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唐恩,为什么有的人抽烟。
唐恩说,有的人因为酷,有的人因为心里苦。
那你是哪种?
坐了一列长长的火车,两千多公里跨跃了大陆的南北,终于抵达八月的北京。对于北京没有什么感情,一个城市无论它的建筑再怎么光怪陆离也是不会产生感情的。除非,除非那里住着什么人。因为有人情世故。
有的人命很苦,一生只会爱上一个城市。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他乡,走遍山南水北,穿过人来人往,都不会再爱上其他城市。而我是这种人。
刚到北京的那晚我叫阿文出来吃饭。
阿文在微信里说,从工作单位过来,地铁倒了两趟线,一共坐了三站。
我说,这听起来像个笑话。
那天阿文穿着短裤拖鞋就出现了,和他高端大气的工作单位显得很不搭调。一如既往的随性和有趣。
商场里的冷气和柔和的灯光告诉我们应该多待一会。于是我们从下午七点吃到了晚上十一点。
我叫周一一。那不是个破折号,我妈想让我做一个简单的人,于是给我起了一个简单的名字,只是没想到我越来越复杂。初中的时候我就开始追女生,高一的时候打群架惊动了警察,后来逃课泡吧。高考结束后我妈平心静气找我谈话,让我报一个省内的医学院,我“砰”地一声把门摔上,毫不犹豫地在所有的志愿里都选择了北方的城市。
于是一个月后我被离家两千公里以外的北京S文学院录取。
出门那天我不争气地掉下了几个泪珠,广州到北京要坐三十个小时的火车。我意识到从此我的家乡真的只有冬夏,再无春秋了。
而春花说,我要去西安读书了。
我说好。
于是我俩就分手了。
在路上我问自己为什么不感觉难过。
对啊你为什么不感觉难过。
我一遍遍质问着自己,然后我就哭了,在火车上嚎啕大哭。周围的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感觉就像看着一条可怜的狗。
那个从初中开始喜欢了四年的姑娘,就见不到了。于是我在火车上回忆我们的点点滴滴。
春花是个强势的姑娘。她带我喝酒,带我打群架,但是就是不让我抽烟。我就像小弟一样被她罩着,安全感十足。
高一那年我刚开始接触抽烟,看着烟圈在空中飘呀飘,变幻莫测。那时候大家都不怎么有钱,只能买得起两块五一盒的相思鸟,然后躲在厕所里,一边提防着教导主任,一边抽着呛人的烟。
春花的鼻子就像狗的鼻子一样灵敏。那天晚上下了晚自习我们在操场上散步,在迷人月光的催化作用下我决定亲她,就在我刚要亲到的时候她突然说,周一一你是不是抽烟了。
我支支吾吾地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春花说你要是再敢抽烟我就打死你。
我连忙讨好说以后再也不敢了。
第二天晚上我没敢和她靠得太近,一来怕她那和狗一样灵敏的鼻子会嗅到什么蛛丝马迹,二来我怕她打我。
春花说你离我这么远干什么,难不成心里有鬼。
也许是我做贼心虚的样子实在是不好隐瞒,于是我决定招供。春花没有打我,说就知道周一一你狗改不了吃屎的德行。然后说明天从她爸那里带一盒好烟给我抽,不要让我抽两块五一盒的相思鸟了,但是只允许我一天抽一根,抽完她再带给我。
第二天春花果然带了一盒烟给我,烟盒上用外文写着Marlboro。春花说这是爆珠万宝路,抽之前要先把烟嘴里的珠子捏爆。我高兴坏了,那天我在厕所里遇到熟人便散烟,说媳妇给的,看着别人羡慕的眼神我很是得意,得意到忘了一天只抽一根的约定,很快那盒烟便被抽完了。
春花在升入高中以后很快就被贴上了不良少女的标签,可是我知道其实她并没有什么真正不良嗜好。只不过受年龄所限,她的内心也充满了那个年纪的叛逆。其实大家都一样,觉得什么酷就做什么,就像中二期的时候我把QQ昵称和个性签名改的满是火星文,说着非主流要死要活的话。
虽然春花经常逃课去网吧,但是我知道她依旧是一个有上进心的姑娘。就像虽然她会打架,但是我知道那是她忍无可忍之后的决定,虽然她常和几个男孩子混在一起我知道她还是很关心我。
