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协议的生效与约束
在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协议活动中,主要涉及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个方面,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并经学校签证后,则协议正式生效,对三方均具有约束力。三方均有义务严格履行协议,以保证三方享受应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一、毕业生的权利与义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双方由此产生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并负有相应的责任。毕业生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毕业生享有的权利
1.毕业生有全面了解用人单位情况的权利。选择职业,确定用人单位,关系到毕业生未来的工作、生活状况和事业前途。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约前,完全有必要也有权利对用人单位的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
2.毕业生有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协议接收毕业生的权利。协议书是国家专用于毕业生就业的正式文本,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一旦签约,就有义务严格履行协议,不得无故进行更改。用人单位必须依照协议接收毕业生,并妥善安排毕业生的工作,提供相应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以保证毕业生的正常工作。
3.毕业生有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供各种劳动保障的权利。《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4.毕业生有追究用人单位违约的权利。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是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而达成的协议,双方均有遵守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一方不能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或者打折扣,毕业生有要求追究用人单位违约的权利。
(二)毕业生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1.毕业生有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情况的责任与义务。包括个人简历、培养方式、学习成绩、健康情况、在校表现、社会实践经历以及各方面能力,并如实提供可以证明自己情况的相关资料,这是用人单位准确了解毕业生的重要基础。
2.毕业生有履行就业协议的义务。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均有约束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就意味着毕业生同意到该单位工作。因此,毕业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签约单位报到工作,不得擅自变更或无故自行解除。
3.毕业生有依照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义务。毕业生是接受了高等教育的人才,用人单位往往寄予厚望,赋予重要职责。因此,毕业生有义务模范遵守单位的工作纪律,积极努力,将自己的知识和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单位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4.毕业生有不断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现代社会,科学技术日新月异、飞速发展,新知识、新技术层出不穷。一方面,毕业生在校期间,本身在技能的掌握上,不一定能完全适应工作实践的需要;另一方面,工作以后,日益更新的知识与技术,需要毕业生在实践中继续抓紧学习,积极参加单位安排的技术培训,努力钻研业务,掌握更多、更新的技能。这样才能不断适应工作的需求,也才能在工作中有所作为,有所成就。
二、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用人单位是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另一主体,其主要权利和义务包括:
1.签订就业协议,用人单位享有全面了解毕业生情况的权利。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对所需人员综合素质、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等方面的要求,通过学校有关部门或毕业生所在院(系)以及毕业生个人,了解毕业生的各方面情况,并对毕业生进行测试、考核,最终决定是否录用。
2.签订就业协议,用人单位有如实向毕业生和学校介绍本单位情况的责任和义务。并尽可能提供能够证明这些情况的有关资料,包括对毕业生的使用意图、工作环境、生活待遇、服务时间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等。
三、学校的权利与义务
学校作为毕业生培养单位,在毕业生就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其权利和义务对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有直接的意义。
1.学校有权利对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的资格和学生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鉴证,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对就业协议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
2.学校有义务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3.学校有义务向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介绍学校情况和提供有关介绍资料。
4.学校有义务向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有关政策和就业信息指导、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四、协议的解除与改签
毕业生签订就协议之后,可能会因种种原因,发生要求解除原有协议和改签协议的情形,对此,应按照有关的政策规定进行办理。
(一)解除协议与改签协议
毕业生要求解除就业协议和改签协议,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申请办理。
1.毕业生在与原用人单位协商,并取得用人单位同意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向学校出具同意解除协议的公函。
2.毕业生向学校就业主管部门递交解除协议的申请。
3.由同意接收毕业生的新单位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
4.学校主管部门接到以上材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毕业生报到的有关手续。
(二)解除协议需要承担的责任
签订协议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无论哪一方都应严格履行。假如解除协议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毕业生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协议的要求,亦即违约,须在征得用人单位同意的基础上,由毕业生向学校和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赔偿,交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如果是用人单位由于种种原因须与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毕业生也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赔偿。
无论是学校,还是毕业生个人,都要强化诚信守约意识,切实尊重用人单位,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违约发生。要严格依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有关解除协议的手续,以树立学校良好的形象,维护学校的声誉,为以后与用人单位的继续合作打下友好、互信的基础。
第三节报到
大学毕业生在顺利完成学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之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所签约的接收单位报到上班。
一、报到需要的材料
1.报到证。毕业生前往用人单位报到,本、专科毕业生须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研究生须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报到证办理接收手续和接转档案、户口关系的迁移手续。
2.毕业证。自主择业的毕业生由毕业生本人携带毕业证。委培、定向毕业生的毕业证由学校主管部门在毕业生档案中寄送原委培、定向单位人事主管部门。
3.户口关系。毕业生本人在学校主管部门办理户口关系迁移手续后,由自己携带,并到接收单位办理转入关系的手续。委培、定向生的户口关系由学校主管部门在毕业生档案中寄送原委培、定向单位人事主管部门。
4.档案关系。所有毕业生档案均不得由毕业生自己携带,而是由毕业生档案具体管理部门(所在院系或学生处)进行认真审核后,在毕业生离校后两周内,按照机要文件的有关要求,统一寄送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归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
二、报到的时间规定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高校毕业生的报到期限为一个月。
三、报到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其处理方法
1.报到证的遗失或损毁。如果毕业生发生了报到证遗失或损坏的情况,应由毕业生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然后由学校主管部门呈报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补发。
2.毕业生报到时接收单位拒收。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签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有义务遵守。但是,如果由于用人单位发生了严重变故,如企业破产、削减编制、转产等原因,而无法继续接收毕业生时,则单位必须向学校出具退回毕业生的公函,由毕业生重新联系单位就业。
3.毕业生未能按期报到,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接收单位报到。如果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如生病、外出遇灾未归等)无法按期报到,应采取信件、电话、电报、传真等方式向接收单位说明情况并请假。如果逾期不报到,又未向接收单位说明和请假的,就可能发生接收单位拒绝接收的后果。
4.毕业生因表现不好被接收单位退回。如果毕业生在报到以后,由于工作表现不好而被用人单位退回,学校将把其档案、户口等关系转回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附:
毕业生求职案例
案例1:
毕业于某大学的赵某,离校后马上就去工作单位报到了。夏日的7月,烈日炎炎,已经是酷暑难挨了。赵某并没有考虑到自己是去单位报到上班,是第一次正式面对同事和领导,需要注意自己的衣着形象。乘坐了20多个小时的火车,到达单位的人事部门报到时,赵某已经是蓬头垢面,疲惫不堪,这些似乎还可以理解,然而那一身背心、拖鞋和沙滩短裤的穿着,显然和人们心目中刚刚接受了高等教育的大学毕业生的形象相距甚远,给人一种不自在的感觉。于是赵某在报到上班的第一天就给同事和领导留下了一个不好的印象。试想,这样的第一印象要用多少的努力和成绩才能弥补呀!
案例2:
某高校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张某,在家是独生子,从小向往军营生活,于是就和某部队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毕业在即,该生才得知到部队单位工作的毕业生都要参加一年严格的军事训练,并且今后生活工作的环境也很艰苦。几乎从没有离开过家的他根本无法想象自己的明天将是什么样子,于是就提前打了退堂鼓,以家人不同意为由向单位提出解约。由于时间紧迫,这位同学没有来得及考虑太多,就到原就读学校所在城市的一家民营企业工作了。后来,他还回过学校,向就业指导老师询问改派的有关政策。可见,他对现在的工作仍然不满意。这是盲目、草率地签订就业协议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