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那位胖墩墩的年轻警官再次走进病房,于超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她知道要出事儿,但她无能为力。年轻的警官昨天已经来过一次,做了三页笔录,该讲的,能讲的,于超都讲了,还在笔录纸上按下一个鲜红而秀气的指印。
年轻的警官进来以后坐在丈夫进喜的旁边,对躺着的于超笑了笑。警官确实很年轻,于超估计,他最多不超过二十二岁。他问于超,好点了吗?于超点点头。年轻的警官把笔录纸摊在膝盖上,打开了笔帽。他问于超,昨天做笔录时你是不是隐瞒了什么?于超说,没有,怎么可能呢?年轻警官说,可那个嫌疑犯已被我们抓住了,他把什么都交代了。于超心里一震,她宁愿警察永远都不要抓到那个企图杀死自己的人。可他们还是抓到了。
于超是个出租车司机。一个星期前,于超在中午准备收车回家吃饭时接了个活儿。于超是女的,听说要跑偏远的湖桥镇,心里就有些发怵。打车的小伙子看她犹豫,忙赔上一张愁苦的笑脸,说,大姐,你就行行好跑趟吧,我妈快不行了,不见我一面,她闭不上眼哪!再说,我看着像个坏人吗?
于超再次打量小伙子一眼,的确不像,坏人会有一张圆圆的娃娃脸?坏人会这样真诚的乞求?甚至,他的眉宇间透着一种被称为善良的东西。再说,这是一趟好活儿,跑下来总有五六十元的进项。于超说,上车吧。
车到野猪坡,小伙子让她把车靠路边停下,说是要下车“办事”。于超知道他要解手,便减了车速,车徐徐停在路边。
在这种荒僻的地方停车是于超的致命错误。下了出租车的男人迅速打开车门,把于超拖进了附近茂密的树林……接下来发生的事,对于于超来说,完全是一场噩梦。男人脸上还是挂着笑,只是变得狰狞恐怖,他塞上于超的嘴,反绑了她的双手,在铺满落叶的地上把于超强奸了。而且不是一次,是两次。其间不足一个小时的时间。然后,从于超身上搜出车钥匙,把一把锋利的尖刀插进了于超的胸膛。
这段经历,于超一直不愿面对,不愿示人,也瞒着丈夫进喜。她想,就让它烂在心里吧。
可现在,胖墩墩的小警官,让她当着丈夫进喜的面把它们摊开晾晒,翻个底朝天。做完笔录,进喜不顾警官的拦阻,冲到于超病床前,一巴掌扇到于超的脸上,吼道,你竟然是这种女人!年轻警官说,你干什么?她是被刀逼着,被捆了双手,不是自愿的。可结果呢,还不是一样?她成了一个脏女人啊……进喜捶胸顿足,疯了似的跑出病房。
出院以后,丈夫进喜便和于超分居了。他买来一张简易小床,往上扔条被子,又扔个枕头,扑通一声躺上去,仰望着屋顶唉声叹气。
而在他们住的小区,于超的这段经历被人们演绎出多个版本,又经过综合归纳,早已面目全非。最为人们接受的说法是,于超那天是去和情人幽会,发生了争执被情人刺伤。他们的依据,便是次数和时间。他们说,两次,两次呀!短短一个小时就来了两次,不是情投意合,不是激情如火,可能吗?
县城显然待不下去了,于超去了乡下娘家。她想,在娘家住上三五个月,时间长了,县城自然也就没有人再议论了。于超中午到的娘家,吃晚饭的时候消息便如影随形也到了娘家的村子。嫂子端着碗,笑眯眯地说:妹子,那小子是咋回事儿?你们中间有啥矛盾?和你好着,咋就起了杀心呢?于超说,不是,真不是那么回事儿……是……嫂子又笑笑说,城里人喜欢浪漫,这也没啥,关键是别弄出事儿呀!晚上,娘和于超睡在一张床上,娘说:我说小超,这做女人的,要本分规矩,你咋那么不长心眼!找个野男人还差点儿要了你的命。于超说,娘,真不是那么回事儿,是他……
别说了。娘说,你也快三十岁的人了,就别让娘跟着操心了,以后可得好好过日子,别再狗扯连环闹不清。
这时候,于超就想到了死。她就是不明白,明明是歹徒强奸了她,可屎盆子却扣到她的头上。她不仅没得到受害者应有的同情,反倒成了放荡的女人。看来,除了死,身上的污水是难以洗清了。
于超悄悄爬起来,走向村西的水库,站在碧波荡漾的水库边,望着黑黝黝的天空,一串泪水从于超的眼眶流出了。
(选自《作家天地》2006年1月上旬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