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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代表作品(1)

《包法利夫人》

一八五六年,福楼拜的长篇小说《包法利夫人》问世。它是福楼拜的代表作品,也是十九世纪中叶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性作品。

《包法利夫人》共分三卷。

卢欧老爹是卢昂附近拜尔斗田庄的主人,一位富裕农民。他只有一个女儿,名叫爱玛。

小爱玛读过《保耳与维吉妮》,常常梦见小竹房子,黑人道曼戈,可爱的小狗。一位好心的小哥哥,情意缠绵,爬上比钟楼还高的大树上给她摘红果子;赤脚在沙地上跑,给她弄一个鸟窠……这些情景,好像一股涓涓细流,渗入稚嫩的心田。

爱玛十三岁那年,卢欧老爹把女儿送进修道院寄宿学校。爱玛喜欢和那些戴着铜十字架念珠、面色苍白的修女和睦相处,虔诚地读着教理,呼吸着圣坛的芳香,享受着圣水的鲜美,陶醉于烛光闪耀的神秘魅力中。日子一久,她感到全身绵软无力。临到忏悔,她跪在阴影里,双手合十,脸贴住栅栏门,潜听道士轻声细语讲道。布道中,往往说起比喻,例如未婚夫、丈夫、天上的情人和永久的婚姻,这些在她灵魂的深处,激起意想不到的喜悦。黄昏祷告前,在自习室读宗教作品,浪漫主义的忧郁,回应大地和永生,随时随地发出哀怨的哭诉,爱玛读得十分入神。有一位老姑娘,是被大革命摧毁的一个世家的后裔,每月来修道院做女红。她和学生们在一起,一边穿针走线,一边低声曼唱前一世纪的情歌,讲故事、报告新闻。她围裙里总有一本传奇小说,私下借给女孩子看。书里大都是情男情女缠绵的恋爱、在冷清的亭子里落难的命妇、阴暗的森林、心烦意乱、海誓山盟、悲凄、眼泪与吻、月下小艇、林中夜莺……爱玛十五岁那年,有半年之久,身心全都沉浸在惶惑与迷茫中。后来她醉心于司各特写的历史轶事,憧憬自己也能住在一所古老庄园里,如同那些婀娜多姿的女庄园主一样,整天在三叶形穹隆下,手托住下巴,遥望一位白衣骑士,骑着一匹黑马,从田野疾驰而来……有些同学,把年节贺礼收到的诗文并茂的画册,带到修道院来,爱玛小心翼翼,战战兢兢,掀开这些画页,看见画面上有:在阳台栏杆后面,一个穿斗篷的青年男子,搂住一位腰带上挂着布施袋的白袍少女;一位英吉利命妇,金黄发环,戴着圆草帽,睁着又大又亮的眼睛望着你;一位命妇坐在沙发上,身旁一封开口的信,仰首凝思,遥望明月,窗户半开,黑幔遮住一半……这一切爱玛十为羡慕。

修女们从前一直认为爱玛虔诚,有前程,如今发现她一反常态。她们一再谆谆劝诲她应当清心寡欲、拯救灵魂,可是她就像野马一样。爱玛变得狂热而又实际,爱教堂为了教堂的花卉,爱音乐为了美妙的歌词,爱文学为了文学的热情刺激。她开始反抗信仰的神秘,觉得院规同她格格不入,越来越忿恨院规。修道院的生活不但没禁锢住她的心,反而激起她对爱情、婚姻、享乐的向往。无奈,父亲把她接回家。

爱玛回到家,起初还高兴料理田庄,很快就腻烦了。在乡下,生活冷清、寂寞,没什么刺激,激不起热情,她心灰意冷。

一天,卢欧老爹腿摔坏了,到附近的道特镇请查理·包法利医生来到拜尔斗田庄治病。爱玛小姐坐在旁边缝着小垫子。包扎完伤腿,爱玛陪医生到餐厅用餐。他们谈到病人、天气,爱玛又谈到在乡间生活枯燥乏味,田庄几乎归她一个人料理。餐厅冷凄凄,她一边吃,一边打哆嗦。她不说话时,咬着嘴唇。包法利医生畏怯地向她瞟了一眼。她的眼睛很美,睫毛很长,朝你望来,毫无顾忌,天真无邪,头发乌黑,盖住耳尖,绾成一个大髻。白衣领朝下翻,露出白玉般的脖子,衬托着玫瑰红色的面颊。包法利有生以来,还是头一回遇见这样美丽的少女,心里直是跳。

