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和11月,美国和欧盟先后给予俄罗斯“市场经济地位”。这个决定让俄罗斯人振奋不已,许多人认为伴随这个结论接踵而来的应该是俄罗斯经济的又一个春天。但后来发生的事情证明,这样一个决定显然过多地带有政治色彩,因为经过长达13年的谈判和努力,俄罗斯仍是迄今为止屈指可数的几个仍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大国之一。
俄罗斯民族的矛盾性在市场经济体制方面也表现得淋漓尽致。一方面,历经十几年的经济和社会转型,自由化、私有化和金融稳定这三大市场经济的支柱基本建立,劳动力市场、证券市场、住房市场已有相当规模,以油气为主体的初级原材料出口供销两旺,人均收入稳定上升,国民幸福感和归属感增强;但另一方面,规模庞大的行政体制与大面积腐败现象如影随形,僵硬的传统思维模式并未得到根本改变,影子经济、潜规则、朝令夕改、商业犯罪和谋杀等极端现象使得进入俄罗斯市场的外国公司无不谈虎色变,更有人将俄罗斯称为“野蛮的资本主义”和“遥远的西部”。俄罗斯究竟是不是市场经济国家呢?
一、市场经济的标准和市场经济国家的界定
什么是市场经济?什么是标准的市场经济或说什么是市场经济标准?
有此作为参照,才能得出某些国家是或不是市场经济国家的结论。
市场经济作为人类历史上一种经济制度,产生于近代,繁荣于现代,与历史上的自然经济不同,也与计划经济不同,有其内在规定性。这种内在规定性是存在于各个发展阶段不同的市场经济国家之中的共性。从形形色色的市场经济国家中,找到共性,树起一个框架,到底哪些国家是市场经济国家,哪些国家还不能算是市场经济国家。
同时,在被公认的市场经济国家,其经济制度也是有差异的。没有人会断言,某个国家是市场经济标准国,凡与之有差异者就不能算市场经济国家。
各国基础不同,传统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市场经济的形式甚至部分内容也必然会不尽相同。当然,差异并不能证明市场经济标准不存在,从差异而否定市场经济标准存在是不正确的。但如果把这个标准绝对化、简单化也是不可取的。这个市场经济标准的框架,不是绝对的,不是一个点,也不是一条线,而是在市场经济基本特征基础上建立的区间,是一个允许有一定差异和偏离存在的状态区间,是一个以各国市场经济的共同性为主、差异性为辅而形成的一个丰富多彩的市场经济状态区间。
(一)市场经济五大因素
根据现代经济理论对市场经济的主要概括,在什么是市场经济国家问题上,可以概括出5条带共性的标准。
1.政府作用问题
欧美等国家关心的问题有:政府对自然资源、资本和人力资本资源的占2006年12月1日,俄罗斯总统普京(右)与印度尼西亚总统苏西洛在莫斯科的克里姆林宫举行会谈,表示支持两国航天部门在“空中发射”等项目上开展合作有、分配与控制问题;政府对国民经济运行的控制和管理权限问题;政府对生产(谁来生产、生产多少、为谁生产)的控制(涉及企业的产权制度、利润分配与破产机制)问题;政府对国际和国内贸易的控制问题;政府对中介组织的控制(如商会和行会)问题,等等。归根到底,是资源由政府配置还是市场配置?
