸色苍白的人的关系的深度——谁陷害了这个人呢?但既是挚友,其疼痛就可想而知。这是一道不能止血的疤痕,它只要一天不能长好,也就会撕疼和渗流。我的心中同样有这样的一道疤痕,不同的是它比起庄周来,可能只是较浅的一道划痕。我说:“李咪真不该在这样的时候那样。如果是真的,这等于在他的伤口上撒盐……”

吕擎长长叹息:“我们不知道。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庄周与那个可怕的九月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不知道到底背后发生了什么……”

我和阳子都愣住了。我如果没有听错,那么吕擎在说一件他自己都不能理解的事情——而正是这一切,才造成了庄周难言的痛苦——这痛苦是如此之大,以至于连爱妻的背叛都可以让一个男子汉忽略不计了……

就在吕擎的这次谈话不久,大约是一两个月之后吧,有一天阳子突然急匆匆找到我说:“糟了,庄周失踪了……”

“这怎么可能呢?”

“已经二十多天了,他家里人急坏了,与有关方面也打了招呼——人就这么不见了……”

“他会一拍屁股走开?这究竟是多么大的噩梦啊,会让一个男子汉一抬腿走开,不辞而别?他这样做,算是一个特别顽强刚毅的人,还是恰恰相反呢?”那会儿我看着阳子,一时怔着,心里马上想到的却是这样几句问话。但我始终没有说出来,因为我对整个事情的原委还不清楚,除了惊愕还是惊愕。

八月的城市,许多角落都被流浪汉和打工者占据了。而在这儿,二者的角色通常是互换的。这个季节走上街头,观察一下那些汗渍渍的脸庞,就会发现所有成帮结伙走在边道上的都是他们。这些人的打扮大半不合季节,有的甚至在大热天里也要披着没有扣子的厚衣服,有的随便把两个衣襟一系,或找一截细绳束一下。当然更多的是赤裸上身,或者仅穿一个背心、一件单衣的人。大概这个城市的所有人当中,只有他们才不在乎仪表。我不止一次看到,那些打工的男男女女穿了有洞眼的裤子,露出了脏乎乎的腿;一阵风吹来,他们身体的任何部位都可以直接享受凉快。比起这座城市的其他人,他们至少在衣着上放松得很。车站、巷子、街头自来水管下,随便一个地方都可能是栖身之所。哪里清凉,哪里有水,他们就奔向哪里,铺上一块塑料布,或直接躺在地上。如果干渴了,他们就咬住自来水管一阵饱饮。

几十年来,这个城市好像第一次迎接了这么多陌生人,他们声音怪异,来自南南北北,山岭平原,四面八方。我特别注意打听那些从东部平原来的人,想象这里面会有真正的老乡。很多城里人指指点点,说这些四处流浪的人如何不正常,如何把好端端的一座城市给搅了。无情无义的城里人啊,他们该知道,没有这些打工者和所谓的流浪汉,这座城市立刻就会停止运转。在这里,所有的脏腻和沉重差不多都要由他们来承担。一个打工者在外面待得久了就成了流浪汉,而这些笑吟吟的或低头闷着的流浪汉一点儿也不傻,比起城里人,他们更坦然、更放松和更无所顾忌。只有他们才有这样的心情。他们没有组织,没有单位,没有财富的拖累,也没有贫穷的恐惧。

我从立交桥下走过时,看到了一个卖淡水龙虾的乡下妇女。我想起了小宁,买了两只给他玩。剩下的一段路很短了,沿着人行道往前,发现几个在高墙下蹲着的流浪汉仰着满是灰尘的脸,正笑嘻嘻看我。那种天生的、自然而然的神气让我心动。他们嘿嘿笑着,看着我手里的东西。我的购物袋里有几块面包和红肠,就掏出来。他们伸手接过,一边咀嚼一边向我点头致谢。

在这儿有时很难区别流浪汉与乞丐,因为他们常常是同一种人;可是我能准确无误地分清哪些是职业乞丐、哪些是兼做打工的流浪汉。流浪汉们聪慧、精明,比一般人坦然许多,我和他们最易相处,这大概因为我自己小时候就当过流浪汉吧。走在这个城市街巷上,我尽管从衣着上跟大多数城里人差不多,可那些流浪汉却能一眼把我识别出来——他们面对着茫茫人流,总是冲着我一个人笑,露出洁白的牙齿。而奇怪的是,当我走入他们当中,心中会立刻涌过一阵深深的放松和愉快感。

回到家里,梅子翻弄我的购物袋,发现里面只有几张垫纸和一点面包渣。我告诉她东西都给了大桥下边的那些人。梅子看我一眼。

我把两只淡水龙虾养在鱼缸里。小宁兴奋了。前几天刚收养了一只叫丽丽的小狗,他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彼此已成为心心相印的朋友。他和它俯到鱼缸边,那两只龙虾就一齐举起大螯。丽丽把毛茸茸的嘴巴凑上去——小宁还没有来得及阻止,丽丽就被夹住了。它哼哼唧唧用前爪抚弄嘴巴。“这真好玩。”梅子双手拄膝看着。小宁和丽丽一块儿离开了。可只过了一刻钟,我们都听到了扑扑棱棱的声音,转身一看,原来两只龙虾的大螯扭在了一起,打斗得异常激烈。梅子害怕了。我想它们也许是打着玩的,因为太寂寞了——打了一会儿,它们就各自退到一个角落里去。它们痛快过了,力气也耗尽了。

梅子这一天不太高兴,但并没说什么。我们都到了不需要解释的年龄。人的一生总要不断地做出解释,向那些认识和不认识的人、向同志、向自己的爱人、向自己。一个人最累的就是不停地做出解释。

我时不时要想到大桥下的那些人。真的,什么服饰也掩盖不了流浪汉的本质,只要一个人在心里把自己归入了那一类,那就会是某个开端。实际上人一生下来就开始了流浪,人的一生只有驿站,没有归宿。人的心灵不可能有永久的居所……我每次看到那些流浪汉和打工者就要想起庄周,总觉得他就在这些人中间,如今已是形貌难辨。我觉得奇怪的是,这会儿竟认为庄周这个人天生就该是破衣烂衫、满面悲怆,而以前的衣冠楚楚西装革履不过是一种临时的装饰。

那还是小宁出生前的事情,我从立交桥下回来,告诉梅子:庄周失踪了。

梅子淡淡应一句:“知道。”

李咪跟梅子很熟,看来她这之前已经找过了梅子——梅子果然说是李咪告诉的,还说她仍然没有失望,因为李咪不相信一个过得好好的男人一抬腿就没了。“要知道我们有孩子,有个家,他爸、他妈,一家人都等着他呢。”

我当时没有说什么,因为我不知说什么才好……一转眼,橡树路上的王子已经走失了这么久。

“庄周父亲打来好几次电话,他找你呢。”

庄周的父亲是一个相当傲慢的人,这人在很多方面极像岳父,只不过比岳父更加难以接近。我心里在想:庄周对父母和妻子不辞而别,对我和吕擎阳子也守口如瓶,显然是下了非同寻常的决心。这只能是一种决绝之心。

我竭力回忆,想找出他出走前的一些蛛丝马迹……

梅子在一边长叹一声:“他不爱她了。”

庄周的父亲庄明离休前一直是整个“上层建筑”的负责人,许多人背后不无揶揄地叫他“教父”。庄周与李咪婚后并没有重新开辟一个小窝,他们一直住在橡树路,住在庄明的楼上。这是一幢灰色楼房,看上去很旧了。它处于整个橡树路的心脏地带,一二百年前就是这样:洋房,大树,教堂,洁白的木栅栏和碧绿的草地。那时这些式样独特的楼房之间,动不动就晃出一个大鼻子,成为这座城市的西洋景。外国人走了,另一些达官贵人、一些金融家和大富豪又在这儿安营扎寨。军阀也来了,背枪的人其实来得更早,因为据说没有他们外国人连窝儿也不会挪呢。再后来又是战争,又是外国人、又是富豪和达官贵人。就这样轮换了许多茬,一百多年就过去了。一百多年里橡树路上住过的人脾气差异巨大,性格迥然不同,一代与另一代、一茬与另一茬,简直就是不共戴天的仇人。可是他们对橡树路的嗜好却是一样的。这儿树木茂盛,房屋疏朗,空地很多。一幢幢灰楼从外面看模样新异,尽管陈旧,但一眼看上去就知道是洋人手笔,随处都透着一股难言的安逸和奢华。没有办法,无论风雨怎么洗涤和摧残,就是不能改变资产阶级贪图享乐的腐臭气息。用革命的办法,比如冷酷的非常手段,也还是收效甚微。在最愤怒的年代里,有人就提出砍掉大树用作建设的倡议,结果只干了一个星期就住手了,这儿仍然还遗留下许多橡树。还有人发了更大的脾气,让人一口气拆掉了一座教堂、几幢特别招眼的房子——可惜没有进行得彻底也被制止了。看来仍然有人喜欢异国情调,处心积虑地保留过去的痕迹。果然,所有的胜利者都先后住进了橡树路,对大多数人来说,这儿终成陌生之地,让平民百姓望而却步。有许多年,通向橡树路的所有路口都有岗楼哨所;后来虽然开禁,但区内最重要的一些院落仍然是封闭的。庄明就住在一个封闭的区内,这也是大家平时不愿到庄周家串门的原因。庄周住在父亲的楼内,他们一家三口占据了二楼东边三间,还有一个大客厅——我记得客厅里铺了一块漂亮的驼色地毯。

庄明长得细瘦,严厉,高个子。而庄周即便在外形上也明显地区别于父亲:壮实,中等偏上的个子。我很少到这里来,即便有事要来,也尽量是快来快走。我那时最怕在一楼的走廊里遇到庄明两口子。没有办法,我总是害怕与一些重权在握的人物相处,横竖都不得劲儿。权力常常会把人变成陌生的东西,又冷又硬,就像污泥里的石头。庄明和我的岳父差不多,眼瞅着变成了一个硬邦邦的家伙:目光、肌肉、牙齿,都硬邦邦的。我亲眼见他有一次吃牛肉,牛肉做得不太烂,别人正皱眉头,他放进嘴里却是一阵从容的咀嚼。在他眼里,所有来找儿子的人只不过是寻个借口与老子取得联系罢了。所以当我和庄周待在客厅时,总是把门关得严严实实。

李咪只有一米五多一点,丰满匀称,神气特异,鼻子翘得很高,眼窝也深,眉毛长得很怪,整个是一副狐狸脸。漂亮可爱是不必说了,尽管整个人显得太小了点。她平常就像丈夫的尾巴,里里外外总跟在茁壮的庄周后面。在街头,在朋友当中,所有人都要不由自主地多看他们两眼。庄周一说起李咪总是这样的口气:“那个小家伙”;再不就说:“我那个小爱人儿”……李咪能以最快的速度跟一切生人熟稔起来,并且像对待家人一样把气氛搞得极其融洽。她踮起脚尖拍打客人的肩膀,拍打着,这样那样,说东道西,非常自然,毫无拘束。她整个人显得那么随和,亲切而又妥帖,使人很快就觉得像在自己家里一样。

庄周自从那个黑色九月之后就变了。李咪不停地抱怨。她是一个离不开丈夫的人,庄周如果回来晚了,或者是在外面开会停留一两天,她就会像热锅上的蚂蚁。

以前的庄周只是忙。他不仅要组织各种活动,送往迎来,还有内部管理、下面几个委员会的工作,一大摊子。最让人头疼的是财政部门对所有的委员会都大幅削减经费,这一下全乱了套。这个年头干什么都需要钱,一个几十人编制的单位,本来每年财政上给的钱除了人头费所剩无几,现在更是雪上加霜。庄周不得不把一大部分精力用来弄钱,为此专门成立了一个部门,取名为“创收部”。创收部的人都是很有办法的小伙子或姑娘,一个个夏天穿着圆领衫、牛仔裤,戴着变色眼镜,驾车在闹市区和郊区来复窜奔。他们腰上挎着传呼机,手抓便携电话,在乱哄哄的城市里遥相呼应。庄周沉默的时间越来越长。只有几个朋友知道他有多苦。他不愿发出牢骚,可一旦发出,那就是快要支撑不住了。有一次他说:“我平均一分钟得罪一个人!”

开始我不明白,因为在我眼里,由于他父亲的缘故,文教界的老老少少都跟他有深厚的关系;后来才知道,像所有“浮出水面”的人物一样,他的对手其实也多得很,有的直接就是从橡树路出来的子弟。

庄周平时极其收敛、谦恭,不得不做许多极不愿做的事。有人写了几篇东西、画了几幅画,就缠着庄周开讨论会、举办“个展”。庄周因为对艺术酷爱,对这类人物当中的一部分人喜欢得要命。而这样的人,在这座城市里往往都是程度不同的倒霉蛋。庄周要伸开两手保护他们,并且永远嫌自己的两臂不够长。他不求父亲,因为父亲对他和他的这些朋友从来存有偏见,而且年龄愈大偏见愈深。除了庄明,在文化界具有重要影响的另一个人物是吕南老。吕南老平时深居简出,影响力却无法低估。庄明离职后,吕南老身边的人更加神气活现了。他们当中有一个人最嫉恨庄周,外号叫“乌头”。乌头年近五十,会画几笔画,擅长与别人“合作”。这个人几年来做梦都想取代庄周,处心积虑地接近吕南老。在历经诸多周折之后,乌头终于结识了吕南老的外甥“山颉”。此人是一个机关的处长,素有两大嗜好:字画和女人。乌头恰好在两方面都能满足山颉,两人于是成了“铁哥们”。山颉常为乌头的事去求吕南老,如果不能得手,就直接去找另一些头儿,每次都暗示是“舅舅的意思”……乌头依靠山颉,几年时间升为副局长,又开始琢磨其他。他发誓说:这辈子就是什么都不干,也要把官做到“三至四品”!

有一个人越来越让庄周操心了。

这个人就是画家桤林。桤林本来在艺委会下边的一个刊物做美术编辑,不久前才调到画院。桤林从心里感谢庄周,因为正是庄周力排众议才把他调过去。许多人认为要当一个专业画家,桤林的年纪还小了点儿。他是从边远山区考到这座城市的,由于学业突出,毕业后就留在了城里。他前后换了三四个单位,最后才在一个刊物落下脚来。他现在是专业画家当中最年轻的一个——据说在几十年的画院历史上也是最年轻的一个。桤林长得细细高高,头发很长,有时又剪得差不多成了光秃。他不是故意这样,因为除了画画,他对一切都无心无绪,几乎从来不懂得照料自己。他画油画,一天到晚关在密室中,差不多达到了疯迷状态。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做梦也想不到会得罪乌头。起因是为参加一个大型展览的事:乌头千方百计要使自己的画作入选,结果却是桤林被挑中。乌头先是串通评委们重来一遍,没成,就逼桤林自己撤回作品。桤林还没有来得及照他说的去做,选送的画已经被拿走了——这一下乌头心底起火,一拍桌子说:桤林这小子完了。

从此桤林真的麻烦不断,干什么都不顺。接下去的几年中,桤林几乎每年都有一两次受挫:作品只要参加展览或刊出,立刻会招来严厉批评,而且调子高得吓人。最后许多人都不知桤林为什么成了个“敏感人物”。除此之外,每隔一段时间还会莫名其妙地吹来一股冷风,说桤林生活或其他方面又出事了,不得了啦,上边又要追查了;结果有时真的就有厚厚的“批件”转下来。虽然每次查下来都是无聊的瞎忙,但还是有不少人害怕。桤林作画的地方经常有人光顾,这些人像是很有来历,拿着一个小本子,翻翻记记,嘴里的大雪茄像一根阳具一样翘着,差点都要触到桤林的脸上了。他们把他十几年前的习作都找出来了,所有的裸体素描都挑选编号。有一个脸上满是横肉的家伙从兜里不慌不忙地掏出一支红笔,在这些画的胸部和两腿之间都狠狠地打上了大叉。桤林开始愣着,后来再也忍不住,一下子扑在了自己的画上。几个人一齐按住了他,一个戴眼镜的瘦子厉声说:“正给你造册呢,害怕了?别急,小淫棍。”桤林被他的凶相吓呆了。

因为有人不停地骚扰,画室显然成了最可怕的地方。桤林不得不舍下一切,在深冬里躲到了朋友一间没有暖气的小屋子里。他在这儿瑟瑟打抖,半是因为严寒,半是因为害怕。他在倾听恐惧的消息——什么动静也没有。但他知道,除非是这个春天早些来到,不然再也无法工作了。那间曾给他无限欢乐的小小密室如今就是囚室,他不敢走近那儿半步。而在这个冷窖里,简直就是度日如年。就这样,好不容易熬过了一个严冬,在一个挺好的春天的早晨,他蹑手蹑脚地回到了那个画室,开门一看,里面除了一团破纸,就是跑来窜去的耗子。二十多年的心血啊,几乎全不见了。

