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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客栈惊闻诅族人

一望无际的大漠远处,只瞧见一轮红日慢慢的靠西了,叶轻只得收下满腔感慨,四处搜罗着夜里能避风的地方。

犹记得五千年前,这里还是蜀真国的边境,他率兵出征之时,便尝尽了无尽海的恶劣气候。

若是到了晚上,还没有避风的地方,估摸着第二日,便要被活埋了,虽说他是神仙,埋一埋也无伤大雅,但终归还是会难受的。

尤其是他这种,从凡间飞升上来的神仙,便是过了五千年,也还遵循着凡间的习俗。

只可惜,今时不同往日,那时候的无尽海尚可衬得上一句“人烟”,只说蜀真国,便在此耗费了许多人力,不仅驻了城墙避风,还迁移来了许多民众,只可惜,到如今,早已无迹可寻,只剩下光秃秃的一片黄沙。

叶轻走了许久,入眼的仍是一片无边大漠。

越临近夜里,风沙便越发的大了,一阵接着一阵,愈演愈烈,毫无停歇之意,无奈之下,叶轻只得从锁灵囊中,摸出一块长布条来。

那布条的模样,倒跟他身上的穿的泛黄衣服如出一辙,一看便是被岁月狠狠洗礼过的。

随后,便将那布条挂在脖子上,又往口鼻处绕了一圈,如此,便能防止风沙吹进口鼻了。

只是,这时候的沙子,架在太阳下烤了一天,走在上头就跟踩在火架上似的,一脚陷下去,沙子顺着鞋缝溜了进来,烫的脚生疼。

但叶轻这一辈子,最能捱的便是疼了,看得见的,看不见的,什么样的没受过,咬咬牙,便也都挺过去了。

如此翻了几座沙丘之后,终于在对面的沙丘里,瞧见了一家客栈,门前似乎挂了一面旗子,样子有些破旧,在夕阳的辉映下,犹如一道希望在风里飞扬。

大漠里,唯有这点不好,看着距离挺近的,结果走了一个时辰才到。

远远的只瞧见破旗招展,走近一看,才看到那旗上写着“无钱莫进”四个大字。

叶轻活了数千年,还是头一次见人捞钱捞的这般明目张胆,不禁心生佩服。

从破旗上收回目光,拍了拍身上的沙尘,取下蒙住口鼻的布条后,这才往客栈内走去。

虽说,这客栈外头看起来是破旧了些,但跨进屋内,却也称得上一句别有乾坤,尤其是在这荒无人烟的沙漠里,便越发的难得。

进屋后,只见满堂子都是来来往往的旅人,热闹不已,将外面的荒芜顿时就隔绝开来。

见突然有人进来,众人都齐刷刷的看了过来,毕竟,这大漠上,十天半个月也难见一个人影,又见是个落魄书生,顿觉无趣,便又转头继续喝酒做乐。

叶轻也不计较,只当没有看见,只抬头往四周瞧了瞧,虽不见得多气派,好在用料讲究,四周的墙壁,都是用极为厚重的木头搭起来的。

故而,才能抵挡住夜里的风沙肆虐。

双脚刚踏进来,落在地上,心里顿生出一股踏实感,沙地上走得久了,总觉的大地都是往下陷的,唯有脚踏实地才觉得安心。

叶轻刚跨进客栈,还未待他好好感受这来自不易的踏实感,便见一位身材浑圆,且长相粗狂的女人,手拿算盘迎面走了过来,看这做派,定然就是此间的老板娘了。

俗话说,做生意的人都讲究“逢人三分笑”,就图个和气生财,结果,那老板娘在看到叶轻身上泛黄的衣裳后,一张笑盈盈的脸,顿时就垮了下来,翻了一个白眼后,才慢腾腾道:“住店?”

“正是。”叶轻客气的点了点头,正所谓入乡随俗,这个他还是懂的。

“不巧,客房都住满了。”见他举止大方,却一身穷酸,老板娘看在眼里,便越发的不屑了,心道:哪里来的穷酸书生,没二两肉还敢来老娘的店。

虽然对方态度恶劣,不过叶轻是仙界出了名的好脾气,见状,丝毫不觉得尴尬,毕竟,比这更尴尬的他也见过不少,仍旧客客气气的从锁灵囊里摸出一锭的银子,还用袖子擦了擦上面的灰尘。

刚递到老板娘跟前,还未来得及开口,便被对方一把抢过去了。

只见,方才还冷嘲热讽的人,顿时就变得热络起来了,拉着叶轻的手满脸堆笑,一边往里走一边道:“我瞧着公子远道而来也不容易,今儿个,我就做一回好人,给公子腾个房间出来。”

虽然对方可能是看中了自己的钱,但叶轻还是客气的道了一句谢,毕竟,人各有志,你也不能说什么。

老板娘一见是个好说话,一张脸便笑的越发的欢了,也不管叶轻要不要,当即就拉起嗓门,就往后厨的方向吆喝:“麻子,好酒好菜给这位爷上上来。”