你知道每个中学都是一个江湖,在江湖里都要遵从着弱肉强食的规则。在江湖里有两种人是不被欺负的,一种是年级学霸,每次成绩都名列前茅得到老师的青睐,另一种就是春花这种了。而我变成了大人口中的“高不成,低不就”,最容易被当作别人的目标。
有次我和王凯在学校门口外买零食,被几个高年级的混混拦住,一个一看就知道经常挨揍的红毛小子和他们的秃顶头头说,就是他。
我以为他指的是我旁边的王凯,可我看看旁边王凯他丫溜得比兔子都快。我前面的那个红毛又指了指我,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就是他。
我想起来了,这个人是我们学校的,上初二。我两个星期前揍过他一顿。
我当时虽然也很混,但我和别的混混不一样,我的心里一直装着“杀富济贫,惩处邪恶”的英雄梦想。我之所以揍那小子有两个原因:第一是我看到他偷了学校超市里一毛钱一块的“别咬我”,而且还偷了五块;第二是他丫偷东西的时候踩我脚了,我上午刚换的新鞋。
于是我就揍了他。
有两件事我没有想到,第一是这蔫孩子会找人来报复,第二个是在我被人复仇时那个平常一起抽烟的兄弟王凯竟弃我而逃。我爆了句粗口。
在那个秃子的指示下他们把我慢慢逼到角落里。我已经不指望有路过的教导主任在关键时刻出现救我一命了,因为这是个连监控都照不到的死角。我重重挨了两拳,感觉有点发懵,就在我准备还手的时候。“啪”的一声,一个酒瓶重重砸在秃子的头上。
春花怒气冲冲地拿着剩下的半个酒瓶,指着他们,“我去你大爷”。
那是多年以后回想起来依旧让人心潮澎湃的瞬间,看着春花随时准备和那帮人拼命的架势,我产生了要用余生来保护眼前的这个姑娘的冲动。
之后王凯带了教导主任匆匆过来,我擦了擦嘴角的血,那天才算是平安度过。
回到学校春花给我买了云南白药。说这玩意可以活血止痛,解毒消肿。我看着春花为我担忧的样子,那一刻突然想娶她。
临走的那天,春花给我打电话,说她要去西安了。
我说好。
春花说,以后大哥不在,别让别人欺负了。
我说放心。
我在火车上哭的很凶。
直到窗外再也看不见了热带植物,红壤变成了黄土,温润的空气变得干燥。
直到黄昏湮没了黎明。
但是这种悲伤很快被大学里的花花绿绿冲淡,到了北京之后便一头扎进S文学院的温柔富贵乡中。我在文学院的小姐姐们的影响下开始写小说,然后把故事换成稿费然后买烟。
我给自己定了一个原则,那就是每天只抽一根烟。
再后来,写作和抽烟一样都成了我的习惯。
你知道往事犹如梦一般,让你不相信那是曾经的你,那是你曾经的选择。有时候我在想,我的存在是一件很神奇的事,如果我爸几十年前没有认识我妈,那我就不存在了,如果我爷爷几十年前没有认识奶奶,那我爸就不存在,同样我也不会存在了。中间的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我都不存在了。也就是说其实这个世界存在了无数种可能,而那些可能都存在于平行时空里。在平行时空里的你过着你想要的生活,喝着口感最好的咖啡还有最温柔的恋人。
我们能遇到什么样的人,我们会被什么样的人所吸引,在这个时空里,我们看似可以选择,其实已经确定了。
我慢慢相信在平行时空里一定有一个周一一和春花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或者在那里他不叫周一一,她也不叫春花。管他呢,名字不重要。
农历八月廿四,不是什么节气,没有特殊意义。我在阶九教室的楼梯口碰到了一女生。那天晚上月光很好,有风,无云。她穿着破洞短裤,白色吊带衫,手指里夹着一根细烟。
那天我没有搭讪。可能是我生活得很没有勇气,也就是不自信。
后来几次在路上碰到她,手里总是夹着烟。她头也没有抬就走过了。
我在微信里问阿文,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直到晚上他才慢悠悠地回复了我一行字——酒壮怂人胆。
于是我把阿文叫出来喝酒,我俩喝了一箱哈尔滨。我说不行了,今晚回不去了。
而在我因多次鼓不起勇气搭讪而心情低沉的时候,我坐在学校的一处长椅上,拿出一根烟点上。这时突然有个人出现在我旁边。
同学,借个火。
她说让我叫她唐恩。
我说我叫周一一。
我说我经常看到你抽烟,为什么会抽烟?