也就在这个春天,桤林被呜呜嚎叫的警车抓走了,罪名是搜出了许多淫秽品,是一个流氓集团的重要成员……

整整有一年多的时间他都给关在看守所。九月的枪声响过了,满城死寂,庄周却在用尽最后的一点力气将他救出。

他好不容易出来了,可是人也废了:既不能画画也不能参加展出,像个傻子一样在大街上走来走去,不一定什么时候回到那间小屋,一头倒在那团破纸上就睡着了。最奇怪的是,他竟然避而不见自己的大恩人庄周,总是设法躲开他。

有一天桤林走着,一抬头看到了一个机关的牌子,就哑着嗓子喊了一声冲进去。那天正好是山颉值班,他立刻指示保卫处的几个人:把这个疯子扔出去。结果桤林先是被推搡,后来就跟门卫厮打起来。最后桤林不仅受了伤,而且还被一些穿制服的人押走……

还是庄周反复交涉才放了人。可是放回的人仍然不理庄周,自己在那间小屋里待了很久,庄周敲门、喊,他都不应。后来桤林找到单位的领导说:“我不想在这儿了,我想回老家去。我想妈妈了。”领导说那你回去看看老人家吧……

对庄周来说,比桤林麻烦十倍的事情还有很多。比如委员会下属十几个部门,动不动就有人来查,一会儿账目出了问题,一会儿又是税务和审计找来了。所有这些都得他出面应付。每到一些节令,各协会还要作出许多配合性的选题计划,要有“动作”,这方面只要稍有疏失就会有人质问……最让他不能忍受的是,每次他在外边出了一点事儿,回到家里立刻就会受到父亲的一顿训斥,说他简直是丢脸,“我现在不在这个位置上了,人家对你当然不像过去那么迁就;这也好,公事公办……”

庄周知道,他不能向任何人解释什么,包括父亲。

我回忆往昔,觉得自己最对不起庄周的地方,就是在他焦头烂额的时刻不仅没有帮他一把,反而把一个人介绍给他,为他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那人是我初中的一个同学,因为长了一对斗鸡眼,外号“斗眼小焕”。我们本来有许多年不见了,但怎么也想不到的是,他这些年里竟然随风就俗,也在纸上涂抹起来。当有一天他出人预料地出现在这座城市里时,简直让我大吃一惊:模样差不多让人认不出了,一改印象中的邋邋遢遢,皮鞋闪光,头发锃亮,那双斗鸡眼架上了一副平光镜,看上去很像一个志得意满的中青年知识分子。最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他的身边还跟了一个粗壮的大汉。大汉说话含混,脸色铁青,不停地咽着口水。后来我才知道,这个人其实就是小焕的保镖。保镖话语迟滞,看上去三十五六岁,有一个稀奇古怪的名字:小玲。斗眼小焕让小玲干这干那,支使得一个大汉团团转。第一次见面时,对方刚一转身,小焕就向我介绍:“这可是个了不起的天才呀!”原来在他眼里不仅自己是天才,就连身边的人也都是稀世珍宝。

小玲实际上既是他的保镖,又是一个仆人,要为他买烟、跑腿、打车票,陪他扯闲篇儿。如今斗眼小焕比我记忆当中那个挂着两趟鼻涕、净做坏事的淘气鬼又多了几手:满口脏字,狂话连篇,动不动就骂人,一双斗鸡眼闪来闪去,瞧不起整个世界。奇怪的是,听口气他最佩服的不是别人,竟是身边的小玲。

小焕一出现就迫不及待地让我介绍他认识这座城市的一些人:“最有名望、最有才能,喏,这样的一些家伙,特别是庄周。”毕竟是久别重逢,我像迎接一个家乡人那样对待了他。至于说其他要求,我除了尽可能给予满足,似乎也别无选择。

就这样,他在庄周的客厅里出现了。小焕直着眼瞅李咪,嘴里的香烟都忘了吸,烟灰一截截掉在地毯上。我只得没话找话跟他扯,以便把他的目光吸引过来。可是他回答我的话时眼睛还是不离李咪。李咪走开,他竟然跟在后面叫着:“嫂子啊!嫂子啊!”

庄周与小焕谈话时,小焕两手翻飞,一会儿又用力拍打膝盖:“妙啊!绝了!”再不就说:“天哪,这是一个什么问题啊,惊世骇俗!”他喊着,一会儿站起一会儿坐下,偶尔还要大声吟哦,很快弄得热汗涔涔。他闲下来就大口喘息、咳嗽,咕哝:“哎呀,我快不行了!咳咳!”

李咪进来添水,小焕立刻站起,用力搓动两颊,搓手,在地毯上踱来踱去,嘴里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李咪出去时招手让庄周过去——他们在商量中午怎么吃饭。可是庄周刚刚离开一步,小焕就搓着手说:“馋死人了!咳咳!”我狠狠盯他一眼,他毫不在意,还笑吟吟地附在我耳边说:“你知道怎么抵挡这尴尬劲儿吗?”没等我应声他就说了:“这时候你就发了疯地谈艺术好了,只有艺术这东西能够抵挡女人的诱惑!咳咳!没法,老要咳嗽,漂亮女人会引起临时性肾虚……”庄周回来了,他果真更加起劲地谈起了艺术。李咪的身影在门口闪了一下,斗眼小焕就猝不及防地大喊一句:“天哪!”

那一次我觉得太对不起庄周了。那个疯子完全出乎我的预料。我担心的是他还会频频出入庄周的客厅。

事实上正是如此。后来我听说小焕一个星期就去了三次。好在他要进这座城市得坐一天的火车,不然后果将更为可怕。我看着庄周,不知该怎样表达心里的歉意才好。我知道这实在是一个浑身挂带着灾难和不祥的人物,应该设法使朋友尽快摆脱才好。可惜这一切似乎已经太晚了。

有一次小焕又来到了庄周家,当时正有一帮协会创收部的人在这儿,他们一看小焕就觉得别扭。小焕在客厅里只谈了一会儿,双手又开始在眼前翻飞,照例口吐狂言。其中一个人就说:“我真想把他那只爪子剁了去。”可还没来得及剁,这双翻飞的手竟然忙中偷闲做出了令人吃惊的事儿——庄周刚刚起身去做什么,李咪过来找东西,小焕就笑吟吟地拍了她一下。李咪猛一转身,脸红到了脖子。这时戴着变色眼镜、腰上系着钢腰带的一个小伙子砰地拍了一下桌子,一把揪住了他。小焕的嘴活动着,还没说出什么,旁边坐着的小玲就“呜”的一声站起,一拳打在了那人脸上……眼镜打碎了,玻璃片将脸刺伤——那一天闹得天昏地暗。

往事不堪回首,可又历历在目。

庄家

庄家的灰色楼房一片沉寂,一眼看上去就知道蒙受了不幸。悲哀的气氛笼罩着四周。

我来到时,庄明正在二楼的房间,老伴在楼上陪他。出来迎接我的是李咪。我一见就发现她的眼睛稍微有点浮肿。她穿了黑色的裙子,不知怎么,这件黑衣服使我想到了丧服。

她把我让到客厅里,为我端来水果。真不知该怎样开始这场谈话。呷着茶,我想最好还是先听她讲。可她一直不做声。我听到了抽泣,抬起头,看到那对曾经让斗眼小焕大呼小叫的眼睛水汪汪的。泪水终于盛不下,顺着脸颊哗哗流下……

“宁哥,你看庄周多么狠心哪!”

“他走前没有说什么吗?”

“没有,”她的泪水止住了,“只是夜里睡不好,这已经好久了。老做噩梦,梦里有一个大头老妖追他,他吓得大喊大叫……”

我知道这是老城堡里的传说,这个橡树路的巨型老妖又在他的脑海里复活了。我叹了一口气,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

庄明从楼上下来,一边摘眼镜一边看我,目光充满了怜悯。我对这目光感到费解,嘴唇活动一下,但没说出什么。我见了他总是有点紧张。还是他先问了一句:“你岳父好吗?”

我点点头。显然这句话与我与他都毫无关系。我发现这个干瘦的、因下颌骨太长而显得特别坚忍的老人,面色如此苍白。他的胡子差不多全白了,胡茬也很长。这是一张让人看一眼就灰心丧气的脸,不知怎么让我想起以前见过的一个晚期癌症病人的脸……我告诉他:岳父一天到晚都在练书法,真的大大长进了;偶尔也作诗——我这样说,好像在建议庄明也试着做同样的事情。

庄明的神色没有一点变化——不,脸上那几处交成十字的皱纹在抖,显然有些激动。眉毛也在动。这眉毛花白,很长。人的眉毛需要花上一辈子的时间才能长这么长。长眉下的眼睛,眼珠已经变成了淡灰色,那是一对正在脱离官场和权力的眼睛:不甘,却仍然是一双半隐半显的、富有洞察力的眼睛;特别是当它注视下一代的时候,就尤其如此。他的嘴唇向外翻得很厉害,这让我想起以前见过的一位名不副实的大诗人。那个大诗人曾经作过很雄壮的歌,整个人却衰老、苍白、无力,不过个子比眼前的庄明矮多了;那个人走起路来一摇一晃——极度放松和得意的人才有这样的步态。庄明嘴唇翻得厉害,却没有血色。我还记得那个大诗人的目光:真的像蜥蜴,所以可爱而神秘。有一次我在一个会上见过他,老诗人瘦嶙嶙的手握住了我的手,猝不及防地一握,差点让我叫起来。我暗暗吃惊这样一位老人竟然还有那么大的手劲儿。我想只要成了个人物就会有极不平凡的一面,它平时隐藏着,说不定在哪个瞬间就会突然爆发出来,让人惊讶不已。

庄明的小眼镜玲珑可爱,有洁白的镜框,金丝腿。他把它放到了茶几上,灰白的双眼扫了一下李咪。儿媳揉了一下眼,无声地走开。

屋子里只剩下我们两人了。他为我倒茶,我刚站起,他枯瘦的手就往下压了压。我听到了微弱的呼吸,这使我想到一个不肖之子对长辈健康的威胁。我想安慰几句,可一抬眼又变得无言。我来到这里大概更多的是倾听和接受询问。庄明说话了,艰涩的声音极其低沉。我记起了他在任时,我曾经有幸听过他的一次报告。那时我跟庄周早就熟了,而且已经交往了一段时间。说起来没人相信,直到那时我还没有与他的父亲、那个有名的“教父”搭过一言,似乎也没听他在公开场合讲过话。那天他坐在台上,死气沉沉,有气无力地坐在那儿,眼睛似睁非睁,不知是藐视还是胆怯地看着整个大礼堂的听众。他讲话了,声音小得不能再小,经过扩音器的放大也不过能够勉强听清。这就迫使满场的听众都把呼吸放得又轻又细,以便捕捉讲话人的意思。他这样一个字一个字吐出来,不知怎么反而让人感到一种不易更动的力量,使人感到正在接受一种绝对的命令——伴随这命令的是一种极大的威严。这时候再抬头看台上那个懒懒散散的瘦削老人,其气势正不动声色地笼罩了整个大厅。这就是我记忆中的那个人,一个以逸待劳、以弱制强的老人。这种老人一般都懂得很多奥妙和门径,已经松弛得有点超凡脱俗。那一次我不知怎么脑海里突然闪过了一个很荒诞的问题:他什么时候才能离开人世。我是克制着才没有想下去。

“……这之前他跟你吐露过什么没有?”

我仔细想着,不敢贸然回答。后来我终于记起了什么,说:“庄老,我记得在这之前我们有过一次谈话。他好像显得很沮丧。”

“哦?是吗?沮丧,为什么?”

“他说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庄明站起来,哼一声:“他说得不错,不过是一次;可有的人可以轻于鸿毛……”

我把他剩下的一半添上:“而有的人却重于泰山。”

说完之后我才发现,这两句话通常是用来描述死亡的。我说:

“他的那种状态过去是很少有的,他好像十分疲惫。这是那年九月,他的朋友遭到不幸之后……”

庄明在地毯上踱步。他这样走来走去,低着头,好像没有听到我刚才的话,只对这块地毯的花纹感兴趣,正在用心地研究,足尖在上面轻轻触碰。他梳理了一下稀疏的头发,咕哝一句:“人被宠坏了!”

我像在重复他的话:“被宠——坏了?”

“没有饥饿,没有战争,衣食丰足,住着楼房,年纪轻轻就负有相当的责任。看看这一切来得多么容易。好多天我都在想,我们两口子,还有这个儿媳,到底有谁对不住这个宝贝儿子?想来想去才明白:他是被我们宠坏了!”

“也许他走的时候应该留下几句话,他不该不辞而别……”

庄明松松摆一下手,“要害不在这里,”看着我,“要害在于长辈,责任在我们,而不在下一代。这正是我们感到惭愧的。”

庄明的话让我大吃一惊。

他说下去:“就是我们这一辈人亲自动手,把一切都推倒了。瞧吧,这就是我们做过的事情。可我们又没有建立起新的东西,把它们交给下一代。他们变得迷惘,然后就是目空一切。原因就在这里。很久了,我都在想,庄周的思想是很有些代表性的,不是他一个人,也不只是你们这一伙人。如今再没有什么可以吸引他们的了,没有值得崇敬的伟大事物……”

“大伯,如果没有什么吸引,那他为什么还要舍弃一切走开?”

庄明似乎被我问住了。他头颅向前探去,好像要来嗅一嗅我身上的气味。我看见他的上唇收束起来,紧紧包着发灰的牙齿。他发出一声不易听到的叹息,“年轻人好比是一群牛羊,现在他们已经一哄而散了——四下里奔出去,那不是很危险吗?”

他这样说,是不是在把自己当成了牧人?而我们只配当牲畜。我很想提醒尊敬的长辈一句:所有的家养动物原来都是野性十足的,它们分属于荒原和山岭,只是后来才被驯化,被圈养或是拴养。只是这样想,没有说出。

老人说:“讲穿了,这是一种背叛。”

这句话太熟悉了。我们走入了一个特殊的年代,我们要不断被人用食指点着:“看,背叛!背叛!”好像背叛成为下一代人的集体行为。他为什么不用“逃跑”这个字眼?显然经过了权衡。“逃跑”比“背叛”的罪过要轻得多,而“背叛”两个字下边加了黑点,是不容饶恕的。我想,那些四散奔跑的牛羊起码是背叛了放牧者……我承认有人是被宠坏了,不过是谁在宠他们,一直把他们宠得泪水涟涟、大声呼叫、夜不能寐,把他们宠得发不出一声呻吟?我真想问问可爱的庄老,是谁把他们宠成了这样……

沉默。这样过了很长时间,他突然抬起眼睛往门口那儿望了一眼——门早已被他关得严严实实,但他仍不放心。我知道他要谈更重要的事情了。果然,他声音压低问了一句:

“我们做父亲的往往对有些事情很难了解,这就叫灯下黑。你能来太好了。我想问你一句,希望你不要蒙骗我这样一个老人。我也有权利知道这个……”

我突然紧张了,我说:“怎么会呢,请讲吧,庄伯伯。”

“我想问问你,我的孩子有没有其他劣迹?”

“您能说得……再具体一点?”

“嗯,就是说,他的生活作风……”

我明白了,这是怀疑儿子逃到了情人那里藏起来了。我毫不犹豫地摇头:“没有,从来没有;我们都知道他很爱李咪。”

“嗯,但愿这样;那么其他方面呢?”

我想了想,“好像之前一段他的工作忙一些,各方面的压力都太大。特别是那年九月发生的事——我是说,一个朋友的处决,这对他打击太大了,总让他做噩梦……”

庄明马上愤怒起来,手在沙发扶手上拍打一下,“打击太大!什么啊!依我看还是出手太晚!他那个朋友,还有他,都该枪毙!你不知道庄周做了什么,你不知道……”

他气得大口喘息,手开始哆嗦,恨恨地瞥我一眼,好像连我也该枪毙。我吸了一口凉气,心怦怦乱跳。我马上想起了吕擎前几天说到那个可怕的九月时,对庄周的含糊其辞。我这会儿真的不知道庄周还有什么滔天大恶瞒了我们,所以我极想弄明白。我两眼直直地盯住这个青筋暴起的老人。

“是的,他不属于那个流氓集团。可是他的思想深处与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他的卵翼下什么人都有,他甚至纵容包庇一些淫棍、异己分子!他竟然敢于盗用我的名义去执法机关,去为不法分子活动……”

庄明已经气得上气不接下气,一只手用力扶住自己的腰。

我松了一口气。原来是这样。我想为庄周辩白什么,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我知道这不可能说得清楚。我一声不吭,等待面前的老人火气消下去。

“他走得真不是个时候啊,”庄明闭了闭眼睛站起,口气缓和多了,“孩子刚刚三岁多一点,还有爱人、父亲、母亲;不要说更大的责任了,家庭的责任他都不愿尽……”

看着这个消瘦的、额角上那根青青脉管不停跳动的老人,我突然想起了他年轻时候的传奇——我不止一次听人说过他的故事——他也有过出走的历史啊!我想说:你们庄家就是这样啊,儿子恰恰是继承了父辈的禀性呢!

