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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九歌》楚颂说(2)

名为诗者,《内则》说负子之礼云:“诗负之。”注云“诗之言承也。”《春秋说题辞》云:“在事为诗,未发为谋,恬淡为心,思虑为志。”诗之为言志也。《诗纬·含神雾》:“诗者,持也。”承、持二义大约是从“志”(记忆、负载)引申而出。都说明“诗”用韵文形式负载传承历史的性质。春秋以前,“诗”主要掌握在职业的宗祝巫史手中,“诗”主要在宗庙祭祀礼仪上演唱,兼有颂扬祖先功业、祭祀求福的功能。根据今存文献来看,“诗”的最为典型的代表就是《诗三百》中的“颂”体。春秋时期,礼崩乐坏。“君怠慢于为政,不修祭祀朝聘养贤待宾之事,有司忘其礼之仪制,乐师失其声之曲折”(《毛诗序》郑玄笺)。于是“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孟子·离娄》)。“诗亡”,是说职业巫祝掌管的记载民族历史祖先功业的“诗”的礼仪、制度外壳的衰亡。说得具体一些,衰亡的只是“诗”所赖以生成的礼乐文化背景,而诗的文本内核——史,则以散文化的《春秋》得以延续。而“诗”的文化外壳,以及与此相关的种种典章制度,则只有在诸侯国的祭礼仪式中略见其遗影。因此,“诗亡”,不仅意味着记载民族历史祖先功业的颂的衰亡,也意味着一个礼制时代的衰亡。颂诗连同其音乐、舞容从此不再是国家政权的象征物。朱自清先生《诗言志辩》也认为诗所言之志就是“政治怀抱”、“政治理想”。由此看,先秦时的“诗”,其内容完全与政治有关。从形态上说,先秦的“诗”总是和乐与舞三位一体,密不可分。《礼记·乐记·乐象》云:“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器从之。”《诗》之六义,《周礼》又称“六诗”,而三百篇皆可歌,其中的《颂》更可舞,统言之为“诗”,是先秦凡言诗而实兼及乐与舞也。因此,《惜往日》中提到的屈原奉王命而“诏诗”的“诗”,就是楚国宫廷祭祀的歌舞音乐及有关的制度,也就是王逸所说的“文典”。昭,明也。这里引申为整理。“昭诗”,就是追述楚族祖先建功立业的历史,整理祭祀的典章制度及歌舞音乐,使之有裨国政。前者表现在《天问》的创作上,后者则主要表现为《九歌》的创作。这里先谈后者。“乐也者,圣人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著其教焉”(《乐记·乐施》)。正因为礼乐具有如此之功,所以为历来的改革家所重视,“是故大人举礼乐,则天地将为昭焉。天地欣合,阴阳相得,煦妪覆育万物……则乐之道归焉”(《乐记·乐情》)。结合上文对《九歌》创作动机的分析看,《惜往日》开头几句中追述的就是屈原推行文治的情况,今存《九歌》很可能就是他实行礼乐改革的产物。需要说明的是屈原以隆重祭祀、改制礼乐为手段的文治,是和他修明法制、举贤授能的主张相为表里的,是他美政理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在《离骚》结尾部分中有所体现,前文已经指出,兹不详论。此外,在《大招》中也有体现。《大招》描写了对楚国政治的美好向往:接径千里,出若云只。三圭重侯,听类神只。察度夭隐,孤寡存只。魂乎归徕,正始昆只。田邑千畛,人昌阜只。美冒众流,德泽彰只。先威后文,善美明只。魂乎归徕,赏罚当只。这段中对楚国政治的向往,紧紧扣住“先威后文”而展开,这和《离骚》中屈原的思想是一致的。再看后文对“文治”即礼乐盛极的描写:雄雄赫赫,天德明只。三公穆穆,登降堂只。诸侯毕极,立九卿只。昭质既设,大侯张只。执弓挟矢,揖辞让只。魂乎归徕,尚三王只。赵逵夫先生认为《大招》为屈原所作,但也有学者认为并非如此,即使《大招》非屈作,其中表现出来的希望楚国文昌武盛的进步思想,也应是和屈原一样忧国忧民的士人所具有的,从中也能了解屈原的思想。三从乐舞角度看《九歌》和《商颂》《周颂》的关系夏后启《九歌》用于祭祀祖先和天神,其舞用万舞。“万舞"即“羽舞",也即《汤乐》,又名《大》。《墨子·非乐篇》转述武观的话,说启“渝食于野,万舞翼翼,章闻于天,天用弗式”。无独有偶,商人祭天祭祖亦用万舞。甲骨卜辞中有大量例子,这种情况在《商颂》中也有表现。《商颂·那》云:“猗与那与,置我鼓。奏鼓简简,我烈祖。……於赫汤孙,穆穆厥声。庸鼓有,万舞有奕。……顾予尝,汤孙之将。”可证。周代因商礼而损益之,祭祖祭天亦用万舞。《周礼·大司乐》曰:“舞《大》以享先妣。”《注》以先妣为姜,其庙谓之宫。宫为高之宫。《鲁颂·宫》:“万舞洋洋,孝孙有庆。”鲁为东夷故地,故保留了舞羽祀高的习俗,所祀高为姜。阮元《研经室集》卷一《释颂》云:《仲尼燕居》子曰:“大享有四焉,下管《象》《武》,《夏》《》序兴。”《象》《武》,武舞,用干戚也;《夏》《》,文舞,用羽也。文舞武舞,《礼记·内则》:“十三舞《勺》,成童舞《象》,二十舞《大夏》。”注谓先学《勺》,后学《象》,文武之次。《大夏》,乐之文武备者也。《勺》即《周颂·酌》,《象》即《周颂》《序》云《维清》,奏《象》武也;大夏则夏禹之乐也。《文王世子》:“春夏学干戈,秋冬学羽。”注云:“万舞象舞也。