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盛夏时节。
时间刚过正午,悬在天空中的太阳却依然咄咄逼人。在某个不知名的露天篮球场中,少年们忘我地训练着。他们年纪都不算大,但一个个劲头十足。
而在一旁,巨大的榕树下一名金色短发的少女正安静地注视着这一切。她双腿并在一起,脊背挺得很直,却没有那种用力做出这份仪态的样子,举手投足间有一份从容在里面——那一看便知,是从小、从家庭中带出来的。
她的年纪看起来比场中的男孩稍长一些,即便在如此炎热天气依然穿着一件长袖衬衣,领口的蕾丝花边虽然作为装饰来说十分寻常,但却与其气质相得益彰。下身那条包臀裙又使其在“文静”之外给人更多惊喜,但凡路过的人不论男女都难免回头多看两眼。
然而,来往许多人却没人上去搭讪。其中除了少女本身那份高雅的气质就能让人自惭形秽以外,从她的眼神中不难看出,球场中肯定有人与她关系特殊。
这状态薄如蝉翼,没有人忍心去打破这段散发着淡淡甘甜味的守望——除了接下来出现的这一伙人。
来者年纪与球场中的少年们相仿,领头的家伙左肩站着一只几乎可以称作椭圆形的猫头鹰,右手牵着一只眼神充满智慧的阿拉斯加——身上还挂着降温用的冰袋。在他的身后,则是一群穿着价格不菲的衣装,挤眉弄眼飞扬跋扈的年轻人。
“嘿、美女!还在这看那穷鬼打球儿呢?”
肩上站着猫头鹰的少年开口了,而剩下的人则熟练地在金发女孩身旁围成了一个圈。
“我说,那穷鬼到底哪儿好了?他爹就是个卖油的,你指望他能养得起你?”
肩上站着猫头鹰的少年不顾女孩那厌恶的表情,自顾自地坐在了她旁边。
“我...不用谁养我。我...讨厌你...”
一开口便知,她的语言还不算流利,眼眸中那股愤怒却是实打实的。金发女孩拳头紧握,几乎要忍不住打对面这个讨厌的家伙一巴掌。但一想到对面那人的身份,却也只能愤怒地颤抖。
“哟、大洋马。您这儿跟谁说话呢?”
围在旁边的跟班开口了。
“我们酒哥,知道是谁吗?也不隔这儿打听打听,整个上华都有谁不能惹?”
很明显,金发女孩是知道的。她现在已经气得发抖,却还是不得不认愤怒,用那不太流利的语言颤抖着说到。
“求...求你,别来找我了...”
那声音已带哭腔,胸腔口挤压的愤怒因为外界的原因无法发泄,反而化作了直刺自己心脏的利剑。“辣”的愤怒也变为了“酸”的委屈,最终转化成了挂在眼角的泪珠。
而就在这时,一个穿云破日的声音传了过来!
“让开!”
一个留着黑色短发,满头大汗穿着篮球背心的少年冲破人群,赶了过来。
“秦、”
秦字还未脱出口,周围所有人的目光都汇聚在了他的身上。就连一旁快要哭出来的金发女孩,也不顾胸中的委屈拽住了他的衣角。
“酒哥...”
最终,穿篮球背心的男孩低下了头。跟金发女孩一样,他也知道对面都是些什么样的背景——他比金发女孩更清楚。
但不一样的是,女孩为了他选择人气吞声,而他忍气吞声却等同于辜负了女孩!
仿佛下了什么疯狂的决定似得,他再度抬起了头!
“酒哥,您的大名整个上华无人不晓,我李某不敢与您争。但是,莫妮卡与我从小便认识,唯独她,我不能让!”
“哦吼?意思是你想跟我抢?”
被称作“酒哥”的人发出了饶有兴趣的声音,却让全场陷入了沉默。在上华,与“酒哥”争抢意味着什么,大家心知肚明。
攥紧双拳,沉默良久。身穿篮球背心的李姓少年长吸一口气——这答案早就决定了,若非如此他也不会冲入人群!
“一个月后,如果我能在大赛上赢你,你便不准再来骚扰莫妮卡!反之,我则退出!你敢答应吗?!”
接着,笑声如雨点般砸了下来。
先是一两声,再是急促地倾盆而下。那声音杂乱无章且猛烈,在空旷的球场上回荡着,比盛夏的蝉鸣更加刺耳。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笑道抽筋,笑道拍大腿,直到笑够了,“酒哥”才又开口。
“你这个卖油的、跟我?行,没问题!但到时候你一个人上吗?”