他从茶几上拾起了那个小小的眼镜戴上。

我想谈话该结束了。这是我认识他以来的第一次长谈。这个人一直是腹富口俭,我们这次已经谈得太多了。

他最后说:“希望你们都好自为之,不要一时冲动就什么也不顾,遇到事情先冷静下来,想得多一些,啊!”

最后一个语气助词让我感动。它提醒我面前站着的是一位慈祥的长者。

“你们也许能知道他的消息,请到时候一定通知我们;如果能见到他就更好,要告诉他:我让他马上回来。”

我点点头。

他走出了屋子。

就在这段短短的时间里,我匆匆想了一下离去的老人。

他是长江以北有名的一个大家族的长子,当时只有十七岁,是个独生子。整个家族里他被寄予的希望最大。这个家族在大江南北的几个城市都有产业,而且上溯几代,每一代里都要出一两个做官的人。当时父亲要把他送到省城,几年后再送他出洋。这个家族完全有这个力量。十七岁的男子汉面临抉择,尽管在长辈人眼里他压根儿就没有什么好犹豫的。家里人给他打点行装,并忙着让他完婚,这也是家族的规矩。他们不但给他准备了无所不备的行头,而且还给他准备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这姑娘品貌双全,知书达理。家里人就等着完婚之后将其送上旅途了。可就在这个决定一生命运的前夜,他逃脱了。

那是个暴雨之夜,他像落汤鸡似的一直向着东北方跑去。这一跑再也没有停歇,一直跑到了华东,又跑到了半岛。就这样,他成了一个红色战士……

这个经历与我们所听到的很多故事都有点雷同,但真实情形就是如此。庄明成了革命队伍里最有文化的年轻人,后来参与创办了革命根据地的第一张报纸,又办书店,出版革命书籍。在一次大转移中他受了伤——那时候他还不到二十岁,就是这次负伤使他遇到了现在的爱人,当时的护士长爱旭。

爱旭只有十几岁,是个肩头瘦瘦的农村娃娃,差不多一下就爱上了儒雅的庄明。她从来没见过革命队伍里还有这样的小伙子:戴一副眼镜。她不能理解的是他从哪儿搞来了满肚子的学问,给她讲个不休。为了度过养伤治疗的日子,他随身带了很多书。爱旭当时只认得很少几个字,就听他读书。他出院时带走了这个农村姑娘的心。

他无论离医院多远,每个星期都要跑回来看她一次。他们使用当时通用的语言来表达炽热的爱情:让我们比同志的关系更进一步吧。不知谁首先说出了这句话,反正成了。最值得纪念的是战地婚礼。那时华东战场最有名的一次战役的序幕已经拉开。就是这一年,一个阴雨连绵的秋天,他们正式走到了一起。

这段浪漫故事是庄周以前断断续续讲出的。关于那个年代的很多故事都互相重复,却不容置疑。有时候会觉得奇怪:人哪,连选择故事的权利都没有。好像一切都先自规定了,每个人不过是一点一点走进早已设定的一个个故事里而已,它们大意不差,有些雷同……

门又一次推开。进来的是爱旭。我赶紧站起。

她也接近六十岁了,头发花白,但脸上却没有多少皱纹。我每一次见她都能想起自己的岳母。她像岳母一样,胖胖的,心慈面软,而且都有从医的经历;不过她在离休前比我的岳母体面,当时是市卫生局的副局长,之前还是市立医院的院长。说起来有些好笑,庄周说“爱旭”这个名字还是父亲取的。“原来我母亲的名字可有趣呢,不过我觉得比现在的名字要好一百倍。”庄周说他母亲做了护士长之后还叫原来的名字:“狗狗”——也许就为了找回自己的当年吧,后来庄明亲自给自己的孙儿取名,就叫“狗狗”。

爱旭坐在刚才庄明坐过的地方,眼睛像李咪一样红肿。我觉得第一次在这个灰色的小楼里受到如此隆重的接待:男女主人分别会见。

“你和我的孩子差不多一般大,你在我眼里就像我的孩子一样。”

几句话就说得人心里发酸。多么好的母亲!我想,这样的一位母亲是不该被抛弃的。有这样一位母亲,后一代不可能不感到温暖。我还想到了李咪,那样一位柔弱的妻子同样也是不该被抛弃的——很可惜,关于她与本城那个淫荡男子的传闻已经太多了,而且还极有可能是真的;还有小男孩狗狗……看着他那对小双眼皮儿,忍不住就要去亲吻。他胖胖的小手上有一道又一道的肉褶。庄周竟然能够舍下这一切,简直是猝不及防地离去,这其中必然隐含了更为令人震惊的什么。背叛?它的背后藏下了什么,不仅是李咪和全家人感到迷茫的,更令我和几个朋友诧异。爱旭这会儿关心的是更细致的问题,她开门见山:

“你看到李咪了吧?她哭得多厉害;好多天了,她一直这么哭;有时候半夜把我和他爸都惊醒了。一开始我们还以为是孩子哭,穿了衣服下楼,在门厅里听一会儿,才明白是儿媳在哭。这孩子啊!谁也受不住的,你想想,年纪轻轻,带了这么个小不点儿。庄周要再不回来,她还能待下去吗?有好几次她要回娘家。一开始全家都把庄周的事藏着,李咪单位上的人也不知道。可这样久了怎么藏得住?先是庄周单位的人到处找,吵吵嚷嚷,满街都知道庄周跑了。他要走也不要紧,跟家里和单位讲清楚,比如说休假、出一趟长差,怎么讲都好啊……”

我不知该说什么。她提出的问题是很现实的——庄周如果真的决意不回,那么李咪很可能也要从这个家庭消失,而且还会抱走狗狗,这对一个做奶奶的人毕竟太残酷了一点。

“我们只有这一个孩子,养儿防老,对我们还不是一样?像我们这样的人家,看病、找人照顾都很方便,可是谁也代替不了自己的亲骨肉啊。到了那一天,我们躺在床上的时候,谁在我们身边?”

我的心酸酸的。我承认这是最能打动人心的一个理由。想好的几句安慰的话全飞光了,因为说什么都显得不太得当。我又看了看这个古老的房间,想起了关于老城堡的传说中,这儿恰恰是最适宜于那个老妖出没的地方啊。

“他不到中年就是个副局级干部了,仕途上比我、比他父亲都顺得多,还有这么好的家庭、爱人。他对李咪也好,两个人感情很深;就在他离去前十几天,他俩还手扯手在花园散步。你看就是这么突然。这不是做得太过了吗?他若把理由讲出来,有什么说不通的?我劝过儿媳,说孩子,就算他出了趟长差,你等等吧,他会回来的。年轻人总是好奇,好高骛远,等他出去蹦蹿一回,明白是怎么回事,就会回来。到那时候他就得好好过日子……”

爱旭说这些的时候,我不由得想起她的男人——当年那个离家出逃的青年。这个人一走再也没有回去,那才是真的背叛,背叛到永久。

爱旭对我寄托了很大的希望,她让我好好劝导一下李咪,让她忍耐些,让她等待。她说我的作用是她和庄明所不能替代的——你们是同龄人,同龄人总是有很多共同语言;她还提出了与庄明同样的要求——替他们打听一下庄周的去向,万一遇到他,一定要告诉:妈妈让他回来……

我再一次被打动了。是的,妈妈让儿子回来。

自由落体

实际上关于儿子,庄明和爱旭应该更多地询问儿媳。我认为没有一个人会比她更清楚:清楚自己做了什么,也清楚自己的男人会做什么。我一直在想,她再迟钝也该对即将来临的那场变故有所察觉。我觉得在这整个事件当中,李咪算是一个重要角色,她当心中有数,甚至对发生的这一切都负有不可原谅的责任——问题是她能否勇敢地说出……我离去之前终于有些忍不住,就试着问了一句:“你们吵架了吗?”

她摇头。

“他在外面遇到一些不痛快的事儿,回来都跟你讲过吗?”

“有时讲一点;大多数时间是自己闷着。他不该做这个工作,我知道是这个职位把他害了……”

“是的,乌头,还有山颉,他们都跟他过不去。”

李咪没有回答。我发现当说到那两个人的名字时,她把脸转向一边。

我又说:“那个九月毁了他最好的朋友,也许这才是起因……”

她突然把眼睛盯过来。可是我的目光刚刚与之相撞,她又咬紧了牙关。她好像下定了决心,什么都不再吐露。

我也不愿再谈下去了。因为一个男人的不辞而别,实际上不可能仅仅因为某个具体的答案,其中的真正原因极有可能是综合的、非常复杂的。

李咪说:“说起来你不信,他走时把以前的一些东西都毁掉了。”

我回身去看书架:过去他的那几本书、写满了字的笔记本,都立在书柜的一角,现在真的消失了。

“你找不到了。刚开始我阻拦他这样做,后来一看他的脸色,再不敢说……我从来没有见他这样丧气过。”

我觉得这有点不可理解。

“他把它们处理掉了,几天后可能又觉得心里空,不止一次盯着书架看……”

李咪的身子有些颤。我明白庄周那一刻的心是横下来了。令人惋惜。眼前的庄周极像那个一头扎到了塔希提岛的高更。但愿他能像高更一样伟大。我最怕的是这次出走的背后是另一种绝望的冲动,或者……我不能回答了。

我问他走前还有什么异常的表现?

李咪想了想,说:“好像也没什么了。他最后的一个夜晚几乎没怎么睡觉。半夜我起来,我发现他的眼睫毛在动,动得很快,就明白他还没睡。我们说话。他叫我的名字——他平时不这样,一年里也叫不了几次我的名字,总是喊别的代替……”说到这儿她的脸红了。不过只一会儿她又恢复了常态,“他说,自己一夜一夜跑得太累了,只要一闭眼,身后就是那个头顶石狮子的老妖在追。它要追上他,用他的头换下这个石狮子,这块石头一天取不下来,它就一天压得喘不过气来。他说被赶啊赶啊,不知道该往哪里逃才好……这是真的,他一夜夜失眠,脸都青了。”

李咪复述了庄周的话,我久久不语。是的,没错,庄周被这个老城堡的传说缠住了。看来真的是一种宿命啊,作为一代胜者的儿子,既然住在这里,就得接受这里的全部遗产,包括这些每到深夜就要出现的各色冤魂和魔鬼,因为它们死死纠缠在这里不肯离去——谁要摆脱它们,也只有自己逃出这里——庄周于是选择了逃出。他在绝望中也在渴望,想过另一种生活,在恐惧中泛起了阵阵渴望,所以一时谁也无法将其遏止。绝望之后的渴望是什么?是父辈曾经有过的轰轰烈烈吗?父亲出走的那个雷雨之夜再也没有了——他在寻找那样的雷雨之夜吗?

可惜总有人拼命掩上窗户,他们怕后一代倾听那种轰隆隆的雷鸣。那的确是遥远的历史了,他们将它埋葬了,并且站在了它的对面。是的,时光把一切都埋掉了,惟有那隆隆的雷声融化在一些人的血液里,仅此而已。好像在人的一生之中,那样的雷雨之夜只能拥有一次,接下去就得走向它的反面。比起那些雷雨之夜,再好的诗也黯然失色,它们变得索然无味,变得令人厌烦。

还有,今天的人还会相信魔鬼缠身这样的怪事吗?

在我沉默的时候,李咪哭了:“也许,也许是九月的事情太突然了;还有,桤林的事儿也让他受不了,他的心灰了……”

“是的,庄周一直是他的保护人,他总为他打抱不平。可这也不是一天了。”

“不,我是说后来,后来的事儿你可能不知道。”

“后来怎么了?”

“后来桤林好像真的疯了……”

“疯了?”

“我这样说,庄周就制止我。他说桤林一切正常……可是,可是桤林有一次在大街上走,我亲眼见了。我相信他已经不正常:头发披在肩上,脸上抹了油彩和灰;他看人的时候就死死盯住。有一会儿他瞪着我,咕哝着要回老家,回老家——只重复‘老家’这两个字,再不说别的。我劝他,他哭了,说‘回家’!他只重复那两个字。半夜庄周回来,我对他说了见到的桤林,他的情绪一下就坏透了,再也不愿说话。后来他告诉我,桤林放出来后就要求调回老家去,有人劝了他好久,都没用。既然这样庄周也只得为桤林跑调动手续。其实这事再简单也没有,因为现在进人不容易,走个人,任何单位都巴不得呢。可谁知什么事儿一到桤林这儿就来了蹊跷:找到哪儿都说放人,可就是不给档案。庄周知道这里边肯定是有人捣鬼,就找上边的头儿。头儿亲自干预了,有关方面也说再没问题了。可是又等了一个多月,还是没成。庄周气得要命,只是骂,虽然没有骂那个人的名字,我也明白是骂谁。这样过去了两个月,桤林自己回了山区一趟,只过了一阵又返回来。没有档案和其他相应的手续,他就没法正式调动。就这样来来回回几次,他再也不提调动的事了。他一天到晚关在自己那间小屋里,再不下楼。他的那间小屋在四楼,只有十来平米,庄周说里面除了画,别的简直什么都没有。以前他们两人常在这间屋子里,可现在庄周怎么也敲不开门了。我问到底为什么?庄周咬紧了牙不说。有一天半夜了庄周又找桤林,可同样没敲开门。我记得清清楚楚,就是这天夜里下起了大雨,雷大得吓人。庄周回来后一夜没睡,他一会儿就坐起来望望窗外。我知道他惦记那个人。他肯定是有什么预感。果然,天还没亮就有人来了,急匆匆把他叫出去,在门口小声说了一两句,接着又一块儿跑走了。后来我才知道,就在这个大雷雨的晚上,桤林跳楼了……”

我站起来,这事我还是第一次听说。

李咪说到这里抽泣起来:“不知是跳下多久了,反正是天亮了才被巡警发现的。真可怜,腿和胯骨都摔坏了,身上流了很多血,被雨淋着,人都没有知觉了。庄周赶到医院的时候刚刚抢救过来,胯骨那儿做了手术。这以后好多天庄周都守着那个可怜的人。可是直到出院,桤林都没有和庄周说过一句话。出了院,桤林就回了老家,不久手续也补齐了。庄周去山区看过他两次,每一次都要坐一天一夜的火车和汽车。庄周说真是没有想到天底下还有那么穷的地方:桤林一家就住在一间小草屋里,屋角上是一个大土炕,桤林蜷在炕上。他从回老家就没有上班,整个人都残废了。父母年纪大了,守在旁边只是哭,见了庄周就说:‘俺就这一个孩子啊,就他一个啊!’庄周也不知该怎样才好。桤林却一直没有理他,不看他,也不说话……庄周从山区回来以后再也没有上班,单位有事来找,他就躲到里屋。后来,后来人就不见了……”

我一声没吭。桤林最后的事情,还有他和庄周的关系,我还是闻所未闻。我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

我问李咪:“如果到桤林那个山村去找一下呢?庄周会不会在那儿?”

“他们早就想到了,已经去过。庄周压根儿没去……”

我沉默了一会儿,一句话脱口而出后又有些后悔:“你今后打算怎么办?”

“有了狗狗,我什么也不怕了;我会等他,一直等下去。”

一块石头落了地。我长舒了一口。

李咪愣愣地看我:“你说呢?”

我不知道。我在想女人的命运。是的,她们有时候真的需要等待,永远地等待,无望地等待。这好像已经接近于一种殉道的美,牺牲的美。这一刻我似乎把这个人的不贞忘掉了,她好像突然变得高大、美丽,像雕像一样矗在眼前……

我问到了狗狗,李咪说他可能正在隔壁。她过去看了看说:“他正在后院,跟奶奶在一块儿。”

我们到了后院。

灰色小楼的后面是一个小花园。这个小花园比我岳父家的那个更好,里面栽了很多芍药,玫瑰则用竹篱围起。我知道他们是怕玫瑰的尖刺划破狗狗。李咪叫一声狗狗,狗狗就一颠一颠跑过来。这个胖胖的小家伙皮肤白皙,很像他的爷爷。

我又看到了那双可爱的小双眼皮。也许是感觉的问题,我发现这一对眼睛里有了一丝忧伤。这神气何等熟悉,我又一次觉得它和我们家丽丽的神气一模一样。我叹息一声,把这个可怜的小肉蛋紧拥怀中。我本想问一句:想爸爸吗?但我忍住了。也许这个小家伙还不懂得思念,还不能直接感受悲剧。他笑得那么甜,笑出了两个酒窝。不过这双眼睛仍然透露出生命底层的信息:忧伤和悲凉……

桤林跳楼致残的事,吕擎和阳子也是刚知道不久。因为庄周的失踪与一系列事情纠缠一起,所以让人不得不试着从头解开这一团乱麻。想想看,这座城市里有他两个密切的朋友:一个被枪决,一个历尽千辛万苦解救出来却又跳楼致残。可怕的是问题还不止于此,探究下去,还会发现妻子的不贞、同行的恶斗、父子矛盾激化……只要揪住一个线头解下去,即会发现里面的种种复杂情状,它简直没完没了,是令人惊讶的那一大坨。

吕擎有一天突然问了句:“你知道那个引诱了李咪的恶棍是谁吗?”