资源的使用和定价是市场决定还是政府决定?政府是否尊重和保护经济主体在经营方面的自主权利,是否对企业有不公平的对待?这些问题用一句话讲是政府作用问题,或更准确地讲,是市场经济中的政府作用及政府与企业的关系问题,我们将这一条概括为“政府行为规范化”。
2.企业权利与行为问题
企业有没有自主的经营和出口权;有没有选择管理层、分配利润和弥补亏损上独立的决定权;有没有协商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的自主权;企业有没有符合国际财会标准的基础会计账簿;企业是否有融资和向国外转移利润的权利;有没有开展商业活动的自由权,等等,归根到底,企业在产销活动中,行为是市场化的还是行政化的?概括地讲,企业的权利和行为能否实现“经济主体自由化”。
3.投入要素的成本与价格问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的投入必须以市场价格支付,市场决定投入要素的价格,包括原材料、能源、劳动力成本以及产品数量、价格的确定都应该由市场承担。因此,任何进口国都会特别关注出口国产品成本的真实性和其价格形成的规则,也就是说“生产要素市场化”。
4.贸易问题
欧美等国家关心贸易活动,包括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中交易活动是自由的还是被压制的?市场基础设施和市场立法及司法是否健全?市场中介是否具独立性、起什么样的作用?贸易政策中的企业定价是否是自主的?政府是如何管理出口和出口企业的?企业是否有商业活动的自由?总之,关心贸易环境与条件,我们概括为“贸易环境公平化”。
5.金融参数问题
欧美等国家的利率和汇率是由市场形成。他们关心本币是否可兑换或可兑换程度?利率在不同企业、内贸、外贸部门、不同产业中是否有差异?企业金融状况是否不受非市场经济体制的歪曲?企业是否有向国外转移利润或资本的自由?企业换汇及存汇方式是否有自主权?等等。概括地讲,他们关心利率和汇率这两大金融参数的形成和适用范围中的公平性,进而涉及这些参数形成基础即金融体制的合理性问题,这里将其归纳为“金融参数合理化”。
以上概括的判断市场经济标准的五大因素,是在我们对现代市场经济理论和现实认识与理解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显然,五大因素选择有两大特点:
(1)不强调市场经济的完整性,而突出分类指标的标志性,即把市场经济中对贸易影响最大的五因素作为判断的标志性指标,进行综合分析;(2)不强调按市场经济理论的逻辑性为分类,而是强调与公平贸易相关的针对性问题来分类和应对。将这5条作为衡量市场经济标准进行比较和讨论,便于直接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接轨。
(二)“政府作用”和“经济主体权利”
在市场经济界定的五大标准中,“政府行为规范化”和“经济主体自由化”
这两条标准显然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由此也成为两个基本要素。
1.“政府作用”的质、量、度
一国资源主要是政府行政性配置还是市场手段进行配置?“政府行为规范化”的要求是,政府管理体制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处理与市场和企业的关系。当今世界,市场经济有许多不同的形式和特征。
在现实中,大家关心的是:政府在市场经济中,是要发挥作用还是不要发挥作用?发挥的作用大点好还是小点好,即大政府还是小政府好,强势政府好还是弱势政府好?核心问题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强调小政府,强调市场的完全自由化;凯恩斯理论则强调大政府,认为完全自由并不能达到供求均衡,政府干预经济才能扩张有效需求,实现供求均衡。
就现代市场经济而言,萨缪尔森的新古典综合理论成为主流意见:政府要与市场相结合,政府要在市场配置资源基础上,发挥自己的组织和引导作用。在这里,政府通过对经济的干预进行资源的再配置成为资源市场配置方式的必要补充。按萨缪尔森的观点,政府的作用是:(1)确立法律体制;(2)决2006年11月23日,工程技术人员在中俄跨国输变电线路中方现场参观。这项被称做“中俄直流背靠背联网工程”
将于2008年完工,年供电量可达36亿~43亿千瓦时,将对中国巨大的电力需求起到缓解和支持作用定宏观经济稳定政策;(3)影响资源配置以提高经济效率;(4)建立影响收入分配的合理机制。政府要少干预市场,少干预企业,但也不能放弃提供公共品和追求健康经济环境的责任。当今社会,没有一个经济体是纯粹的(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更没有政府全部包干的市场经济经济体。共同的认识是,减少政府过度干预,防止垄断,促进竞争,实行法制。
但对不同国家、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经济问题而言,政府对经济的作用大还是小是有区别的。对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一些政府对经济直接干预的作用小了,但对经济间接影响的作用大了。同时也存在另一种情况:一些政府仍保有多一些的国有资本,对产业政策有多一些依赖。比如,美国和英国强调市场机制的作用比日本和北欧国家更多一些,而日本和法国则对指导性计划和产业政策有较大的认同。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转轨国家,尽管通过改革与开放,将原来计划经济下的政府职能进行了大调整,将全面的经济干预变为重点干预,并从制度上强化尊重和保护企业在经营方面的自主权利,越来越公平地对待各种所有制类型企业。但事情的另一方面是,为了将来政府作用小,现在必须要求政府发挥更大的作用。因为没有政府对改革的领导和对市场发展的支持,市场经济体制是建立不起来的。