唐恩说,有的人因为酷,有的人因为心里苦。
那你呢,是哪种?
唐恩说,抽烟的时候让我觉得我已经和之前的自己决裂了,我不喜欢之前的自己。
唐恩说她放弃过很多事。比如化学。化学曾是她最喜欢的学科,可是她爸爸一定要让她学文学以后做个老师,她执拗不过,心想就按你们的意愿吧,于是在大学里开始堕落,开启一个爱他妈谁谁的快意人生。可是后来发现,有的东西放弃之后就会越来越迷失自己。
于是她开始抽烟。
那天唐恩问我抽什么牌子的烟?
我说爆珠万。
唐恩说男生抽万宝路有点娘。
唐恩的本名其实不叫唐恩,她叫李诗雅。可是后来我发现她和诗雅一点关系都没有,一是因为她从来也不读诗,也不文雅,二是因为我发现她性格像极了春花。在烟雾缭绕的青春里充满了叛逆。只是个头比春花要高很多,和我站在一起的时候感觉和我一样高。
就这样时间过了两个月,北京进入冬天了。我第一次见到雪,我们家里从来不下雪。我打着伞路过阶梯教室的时候,被唐恩笑,说下雪不用打伞的。我说雪化了不就把衣服弄湿了吗。
那天雪很大。我听了唐恩的话没有打伞。回去之后惊奇地发现,衣服并没有像想象中的那样淋湿。
后来唐恩消失了。
唐恩在消失之前的一个星期,我们在一起抽了一次烟。唐恩说她要转学了。她的梦想是学化学,她不想以后当作家去影响别人的价值观,因为她自己的价值观也许都漏洞百出。她也不想在这些穷酸文人的笔下跟着悲悯天下苍生。在临走之前的最后一句话她说,你叫周一一是吧,好好写故事,等你以后成了畅销书作家,记得把我的名字写进去。
后来她的座位一直空着,我看到她空空的座位的时候,心里很难过。我突然想到,我还没有唐恩的联系方式。
我发现人和人是存在于不同的世界的,有的人的出现只是为了告诉你这个世界上其实有很多种生活方式,而你们却无法产生交集。就像唐恩,我和她最近的时候只有递打火机时不到两公分的距离,可是这两公分却决定了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我想从我的世界走出来,可是那股力量我没办法冲破。就像中学的时候,学渣和学霸是没有办法玩到一起的,即使老师让成绩好与成绩不好的学生成立帮扶小组,他们的交集也就仅限于课堂应付老师而已。
我走不进唐恩的世界,跟不上她的思维,产生不了共鸣。
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觉得难过。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恨不知所踪,一笑而泯。
后来我把故事讲给阿文。你知道吗,我刚上大学的时候喜欢上一个抽烟的女孩子,和我差不多高,我们待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不到一个小时。
阿文说,我觉得你很容易被新鲜事物吸引,然后好奇,欣赏,最后无感,很快又被另一个新鲜事物吸引。
如此而已。
也许是这样吧,被陌生事物吸引。即使知道完全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还是会被吸引。其实平淡无奇的生活很没有意思,抽烟再也不用偷偷跑去厕所,再也没有人因为屁大的事而大打出手,因为我们都长大了。能被什么东西吸引也是一件难得的事。只不过有时是苦的。
北京那么大,也许我再也遇不到唐恩了,她的真名应该叫李诗雅,不要紧,名字不重要。
我开始想念两千公里外亚热带季风气候下的家乡。
只是唐恩的那句话后来常常在我脑海中浮现。
有的人因为酷,有的人因为心里苦。
那你是哪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