我摇摇头。

“就是‘乌头’!”

“这怎么可能?难道她不知道这个家伙对自己男人干了些什么吗?”我叫了起来。

“问题就在这里。开始我根本不信,后来事情总算一点点被证实了。那个‘乌头’曾经做过庄周的副手,两人一开始还是朋友呢。他自从认识了吕南老的外甥山颉,就一心盘算着怎样取代庄周。吕南老比庄周的父亲地位高,再加上庄明已经离休,他以为机会来了。人一旦起了这样的歪心,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他用心经营多年,终于拉了一帮人,暗里对他们许愿、挑唆,什么把戏都用上了。终于机会来了,这就是那个九月。乌头和山颉串通一气,告密,突击搜查桤林的屋子,最后真的找到了所谓的罪证,就把人送进去了!不光是桤林,九月份被判刑的当中最少有三四个是他们举报的——他们原想这些人会咬出庄周的一点事儿来,可惜没有达到目的。因为庄周从来都是一个洁身自好的人,这让他们一点办法都没有。真正折磨庄周的是朋友遭难,几个活蹦乱跳的年轻人再也回不来了……”

那个九月,那一天的雷雨,一切如在眼前……那天我一直坐在体育馆的台阶上,等着突然袭来的暴雨……

吕擎抬起头:“但这还不是对庄周的最后打击,让他再也受不住的,可能是别的什么事情……”

“是李咪的背叛吗?可是庄周直到最后都没有和她吵一句,这是很奇怪的。”

“也许他觉得没有这个必要了——一些更大的事情缠住了他,让他什么都顾不得了。连妻子不贞这样的事也要暂且放一放了,你想那该是多么大的事情——这才是庄周出走的真正原因、一个谜底……”

我回忆那一天李咪的神色和口吻,似乎觉得她也在遮掩什么,有时说话期期艾艾。“她以后会怎么办呢?就留在庄家?”

“这就难说了。我不相信庄周短期内会回来。多可惜,说到底李咪也是一个受害者。她当然会后悔,只不过没用,已经来不及了。”

“如果能够重新开始,我想她无论如何也不会走出那一步的,她一定会警惕乌头……”

“是啊。不过人这一辈子从来不会重新过一遍的。问题就在这里。”

那个可怕的故事其实从九月之前就开始了。它起始于庄周的忙碌和李咪的孤独。李咪当然早就认识乌头,以前这人还是家里的常客,频频出入橡树路。他对这里的一切都羡慕得要死,只要来到这里,满嘴都是恭维话:对庄周和李咪,对两位老人,特别是对庄明。他说庄明这样的人严格讲来就是一个“伟人”——其经历、资质和水平,称得上是不折不扣的“伟人”!庄周请他不要这样讲话,说父亲听了不会高兴的。乌头多少有些愤怒地反驳说:“这样说有什么不对?我们人类的一大弱点,就是对近处的、近在眼前的事实视而不见!我们更愿意称颂那些遥远的、死去的人!仿佛一切的伟大和卓越都一定要在古代、在外国,起码也在远离我们的地方!这就是人的劣根性啊,你我可千万不要沾上这方面的毛病!我们要理性,要知人论事,要实事求是!不对吗?”庄周说:“可那也不能把一个普通的老同志无原则地拔高啊。他不过是做了一些事,可也犯过错误。他如今退下来了,自己也会反省很多……”这一下乌头表现出气不打一处来的样子,拍起了桌子:“我不同意!我坚决不同意!你离得太近了,这就是问题的全部!人与人离得太近,就会对一些显而易见的奇迹视而不见,这是被多次证明了的!比如你,你从来没让我觉得有什么了不起——但事实上你就是了不起的,这是我夜深人静了,客观地想一想才愿意承认的——你对自己的父亲也是这样,从小就跟在他身边嘛,哪里还会觉得他老人家伟大?但你也应该像我一样,也在夜深人静时从头回顾一下吧!你会发现一个人曾经走过怎样的道路,比如毁家为国,置生死于度外……多了,不一一列举了——如果这还不算伟大,那什么才算伟大?你说!”

那些争论的时刻,常常因为声音的巨大而招来了李咪,甚至是庄周的母亲。李咪很快弄懂了他们在说什么,觉得既有趣又感人。同时她觉得自己的男人在这样的问题上与客人争执,也太书生气了。她拍打着受惊的孩子责备男人说:“你就是太犟了,吴哥说得有道理啊。咱爸这样资历的人全城又有多少啊,可他干了一辈子,说退就退下来了,一点怨言都没有。他过着多么平凡的生活……”庄周微笑着反问:“该退还能不退吗?退下来就伟大了?”乌头在一边又拍打桌子。李咪说:“我不是指这个。我是说他的经历,他的水平——你一辈子也别想比得上爸爸处理问题的能力……”庄周苦笑。李咪又对乌头说:“吴哥你狠狠批评他吧!他会反思的——我顺便告诉你,他在家里与爸交流得越来越少了,只一个人闷着头忙自己的……”乌头立刻打断她的话:“等等,等一等!你是说他在家里这样?他不常常请教老同志?啊呀你啊,啊呀庄周啊,我算知道了问题的症结了!你不能这样啊,你会骄傲的,你会陷入极大的盲目而后……我怎么说你呢!我可能是离得远一些才这样吧,我一看到他老人家瘦削的身影就感动。不过我怕打扰他,不然我每一次都会请教他的……”他这样说时庄周母亲也站在旁边了,老人已经听了一会儿。她离开了,只一刻钟左右庄明就下楼来了,一进门就笑眯眯地问他们:“喂,你们几个年轻人争论什么啊?”庄周不吭。乌头气愤地一指庄周:“您问他吧!”

乌头走后,庄周父母总是极力赞扬这个人。他们认为这是个难得的年轻人,虽然说话偏激了一点,但总的来看——“要知道,尊重老一辈就是尊重历史啊!”庄明感叹不已,看看儿子和儿媳,扶着老伴上楼去了。

当庄周为单位的事情焦头烂额,根本不可能像过去一样待在家里时,乌头对庄家的拜访有增无减。他与李咪单独交谈的机会很多,颇能获得她的好感。像过去一样,他继续以偏激的口吻谈论艺术和政治,激动起来满脸彤红。这让李咪十分吃惊,他走后,她常常小声惊呼说:“天哪,这哪是这么大年纪的人说的话啊,他至今还像一个热血青年!可他比庄周年纪还大,听他说话真是直爽真是痛快啊!”

九月风暴说来就来,许多人一点思想准备都没有。李咪开始的时候还蒙在鼓里,不知道丈夫为什么变得满眼红丝、夜不能寐;而且,她发现连乌头也来得少了。后来她才知道抓人的事,吓得不敢吭声,惟恐男人也牵扯在里边。她不知道这段时间除了庄周焦心,乌头也没有闲着。大约在逮捕桤林的头一个星期,乌头出现了。李咪一边责备自己的男人,一边埋怨他不来:“我还以为你也受了牵连呢!”乌头长长叹气:“这不会的,我这人有话直说,激烈但不下流;而这次抓的主要是流氓团伙,比如……”他故意欲言又止。李咪赶紧问:“庄周会不会有事?我是说,他们会不会找他的麻烦?”乌头一笑:“这倒不会。他也没有这方面的毛病——其实谁和你在一起还会有那方面的毛病?”“吴哥什么意思啊?”李咪没有听懂,一方面对方说得突兀,另一方面李咪的确有些迟钝。乌头低低头,大喘了一口气说:

“你太美、太美、太美了啊!”

她大惊失色,望着他。他却更加低头,脸憋得越来越紫。这样片刻,他终于抬起头:“我的意思是,无论是谁,他在这个世界上,只要拥有了你,面对再大的诱惑都会岿然不动!因为你就是一切,就是保证,你是一切的一切啊!你让我还要怎么说呢?你还问我为什么总也不来,你还问、还问呢……我和庄周好成那样——尽管我们各方面的见解相去甚远——我们毕竟是最好的朋友啊,我可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来这儿了,特别是他越来越不愿回家的时候。咱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朋友之妻……’是的,我不说了,因为说出来就不好听了,就尴尬了。总之我不能来了,不能频繁地来了——这种状况要等一切结束,等庄周有时间一直陪你的时候——才能有一点点改变。那时候我会和庄周一起来,坐下来享受你斟的香茶。现在还不行,现在就让我忍一忍吧……”

他这番话说过之后再不吭声。屋里死一样寂静。

李咪无论怎么迟钝,这番话到底蕴含了什么,她还是听出了一些。这使她惊得一抖。她第一次遇到这样一个人——竟然敢于直接表白对自己的暗恋!她慌了,简直是咬着牙关才挺过来的。这样一直等到心不再怦怦跳了,才声音艰涩地说:“他忙他的,你有时间就来吧!”说完就低着头走开了。

九月过去了。李咪发现庄周像变了一个人:不再说话,不再与她交流。他的头发变得芜乱,几乎没有一个像样的睡眠。只要不到深夜他就不会回家,而天一亮还要急急出门。她忍不住问他怎样了?他摇摇头,好像无从说起。有一段时间他甚至不回来过夜,电话也找不到人。在最焦急的时刻,她想起了乌头,就电话中询问起丈夫的事。乌头马上来了,一进门就四下瞥着,示意她关了门,这才说:“我们个别谈吧,因为我怕两位老人知道了会生气。你要保证也不跟他们谈!”她一听紧张起来,赶紧问是怎么一回事?他咬咬牙,又磕打几下,像是终于下了个决心:“嗯,其实我早就该说了,上次来就该说了,只是担心你生气、担心你会为他提心吊胆,就没说。你看我其实心疼的是你……是这样,你还记得我说庄周不是那样的人了吗?现在我仍然还要坚持这样说,因为人啊,一定要实事求是。问题在于我没有说出的一句话是,他最要好的朋友、那个流氓集团的核心人物,却一直是他的铁杆啊!即便在我们单位,刚抓了不久的桤林,也是他最器重的人……你一听就明白了,这事无论如何他是脱不了干系的!当然,他最后也不会被抓,这主要是因为庄老的权威,还因为有你——你才是个决定的因素……”

李咪吓得全身发抖,问:“我?我有什么决定因素啊?”

他咬着嘴唇不语。

“求求你不要再瞒我了——我算什么决定的因素啊?”

乌头抬头定定地望着她:“其实我上次什么都说了,你就没有听明白……我说过了,任何人有你这么漂亮的老婆,他即便再花,在外边都不会出事的!所以,说到底,你才是他这次没有遭受灭顶之灾的根本保证!这是真的啊!”

李咪泪水出来了,连连摇头:“不,不是这样,不是这样……他压根儿就不是这样的人……”

他紧紧盯住她:“那我问你,为什么他的朋友都是那样的人呢?你以为这一切都是偶然的?我知道你不愿正视这个现实,我也一样啊!因为我们都不希望那样的事情发生——我们的心都是一样的……我不愿说他平时的一些做法、一些倾向,我不能破坏他在我们心中的形象——请让我们换个话题吧,求求你别说他了……”

李咪哭了。

乌头扬长而去。

后来李咪曾几次电话上询问丈夫的事情,乌头都闭口不谈。这一段时间最痛苦的是李咪了,因为她没法与丈夫交流,更多的时间都是一个人。她焦躁到了极点,痛苦到了极点。她甚至认为乌头肯定替丈夫瞒住了什么更严重更致命的问题。

时间一天天过去,直到桤林放出来。可是庄周手头的事情更多了,他要处理桤林余下的问题,还要面对山颉和乌头一伙设下的种种圈套。吕南老不止一次传话,说庄周他们的艺委会已经跌到了最危险的边缘,九月风暴直接或间接牵扯了这么多人!而乌头联合起的一伙却从另一个方向攻过来,大骂庄周是“帮凶和奴才”、“刽子手”……庄周只是沉默,面对李咪询问的眼神,既不想说也说不清。

大约就在这段时间,极度孤寂和失望的李咪被花言巧语的乌头给拖下了水。仅有一次的过失让她害怕极了,可又欲罢不能。乌头不久因为要挤进海外的一个艺术大展,到处追着一个叫“埃诺德”的外国人,音信全无。李咪等不到人,就给乌头写了一封信……这封信于是成为乌头手里的至宝,他拿给身边几个人看了,得意洋洋:“是的,我把她干了!可我干的是她吗?我干的是‘橡树路’!我就这么想!”

传言不久就流布开来。

也就是这之后不久,发生了一件让人百思不解的事情——李咪每说到这里都要停下来。她吞吞吐吐:“怪极了!桤林是庄周费了不知多少周折才救出来的,他该一辈子感激才是。可事实上却正好相反,他出来后就不理庄周了!庄周为这个难过得要死,常常在门口哀求他,他就是不开门……有一天,就是那个暴风雨前的晚上,庄周回来了,脸上没有一点血色。我给吓坏了,问他发生了什么,他就是不吭一声,半天才告诉我:他多半天都在桤林门外,几乎是乞求他开门——他要找他谈谈,哪怕这辈子只谈一次……桤林就是不开……”

接下去的这个雷声隆隆的夜晚,庄周辗转反侧怎么也睡不着。也就在这天深夜,桤林从四楼跳了下去……

谁如果解开了一个谜团,即桤林与庄周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才会最终弄明白桤林为什么跳楼、庄周为什么出走。

…………

吕擎和我一起来到桤林出事的地点。一栋破旧的四层楼,离橡树路边缘地带只有三四百米——那儿曾有一家最好的糖果店。周围是乱哄哄的车辆,每有大卡车驰过,暴土都要扬起很高。我们看着四楼上那个窗户,一扇普普通通的窗户,白色的油漆已经剥落。当时他就是从那儿落下来——正对着的地面有一排矮矮的尖头铸铁栅栏……还好,他如果不能垂直落地,再稍稍往外一点,只一市尺,那么一切也就结束了。

第三节

穷人的诗

岳父已经离休,而岳母因为身体不好,早在两年前就回家休息了。岳父似乎很难适应这种生活。他在家里搞了一间与单位完全相似的办公室:一张大写字台、两个书架,旁边挂了地图之类。不同的是写字台上铺了一块毡子:这两年他最热衷的就是书法,再就是学写几句古体诗。像那些书法家一样,他在桌上立了笔架,上面悬挂一溜大大小小的毛笔——它让我想起一种叫做“磬”的古代乐器。

我每次回到橡树路的家里,都乐于待在岳母身旁。她的爱心简直像开采不完的富矿。对岳父,很长时间让我既畏惧又抗斥。记得第一次迎接这目光,我足足被击退了三四米,站在那儿一动也不敢动。我觉得真该用什么把这生硬的目光折断……岳母看着小鹿,双手合在一块儿,那目光又像生气又像逗趣。好像这个细高挑的漂亮儿子尽管是她生出来的,还是让她至今不能置信,所以一有空闲就要直眼盯着他研究一番。我觉得小鹿长得最好的就是双唇,它有那么美妙的曲线,可称为唇中珍品。而在我眼里岳父长了一张自信而又丑陋的嘴巴,让人看一眼就灰心丧气。这张嘴总是肌肉绷紧,胡须刮得干干净净——常来这里的一位老团长也有这样的一张嘴巴,总是有吐不完的牢骚话。有一次这位军人跟岳父谈得差不多了,又突然转向我,与我探讨起死亡的问题。我这才意识到他的年纪已经不小了。他尽力睁大了一双三角眼,愤愤不平地喊:“我猛吃猛喝猛喘气,我就不信人还会死!”

我当年如果先于梅子认识她的父亲,也许会影响到我们的结合。我后来曾经端量过梅子的嘴巴,发现它比起小鹿的嘴巴也并不逊色,几近完美。姐弟二人总算远离了疙里疙瘩的父亲。

岳父与那位团长偶尔谈起战争年代,这让我惊讶地发现,他们当年战斗的地方,恰恰就是我最熟悉的那片大山。可惜他们的目光一转到那张桌子上,这场宝贵的交谈就要转向。岳父摆弄起那几张纸,把写了大字的两张宣纸拖来拖去。我相信自己和这位老团长一样,都看不懂,因为这些草书都差不多,无非是龙飞凤舞。眼前这个书法家没有常性,学正楷又学狂草,名帖换了一沓又一沓。他曾经把喜欢的字帖放在薄纸下描,像玩小孩把戏似的。可他总能干得津津有味。

“你看看这两幅,你喜欢哪一幅?”