尽管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和经济转轨国家,都存在政府适度干预和市场自由运行的结合,但政府作用大小和对经济的干预程度强弱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是正常的,是处在市场经济不同阶段的对应表现形式。
所有的政府行为都涉及管制。如果政府管制超过必要的程度,势必会影响市场的有效性,最终导致在保护一部分人利益的情况下,很大程度地影响了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和权利,并使整个经济自由性受到伤害。但有些必要的管制是不可或缺的。因为这些必要的管制既可以保护社会集团、国家的利益,也是为了推动社会进步,确保人们可以自由地享受其劳动成果。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范围和程度的合理性判断,以及推广到不同国家时对差异性区间的界定,是测度市场经济标准的理论基础。
2.“经济主体权利”的意涵
“经济主体权利”的要求是“经济主体自由化”,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不仅在法律上,而且在事实上是独立的经济实体,产权关系是明晰的,经营管理、贸易和经营的决策是独立的和自主的;同时,企业在资源(资本、劳动、土地和企业家)配置方面和在市场交易中,其价格、产量、利润和进出口等的决策,是按照市场规则、市场供求来考虑的,不是根据政府要求,企业行为也是市场化。
“经济主体自由化”有助于企业提高效率和自己承担风险,有助于实现社会范围内资源配置的合理化。正因为此,企业的自主性和行为的市场化,成为判断一个国家是否是市场经济的标志。
当然,“经济主体自由化”的测度是复杂的,有难度的。在不同时期、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企业的市场经济标准是变化的。就企业产权、管理模式和行为而言,并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企业组织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公司治理模式是多种形式的。特别是国有企业存在的情况是不同的,各市场经济国家对国有企业管理模式也是不同的。据世界银行统计,到20世纪80年代初,国有企业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平均在10%,占全球总资本的份额则为35%。我们应按照一定标准,判断各类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市场化程度,并据此判断国家市场经济程度。我们要允许这些标准有一定弹性,有一定区间,不能过于机械。比如,我们不能说,20世纪90年代的英国是市场经济国家,20世纪70年代工党执政时期,国有化程度高峰时就不是市场经济国家;也不能说美国政府把国有企业的大部分出租给私人垄断组织的方式是市场经济的,而意大利政府通过国家级控股公司对企业进行层层参与、逐级控制的模式就不是市场经济的。事实上,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英国、法国、意大利等西欧国家积极推进“国有化”运动,通过直接投资兴办、购买或没收以及国家持股参与等形式建立国有企业,从而形成了各个国家规模大小不等、管理方式各异的国有经济体系。1972年,国有企业占本国全部资产总额的比重,英国为29%、法国为33%、意大利为30%、联邦德国为30%,日本到20世纪80年代初也达到35%左右。
(三)市场经济标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
我们承认存在着市场经济的标准,任何一个国家,我们都可以用这五大因素标准加以衡量,来判断其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但另一方面,这5条标准本身是大体上的、粗略的,有差异区间的,有弹性的,有变化的。
国内专家多把市场化100%作为完全标准,这是一个带绝对化的理论标准。绝对数值标示清楚明了,一目了然,但绝对化则与现实有差距。用相对位次判断市场化程度是可行的,相对指标只列位次,简单易行,理由充分,但这种排序过程中,离不开选择若干指标进行评分的测度过程。可以说,相对位次排列,并不能否认中间过程存在绝对数值的测度;绝对数值的结果,也不能否认甚至还需要再进行相对比较。绝对数值判断与相对位次排序需要结合和统一起来。
许多经济学家认为,即使是在市场经济运作经验丰富的欧美等国,“完全市场经济”也并不存在。“完全市场经济”指的是由市场来决定商品价格和劳动力、原材料、能源等生产资料的价格。俄罗斯经济的实际情况是,水、电、天然气等能源价格实际上由政府掌控,政府对某些行业给予补贴,从融资、政策法规上给予国有企业特殊待遇的现象比比皆是。因此,俄罗斯的经济自由化和市场化程度还远不如一些尚未获得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
对市场经济概念的初步阐释,对于我们去研究和回答时下的俄罗斯是不是一个市场经济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战略选择
(一)转轨的经济动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