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汉谟拉比的声音,两个人都暗自松了一口气,不约而同地朝骑在马上的汉谟拉比看去。
汉谟拉比大声向莱姆苏问道:“小伙子,我以巴比伦之王的身份要求你加入我的军队,做我的贴身护卫,你答应吗?”
所有人都被汉谟拉比的这句话震惊了,莱姆苏本人也不例外,一时间竟然无言以对。
“你愿意还是不愿意?这不难回答。”汉谟拉比的声音十分平静,甚至带着一丝温和:“如果你答应,你现在就是伟大的巴比伦城邦的一名精英武士。”
汉谟拉比的这番话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现场一片沉默。
“我可以答应,但是我有一个请求。”莱姆苏居然向汉谟拉比讨价还价。
“你说吧。”
莱姆苏回头看了看塔拉一家,说道:“释放他们一家,赦免他们的一切罪名。”
汉谟拉比皱了皱眉头,反复打量着面前的这个少年。从来就没有人敢违抗他的命令,在巴比伦,任何人的生死,全凭他的一句话,而面前这个少年,居然敢和自己讨价还价。但早已厌倦了各种阿谀奉承的汉谟拉比,心里现在对这个不知死活而且身手不凡的小伙子却格外喜欢。
汉谟拉比问道:“他们是你的亲人吗?”
“不是,但他们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救命恩人。”
汉谟拉比点了点头说:“如你所愿。”在他看来,相比得到莱姆苏这样一个人才来说,释放几个草民算不得什么。
这已经是非常不错的结果了,莱姆苏当然不敢有过分的奢望了,他灵机一动,赶紧学着那些古人的样子,单膝跪倒在汉谟拉比面前,右手捂胸,大声说道:“伟大的汉谟拉比王,您的恩典就像太阳的光芒一样,从此之后,我莱姆苏就是您的一名士兵,任您驱使。”
汉谟拉比满意地大笑起来。受到感染,一旁的拉布伽也笑了起来,他干脆一把揪起莱姆苏,假装凶狠地说道:“小子!今晚和我一起去喝酒,喝完之后,咱们再来打过,一定要分出胜负!”
一听说喝酒,莱姆苏立刻想起了在拉扎玛宴席上闻到的那股奇异的酸臭味,胃里立刻条件反射式地翻腾起来,他憋出一张苦瓜脸问道:“再来打过没问题,但是能不能不要去喝酒啊?”
拉布伽笑道:“看你打起架来那般生猛,没想到居然不敢喝酒,想必是曾经被那些粗制滥造的劣等酒给吓到了,可这巴比伦的美酒,不同寻常,我保你喝过之后,不能罢口。”
莱姆苏对这调侃话只是微微一笑,心里却寻思着:为了保住塔拉一家和自己的性命,不得已答应了汉谟拉比的要求当他的贴身护卫,可这样一来,自己就变得不自由了,寻找那咒语的事情暂且不提,可帮助辛希娜找哥哥的事情,总得有个交代。
想到这一茬,莱姆苏斗胆向汉谟拉比请求道:“汉谟拉比陛下,我骤然成为您的士兵,有些私人事务尚来不及解决,不知您能不能准我料理完毕之后,再来复命?”
见拉布伽和莱姆苏一副一见如故的样子,汉谟拉比高兴地说道:“嗯,做我的贴身侍卫,自然是时常不能回去陪伴家人的了,当然要妥当安排一番。拉布伽,这两****不需你随身护卫了,莱姆苏新入我军,你多指点指点他。三日后再带他进王宫。”
拉布伽应声领命,汉谟拉比见事情已经平妥,便带上伊丁莱姆等一干随从,离开训练场回王宫去了。
沙卡拉库没料到事情的结局是这个样子,一个死囚转眼间就变成了君王身边的人。虽说按照职位上看,沙卡拉库作为巴比伦的执行官,毕竟比莱姆苏和拉布伽都要高一些,但贴身侍卫每天都陪伴在国王的左右,负责他的安全,自然就是国王的亲信了,那是万万不能得罪的。
他见风使舵的本领立刻便施展了出来,走到莱姆苏身边,搓着手,微笑道:“尊敬的莱姆苏大人,我埃伊努恭喜你啊。之前的事情,我只是按照巴比伦的法律,秉公断案。也怪我智力浅薄,行事拘泥不化,只知道生搬硬套那些僵死的条文。看来我这沙卡拉库的官,是做不长了。但万幸沙玛什保佑,汉谟拉比陛下圣明,巴比伦才没有损失像您这样的勇士。一想到这个,我真是大为欣慰啊。”
原来这人的真名是叫埃伊努,“沙卡拉库”只不过是个官名。不过在莱姆苏的眼里,这个谄媚恶心的胖子叫什么名字已经不重要了,他微笑着朝他点了点头,没有多加理睬,而是径直走到塔拉一家身边,替他们松绑。
塔拉一家死里逃生,依然显得有些惊魂未定。莱姆苏感慨万千地对他们说道:“你们一家是我的救民恩人,原本是想报答你们,没想到却给你们惹了这么大的麻烦,幸亏你们没事,不然的话,我的余生都将在愧疚中度过。”
塔拉婉声说道:“一切都是天神的安排,都是命中注定,就像我们注定会在河里救起你一样。莱姆苏你就不必自责了,我塔拉一家是非常感谢你的救命之恩的。”
亚伯兰也附和着说道:“是啊,莱姆苏,无论如何,我们都是朋友。你刚才在汉谟拉比陛下面前的那番话,令我们都十分佩服啊。我们没有错救你,天神是不会让你这样一个正直勇敢的人失去生命的。”
“谢谢!谢谢!”莱姆苏被这一家人那质朴的感情所打动,连声道谢。
拉布伽走了过来,兴奋地说道:“莱姆苏,他们是你的朋友吧?那也是我拉布伽的朋友,今天我请客,大家一起去喝酒。巴比伦的佳酿一定会让你们终身难忘的。”
众人看着拉布伽,一个酒鬼的形象立刻跃然脑中,都忍不住大笑起来。
一离开训练场,六个男人在拉布伽的带领下,直奔城中的一家酒馆。一进门,拉布伽便嚷嚷道:“诺玛巴布尔!给我拿六壶酒来!再来一只烤羊,一篮烤饼!”