老团长嗯嗯着。这对他等于是一种考验、一个任务。我为了给他解围,就把其中的一张戳了一下。

岳父脸上立刻绽出了笑容,“这是我写的。”

“那一张呢?”老团长问。

“老范头!”

他从写字台旁走开了,一下跌坐在沙发上,头使劲向后仰靠,“咳,老范哪!这张字还是新作哪,我的那张是半年前写的呢……我相信你们没有偏袒谁。”

我说:“那当然了!”

他在沙发上把头挪动一下,一双眼睛恳切到了极点,“老范没有好好练正楷,上来就练狂草,这怎么可以?急于求成,邯郸学步啊!”

“邯郸学步!”老团长恍然大悟一般喊了一声……

回家的路上梅子问:“你看父亲写得比老范好,是吧?”

“我不懂。”

“我也不懂。这一次他们老年书法家协会要选一位主席、几位副主席……范伯伯要和父亲争主席的位置。”

我忍不住笑了。梅子看我一眼,“范伯伯为一个‘主席’的位子还让吕南老为他说话呢!幸亏吕南老了解父亲,不会轻易表态……”

我知道吕南老是这个城市最具影响力的人物,忍不住问:“那为什么父亲不找一下吕南老呢?”

“父亲这个人你还不知道?他清高得很,为自己的事情从来不找。像他这样资历的人到最后……”

她说得似乎有几分道理。不过我觉得岳父的位子已经够高了,还要怎样?

正说着小鹿追上来了。梅子问:“你怎么来了?”

“我今天想在你们家吃饭。”他高兴地往上一蹿。他长得像一棵梧桐苗,不过由于长期在太阳底下活动,皮肤已经晒得黑红。他穿了一件蓝背心,上面印了一个大大的阿拉伯号码。

和小鹿一起回家让我很高兴。丽丽总围着梅子旋转,像小儿绕膝。小鹿在屋里待不住,就跑到凉台上,一低头在凉台上找到了一块被咂得光光的骨头,丽丽跳起来。小鹿和它一块儿在屋子内外蹿跳。

小鹿玩了一会儿就蹲下来看龙虾。丽丽也在一旁坐下。小鹿伸手去动龙虾,两只龙虾猛地扬起两对大螯,他叫一声躲开了,又回头冲着龙虾喊一声:“丑样!”

他跑到了姐姐身边咕咕哝哝,像生病的小孩子一样有气无力,一挪一挪在屋里走。这样一会儿又转过来,很无聊的样子。“唉,爸爸整天写呀写呀,有什么意思。过去闲下来就给我们讲打仗的事……”

我们的感受一样,我也希望他把写字台上的东西全扫到垃圾堆里去,用更多的时间想想过去——他还记得那一架架大山吗?

老棘窝一带是贫瘠山地,方圆几十里连一棵像样的树都长不出。那些山、草、石头,连同在山地上活动的山民,都属于一个大户。

大户人家姓方。提起方家,连京城里的人也知道。方家祖上出过京官,到了这一代仍旧显赫:房子多、地多、丫环多、老婆多。只有一种东西奇缺:孩子。方家生孩子很费力,娶了十几房老婆,好不容易才生了两个。所以老大刚刚十五六岁,就开始注重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抓紧时间繁衍后代。他娶来很多老婆,打算在有生之年至少生十个健壮的儿女。随着事业的扩大,土地的增多,管理越来越难,而最重要的差事从来不敢放手交给外人。

老大忙他的事情,老二太小。方家的老掌柜目光深远,将老二送到海外读书,想为方家培植新一代“京官”。老二就这样离开了老棘窝。

老大已经娶了第五房夫人,生了三个孩子。夫人分别来自奉天、杭州、渤海湾的黄县城——据说那是个出美女的地方。至于老棘窝当地的女娃,那不过是信手拈来。哪个女娃有了孩子,他就把哪个女娃收为偏房。

第四个孩子出生时,老二从海外归来了。他已长成了一个特别帅气的小伙子,能说满口洋文,可惜大山里没有说处;戴着眼镜,西装革履,手中提的皮箱一敲咚咚响。老棘窝的人从来没见过这种硬壳皮箱,上面还有奇妙的花纹。谁也想不到这个皮箱里原来全是书籍;更想不到的是,这些书籍都是谈论革命的洋人经典,老棘窝一带没人读得懂。老大也读不懂,在他眼里,这些书籍都是一些精神有毛病的人蹲在一个角落里编造出来的。他对老二钟爱这些东西觉得又好笑又费解。

老棘窝的事业一片辉煌。这里尽管贫瘠,可也算方家据守的一个金窝,他们一家就从这儿延伸出通天大路。方家的资产和力量已经遍布大江南北,这里待做的事情也越来越多。一只鹰飞得再高,还是要落回地面。老二就是这样的一只鹰。

老棘窝的人都知道方家老二回来了,而且变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男儿。这男儿英俊无比,连当地那些对富贵人家不屑一顾的所谓“人穷志不短”的女娃,都幻想能见他一面。最初的一两年里,方家老二忙得很,整天在铁路线上来来往往,很少待在家里。后来他一直住在离老棘窝一百多公里的那个海滨小城。他来往无踪,行动诡秘。老棘窝的人终于传出消息,说方家老二大概脑子有了毛病,在了“教门”;接着又传出许多关于他的美谈,说人一旦“在了教门”就两袖清风,不贪钱财不近女色。传说一个如花似玉的黄县城少女追逐了他一年多,多次要以身相许,都被方家老二拒绝了。到后来那个女子提出要做方家老二的奴婢,方家老二就让她做了“教门”里的“秘书”。谁也不知道“秘书”是什么东西,老棘窝的人只说:还不是搂上睡觉那事儿。他们对方家老二的慷慨无私感到既敬佩又迷茫。

什么时候能亲眼见见这娃儿?老棘窝的婶婶婆婆都不停地咕哝,擦着一见风就流泪的眼睛。

老棘窝风沙大。到了开春和寒冬,这些风直往脸上吹,一个个的眼睛都给吹坏了,吹得浑浊流泪。老棘窝里的鸟、兔子、狼、狗和猪,没有一种生物能长出一副好眼睛,它们都被风沙吹坏了。方家的人出门都戴一副眼镜,大约就为了提防恶风。他们琢磨方家老二一定也是戴一副眼镜,衣服上缀满金丝银线。他们把他想象得神奇无比。所以,当有一天他真的出现在人们面前时,一个个都惊得目瞪口呆,不停地吸吮凉气。

原来这个方家老二竟然穿了粗布衣服,甚至裤子上还打了一个补丁;没有戴眼镜,脸被风吹得黑黢黢的;为人和善,语气坚定,一双手上不多不少也有十个手指,指根上也有茧块。

到了晚上,方家老二就在这些贫穷的老棘窝山民的小屋里进进出出。一盏小油灯、一张柏木桌、一小盘酱油豆,伴他们过夜。“这都是‘教门’里的事情啊!”老人们叹息说。见过方家老二的人,一个个都守口如瓶。他们约定了一个事情,在来年春草发芽时起事——举行暴动。

“天哪,起事哩,反了朝廷!”老棘窝的人暗里喊。方家老二鼓动人的本事很大,老棘窝的人偷偷摸摸准备手里的器具。只要是铁做的东西一律成了宝贝,实在没有铁器,就准备起一根结结实实的木棍,或者是一根绳子。这绳子就准备捆绑土豪劣绅。

按原计划暴动队伍先攻打县城,扫荡老财,接着一直向东开到根据地。那里遍插红旗,开满了鲜花;那里的姑娘们都穿着红白相间的衣服,用羊毛捻成的红色线绳扎起乌油油的辫子,蓝裤子,天热起来再穿草鞋,一个个别提有多么可爱。革命者先解放全人类,再解放自己;先解放妇女,再解放男人;苦命人要将屈辱和贫穷一块儿埋葬……老人们擦着泪花:“这娃儿在说他们‘教门’里的话,不过这娃儿兴许是个神人。”

春天终于到了,春草终于发芽了。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暴动发生了。可是有的人事到临头藏了个心眼,谁知这么一耽搁,队伍就拉走了。

队伍真的打下了县城,三天之后又将重兵把守的方家大宅围起。指挥攻宅的人就是方家老二,这时候他已经扎起了皮带,戴上了军帽,很久没戴的眼镜也戴上了。他的上衣兜里还有一个怀表,不时地甩出来看一看。长矛和钢叉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围困大宅只用了两天时间,守宅的士兵就降了。剩下的事儿就是一个一个收拾那些油头粉面的男女。老掌柜早死了,把持大宅的是方家老大。老大后来登在高处遥望,终于看清了队伍前头是方家老二的模样,哈哈大笑,喊:“还我兄弟!”

方家老大原以为队伍里有多少蹊跷呢,这会儿见方家老二用一个洋铁皮焊成的话筒向这边喊话,就笑了。他喊的是希望老大弃暗投明,领家丁出来,好好归顺,一同上路等等。

老大充耳不闻。

大宅里还有兵丁把守的二道围子,拐角处修起了高高的炮楼。老二继续喊,老大就做了回答:通通两炮。

老二绝望了,挥动手里的盒子炮。这些被风沙吹浊了双眼、满手都是老茧的老棘窝山民“啊啊”往前冲。有人倒在血泊里,后面的人就绕过他往前……不过一个时辰,大宅就拿下来了。

方家老大被捆了,那些丫环使女,还有那些再顾不得撒娇的姨太太,被如数清点完毕,接着就锁起来。分粮分仓、分布匹、分农用器具。最后只剩下了一件事:怎样发落老大。

有人向方家老二历数了老大的恶行:吊打了多少山民,劫走了多少良家妇女。怎么收拾这个富得流油的魔头呢?方家老二皱了皱眉头。当时是一个早晨,他看了看东方的朝霞,又看了看远处一道道山影,轻轻吐出一个字:“杀。”

“方家老大犯了死罪!”山民们呼叫着,一齐往一个沙河套子里跑。

那里宣判方家老大。老大留了分头,穿着长衫,面皮青黄,嘴唇哆嗦,两眼放着阴光。方家老二刚刚讲完了话,老大就骂起来。老二理也不理。

太阳升到了树梢,老大的头被割下来了。

这支队伍做完了老棘窝的事,然后一齐向东走去。第二天太阳刚刚升起,他们已经翻过了老棘窝最后的一座大山。仍然向东。

那一天吹的是东风。

队伍跟着方家老二离开了老棘窝。他们不知道这支穷人的队伍一路上要遭多少磨难。出了山不久就遭到了官军的袭击。结果方家老二受了重伤,被身边的几个壮汉救起。打散的队伍不知费了多少周折才重新集结,到达目的地时只剩下百八十人。

参加这次暴动的也有女人,她们给敌军捉起,一顿凌辱,绑在了满是尖刺的枣树上。她们的躯体被划烂了,来来往往的人只准看,不许靠前。有人指着枣树上的女人说:“看!这就是跟了方家老二的下场……”

这些消息零零散散传回老棘窝,吓得鸡狗不语。也有胆气特别大的人,他们都是上次遗下的青壮汉子,夜里心一横,就带上绳索器具走了。他们要去追方家老二,因为这会儿才弄明白:那个人说话算数——亲手端了自家老窝。“多好的一个娃啊!”老棘窝人喊着,双泪长流。他们一辈辈受了多少苦楚,做梦都梦见方家老宅倒塌。方家和其他大户不同,他们有兵丁,通官府,有了事写个二指宽的纸条,官家就会派兵来。老棘窝的其他富户见了方家的人都要点头哈腰。一般的富户不但怕方家,也怕那些贫穷山民。所以大户中最招人恨的就是方家。方家老二宰了自家兄长,威名大震,老棘窝的人都为他烧香祷告:“老天爷啊,保佑方家老二起事成功吧!俺生下娃儿,都让他领走……”

就这样,不到一个月的工夫,在炎热的夏天到来之前,老棘窝有骨气的青壮年跑了不少。他们高举抓钩、木棍、扁担,腰里别把剪刀,去找方家老二。这些人有的一条路走到底,有的半路又返回;还有的被官军逼得跳了山涧。

那是一次有名的暴动,已经永远记在了史册上。

秋天来到了,满山里的野花败了,结出了果实。老棘窝的人吃着草籽、野果和仅有的一点红薯,遥望远山。他们盼望那支队伍打回来,因为当年没有杀尽的方家后人又住进了老宅,拆塌的碉堡已经修好,新招来的兵丁还是歪戴帽子,不做人事。

有一帮年轻人在偷偷谋划一件事情。说起方家老二和那个春天,个个泪眼汪汪。他们准备器具,搜集了刨地瓜的抓钩,还拔下铁门闩,抄起了镰刀、剪子、拴狗用的铁链子。有一个人实在找不着铁器,就把施肥用的铁舀子提在手里。这都是武器。他们想找一个好日子往大山上跑。

这几个人中,年纪最大的是秋子。她的男人死了,跟着公爹和婆婆过活,有一个不到一岁的男娃。她要把男娃留给公婆,跟上这几个人一块儿走。

秋天,最后一棵枣子摇光了。他们把衣兜装满了枣子,然后趁着天黑上路了。秋子最后一刻才决定带上孩子。姑娘小双,还有黑皮小伙子二憨、铁来,一共四个。本来人数还要多,可惜最后有的说要留下来给爹娘养老,有的说媳妇肚子里有了。他们四个却是铁定的心,最后悔的就是没在那个春天跟上走。铁来还能记得那支队伍唱的歌,不过只能哼上一两句。他们转出第一道山崖,铁来就高高地吼唱起来。小双嗓子好,她唱得最好;秋子抱着自己的孩子,也唱了。

他们站在崖顶,最后望一眼自己的村子。

二憨大叫:“起事啦!起事啦!”

铁来在一边喊:“我们去找方家老二!”

小双和秋子看着他俩,握紧了拳头。小双刚刚十八岁,发育得不太好,有点瘦,一对乳房像两只小苹果一样,灰布衣服被它顶起了两个“凸起”。二憨对那两个“凸起”视而不见,他只是看着小双的脸,叫她“大姐”。他只有十七。铁来比二憨大两岁,在这四个人的队伍中成了无形的首领。不过他有什么事情总要和抱孩子的秋子商量。秋子头上有了几根白发,实际上也不过二十多岁。大家在路上找了好吃的野果,总要先给秋子。秋子给孩子喂奶,他们就围上看,看她那饱胀的乳房以及神秘的乳晕。他们没有一个反对秋子抱着孩子出来,尽管这样给大家带来很多麻烦。秋子说:“下一代人,可不能让他落在老棘窝!”

他们向往着那个地方,想象中那里遍地的禾稼和歌声,人人仰着一张笑脸……

他们渐渐走进了真正的大山,一次次迷路。没吃没穿了,只要在山沟里遇上一些人家,就得伸手讨要。铁来打听哪里有大户,山里人指指点点:“这一周遭,方圆二十里,没个像样的人家,都是穷苦人。再往前走才有大户。”

铁来与几个人商量,说能不能打下一个大户来?这是出山第一功。几个人犹豫不久就同意了铁来的意见,然后就蹽开腿,沿着一条河谷去寻大户了。他们要像方家老二那样。

秋子说:“铁来,革命就是杀富济贫吧?”

铁来说:“一点不错。”

他们一边谈论一边赶路……终于看到了那个大户:青砖围墙,有好几幢大房子。当然,比起方家老宅它小多了。但在贫穷的山区,在大河套子里,它就是最出眼的人家了。一连几天,铁来都与其他几个人商量怎样拿下大户。

二憨说:“四个人,恐怕少些。”

秋子一直没吭声。

小双说:“为什么非打大户不可呢?”

铁来说:“为了起事!”

秋子说:“我看这样吧,咱是不是再找些人?”

铁来想了想,摇头,知道消息一旦传出就糟了。后来他说:“最好是智取,智取就是用计谋。剩下的事情就是想一个计谋了。”

乳名

从刚刚认识梅子的父亲到现在,她一直设法在我面前重塑父亲的形象,同时也在父亲面前竭力改变我的形象。这真难为了她。她从来不讲父亲的一点点缺点,而是没完没了地讲那些了不起的经历。

我从她嘴里知道了岳父梁里的乳名叫“铁来”。但她没有提母亲的乳名。打听长辈人的乳名可能不恭。说心里话,一个从二十岁之前就走上了革命道路的人,眼下的境况——我是指他离休以后,有点烦躁和难以习惯也是自然的。可是他的不耐烦和抱怨未免太多了,我听得不耐烦,就问:“他当年是为了这个吗?”梅子说:“话是这样讲,可实际情况复杂得很。你想一想吧,爸爸是什么资格!其他人比他差远了去了呢……那也是很难处理的。”

“什么很难处理?”