指着球场的方向,“酒哥”继续说。
“你的兄弟们甚至没有人敢靠过来。你哪怕找遍整个上华,也凑不出一支敢赢我秦酒黎的队伍来!!”
“够了!阿泽、我也早看不惯这秦酒黎好久了。”
这时,另一个声音厉声喝道。
来着同样穿着篮球背心,比李姓少年高出半头,戴着一副眼镜,看起来有些斯文。
“你说凑不出?那我就来当第一个。”
“哎、酒哥你看,那卖烟韩老头他儿子傻了,哈哈哈哈!”
对于跟班的嘲笑,戴眼镜的韩姓少年不以为然,他扶住旁边李姓少年的肩膀,指着后面纷至沓来的少年们,厉声道。
“没错,我家虽然只是个卖烟的,但我也有自己的底线,有志气!我比起你秦酒黎秦少爷可能也就是一片鸿毛,但鸿毛也能选择退与进、沉默与发声!我只是跟我身后的人一样,在这个应该站出来的时刻!按照我自己的意志,站了出来!!”
...
...
...
时间回转到三年后,深海。
中央大道的某家M记二层,秦酒黎与爱丽丝并排坐在面对窗户的位置上,以400%的同步率咀嚼着手中到底香辣章鱼堡。
“呜哇...好恶心。”
“所以说了不要点没吃过的东西吧。不过我倒是觉得这章鱼挺好吃的。”
瞥了一眼爱丽丝,秦酒黎说到。
“我说恶心的当然是你啊,秦酒黎秦少爷。”
“那些都是不成熟的时候干的事情了嘛,我现在也很后悔啊。再说了不是你想听的吗...”
“所以、后续呢?”
望着爱丽丝那闪亮亮的大眼睛,秦酒黎有些作难。
“你刚才不还说恶心的吗?”
“你讲不讲?”
瞬间,那大眼睛变得不闪亮了。想起市长的待遇,秦酒黎脑后冒出一丝冷汗,说到。
“那之后啊...比赛的时候对方人来的一个不差,就连替补也全都到齐了。当然了,其实我在篮球上也还是小有信心的,我们队的实力其实也强于对面。但那天他们气势太足,最后二十秒‘阿泽’盖了我的帽,一个压线三分完成翻盘,我的初中也就此画上句号。”
将最后一口汉堡咽下肚,秦酒黎继续说。
“再往后我们几个就成了好哥们儿,在下改过自新,真诚待人,和谐相处,将心比心。”
“这...真的吗?怎么说呢...感觉正常到让人有点反胃。”
爱丽丝皮笑肉不笑的回到,并且开始暗自后悔为什么要在餐桌上跟对方聊起这些。
“你觉得反胃是因为章鱼堡的原因,跟我的故事没有关系。”
“不过还真是看不出呢。我原以为你是那种直接跳过青年跟中年、直接进入老年阶段的家伙。没想到也有过为了架鹰牵犬调戏民女的时候。”
“嗯...这我倒是没法辩解。有段时间我的确以此为乐,尤其是喜欢以普罗大众眼中的精英为目标。”
窗外的乌鸦站在颇有维多利亚时代风格的路灯上,三两成群。而坐在二层的秦酒黎与爱丽丝则像是两位观众,看着那语言不通的“群像剧”。
“不过、如您所见。现在的秦酒黎是一个经过了自我反省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秦酒黎。是一个当代合格的、走在时代前沿的、励志以回馈社会为根本目的而行动的有志青年!”
话锋一转,秦酒黎拍了拍胸脯,大言不惭地说道。
“欸~”
爱丽丝挑了挑眉毛,音调逐渐转高,如同在用一根柔软的羽毛去瘙痒听众的耳朵。
“那么,你的故事说完了。该轮到我这个‘听众’回报观后感了吗?”
对此,秦酒黎没有说话,只是耸了耸肩,表示出了一个“请”字的意思。
“我本以为你跟我是同一类人,真是可惜。”
“都愿意一起常识这么恶心的章鱼堡了,难道我们还不是同一类人吗?”