转眼之间,公子便成了爷,有钱能使鬼推磨,这话,必定还是有几分道理的。

这边话音刚落,就听后厨传来一声:“好嘞!”可见,如此情形也并非在叶轻一人身上发生过。

随后,那老板娘又拉着叶轻,嘘寒问暖的说了好一会儿贴己话,奈何叶轻实在是囊中羞涩,不敢开口,不管那老板娘说什么,只有一搭没一搭的接着。

老板娘装模作样的说了一会儿,见对方没甚反应,心里觉得没趣,便扭头走了。

见她离开,叶轻心里也松了口气,他虽是神仙,可日子却比凡人过得还要凡人,故而,二重天的仙友们常说:从没见过这样的神仙。

后来,追根溯源,终于得出一句:估摸着,平白飞升的都这这样。

叶轻听了,也只是笑了笑,没说什么,毕竟,人家说的也对。

下凡时,叶轻还特意研究了一下,当今朝代的是怎样的风俗习惯。

奈何,二重天上的众仙们太过清心寡欲,对银钱等俗物嗤之以鼻,又加上他人缘不好,最后找了许久,才在二重天的一个旮旯角落里,寻到一位志同道合的朋友。

听闻,那位仙友,前世是位腰缠万贯的富翁,国家闹蝗灾的时候,突然良心发现,散尽了家产,后来被山匪捉去,家里没钱交赎金,便就这么没了。

前世积了福缘,死后便飞升上来了,说起来,比他这种便宜神仙也好不了多少,故而,诸位仙友也都不大喜欢。

听说,那位飞升之后,偷偷摸摸的弄了不少凡间的银钱上来,虽然不能用,但看着心情也好。

最后叶轻寻去的时候,好说歹说,看在同病相怜的份上,这才求来一点,现如今,又被这老板娘拿去大半了,顿时就有些囊中羞涩。

叶轻环顾四周,最后找了一个相对安静的角落坐下,和他同桌的,是两个一高一矮的中年男人。

见突然来了个人,还是一个与周遭格格不入的文弱书生,那矮个子目光一亮,当即就来了兴致。

主动开口询问:“兄弟,你一书生不去考状元,跑到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干嘛?”叶轻抬头看了一眼,分明瞧见了那矮个子眼睛里,闪烁着八卦的光芒。

但人家开口问了,你也不好不答,便如实道:“在下要去蜃楼,途径此地……。”

结果话还没说完,就见矮个子目瞪口呆的盯着他,就连手里的筷子落了也不自知。

便是一旁的沉稳的高个子,也是满脸讶异的看着他,好似他说了什么不得了的话。

见状,叶轻也不由得心生疑惑,仔细回想方才的言行举止,实在没发现有何不妥的地方。

“你去蜃楼做什么?”矮个子回过神后,眼里的八卦之火愈演愈烈,就连周遭几个桌子的人,听到了到两人的对话后,也都极为热情的围了过来。

正所谓吃瓜看戏,人人都爱,亦是如此。

看着乌泱泱的一大堆人围着自己,叶轻顿时有些不习惯,但还是清了清嗓子,道:“没什么,最近写书时没灵感,听人说那边风景好,便想去看看,找找灵感。”

闻言,只见那矮个子摇头道:“兄弟,别怪哥哥我不提醒你,这天底下那么多地方你不去,非得去蜃楼找灵感,到时候,可别小命丢了都不知道。”

哥哥?突然被一个比自己小了几千年的后辈当做小兄弟,叶轻心里也颇不是滋味。

谁知,周围的人听了纷纷附和点头,皆是一脸劝解的模样看着他,想必,此行确实凶险无疑。

蜃楼的传闻,他并非不知,穷凶恶极之辈的流放之地,必定不会好到哪里去,听闻两百年前蛊师一脉入了蜃楼,坐上了楼主之位,现下也不似先前那般乱了。

可,不管凶险与否,他也不得不去。

之前,在他师尊的灵镜里,并未探寻到故人的消息,思来想去,这普天之下,不受灵镜窥探的地方并不多,蜃楼便是其中一个,且说前世,他便是在这里殒命的。

于是,下凡的第一个地方,便选了这里。

叶轻看着矮个子,仍是客气道:“这蜃楼为何去不得?”世人皆知蜃楼之凶险,无需多费唇舌,只是听这矮个子的言下之意,恐怕另有隐情。

果然,只听的矮个子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才道:“这蜃楼本就虚无缥缈,又是穷凶恶极之辈的容身之处,这个不说你也知道,只是,那蜃楼外,有诅族人驻守,我等凡人又岂是他们的对手,这些年来,不少人命丧于此,你呀,还是趁早回去吧。”

叶轻闻言,心下一惊:“诅族?”

之前,他听师尊提起过,说是诅族乃是介乎人妖之间的一个种族,生性残暴且好战,又善于阵法,极不好对付。

不过,也有人说,他们先祖一代,也曾是人类,只是,后来不知为何,全族上下都被“蛊师”下了诅咒,子孙后代皆不过半百,现如今,日渐凋零之下,竟渐渐褪成了半人半妖的状态。

听闻,这诅族人相貌丑陋,极为粗狂,且周身绿如鲜苔,遍布咒纹,因常年爱食各类生肉,所以浑身散发着极重的腥味,可谓臭不可闻。

在二重天的时候,若是你跟哪位仙友有仇,在他吃饭的当口,说一说诅族人的“风姿”,定能叫他吐的一天都吃不下东西。

不过,这诅族近几百年来都无甚音讯,没想到竟在这无尽海里,这倒让叶轻没想到,亦无所准备。

本以为只有一个蛊师,不曾想又来了个诅族,真真屋漏偏逢连夜雨,叫人不得安生,思及此处,叶轻只觉得脑壳疼。

见叶轻难得担忧的揉了揉眉心,众人这才放下心来,想来,这小兄弟还没傻到无可救药。

“可有绕过诅族,去蜃楼的路?”叶轻抬头,目光诚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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