“算了!你反正不会明白……”

说到岳父,岳母的解释是:“你父亲这个人哪,吃亏就在于太正、太拙、太倔。这个年头,这样的人净吃亏。”

我心里却大不以为然——这一家人都住在橡树路了,还在不停地说吃亏。

岳母继续补充:“当然这样也很好。不过在机关上,各种各样的讲法可多了。这些不去说它。反正一个人哪,一疏忽站错了队,一辈子都要后悔……”

她咕咕哝哝,最后好不容易才让我听明白。她说:“你爸,就因为和吕南老的关系太密切了才……那时的吕南老不是现在,他被排挤到一边去了。吕南老跟另一个人势不两立,他们两个一斗斗了几十年。当时吕南老正好失势,你爸也就跟着倒霉。不的话,你爸最起码也是个……”

我愕然了。岳母又说:“吕南老就是当年的‘方家老二’,多了不起啊。老梁可不是个拉帮结派的人,他不是看重吕南老的资格、权势,而是佩服他的水平,他的人格。那真正是一个让人佩服的老同志啊!资格,说吧,谁有他老?别的就更不用说了。就这样你爸被人错怪了,打入了另册……”

我又想到了庄周,想问一下庄周的父亲是哪一派的,后来还是忍住了。我吸了一口凉气,插话:“到后来吕南老的权力不是很大吗?他这时候帮一下爸爸也不晚啊!”

岳母叹气:“事情很复杂。吕南老后来倒是出来工作了,主管一个方面。可他总不能一上来就解决你爸的问题吧,这是明摆着的,都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很特别。如果一上来就……那要招多少议论。不过你爸年纪大了,快离休了,等吕南老回过头来想解决也来不及了。”

我不以为然:“这只能说吕南老自私,过于看重对自己的影响。只要不违背原则,他为什么就不能坚持呢?”

岳母不吭声了。也许我的话打中了要害。

梅子在旁边,看看母亲又看看我。她这一次显然十分赞同我的话。

最后岳母说:“吕南老这个人哪,也真是,一辈子谨慎有余。其实他那么大年纪了,怕个什么!”

她啧啧两声,开始抱怨那个一直尊敬的人了。

岳父梁里比岳母还要尊敬吕南老。后来我才知道:他学“九成宫”,学狂草,都很卖力;但实际上他下力气最大的,是学吕南老的字。这也使我明白了为什么他的字没有长进,而且越写越糟。我虽然不太懂书法,但我却能从那圆圆的字体上看出一些平庸气来。我想那是他学吕南老的结果……我心里开始替岳父抱怨了。不过说心里话,我真希望他成功,希望他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书法家、一个诗人。当然这一切都似乎太晚了,有点来不及了。

我深深地同情他……

铁来他们四个人隐藏在山隙里。从这儿看去,一架架大山夹着一道河谷,左岸山坡上稀稀疏疏盖着一些小石屋,一座青石和砖块垒起的高院就在那些石屋中央,像它的一个硬核。

他们日夜盯着那个核,一心想把它咬碎。有时铁来和二憨扮成要饭的走进村庄。他们要打听那个大户人家的底细。户主的名字极怪,叫“面汤”。“面汤”只有一个老婆,好几百亩地,却穿着旧衣服,用草绳系腰,从不舍得吃一顿好饭,却存粮百石。这村子四周的大山有好几座属于“面汤”的。“面汤”围墙高大,但没有炮楼。有两个门,前门大而结实,木板有四寸厚,而且有两条大黄狗;边角上还有一个小门,只容得下一人行走,终年锁闭。铁来和二憨一连多天观察下来,决定从小门攻伐:这儿没有黄狗,而且连接的是一排废弃不用的旧厢,住满了打工的人。

铁来和二憨设法结识了一个长工。这个人面色苍黑,脸上长了奇怪的花斑,他们就叫他“花斑”了。“‘花斑’,想投奔革命不?”“花斑”不知所云,愣怔着。二憨和铁来就把讨来的半块窝窝给了他。“花斑”嚼了两口,嫌太粗。铁来说:“打开大户,分了钱粮,立了头功,吃物就多了。”

他们给他描绘了即将投奔的那支队伍和那个地方:那里没有贫穷没有欺压,花香扑鼻,河水清粼粼的,再也找不到欺人的官府……“花斑”听得浑身冒汗,一激动,把粗窝窝一伸脖子咽下去了。他答应铁来和二憨,依他们的话在里边迎接,只待半夜三更,悄悄拉开小门。他要带他们穿过院内小胡同,转到那个雕花大门旁边,生擒“面汤”。

这一天的太阳落得多慢!饥饿一阵阵袭来。铁来在一个山坡上找了一株野山芋,咬了一口觉得那么甜,就把剩下的那一截给了秋子。秋子不要,铁来就训斥了一句。后来秋子吃掉了。秋子的乳房有些瘪了,孩子饿得哇哇哭。二憨和铁来说:秋子姐,你熬着点,只等大户打下,就让你吃白米饭。小双,你的小嘴怪馋,就让你吃剥了皮的甜芋。小双说:“俺馋甜芋……”

太阳终于落下去,西边的山脉镶了一道金边。

刚摸进村,几只狗就吠了几声。他们听到小石屋的鸡在扑动翅膀,鸭子嘎嘎叫;谁家养了一只讨厌的大鹅,那沙哑的叫声震动夜空。星星不停地抖。铁来走在前边,手里紧握一柄抓钩;后边是二憨,他拿了一根铁门闩。秋子手里握了一把剪子,小双则提了一柄镰。小双附在铁来耳边说:“我的心噗噗跳,真有点不敢哩。”铁来说:“傻哩,什么是起事?想一想方家老二吧,他让人把亲哥的头都割下来哩!”小双再不做声。

他们在那个青砖胡同边上等那个时刻。原定三声巴掌之后小门打开。等啊等啊,后来终于听到了。二憨说:“铁来哥,花斑拍的。”铁来咬咬牙。小门真的打开了,四个人一拥而入。铁来问:“顺手吗?”“花斑”只点头不做声,转身就走。四个人紧紧跟上。

绕过小胡同,听到厢房里有人打鼾。前面就该是那个雕花红门了,里面睡着胖乎乎的“面汤”。

“花斑”回头瞅了一眼,然后突然往前紧跑了几步,一跺脚喊叫起来:“老爷!打家劫舍的来啦!”

四面轰轰蹿起一些人来,接着四下的火把都围了过来。

“天哪!俺被卖了。”铁来咕哝一声,马上挥动起手里的抓钩,胡乱舞动,一下刨在一个人身上,那个人嘶喊一声滚在那儿,眼看血水洒在砖地上。他还想挥动,不知怎么就被勒上来的几道绳索给拢住了。火把下,他眼睁睁看着二憨、秋子、小双三人都被擒了,而擒他们的人就是那些穿得破破烂烂的长工。

火把闪跳着,雕花大门“吱呀”一声打开,出来一个穿蓝布旧大褂的人,腰上束了一道草绳。他背着手走来,脸胖胖的,两撇黄须。他端量一下四个人说:“哪来的盗贼?”

四个人怒目相视,一声不吭。铁来吐了一口,“呸!土豪!”

旁边一个人过来打他的嘴巴。“面汤”厉声说:“绑了!”

他们给绑在了厢房旁边的一溜木柱上。有人手持火把看守他们,“面汤”在一旁走动。秋子怀里的孩子一声声哭,她给松松地绑着,这样她还可以抱孩子。“面汤”看了一会儿说:“年轻轻一个媳妇,怎么走了这条邪路?”秋子不理他。“面汤”吩咐旁边:“她要喂孩子,给她端些吃物来。”有人端来了汤面,香油味直顶鼻子。秋子实在饿极了,一口气就吃光了一碗。小双在旁边叫:“俺也饿!俺也饿!”“面汤”点点头,又让人给小双取来一碗。“面汤”努努嘴,有人给二憨和铁来也端来了两碗。

“面汤”说:“吃吧!你们也是饿急了眼,是不是?”

二憨和铁来身子一碰,把碗碰翻在地。“面汤”跺着脚,握着拳头想揍他们,后来又忍了。他只是瞅着地上的东西喊:“糟蹋吃物!糟蹋吃物啊!来人哪!快把它们收拾一下,喂大黄。”

大黄就是那只护门狗的名字。

“面汤”说:“你这四个把话说明白我就放人。我知道这年头叫花子也不易,不过你们好话好讲,缺了什么从这里拿,怎么能干杀人越货的营生?这十里八里,谁不知道我这份家产来得不易,是祖祖辈辈一口一口省下的。我待村里人不薄,连过路的叫花子都好好打发。今夜给你们带来的面汤,我过年过节才舍得吃哩……”

旁边那些举火把的长工一齐咂嘴说:“老东家说的是实情,你这几个真没心肝!”

铁来忍不住喊道:“你们这些大户都是穷人的对头,俺这一辈子就跟你们干上了!”

“面汤”大吃一惊:“我原本只想教训教训你们,然后打发上路。这么说非绑送官府不行了——来人!”

他一声吆喝,“花斑”就领人走过来。“面汤”说:“好生看管,天亮了送衙门去。”

“好哩。”

他们最恨这个“花斑”。天亮了,“花斑”几个人把他们绑上,一路牵着,翻过一个山腰往前急走。

铁来想:坏了,这一下完了,这一死事小,追不上队伍事大……他一直在心里念叨,可就是没有一滴眼泪。他咬着牙关。“花斑”在院里没有打人,因为“面汤”不让他动手。可是在路上,铁来和二憨他们一骂,他就踹上几脚,还从路边折了根枝条用力抽打。一会儿,铁来和二憨的后背就冒出了血珠,骂声不绝于耳。有几次铁来都要疼得昏过去了,“花斑”还是继续牵拉他们往前走。“花斑”和身边的人伸手去摸小双和秋子的胸部,有一次被小双咬住了一根手指。“花斑”尖声大叫,小双又是一咬,那根手指就被咬破了。“花斑”甩着流血的手,嗷嗷大叫,一下子蹿上去把小双扑倒了。

小双在地上喊着:“秋子姐!二憨铁来哥!”

铁来和二憨在旁边放声大叫,铁来打雷似的吆喝:“‘花斑’!你敢碰她一指头,我这辈子非碎了你不可!”

他这霹雳一般的吆喝把“花斑”几个给吓住了,一瞬间只呆愣着。小双爬起来。半天“花斑”才说:“嗯,你这土匪头儿,死到临头还要碎了我?我先碎了你看看。”

他又用树条抽打铁来的后背。铁来咬着牙关,大叫:“我是起事的义军!不许你喊我土匪!你杀了我行,叫土匪咱不应。”

“花斑”几个一边抽一边嘻嘻笑:“明明是土匪,还说是义军。义军有打家劫舍的吗?”

铁来流出了泪花,不是疼的,而是委屈。他看着二憨、秋子和小双,紧咬牙关抵挡。

天黑下来,“花斑”把他们押在一个山窝里,拢一堆茅草歇了。只待天亮时翻过山,就要到县衙了。铁来知道,如果这个夜晚不能脱身也就完了。想个什么办法?他在深夜想得头疼,用脚碰醒了二憨,二憨就往这边挪动。“花斑”几个轮流睡觉看管他们,可后来那人瞌睡上来,就把绳子系在树上,歪着头睡了。

铁来跟二憨背靠背,费力地为对方解绳子;解一会儿又在石块上磨一会儿,结果是铁来首先把腕上的绳子解掉了。他又给二憨解,给秋子和小双解。

押他们的三个人都睡着。二憨搬起一个大石块,想把“花斑”他们都砸死。铁来摆了摆手。他那时想的是:他们好赖也是长工啊。

他们四个悄悄绕开山坳跑,可跑了不远,秋子怀里的孩子竟哭起来,后面的人就循声追赶。铁来和二憨弯腰捡一些石块。小双和秋子也摸到了一点护身的东西。

黑影里他们深一脚浅一脚跑,好几次被绊倒,身上的伤疤又被撞破。后面几个人追赶着,渐渐失了力气。可是只有“花斑”一个人穷追不舍。铁来越想越气,想起这份磨难都是这个家伙造成的——铁来和二憨一对眼色,拤着腰在那儿等。“花斑”追上来,铁来一个饿虎扑食把他掀倒,还没等他爬起,二憨就奋力往前一推。

“花斑”给掀进了深涧。世上再也没有“花斑”这个人了。

他们摆脱了险关,一直往东窜去。一路上凭着星月和太阳来定方位,不知道人世间还有这么高的大山。跑啊跑啊,一直跑了三天三夜,没吃一粒粮食。有好几次他们觉得自己就要饿死了,但就是不敢进村。有一次一个小村的人见了他们,一边跑一边大嚷:“土匪进村了!进村了!”这使他们明白,他们打大户杀“花斑”的事衙门已经知道了,正在四处围捕。他们只好在山里窜。

他们吃了很多草叶、树根和各种各样的野果。天越来越冷,第一场雪就要下了。怎么走?衣服撕成了条条,荆棘刺破了皮肉,孩子一声连一声哭。哪里躲藏?夜里他们四个人钻进草堆,为御寒只得紧紧拥抱。小双和秋子呵出的热气让两个小伙子泪流满面,可他们只记得:快快赶路!追赶那支队伍!他们搂紧了小双和秋子,只觉得这是自己的姐妹,伸手给小双和秋子梳理长长的头发,觉得穷人的姐妹头发就是长。小双突突跳动的一对小乳房紧贴在铁来胸前,铁来说:“好妹妹,挺住些,‘起事’就要成了!”饥饿使小双不住声地哭。铁来说:“我们是义军,不能哭!”

铁来想嚼一口东西给小双吃,顺手捋来一些冬青植物,嚼着,一口口抹到小双嘴里,小双就咽下去。二憨和秋子也在搜寻食物。夜里饿得实在睡不着,就更紧地搂抱。这样对付一夜,白天再继续往前跑。

有一天他们刚转过一个山坳,立刻有人打了一枪。他们趴下。原来前面有个打鸟的人,身上背着一个皮口袋,打了猎物就装在里面。皮口袋上洇出了血,那枪差一点把他们伤了。他们看明白之后就站起来,向他拍手。打鸟的人见了他们猛地把枪端平,这样一边吆喝一边向后退,退到一条小路上撒腿就跑了。铁来明白了,他也把他们当成了打家劫舍的土匪。他们沮丧极了。

他们往前走下去,饿得实在没有一点力气了。天飘起了雪花,怎么办?铁来试着下山寻找河套里的小村落,心想只要有一个村落肯收留他们,那就可以活命了。他来到一个小村,这一次村里人只把他当成了一个四处讨要的叫花子。铁来放了心,才把三个人引下山来。他们好多天第一次吃上食物,狼吞虎咽的样子让人吓得合不拢嘴,都说:“天哟!四个馋痨。”馋痨就馋痨吧,只要是能入口的东西,他们就伸出两手捧住,然后一下按进嘴里。

有一天他们睡在一个草垛旁边,听到了稀稀落落的枪声和哨子声,赶紧爬起来。村里人告诉他们:官府进村搜土匪了,听说从山上下来几个土匪。他们一听撒丫子就跑。跑啊跑啊,逃命的脚步最快,像长了翅膀一样。铁来在前,二憨在后,接着就是秋子和小双。可是跑到山根下,小双就“哎哟哎哟”叫,腿抽筋了。二憨只好背上她。四个人沿着山坳往前——可是这一回官府下了力气,山的那一边也有了枪声。

再往哪里跑?往北?北面是悬崖峭壁。他们搀扶着,手扯藤条一点一点往前挪。脚上的鞋子早破了,满脚都是血口。小双哭干了眼泪,秋子抱着饥饿的孩子。二憨要给她抱一会儿,秋子死也不肯,“我若去了,就跟孩子一块儿。”铁来明白“去”就是死。他给她抹眼泪,说:“我们眼看就要到了,咬咬牙挺住吧!”后面的官军还在追。他们藏进山洞,藏进枯草。秋子怀里的孩子总要哇哇哭,这使他们怎么也没处躲藏。有好几次秋子差点闷坏了孩子。怎么办?秋子瞅准了一棵发红的松树,找了块干净地方铺好了草,把孩子放在那儿。她琢磨:等太阳落山的时候,他们再回来找孩子。铁来问:“如果他们捡走了孩子呢?”秋子泪眼汪汪:“顾不得这些了,好歹他也能活下来呀。”

天黑了,搜山的人走了。

第二天天亮他们才摸到那棵松树。秋子颤颤抖抖往前摸,小声叫着孩子。三个人紧跟在她的身后。秋子叫着叫着,突然“啊”的一声蒙住了脸。

这时几个人都看清了:那孩子活活被山蚁给咬死了,山蚁糊了孩子一身一脸……“我的孩儿,我的孩儿……”秋子哭着,昏过去了。

他们一块儿把那些山蚁踏死,把孩子埋在了红色的松树下。

四个人沿着尖棱棱的山岭往前,再也不敢到山下去了。他们已经瘦得不成人形,一个个脸色发青,头发脏乱,眼看着没有了活的指望。可是他们都不想死。铁来成了几个人中最硬的汉子,两眼闪动火苗,发誓这条路不走到头就不回家。不要说他们身上有了命案,杀死了“花斑”,就是没有,他们也不回老棘窝了。

第一场大雪之前,小双病倒了。一开始他们搀扶她,再后来二憨又背着她,想找一个茅屋讨点东西,可惜只走到半路她就闭了眼睛。闭眼之前她叫了一声“二憨”,剩下的话已经没有力气说了……两天之后二憨为秋子去采一枚冻果,手脚无力,一个闪失顺着崖畔滚下去,再也不见了踪影。

铁来和秋子哭干了眼泪,然后用树根缠好划乱的裤脚,继续赶路。他们万分后悔的就是当年没有跟上方家老二,没有跟上起义的队伍。可是他们这辈子一定要做成这件事,一定要走下去。他们扳着手指计算日子。

“秋子,翻过大山就是春天了。只要咱翻过冬天的大山,事情就算成了。”

一天傍晚,他们竟然在下山的一条小路旁看到了一个哼哼呀呀的小女娃。女娃满脸灰土,拐肘上挎着一个篮子,还拄着一支拐杖。秋子把她拖起问:“你叫什么名儿?怎么走到这里来?”