羽,舞象文也。”《乐记》云:“干戚羽旄谓之乐。”注云:“干,盾也。戚,斧也。武舞所执;羽,翟羽也。旄,旄牛尾也。文舞所执。”《郊特牲》:“诸侯之宫悬而祭以白牡,击玉磬,朱干设锡冕而舞《大武》。”《明堂位》:“礼祀周公于太庙,朱干玉戚,冕而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公羊》宣八年传:“夏六月壬午,犹绎《万》,入去《》。《万》者何,干舞也,《》者何,《》舞也。”《左传》襄二十九年传:季札请观周乐,见舞《象》、《》、《南》《》,见舞《大武》,见舞《韶》,见舞《大夏》,见舞《韶》《》,周所存六代之乐,若大司乐所云《云门》、《大卷》、《大咸》、《大》、《大夏》、《大》、《大武》,皆颂也。鲁得其四,《韶》、《象》、《夏》、《》等舞,季札俱及见之。阮元精通三礼,以上这段话,既说明了周代用舞乐的情况,从中也可看出《万》舞在周颂中的广泛运用。屈原《九歌》则取了夏之“九歌九辩”在政治上的用意,又袭用其万舞以祀神祭祖。因此《九歌》也可以说是楚国的颂。《九歌》除祭天神东皇太一之外,还配祭楚之先王。《东皇太一》云:“瑶席兮玉填”,闻一多《楚辞校补》(5)于此条下云:填一作镇。案《书钞》一三三,《类聚》六九引亦作镇。《周礼·天府》:“凡国之玉镇,大宝器,藏焉,有大祭大丧,则出而陈之。”注曰:“故书镇为填,郑司农读填为镇。”本篇之玉镇即天府之玉镇。《史记·封禅书》曰:“公卿言皇帝始郊太一于云阳,有司奉玉嘉牲荐飨。”

汉郊祭太一盖循楚故事,玉即此文之玉镇,嘉牲即下文之肴蒸也。由此可见,《九歌》为郊祭天神之乐歌。闻先生在《什么是九歌》一文中也说:“其实东皇太一是上帝,祭东皇太一即郊祀上帝。只有上帝才够得上受主祭者楚王的专诚迎送。其他九神论地位都在王之下,所以曲礼中只为他们设享,而无迎送之礼。”(6)也就是说,《九歌》祭礼是专为东皇太一而设的,其他众神都是配角,他们的任务是《汉书·郊祀志》所说的“合好效欢虞太一”。商周以来人们的观念中,天神就是日神。这主要渊于人们以日影观测时间的习惯。那时人们郊天,往往以始祖配祭。《孝经·圣治章》:“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又《汉书·郊祀志》:“周公相成王,王道大洽,制礼作乐,天子曰明堂辟雍,诸侯曰泮宫,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以配上帝。”《周颂》当中的一些诗篇即为祭祖郊天的产物。“礼之所及,乐必从之;乐之所及,诗必从之”。(7)《九歌》既为郊天的祭祀乐歌,也必然以楚之始祖配祭。这一点亦为地下出土的材料所证明。1965年湖北江陵望山一号墓出土的竹简,记载了墓主邵固祭神祭祖的情况,“祭祀的对象除圣王、昭王、柬大王等先公先王以外,还有大水、句土(后土)、司命等山川神”。(8)望山在故楚郢都附近,邵固为楚悼王曾孙,生当威王、宣王朝之交,略早于屈原。因此这批竹简中所记载的祭祀情况,正是屈原加工整理前楚国贵族祭祀乐舞的一般情况。汤漳平先生据楚墓祭祀竹简中有关祀神的记载,对《九歌》的文体性质作了深入的研究,认为“《九歌》确实是楚国王室的祀典”。(9)因此,《九歌》的创作,就是希望能以颂诗仪式兼祭先祖,从而起到团结宗族的作用。《九歌》在舞容、功用上与《商颂》《周颂》是一脉相承的。屈原博闻强记,明习经典,他创作《九歌》,动机在于改革礼乐,推行文治,同时也显示了楚人远依于夏族的文化优越感,及意欲与列国在文化上争短长的时代心理。这个愿望和这种心理,在楚庄王问九鼎于中原时就已经昭然若揭,这种心理表现在屈原的思想上,就是一统思想。这里说的一统,当然包括疆域上的一统和文化上的一统。而在某种程度上说,后者显得更为重要些、更具有先导性,但这些在屈原之前的楚国还作得很不够。深深浸润在楚国传统中的屈原,对于这些,是不可能没有意识到的。注释:(1)《大清一统志》卷三五四载:“玉笥山在湘阴县东北,一名石帆山。《湘中记》屈潭之左有玉笥山,屈原之放,栖于此山而作《九歌》焉。”引文据《四部丛刊》。(2)见游国恩《离骚纂义》,中华书局1980年11月版,第212页。(3)《屈骚探幽》,甘肃人民出版社1995年5月版,第285页。(4)《积微居小学金石论丛》(增订本),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5—26页。(5)见《古典新义》闻一多全集选刊之二,古籍出版社1956年版。(6)《神话与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27—130页。(7)苏辙《诗集传》卷十八,《四库全书》本。(8)《战国楚竹简概述》,《中山大学学报》哲社版1978年第10期。(9)汤漳平《从江陵楚墓竹简看〈楚辞·九歌〉》(《中国古典文学论丛》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8月版);《再论楚墓祭祀竹简与〈楚辞·九歌〉》(《文学遗产》200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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