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聚餐,开了我与大镖师常聚的头。这以后我俩几天就聚一次,吃遍了上海滩所有名声在外的大酒家、大饭店,我也满城跑地给他买足劲的老白干。
别看我滴酒不沾,但我从来不讨厌别人喝酒。非但不讨厌,还非常欣赏,也在欣赏中极为享受。否则,我就不能在吃喝场、风月场,混得不亦乐乎。
吃喝场、风月场,其实就是酒场。酒是色媒人,色是酒助手,酒当之无愧地充当着这两个场的骨架和灵魂。抽掉了酒,这两个场子就得塌架,就得死气沉沉,就得全鸟兽散。
别人是在酒中醉,我是无酒也醉。当别人推杯换盏酒劲勃发时,喝着橘子水的我,就跟喝了同样多的酒一样,心情亢奋,在四溢的酒气中飘飘忽忽,如同置于半梦半醒的、舒坦得出春意的梦里。这种感觉实在是美妙到了极致。
大镖师每次都要喝上一大瓶足劲的老白干,这一瓶足劲的老白干要是灌到一般人的肚子里,只能醉死,不会有别的下场。可大镖师也就是喝的摇晃,脚步有些不稳,最多算是小醉。
每次看他喝完一大瓶足劲的老白干后,我比他还舒服。他小醉了,以橘子水相陪的我,也就跟着小醉了,俩个人的情谊也就融在了一起。
我俩的聚,都是我请客,他从不客气,不推让,倒是乐意跟我开玩笑的说,他来帮我破破费,好让我父亲不那么心疼。
想到酒色不分家,有几次聚时,我起劲鼓动他喝完后,一起去舞厅找漂亮的舞女解闷,或者干脆去最好的妓院直接泄火。
“这样才好把费破大,我父亲的心才会更不疼。”
他回答,色是刮骨钢刀,会刮尽男人的精气。古往今来多少英雄豪杰,倒在了这把钢刀之下,壮志难酬。一句话,再健壮的男人也扛不住这把钢刀的刮,一旦被刮成瘾,只能等着被刮成人幌子,变成一具空壳。
男人立于天地间是要干事的,空壳的人幌子赶得来什么事?所以男人不能染色,更不能贪色。
他也劝我慢慢把色戒掉,好好恢复恢复男人的精气,活出男人的样,别总把自己投进温柔乡里,任凭欲海胭脂香熏染、销魂。
“她们会用喷香的淫笑和妲己的狐媚身、温润肉,缠得你无可自拔,最终把你变成一条小鱼干。”
说到男人立于天地间是要干事的,我就困顿。因为我俩多次聚过后,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干什么的。但我认准他肯定不是干一般事的人,可他对我只字不提。然而有一点让我心里十分畅快:他对我非常信任。虽然我搞不清,他对我的信任从何而来。
他的住处总换,好像有意要把上海滩的各式旅馆,通住一遍。有时他不让我送他回住处,有时他会换身装束来与我聚,脸也借墨镜礼帽纱围脖等一些遮挡物,做些伪装,有时对聚的四周情况很警觉。他很清楚我对他的种种猜想,但他根本不在乎,好像我的猜想只在我自己的脑袋内,与外界没有任何联系。
这倒也是,然而,我也说不清受到了哪方面的启示,反正与他开始聚后,也就是我俩成为好朋友后,我就决定不与任何人提到他。
那是夏末的一天晚上聚时,他把老白干喝到半瓶时,对我说:你是一点也没有你父亲年轻时的做派,你不能总这样做你父亲的儿子,你得长些像样的风范。然后吩咐我明天早上开车去接他,一起到郊外兜兜风。
第二天早上,我开着车,在他的指引下出了城,向郊外开。
一小多小时后,车子进了山,沿着一条窄窄的小山路开到尽头,他说到了。
下了车,他拎着一个棕色的牛皮拎包走在前面,我跟在后面。大约走了十多分钟,翻过一座小山丘,眼前出现一个不大的山谷。
下到山谷的平缓处,他站住,我跟着站到他的身边。他指着前面四十米左右的缓坡上,两棵小树说:你看准了这两棵小树,你再向我右边避开三步。