女娃说:“俺叫灰娃,俺跟妈讨饭哩,妈死了,撇下了俺。”

秋子忍不住给她梳理头发,后来就和铁来扯上了她的手。灰娃说:“大哥大姐,你领俺去哪儿?”

铁来附在她耳旁说:“灰娃,你愿到一个最好的地方去吗?”

“俺愿。”

秋子问:“你愿当兵吗?”

灰娃一双亮晶晶的眼睛一闪又一闪,点点头。

铁来那时看清了:灰娃长着一双多么俊美的眼睛!他握住了她的小手说:“好妹妹,跟上铁来哥,走哩!”

雪地

大山里的第一场雪铺天盖地。

铁来和秋子,还有那个灰娃都给困在了大山里。他们三个人在大雪之夜依偎一起,天亮后捅破雪洞,一下呆住了。多么大的一场雪!老天,谁说天无绝人之路,这一下真的完了!

秋子哭起来,灰娃也哭了。只有铁来一声不吭。他看看天色:天晴了,太阳就要出来了。他知道山里这场大雪足够一个冬天化的了。

秋子说:“铁来,这一下咱想回也回不去了,找不着队伍,也得像二憨和小双一样当个‘路倒’……”

铁来用目光制止了她。他瞥瞥灰娃,意思是不能让这个小妹妹也跟我们绝望。他说:“你看!太阳出来了,就迎着太阳那儿往前摸,摸过这片大山就到了。灰娃,”他把灰娃使劲往怀里搂,“是吧灰娃!”

灰娃鼻子两侧还有一片黑灰,一笑露出了雪白的牙齿。她的一对眼睛出奇地亮、出奇地大。这对眼睛只有大山里的娃娃才能生得出。她说:“来哥,你领俺走出大山吧!”

“这是肯定的!”

太阳出来后,铁来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冒着大雪登上高处。他要看这一带的地形。他让秋子和灰娃钻到草窝里躲过寒冷。

他往山顶攀去,不知跌了多少跤,两手给石块硌破了,脚踝上全是血淋淋的口子。脚板上流下的血把雪粉都染红了。那是一种可爱的鲜红色。这使他想起小时在院子里一口咬破一个鲜桃时的那种颜色。他忍住疼往上爬,直爬到了大山半腰。

四下看去,东边那一架架山没有边缘,再远处就是更高的山。太阳映得他眼花,他捂一下眼再看,还是看不到边缘。南边是低一些的丘岭,可是绵延很远不见一个村庄。他又往北看去,终于发现了一线亮亮的水。他知道那是一条河——有河便有人家啊!他估摸了一下,从这儿到那一线亮水至少要翻过两座小山包,如果不是下雪,那倒是很容易的。他担心灰娃和秋子会被村里的什么恶人逮住。他觉得自己是剩下的惟一的男子汉,有责任养活她们、把她们带出大山……他心里充满了豪气,从来也没有像现在这样全身都是拗劲。他不知凭什么翻过这两座山、怎样到村子里去寻吃物和衣服,只知道他们三个决不能活活冻死在雪山里。

他太饿了,连喘气的劲儿都没有了。他掏开大雪,想从雪层下面发现可吃的东西,哪怕是一点点草芽也好。他扒呀扒呀,荆棘把手划破了。他钻进雪洞找了半天,才找到一枚乌黑的野枣。他连坚硬的核都嚼掉了。

他走下山,在草窝里把秋子和灰娃搂紧,对在她们耳边说:

“等我!我下去找点衣服和吃物,一定会回来。你们不见我,死也要挨住!”

他弄一些草,揪一根树藤,把草添进衣服又扎紧。他让秋子和灰娃也用同样方法裹紧身子。“挨下去!挨下去!只要能活着就成。”

秋子不放心,可也没有办法。他让秋子护住灰娃,就自己走了。

这是一次可怕的跋涉。

一开始他还能直立着走路,可是当翻过第一座山包时,觉得实在没有力气了,就伏下来。不能停留,一停下就会被冻死。后来他差不多是连爬带滚翻过了另一座山包……他真的看到了一个小小的村庄。

村边上有一群狗在打架。他已经没有力气躲过那群狗了,真怕它们把他活活吃掉。冬天里的饿狗有点儿像狼。他蜷在那儿一声不吭,可是最后一只大黄狗走来,几声嚎叫,一群狗就全跑过来了。它们围着他打转。他用雪团投,狗群时聚时散。后来一个背筐老汉看到了他。老汉低头瞅着,手中的叉子在铁来后背那儿拨来拨去。他大概把铁来当成了一个野物。他从未见到浑身裹了茅草、瘦成了一把骨头的人。

“大叔……”

老汉吭一声:“嘿,还会说话!”他把铁来扶起,然后挟拉着领到村边一个小窝棚里。

这是个孤老汉。铁来不敢对他讲实话,只说饿坏了要口吃的。他没说要衣服,因为孤老汉的窝棚里差不多什么也没有,只有一铺大炕,一个锅灶。土炕上摆了一堆破棉絮和一个茅草扎成的油亮亮的枕头。

老汉在锅灶里点火,直烧得满屋都是水汽。锅盖揭开了,铁来闻到了喷香的气味。原来锅灶里蒸了皮球那么大的菜窝窝。铁来流出了眼泪,再也忍不住,伸出脏乎乎的两手就抓。老汉一把将他抱住,说:“小心手!”

铁来喘口粗气,手抖着。一会儿老汉见他实在等不下,就把菜窝窝盛到碗里,端到窝棚外面的雪地上。一会儿窝窝就变凉了,铁来两手捧住,一下吞了一大口,噎得脖子伸长像只大雁。老汉赶紧给他拍打。

他一口气吃了一个大糠窝窝,又舀了半碗锅底的黑水“咕咚咚”喝下去。奇怪的是吃了东西他竟然爬不起了,躺在屋角打挺儿,“啊啊”叫唤。老汉知道他饿坏了,突然吃这么多东西受不住,就把炕上的破棉絮摊好,把他抱上去。热烘烘的炕,真是一辈子都忘不掉的舒坦。

他最后又讨了几个糠窝窝,给老人跪了两次,往回走了……

铁来领着两个女娃,手持探路的棍子,走得慢极了。铁来一直走在前面。他们只在太阳升到半山腰的时候才敢离开草窝,在太阳落山之前找个地方过夜。有时实在找不到有草的避风地,就在雪地里蹲一夜。实在冻得受不了,他们就蹦跳,互相诉说一些故事。秋子与铁来说的都是一些关于方家老二的传奇,讲第一次见到那个文弱书生的奇怪感觉。那是一种说不尽的敬仰之情。秋子问铁来:“你亲眼看见他坐在白木桌旁,喝着白水讲‘起事’吗?”

铁来点点头:“那一天在马棚里,人围得一层又一层;角上有个人躺着一声不吭,那就是我——你呢?”

“我抱着孩子纳鞋底。后来俺婆婆去喊,我没动,只把孩子让她抱去了。谁知她走开几步又转回。就这样俺娘仨一直站着听,直听到那灯油熬干了……”

他们讲着大家都知道的一些故事:暴动的队伍在那个春草发芽的季节里轰隆一声从老棘窝涌出,大家沿着山梁奔跑,汇集一起;日头照着大大小小的矛枪、钢叉、镰刀。有人还举着从地里掘出的生了锈的宝剑。举着红旗,旗上绣着几个黄色的大字,叫“第一支队”。山里人谁也不知道什么叫“支队”,不过他们都知道这是在干了不起的大事儿。人群大喊:“起事啦!起事啦!”一些没有牙的老头老婆婆坐在马扎上抽烟,议论他们以前听说的关于“起事”的故事。老人说,有一年山那边也有人“起事”,是个秋天,地里吃物多——人吃饱了就不愿动,于是那一次“起事”没成。季节不对哩。又说:“方家老二这次‘起事’准成,春草发芽,人正是枯槁时候,地里青黄不接,饿着肚子‘起事’还能不成?这叫饿急了眼啊!”

铁来讲,秋子讲,奇怪的是天一点也不冷了。灰娃眨着一双又黑又大的眼睛看看这个看看那个,说:“来哥,秋子姐,俺也要去‘支队’。”铁来扳着她的头说:“傻娃,这不就是往支队上赶嘛!”

三个人身上灼热,忘了饥渴寒冷。就这样讲着跳着,等一轮太阳从东山升起。

太阳升高一点,天气稍微暖和了。他们哈着气,用棍子点戳着往前走。在河边、在村落旁,铁来总是让两个人躲到石头后面,由他出去讨要东西。铁来回来晚一点,两人就急得心跳。每一次铁来都会带些食物。有一次铁来甚至搞来一件破棉衣,这件破棉衣在大雪地里简直价抵千金。

夜里他们三个罩在破棉衣下打瞌睡,为了取暖,照例紧紧搂在一起。有一次秋子哭了,不停地哭,铁来和灰娃都问:“怎么啦?怎么啦?”秋子还是哭。再后来,秋子伸手揪住铁来的耳朵,让它贴在自己嘴巴上说了句什么。

铁来说:“我没听清。”

秋子又说了一句。

铁来一愣怔,把身子一闪说:“不中!”

那一夜秋子哭了许久。

铁来搂着灰娃,另一只手松松地揽着秋子。他们一声不吭地在破棉衣下哆嗦。秋子一边哈气一边颤声叫着:“小铁来……”铁来在暗影里双目如电,透过破棉衣的通洞,望到了闪亮的星光。啊!天上的星星燃烧得多么明亮。他觉得最亮的那颗星星下就是向往的那个地方。他轻轻唤着:“让我快些走到那里吧!快些吧……我们还没走到队伍上,已经牺牲了三名——‘义军’!”

他那会儿迟疑了一下,终于说出了“义军”两个字。这两个字是他在黑夜的牲口棚里听来的,是方家老二常说的一个字眼儿。

他紧紧握了一下秋子的手,说:

“死去的三个人都是‘义军’!”

秋子又哭。她想起了二憨、小双,还有她那个没满周岁的孩子。

“我的娃儿,我的娃儿,你死得好惨。”她尽量压抑自己的声音。

铁来给她擦去了眼泪。秋子回忆出来的这些天,说:“那一天,在‘花斑’他们手上那会儿,我和小双让出身子,也许他们就会饶咱,那就没有后来的凶险了……”铁来说:“傻话!身子最宝贵!”

一男两女在雪地里挣扎。好漫长的山路,好高的峻岭。走啊走啊,破衣烂衫,寒风撞响了树木山石。风最大的时候,可以听到石块滚动的声音、树木折断的声音。铁来总是提醒她们:我们都是义军,我们有三个战士牺牲了!

“我如果找不到队伍,我就死在路上,再也不回。”铁来说。

秋子像他一样发誓。灰娃也学着两人。

饥饿风寒中他们不知倒下多少次,但终究还是爬起来。铁来从一个小村讨来了火种,从此他们可以在野地里点一堆火。有时为了从雪窝下面扒出一点可以燃烧的干草,铁来两手都扎满了荆棘。就为了换取那一个时辰的烘烤,他宁可把双手刺烂。一个人走过这样的雪地,那就会一辈子不再惧怕寒冷。

有一次铁来病得快不行了。秋子相信他再也不能活过来,因为他已说不出一句囫囵话。秋子把他放在一个草窝里,牵上灰娃的手,摸到一个大户人家那儿。她把他们三个人说成了一家三口,把铁来说成了病倒的男人。她提出为大户人家做工,讨一口吃的喂男人,讨几个钱给男人请郎中。大户人家同意了,他们就驮着铁来住下。白天晚上秋子和灰娃都要给大户人家推磨,灰娃还要给大户人家哄孩子。郎中来了,铁来转醒。他们这一下耽搁了十多天。铁来急得跺脚,脸色蜡黄就要上路。

秋子说:“来,你不能,急了不中。”

灰娃也叫着:“铁来哥,铁来哥,缓些日子吧!缓些日子吧!”

他们在这里吃残羹剩饭,到底还是装饱了肚子,脸色开始好转。秋子的头发眼看着又闪出光亮,脸上有了光泽。

若不是后来出了个事情,他们说不定还要在这儿多待些日子。

一天夜里秋子正在推磨,东家的大孩子扑到了身上。他比铁来还要小两岁。秋子把他甩开,他说:“你要愿意,我就给一块钱。”秋子好不容易挣脱。就在这天晚上,他们三个摸黑跑出了村子,钻进了大山……

接连下了几场雪。第一场大雪还没化尽,新雪又蒙一层。他们踏着没膝深的大雪,一步一个窟窿……

走啊走啊,向着东方。

太阳晒热了后背,晒红了脸。脚下的雪开始融化。春天快来了。

灰娃说:“来哥,你不是说春天一到,青草一发芽,就能看见那里吗?”

“你看,最东边的那座山,那就是尽头了——再往前就是。”

橡树之家

梅子认为我们应该拿出更多的时间去陪伴两个老人。我们不得不更多地回到橡树路。小宁总是抱着丽丽,梅子也一副欢天喜地回娘家的样子。岳母对外孙和丽丽同样喜欢,而小鹿在家时总能和他与它打成一片。有时我觉得在这个小院里,惟独神色肃穆的岳父是个多余者——更多的时候却又相反,自己才是个真正的多余者,我正贸然闯入了一个陌生的世界。这是哪里?是与整座城市形成鲜明对比的一个著名街区,一个叫橡树路的地方,可惜它在今天怎么看怎么像是假的——如同为了一场上演百年的大戏搭起的华丽布景。更悲惨的一个事实是,它是洋人那会儿着手搭建起来的。真是这样,尽管这有点说不出口。我不喜欢把有关洋人的一些事儿和岳父一家扯在一起,因为这里是我妻子原来的窝——而且差一点也成了我们的窝。一想到这里,我内心里那种不舒服的感受就达到了极点。橡树路嘛,是听起来让这个城市的人头皮一耸的嫉羡之地,那些待在外面的人会用奇怪的眼光看过来。我害怕这目光。我本来是一个天生和倒霉鬼搭帮结伙的人,就因为找了这样一个老婆,事情就变得别扭了。“住到这里多好啊。”梅子说。“有什么好?”“傻子,这是橡树路啊!再说和爸爸妈妈在一起……”梅子当时皱起眉头的样子让我觉得好笑。我摇头,长时间不再说什么。后来我说:“这是他们打下来的一个地方,而我……不能待在这儿。我没动手。”“谁打下来?打谁?”她吃惊了,本来就很大的眼睛瞪得溜圆瞄着我,像一只受惊的猫。我说:“……打仗。死了很多人呢。反正是打下来了。”梅子明白了,叹气,不再说什么。她可能觉得我扯得太远。但无论如何,我们的小窝是不能安在这个地方的。是的,我没动手。我这样的人住在这里,身上也许会生癣——心上也会生。那将是多么可怕的病啊。

结果我硬拉着梅子离开了。我们现在的新家在我看来已经好得不得了,可是岳父岳母去看了,立刻吓了一跳。那是离一般市民区很近的一座简易公寓,我们的小窝在这当中还算好的。它像周围的房子一样没有暖气,供电不足,四处收破烂的吆喝声此起彼伏……惟一让梅子高兴的是,如果穿插着走一些斜巷,这儿离娘家并不算太远。

而岳父这儿是多么安静的一个街区。我不喜欢这里才怪呢。可这里总是给人一种不真实感——那是一种极为古怪的、难以言传的感觉。相反,住在一个暴土纷飞喧声逼人、一下雨雪就满街泥泞的地方才是逼真的。尽管比起庄明一家,岳父的院落已经不算太大,但它仍然被那么绿那么好的草地所包裹——这看起来还是像童话一样!在这座城市里亲历童话,这个玩笑是不是开得太大了?这是我们的家?我才不信。我不能信也不敢信。我决不住在掩耳盗铃之地。而且我们这种人本来就应该堂堂正正的,我们干吗要去掩耳、要去盗铃——盗一个二百年前洋人系上的铃?我不,我说:我不!