用完餐,查理告辞了主人,一转身又回到餐厅。

“你找什么东西?”爱玛问。

“对不住,我的鞭子。”失神忘了鞭子,医生有点脸红。

鞭子掉在小麦口袋和墙之间的地上,爱玛伏身去拣。查理表示殷勤,连忙跑过去,从爱玛背后弯下身子帮忙。她觉得他的胸脯蹭到她的后背,涨红了脸。

查理答应三天后再来拜尔斗,但第二天他就来了。此后,每星期经常来两次,还不算他意想不到的偶尔探望。每次去拜尔斗,他都老早就起来,骑上马,奔驰而来。到庄前,下了马,在草地上把鞋擦得干干净净,戴上黑手套。为什么喜欢去拜尔斗?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包法利的父亲原是位军医副,一八一二年因征兵事件受牵连,被迫离职,娶了个帽商的女儿。他好吃喝,讲排场,不久就把妻子带来的六万法郎嫁资用尽,无奈,隐居乡下。查理学了医,好不容易考试合格后,在道特镇挂牌行医。母亲给他成了家,妻子是一个寡妇,四十五岁的杜比克夫人。老妻少夫,妻子对他防范很严。医生常去拜尔斗,少奶奶免不了打听病人底细。原来卢欧老爹有一个女儿,受过修道院教育,懂得跳舞、地理、素描、刺绣和弹琴,这还了得!

“就是为了这个缘故,你去看她,这才脸上发光,这才穿上你的新背心,不怕雨淋坏?啊!这个女人!这个女人!……”

少奶奶一边吵,一边爱情大发作,哭了吻,吻了哭,之后,叫查理把手放在弥撒书上发誓,再也不去拜尔斗,查理只得依从。可是,一看见寡妇那瘦骨嶙峋的模样,长长的牙齿,一脸的疙瘩,整年披一件小黑披肩,搭在肩胛骨上,再套上袍子,就像剑入了鞘一样,丑不堪言,他想念拜尔斗反而更切了。

不久,少奶奶病故,查理禁不住又去拜尔斗。

有一天,查理来了,不见人影,走进厨房,见爱玛正坐在窗前缝东西。她邀查理喝酒,查理笑着邀请她陪饮一杯。喝完酒,她又坐下来,低头织补一只白袜,不作声了。查理坐在她身旁,也不言语,只听见太阳穴怦怦直跳。

“入夏以来,我就头晕……”她领查理到她的卧室,他们谈起过去、修道院、她死去的母亲、不称心的佣人、单调的田庄……“我情愿住在城里,哪怕单是冬季也好。住在乡间,实在感到腻昧。”她的声音一时尖细,一时又懒散,自言自语地呢喃着。本是兴高采烈,睁开天真美丽的眼睛,倏忽间又垂下眼帘,视线充满腻烦,不知她又想到什么地方去了。

查理夜晚回来,回味她说过的话,“卢欧老爹很有钱,她又……那样美!”爱玛那俊美的音容不时浮现在眼前,他辗转反侧,夜不成眠,喉咙发干,打开窗户,满天星斗,他的头不由得转向拜尔斗,“假如我和她……”他下决心,一有机会就求婚。

第三天,查理又来拜尔斗。分手时,卢欧老爹送他,走到篱笆边,他嗫嚅着说:

“卢欧先生,我打算同你谈一件事。”

他们站住,查理又不作声了。卢欧老爹微微笑道:“把你的事说给我听吧!我有什么不清楚的!”

查理结结巴巴道:“卢欧老爹……卢欧老爹……”

他说不出口,老爹明白他的意思,答应和女儿商量。

也许是对新生活的渴望,也许是由于这个男人的存在而引起的激情,足以使爱玛相信,她终于得到了那令人神往的爱情,她答应了查理·包法利医生的求婚。过了冬天,他们在拜尔斗田庄举行了隆重的婚礼,三天后,来到道特镇度蜜月。

爱玛·包法利夫人思忖,蜜月是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应该去游览那些名城圣地,她想,应当像许多书上描写的新婚的贵夫人那样生活。

包法利医生贪婪地享受着新婚的幸福。在这以前,生活上哪一点可曾称心如意?中学时,同学个个比他富有,又有魄力,他总受奚落。学医期间,囊空如洗,连陪女孩子跳舞的钱也拿不出。后来,母亲又给他娶了个四十五岁的其貌不扬的瘦寡妇。可是现在,身旁躺着个年轻貌美的娇妻。她,就是他的上帝。在外边看完病,他就赶紧回家,哪也不去。起初,爱玛顺从地承受丈夫的爱抚,不久,她就感到厌烦,像对付一个死跟在后头的小孩子一样把查理推开了。