我向他右边挪出三步,不知他要干什么,就盯着他看。他稳稳身子,沉沉气,右手上的拎包换成了左手拎,并靠到右胯部。
猛然,他从解开包盖的拎包里刷地抽出一把长弹匣的手枪,在举枪的过程中手上有个动作,哒哒哒,一排枪响,我急转头看,两棵小树在冒出轻烟的木茬儿迸溅中,拦腰折断。
发生的太快,从抽出枪到打响,感觉也就一秒的时间。
我完全被这突来的一幕惊呆了,不习惯大响动的耳朵,被一排暴响震得连声嗡嗡,像盘旋着两架螺旋桨飞机,五脏六腑仿佛都被震裂。
他拎着枪过来跟我说话,可我耳朵里除去嗡嗡,什么都听不见。我向他打了个我听不见你说什么的手势。他笑了,挺白的也很整齐的牙齿,又闪出有些不怀好意的光。
过了好一会儿,我的耳朵才恢复正常,便对他说能听见了。
“你个只会胡吃海花、没头没尾摆弄女人的小花花公子,就是一个薄皮瓷瓶啊!这一排响没把你震碎一地,是老天对你的保佑,感谢老天吧!”他笑哈哈地说。
“先不说感不感谢,你这太快了,我这一点准备都没有。”我余惊未消地回答。
“准备什么呢,准备用手堵耳朵?那怎么能让你牢牢记住呢!这样才好,你想不牢牢记住都不可能了。我说娘娘气一捏一把软的小花花公子,梦里梦到这排响时,可别吓得屁滚尿流。”
“要没这次,我梦里梦到时,还真说不上得吓成怎样的洋糟货样,屁滚尿流都不能算失大颜面。有了这次做底,我梦里梦到时,敢想这一排响,是我亲手打出来的。”
他看着我,收了脸上的笑,认真而凝重地说:“是该由你亲手打出来。你这辈子是与枪有缘的人。”
接着,他就开始着手教我如何上弹,如何击发。我犹犹豫豫,胆怯的不想学,推脱道:以后再说吧。他用眼睛看着我,目光坚定,不容违背。
正是他这个目光,使我振作了起来,涌上来的滚热的心劲,让我浑身胀满豪情地认为:我可以,我不仅能打出排响,也能将小树拦腰打断。
就这样,我临阵不屈的大丈夫那样,从他手里接过长弹匣的大手枪,握在手里。
有生以来第一次握枪,又是这么重的大手枪,所以我一只手往起端时,真得使出了吃奶的劲。即便使出了吃奶的劲,也是刚端平就得落下,实在没有坚持的臂力和腕力。
他教我正确的持枪姿势,举枪的用力技巧,瞄准的视线运用。大约一小时后,在他手把手地指导下,我打响了第一枪。
我的天,枪声一响,我立刻觉着虎口被震裂了,几根手骨也被震骨折,给我施威的大手枪,好悬从我手上脱落。而我打响的这一枪,在山谷里显得是那么的响,哪里是什么枪打出来的,应该是山炮。
癞瓜拿起桌面上的大毛瑟,左翻一下,右翻一下,仔细端详。吴营来看出癞瓜脸上流露出的爱惜和深邃的神往。
“就是这把大毛瑟。那时还是一把崭新的枪,部件上的枪油味还很重。就在我打响第一枪后,大镖师把它郑重地赠送给我。”癞瓜对吴营来说。
吴营来拿过大毛瑟,慢慢翻转着枪身仔细地看。这把枪,也是他今生打响的第一把枪,虽然它已经有些陈旧,可它依然性能极佳,弹线精准,拿在手里便会有股亲切感传遍全身。
从这把烤蓝幽幽、沉默静息的大毛瑟上,吴营来看到了那年夏末的那天,大镖师在翠碧的山谷里,怎样让癞瓜认识了它,操作了它,赠送与他。从此,癞瓜成为了一位有枪的男人。
那天中午,我俩在山谷里来了回野餐。
大镖师从牛皮拎包里,掏出几包大有名气的荤素熟食,我则不辞辛苦地翻过小山丘,回到车上,给大镖师取来一大瓶老白干(我车里给他备了七八瓶,他爱喝的老白干)。
就是坐在宁静的山谷里、微风吹拂的草坡上,吃着这顿野餐时,大镖师跟我讲起了他。
大镖师首先问我,知不知道干湿活儿这个词?我答听说过。他又问:
“你知道干湿活儿这个词,在江湖上表示什么吗?”
“我知道。”
“我就是干湿活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