他们一家人在屋里玩时,我常常一个人到院里那棵大橡树下。多好的橡树,它茂盛得不可思议,顶端黑乌乌的叶片正在吐纳水汽。它如今老得已经没法估量年龄,谁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在多少年前将其栽下。这里已经换过了好几茬主人,他们的职务、社会地位、性格和身份,甚至是国籍,都各不相同。不过在这个城市能住上这么一处院落的,从过去到现在肯定都不是等闲之辈。岳父毕竟是九死一生之人,是那个叫“铁来”的勇敢后生从一座苦难的大山那边翻过来的,翻过来以后就改叫“梁里”了,然后落脚在这样一个地方。瞧吧,即便住在这样的院落还有人为他抱怨呢。完全是受橡树路的影响,如今这座城市南郊的一片空地上已经新盖了一幢幢漂亮的别墅,每一个小楼都有一个小花园,而且楼内可以全天供应热水,每幢楼至少有四个漂亮的卫生间。那些幢房子本来也有岳父的一幢,他去看了看,不为所动。岳母在一切问题上都依从岳父,可惟独这次在房子的问题上跟他意见相左。不过后来岳父摆了一下手,她也就算了。其实岳父是对的。那种仿制品,那种没有根柢的薄气相是很难遮掩的,那里怎么可以比橡树路呢。那个地方经历了百年风雨之后,还值得让人去流血流汗打下来吗?我深深地怀疑。还是橡树路,只有这里才是胜者永恒的徽章。

岳母说:“人老了恋旧。我们在这个小院里住了十几年,”她扳了扳手指,“哟,快二十年了。”

岳母说,仅仅从居住面积上看,那座小楼比这套平房并没有大出多少。好处是那儿新簇簇的,而且住得比较集中一点,远离闹市,空气也好一些。那里也有不太方便的地方,比如说买菜,再比如说离暴发户们太近……

这里的小花园主要由岳母一个人侍弄,岳父只在工作累了时背着手来这儿观赏一番,高兴了才拨弄几下。小鹿不仅从不侍弄花草,而且还常常偷折花木。他将大把的鲜花偷藏在书包里背走,很难说是送到哪里去了。看来人类用鲜花表达自己某种难以言状的情感,从古至今没变。这很有趣。

这花园里的花木品种比过去丰富多了,几乎在每个季节都能看到一点吸引人的东西。墙角那儿已经有了一些早春开花的落叶灌木,其中有滨海珍珠草、连翘等。新增加的花木,比如说紫丁香,让我喜欢极了。这种小乔木已经长了三米多高,它的浓香总让我阵阵沉迷——我常常由此想起那所地质学院的生活。那里的教学楼前就有大批丁香树,其中好多是紫丁香……紫丁香旁边是小叶女贞。岳母几乎喜欢所有的花草。她在串门时只要见到自己喜欢的品种,就一定要设法栽在自己园里。在这拥挤与斑驳中,仔细看会发现一些在荒山野地才能见到的植物,像蔓剪草、菟丝子、藤长苗等;有的根本就不开花,大概她只为了让自己的小院多拥有一些吧。

院子四周的花墙上长满了藤蔓状植物,像篱打碗花等。裂叶牵牛在围墙下特别茂盛,缠绕着,开着蓝紫色或紫红色的花。她最喜欢的一株珍珠枫这会儿就被裂叶牵牛给缠裹起来。院角有棵一米多高的白棠子树,岳母说一位老首长有关节酸疼的毛病,是用这种树根治好的,于是她就设法搞回了一棵。“说不定你爸什么时候也用得着……”

身后传来一阵大呼小叫。原来丽丽叼了一只很大的绒布拖鞋,一颠一颠朝这边跑来,后边是小鹿的笑声、拍掌声,再后边就是岳父铁青着脸,伸手指点奔跑的丽丽……它把岳父的拖鞋给叼来了。我把它抱起来,拍拍它的小脑袋,很费力地取下拖鞋。

回到屋里,岳父接过拖鞋,一边往脚上穿一边准确地骂道:“这个狗东西!”

他又回到写字台前了。

四周的墙上如今挂满了他的字;还有两幅画,画了鱼。我觉得他画的鱼都像木头刻成的。他说:“你看!够办个展览用了。”“你不是在春节参加过展览吗?”“那是老干部联展,选了三幅。其实有机会我也可以举办‘个展’了。”我未置可否。他伸手指了指那条木头鱼旁的两幅字:“这两幅你看怎么样?好一点吧?”“是展览选中的吗?”

他嘴里发出一声“哧”:“他们选中的恰恰不是我最得意的!”

我笑了。我不愿扫他的兴。

“竹子很难画呀。”他又说。

“大概人物最难画吧。”

“竹子。”

丽丽在外边一声声叫着,口气严厉。岳父厌恶地斜去一眼。这时岳母、梅子都大着声音打招呼。岳父这才把手中的东西放下,慢腾腾走到外屋的客厅。

来的客人我们都熟悉,是老团长,很早以前给岳父做过警卫员。他很瘦很瘦,全身都干硬绷紧得可怕。他每一次到来,一见岳父就要依照旧习惯利利落落打一个敬礼。

这一次岳父正好跨到客厅里,老人也走到了屋子中间,脚跟一碰又是一个敬礼。

我不敢笑。岳父在接受这个敬礼的时候总是满脸肃穆。他轻轻摆一下手,像是还礼,又像是让对方坐到沙发上。这都是老一套了。

老团长坐下,“那两幅字快裱好了,我告诉他们要用最好的裱工。两天后就取回来。”

岳父并不在意,手指敲打着茶几,示意他喝茶。老团长端起茶杯。这时我走到岳母和梅子一边。小宁、小鹿、丽丽三个在一块儿。这一下全家人就分成了三摊……

离开之前岳父又一次让我欣赏墙上的几幅字,这让我多少有点奇怪。不过第二天一上班,我马上就全明白了。

这天处长一见面就高兴地打招呼,说有一份刊物封二发了梁里的书法作品,“我看了,还是蛮棒的。”

我倒多少有点替老人捏一把汗。一些刊物常发一些书画作品,可那都是选自本市或国内最有名的艺术家——发岳父那些东西?我的脸涨红了,因为生气或者替他羞愧。

“杂志还配发了一篇文章,《论梁里的书法艺术》——我以为你早就看了呢。”他从一旁找出那份杂志,打开其中的一页。

我脱口而出:“这是哪个狗东西写出来的?”

“你怎么这样说话?”处长一愣。

我盯着这篇短文。透过文字的栅栏,我仿佛看到了岳父端坐在老年书法家协会主席的位子上,含蓄地微笑。处长的脸白一阵红一阵,后来抓起一块抹布擦起了桌子。

岳母保养得很好,六十多了,看上去只有五十多岁。她的皮肤仍然那么细腻,一双眼睛像青年人那样清澈,只是目光更为柔和慈祥。她心上好像从没有那么多沉重和忧烦。在她温煦的目光下,人会变得安定许多。

梅子在许多方面都继承了母亲。比如说她的眼睛……

岳母就像庄周的母亲一样,在部队时是一位护士,后来又做了医生。我想这是一个女人一生所能选择的最好的职业了。挽救生命,安慰那些在战场上留下创伤的人,有什么能比这个更为高尚呢?我想象她穿着粗布军衣,军衣外面再添一套白色隔离衣的那种风姿,多少有点感动。

她微笑着看我。这使我觉得自己永远是一个晚辈。我接受这目光的爱抚,有一刻竟神差鬼使地咕哝了一句:“灰娃铁来……”

她的眉头立刻锁起,盯住了我。

她这副苦相让我有点不知所措。后来,只僵持了一会儿,她就笑了,问:“你从哪儿听来的?”

我吞吞吐吐,没法回答。不过这再清楚不过了,它只能来自家人。

岳母随我走到花园里,在即将衰败的一丛玫瑰前蹲下,摘掉了一片干卷的叶子……

这一天梅子问:“你怎么能叫爸爸妈妈的乳名?”

“我那时有点走神……反正不是故意的。”

就在几天之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又发现岳父右脚缺一个小趾。我问梅子,她没好气地告诉:那是他在追赶队伍的那个冬天里冻掉的。我听了久久没有做声。

岳父情绪好时,我就请他再讲一讲过去。我问:那个方家老二为什么改成了“吕南老”?

岳母替他答了,说方家老二对自己那个家族恨到了极点,所以参加革命后连姓氏也要改——这在那时是常有的事儿。

我再没吭声。那天我才发现,那一段激动人心的历史原来近在眼前,似乎伸手就能触摸。可是创造这些历史的人一旦走进今天的生活场景,就变得极度陌生,好像离得遥远又遥远,好像隔开了一道不可逾越的时光的瀚海……这种感觉以前也出现过,比如见到庄周父亲时,也有过这样的感觉。那个人也在一个雷雨之夜背叛了豪门,这有点像吕南老。雷雨之夜、白皑皑的冰雪大山,以及在激烈震荡的环境里活动着的衣衫褴褛、神色稚气而肃穆的年轻人——他们个个豪情万丈,身上的血流像河水一样激扬奔腾……

岳父后来当了副师长。至今见面还要打敬礼的那个老团长,他磕碰的脚跟很容易将人唤回战争年代。只不过在这个客厅里,那举起的右手和尽量挺直的瘦削身躯或多或少有点不协调。

岳父入伍第一年就成为一支游击队的班长。游击队是从第一支队分出的。这支队伍在东部山区活动了三个年头,是在最严酷的斗争环境里成长壮大的。后来队伍南下,他又成为副团长、某个纵队的政委,诸如此类。岁月如梭,而今,他常常为好久没能回到那片大山而生出长长的叹息。岳母也说:“也该回去看看了。”

话是这样讲,其实他们真要出城已经很难很难了。

不过有一次他们真的动身了。那是一个老干部参观团,行走路线早已定好,要一路参观一些企业和古迹。这一次虽然也去了东部平原和山区,却很难有机会把大轿车开进当年洒血淌汗的那些山隙里去。岳父归来时垂头丧气:“就连当年的村子也没好好看一眼,这算什么!”

我问了一句:“你为什么不留下来?”

他只是叹气,没有回答。

只要一谈起那片大山,他就表现得一往情深。他可以放下一切话题和手头的事情,不安地抚着胸部,踱到窗前。他常常激动得不能自已,直到疲惫时才重新坐到沙发上。那时他仰靠着,长久地闭着眼睛。他念出的每一个村庄名字我几乎都知道。那里的每一条山脉,每一处地形我都了如指掌。有好多地方他已经忘记了,我却能给他一一复述。这是他渐渐喜欢和我谈话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这个家庭里,我们俩惟一的共同语言就是谈论那片大山。但这其中存在的异同是:我更多的是从自然地理、从地质学的角度描述的;而他总是不失时机地把该地发生的一些战斗故事填上去。大概也就是这些缘故吧,当他得知我一心想离开那个研究所时就极力反对,“国家培养一个人不容易。”他说。“可我觉得国家培养什么人都不容易。”——那时我已瞄上了一家杂志社,但这句话我没有说出来。

我在这样的谈话中常常想到父亲。因为我的父亲也曾经在那座大山战斗过,而且一度任过副政委。我对岳父仔细描述了父亲的模样。岳父沉着脸,一声不吭。后来他说:

“那还不一定是什么颜色的队伍……”

“它当然是‘红色’!难道你连这一点还要怀疑吗?”

他坚持说没有父亲这么个人——也许他们阴差阳错,擦肩而过了。父亲在游击队任职的时间很短,他更多的是来往于山地和那个滨海小城之间,公开身份是一名商人……

说到“商人”,岳父马上嘻嘻笑了,说他倒见过一个来来往往的“商人”,不过那人早已在交火的时候被打死了——子弹从后背那儿打进去,从胸口那儿穿出来。

我忙问:“他是一个好人还是坏人?”

“无所谓好人坏人,就是个‘商人’。”

“他是被误伤的吗?”

“有人早就要干掉他。”

“为什么?”

“就因为那人两边倒腾军火,跟他接头的人关系复杂。这样的人在战争年代是要提防的。”

“那么是革命的队伍把他干掉了?”

“是二班干的。”

我吸了一口凉气。当然了,那个“商人”不是父亲。父亲后来仍然活着,而且参与了许多惊天动地的大事,比如说那个海滨小城的解放、海港的激战……他后来蒙冤,重新被押到那片大山里时,已经成为了“敌人”,戴上了镣铐……

这一切是多么靠不住,多么不真实。我相信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像父亲这样,忍受了如此的冤屈,而且直到最后,直到离开人世,都没能洗刷这些冤屈。在生命接近终点的那些年头,他已经失去了一切热情……

岳父常常讲起的就是鼋山主峰西部的那场激战。那一次真可谓血流成河。鼋山实际上是贯穿整个东部平原、流入渤海湾的芦青河发源地。那一场著名的战斗至今在山民那儿记得清清楚楚。

还是做学生时,有一年的暑假,就为它所吸引,就为了一个蒙冤的父亲,我曾背着背囊徒步穿越山地,一口气登上了鼋山主峰……

永远难忘那个夏天。

记得登上山脉主峰时正是一个清晨。而在中午以前,我就到达了它东边的一条沟谷,踏进了谷地。那条沟谷一直向西,方向几乎没变,只在山脉向西南呈弧形弯曲时,才折向正北。沟谷上游宽窄不一,窄的地方大约只有七十多米,而最宽处却有三华里以上。它像这个地区的大多数河谷一样,水流跌落得厉害。一些水汊组成了复杂的水网。我所勘察的正是芦青河上游最主要的谷地。它的两侧山岭长满了榔榆和加拿大杨、柳树;灌木的种类多得数不胜数。因为地处山阴,水土得以保持,所以大多数灌木长得茂密。我留意看了那些灌木丛,它们有豆腐柴、牡荆;一些青杞旁还茂生了野芝麻、毛水苏、鼠尾草之类的草本植物。这儿山坡平缓,可以想见山谷是被后来的冲积物渐渐填平的。当时正是炎热的夏天,虽然山溪的源头还没有全部干涸,但流得非常和缓。我那一天就在沟谷旁的两棵柳树下宿了。

早晨站在山岭高处看整个山脉,总想垂泪。眼前的一段山脉轮廓清晰,向西那一段就渐渐模糊了。在一团夏日山雾之中,顺着山阴望向西北,远远可见两条有名的河流:芦青河和界河,它们都模模糊糊的。两条河谷之间,一眼望去到处都是沟壑和若有若无的水流,一时怎么也弄不明白它们是怎样归属了两条大河的。

就在西边二十多公里处,有一座烈士陵园。我花了多半天的时间才走到那儿。多么让人震惊啊:这里有那么多橡树!这个陵园里的橡树竟然比松树还要多……陵园里就安葬着那次战斗中牺牲的战士。今天回想那里,不能不同时想到两个人——岳父和父亲。这两个人都与这场战事密切相关,可他们之间却是完全陌生的。这多么奇怪。

岳父在那场战斗中受了伤,尽管伤得不重,部位却非常要害:他伤了鼻子。这使他的鼻子后来长了息肉,有点变形,看上去比一般的鼻子更宽更大——为了它我与斗眼小焕有过一次冲撞——一天他去找我扑了个空,然后就一路寻到了岳父那儿……他事后就嘲笑岳父那个宽宽的鼻子。我警告他最好不要这样。他继续嘲笑,而且越来越放肆,说有点像“马鼻”。我给了他一拳。后来我跟他讲起鼋山那次战斗,告诉他死了多少人。斗眼小焕竟然不停地做着鬼脸。在他眼里这一切都不值一提。那一天我看着他那没有梳理好的、向一边撇去的一绺头发,觉得他简直像一个恶鬼。那一天我真想揍扁他的鼻子。

那是我惟一一次替岳父——不,是替“铁来”打抱不平。我从心里为他感到委屈。

我的父亲参加了这场战斗,但没有受伤。母亲生前多次讲过这场战斗的情形,有一些细节与岳父讲得一样……

那天我在一排排墓碑前伫立,一直待到黄昏。粗大的橡树,沉默的橡树。这也是一处橡树之家。

天完全黑了,守园人走过来。他没有催我。他多么寂寞冷清啊,他告诉我,整整半年里都没有几个人来这儿。这儿整天死寂无声……

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浓黑中,我一直抵在一棵老橡树上,想着自己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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