包法利夫人以为,一个男子应该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可是查理,庸庸碌碌,既没雄心,也无知识,一无所想,谈吐就像人行道一样平板。他总穿一双笨重的靴子,脚背两个厚褶子,斜到踝骨,靴筒笔直向上,紧绷绷的,活像一只木头脚。看着他,激不起热情,也激不起笑、希望或梦想。结婚以前,爱玛以为自己终于得到了那富有魅力的爱情。可是婚后,应当从这种爱情中得到的幸福却迟迟不肯光临,她苦思冥想,一定是自己弄错了。欢乐、热情、迷恋这些字眼,从前在书上读到时,她感到是那样美好,那样令人神往。可是人生到底有什么意义?她很想知道。

镇子里太无聊,家里也令人烦闷,爱玛常领着一条小狗出去散步,一直走到巴恩镇的山毛榉林子、田边墙角的荒亭子附近,坐在草地上,用阳伞尖轻轻刨土。

“我的上帝!我为什么结婚!”她常这样问自己。

她问自己,有没有办法,在一个巧合的机会中,邂逅另外一个男子,漂亮、聪明、英俊、光彩夺目,就像修道院老同学嫁的那些人一样。他们住在繁华的城里,生活荣华富贵,剧场乐声悠扬,舞会灯火辉煌,过着心旷神怡的生活。爱玛向往过这种生活。

九月末的一天,她的生活中出了一件大事,昂代尔维立耶侯爵邀她和丈夫参加舞会。

侯爵的庄园是意大利风格的建筑,依傍在两座山岗边,草地环绕,绿荫翳翳,百花簇拥,芬芳四溢。啊!多么华美的庄园!

爱玛一进庄园的大厅,一股花香、肉香、口蘑香和漂亮桌布香味扑面而来。烛光灿烂辉煌,桌上一丛丛鲜花排成一条直线,摆着龙虾、大水果、鹌鹑……。酒席的上座是一个老头子,伏在菜盘上大嚼。他是侯爵的岳父拉外笛耶尔老公爵,曾经一度得到达尔杜伯爵的宠爱,据说他曾是王后玛丽·安托涅达的情人,一辈子荒唐,声名狼藉,不是决斗、打赌,就是抢夺女人,荡尽了财产。爱玛不由自主,紧紧盯着这个耷拉嘴唇的老头子,像望着什么了不起的庄严东西一样,“他在宫里呆过,后妃床上睡过!”

饭后,爱玛换上舞衣,梳理好头发。查理也在打扮,他嫌鞋带紧:

“鞋底下的带子要妨碍我跳舞的。”

爱玛一惊:“跳舞?”

“是啊!”

“你发痴啦!人家会笑话你的,呆着好啦。”爱玛抢白他一句。

她穿上淡郁金香色的袍子,上面点缀着三簇有绿叶相衬的小玫瑰花。查理过去抱她的肩膀。

“走开!当心弄皱我的衣裳。”

一位子爵邀爱玛跳舞,用指尖搂着她。随着轻柔的乐声,他们翩翩起舞,手肘而握在一起,时而松开。爱玛陶醉在柔情蜜意中,他们互相火辣辣地对望着。

透过大厅的窗户,爱玛看见花园里有乡下人,不由得想起自己的庄园拜尔斗。她仿佛又看见田庄,泥泞的池塘,穿劳动服的父亲;也似乎看见了她自己,在牛奶棚里,揭着瓦罐里的乳皮。这些已过去的生活,同眼前这五光十色的庄园相比,太逊色了,爱玛几乎不敢相信自己曾那样生活过。

旁边一位命妇,掉了扇子,正好一位舞客过来,命妇道:

“先生,我的扇子掉在这张沙发后头,劳驾你拾起来!”

绅士弯下腰,伸出胳膊,爱玛看见少妇乘机往他的帽子里塞进一个叠成三角形的东西。

凌晨三点钟,那位子爵又邀爱玛跳舞。他们对望着,飞快地旋转着,子爵一直把她带到走廊尽头,离开众人。她气喘吁吁,险些跌倒,有一会儿,头依着他的胸脯……

舞会之行,在爱玛的生活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迹。上流社会的骄奢淫逸、豪华放纵的贵族生活令爱玛心荡神驰。她甚至把跳舞穿的衣服和绣鞋都虔心收存起来,以回忆这次舞会,作为日常生活的消遣。