马上便有一人应声,从酒馆后门出去了。六人找了一处桌子坐下,莱姆苏好奇地打量着这古巴比伦的酒馆,黄砖土墙,无柱无梁,只有那些桌椅是木头做成,看上去和中国的木制桌椅无异,只是线条简单,少了一些无谓的雕饰。
片刻后,来了三个店员,酒壶、烤羊和烤饼端上,莱姆苏不知这里的礼节,不敢先动,只见拉布伽抓住那烤羊的一条腿,哗的一下撕了下来,递给莱姆苏,说道:“尝尝!诺玛巴布尔家的烤羊,可以算的上是巴比伦第一,不知道他从哪里弄来的法子,烤出来的肉又香又甜。”
筷子呢?餐刀呢?再或者,至少得有勺子吧?莱姆苏看着拉布伽递过来的羊腿,看了看自己灰扑扑的双手,小声问道:“这羊腿……就这样吃?”
“当然啊!拿来便啃,不然怎么吃?”拉布伽疑惑不解地反问道。
看来这时代也是没什么饭前洗手的习惯了,莱姆苏不好多说,将双手在自己腰间的围裙上蹭了几下,这才接过那腿来,顿时一股蜜汁的味道扑鼻而来,他早就饿了,在这种美味的**下,哪里还有定力?当即一口下去,果然是又脆又香。
“哈哈哈哈。”拉布伽见莱姆苏海吃的样子,放声大笑,他向其他人招呼着,塔拉他们也不客气了,一人扯下一些羊肉,大嚼起来。
半只羊腿下肚之后,莱姆苏有些渴了,他拿起那酒壶,一股清香的啤酒味道扑面而来,果然和之前在拉扎玛喝的那种催吐酒不同,这才是地道的啤酒嘛,没想到这古巴比伦人早就会酿制了。
喝了一口之后,莱姆苏忽然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情,他噔地放下酒壶,自言自语道:“对了!这么久了,我们居然都没回港口去看看,也不知道辛希娜怎么样了。”
“辛希娜?”拉布伽听到这个名字,忽然瞪大了眼睛,端着酒壶的手立刻僵在了半空中。
莱姆苏点头说道:“嗯,是的,和我们一起的还有一位朋友,我们只顾自己喝酒,居然把她一个人扔在家里,唉,是我疏忽了。”
拉布伽的呼吸突然变得急促起来,他一把抓住莱姆苏的手臂,将他扯了过来,急问道:“那个辛希娜,她是不是个十五六岁的姑娘,一头黑发?”
莱姆苏疑惑不解地反问道:“是啊,你见过?”
拉布伽将莱姆苏的胳膊一甩,赫然起身说道:“走!不喝酒了,我们去找她!”
莱姆苏的胳膊被他甩得生痛,但这一甩,却让他心中一凛,这拉布伽的反应着实奇怪,看上去就像得知了一个梦寐以求的宝贝的消息一般激动。莫非……但又怎么可能?辛希娜的哥哥名叫哈图希里,是被俘虏之后当作奴隶给卖到了巴比伦。
而这个拉布伽,是汉谟拉比身边的侍卫,地位崇高,和传闻完全对不上号,但只是从年岁上看,拉布伽大约二十来岁的样子,倒是相符,可像辛希娜那般温柔可人的美女,哥哥怎么会如此生猛呢?
莱姆苏在那里自说自话地暗自嘀咕着,拉布伽却早已迫不及待地走到了酒馆门口,见里面的五人都用诧异的眼光看着他,迟迟未动,忍不住大叫起来:“走啊!你们若是想喝酒,明天再来!我请你们喝到醉为止!”
众人起身走出店门,那店主急忙追了上去,小心翼翼地说道:“拉布伽大人,刚才那顿,一共四十五舍克勒的铜块……您看……”
“啊!我忘了!”拉布伽尴尬地从腰里掏出一块白银,塞到店主的手里,也不等他找还,立刻拉着莱姆苏往港口方向疾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