她时常想去巴黎,“巴黎是什么样子?名气多大!”在她看来,巴黎一定比大洋还大,灯红酒绿,光芒四射……她多么向往巴黎,向往过豪华的生活啊!可是,那样的生活离自己太遥远了,渺茫而又富有诱惑力。爱玛又想到丈夫,她希望他勤奋、寡言,夜晚埋头著述,熬到六十岁,青燕尾服上挂着一串勋章。她希望包法利这个姓赫赫有名,全法兰西都知道。可惜查理没这种雄心壮志,订了一份《医林》,读上一页两页,不到五分钟就睡着了。此外,病人还常常给他些难堪,爱玛既气又羞,恨不得打他一顿。

查理年纪一大,举止行动越发粗俗不堪,而且开始发福,眼睛本来就小,面颊胖虚虚的,直把眼睛往太阳穴挤。她越看,越觉得晦气。她一直期待着某种意外事件发生:幻想能有一阵劲风吹来,满载着忧患或是幸福把她带到理想的岸边。可是每天早上醒来,幻想总还是幻想,难以变为现实。

爱玛越来越乖戾任性。她常常赌气不出门,随后又嫌气闷,打开窗户,只穿一件薄薄的袍子。她夜里辗转反侧,日里坐立不安,她看不惯任何事、任何人,有时候故意表示见解独特,别人称道的,她偏指责,要不然就称赞恶行败德。她恨上帝不公道,头顶着墙壁哭泣;她歆羡动荡的生涯、戴假面具的舞会、闻所未闻的欢快、向往但又没有经历过的疯狂的爱情。

她脸色苍白,心绪不宁,有些天,像发高烧,说胡话,絮叨不止。兴奋过了,又像失去知觉一样,不说也不动。

查理心想,她生病一定是当地气候使她感到不适,于是决定离开道特,搬到永镇行医。这时,包法利夫人有了身孕。

永镇,是一个三不管区,语音没有高低轻重,就像风景没有特色一样,是个懒惰而又守旧的村镇。教堂屋顶的木头已开始腐烂,上面涂的蓝色变成了黑色,公墓不大,里面墓冢甚多,荒草杂生,基碑倾倒。有一家金狮客店,在这里包饭的有秃头、细眼、鹰钩鼻子的古板的税务员毕耐;公证人居由曼的练习生、金黄头发的赖昂·都普意。镇上有一个洋货商人兼放高利贷的勒乐先生。最引人注目的,是郝麦先生的药房,由上到下,由里到外,满是招贴广告,各种颜色的药瓶子,花花绿绿。此外,永镇再没什么值得瞩目的了。

包法利医生搬家的车子到了。郝麦、赖昂、金狮客店老板娘把他们迎进客店稍息。药剂师郝麦因私开药方,被当局警告,为了使这位新来的医生对他私开药方保密,他对包法利医生特别热情,也出来迎接。

郝麦自我介绍完了,慰问包法利夫人:“夫人,有点累了吧?我们这辆‘燕子’,真要把人颠死!”

爱玛答道:“是啊,不过我一向就觉得变动好玩,我喜欢出门。”

赖昂叹了一口气:“老呆在一个地方,简直把人腻死!”

两人津津有味地谈音乐,谈文学,谈人生,谈心情,东拉西扯,但总回到一个共鸣中心。他们就这样靠近了。

时间像流水似的,几个月匆匆而逝。爱玛要分娩了。她希望生一个儿子,结实的身体,棕色的头发。她认为,男人是自由的,可以周游天下,享尽人间欢乐。不像一个女人,没有生气,没有主见,身体娇弱,即使有欲望引诱,也总有礼法限制。早晨六点钟左右,她分娩了。

“是一个女孩子!”

她转过头,晕过去了。

赖昂常到包法利夫人家,两人互叙衷肠,含情脉脉,百般温存。赖昂想对包法利夫人表述自己的爱慕之情,然而瞻前顾后,总不敢袒露内心的爱情。

一个落雪的下午,包法利夫妇、郝麦、赖昂去参观附近一家麻纺厂。爱玛挽着赖昂胳膊,微微靠向他的肩膀。由于天冷,赖昂脸更白了,显得更少气无力、温柔动人,他那蓝蓝的大眼睛,仰望着浮云,爱玛觉得这情景比起那群山环绕、映照天日的湖泊还要清、还要美。

“是啊,可爱!可爱!”她问自己:“他有心爱的人吗?是谁?……是我呀!”

想到这些,她心跳了。

查理就在近旁,她看见他的便帽低低地掩住眉毛,厚厚的嘴唇微微颤抖,脸显得格外笨拙。他穿的大衣,也如其人,俗不可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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