秦酒黎反问道。
也许是因为这油嘴滑舌的样子让爱丽丝有些生气,也许是的单纯的后悔今天突发奇想点了新的菜单,爱丽丝怔了一下,旋即有换上一副自信的表情。
“你会变回去,迟早的。”
◇
吃完那个分量十足的章鱼堡,带着由满腹而产生的满足感从二楼下来,走上街道。
冷彻的空气吸入鼻腔,秦酒黎感到“有什么”发生了。
那并非什么野兽般的第六感,也不是属于主角的光环。
并没有真的什么发生,确切地说、正因为什么都没有发生,未来的日程上空空如也,才使这位名门出身的青少年感到了异常。
高中毕业后进入静海当地的某所大学,就读两年后出国;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应该会学习商学专业,并在毕业后去自己三哥手下的某家公司帮忙——秦酒黎的人生虽然有着一定的自由度,但大致上都是被规划好的。他既没有强烈地去反抗这份迟早会成为既定事实的行程,也没有努力去迎合、使得自己能够回应周遭的期待。
一直以“在规定时间前完成便好”的心态去执行着秦家分配下来的任务,并且一直以秦伯远的小儿子这一身份去享受生于这个大家族所带来的红利。这便是秦酒黎对于未来人生的态度,也同时是他未被上面的兄长们当成竞争对手的原因。
然而,自刚刚从二楼下来,秦酒黎猛然意识到一件事——他的人生脱轨了。当然,乐观主义者也许会说,他自由了。
今天起,不再有规定好的行程,不再有必须完成的目标。他从在铁轨上奔驰的火车变成了大洋中漂泊的小船,而这种变化也并未让他获得传闻中常说的、能够自己掌握人生时会迸发出的快感。
“啊...”
站在街口,秦酒黎的视野开始慢慢从下往上移动.
四个为一组的瓦红色地砖看上去颇有年头,旁边立着的铁质路灯恐怕有平常规格的一点五倍高。路的对面是时代感错乱的建筑群,多数的尖顶民居间夹杂几座高耸入云的大厦。
而最上方,则是一片浓雾。
那雾气仿佛九个太阳也照不穿,在那后面藏着什么都不奇怪。
“真的...不是地上了吗?”
像只金鱼一样嘴巴张张合合,秦酒黎的样子看起来有些滑稽。
但他自己并不在意。现在的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思考之中了,他一遍遍回忆着至今为止的二十四小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虽然还没意识到自己的人生到底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但他知道,恐怕从今往后要用一种完全不一样的节奏去生活了。
“真狗血啊...”
虽然嘴上不说,但秦酒黎其实对自己的优秀有着自知。
他学业有成,善于交际;在圈内混的风生水起,为他的家族赢来了面子。虽然这一切并非像他的兄长们那样是靠着“拼死”的努力搏来的,但也的确花了相当大的努力。
但却在仅仅一星期前,因为那样一个可笑的理由完全改变了。而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就连秦酒黎自己都想笑话那个“肇事逃逸”的自己。
“喂、走路看着点啊!”
啪嗒一声,一个不太强的冲击力自秦酒黎的侧面传来。
是个孩子,看上去也不过十岁出头;长得十分秀气,但衣着却满是补丁,身上泛着一股怪味,与旁边西装革履的行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还没等秦酒黎回过神来,孩子便跑走了。
钱包。
“啊...”
由于还处在刚才那份奇妙的感慨中,秦酒黎的性子也仿佛慢了下来。看着身形正渐渐缩小的孩子在面前跑掉,他并没有去追,甚至没做出什么激动的反应。只是在脑海中又重复了一边刚才的感慨——真狗血啊...
像开玩笑一般,自己被扔到了这个地方。又像开玩笑一般,让自己经历了这中在无数电影中都能看到既视感的桥段。
秦酒黎在脑中自说自话——若按照一般电影的剧本发展,也许后面会跑出来几个警察抓住那孩子,而自己作为主角,则会大发善心的救下他,给他提供教育和住房,告诉那孩子、这个世界还有人关心他,并奉劝他放弃行窃。
“哈哈、真狗血啊...”
并没有去追偷了他钱包的孩子,秦酒黎反而在原地笑出了声。至今为止两周内发生的所有,都像是玩笑那般轻佻,却对他至今为止的人生产生了天翻地覆的影响。这狗血到令人发笑的遭遇,终于因刚才的那场偷窃,被秦酒黎注意到了。
或者说,他终于承认了——自己至今为止所坚信的、一帆风顺的人生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而取而代之的,是一条充满未知的、尽是恶意玩笑的,完全无法预测的劣化道路。
但仅仅半秒后,他就开始由衷地怀念起,刚才脑内构思的狗血桥段了。
砰——
一声枪响,秦酒黎眼中的世界仿佛被加了蒙太奇滤镜。变得魔幻而缓慢。
就像普通女孩逛街时掏出手机那样自然,爱丽丝不知从何处摸出了一把手枪,照着男孩的右腿便是一发。
接着,在秦酒黎惊愕的目光下,她大步走向前,像抓畜生一样抓住了男孩的头发,然后举起了余温尚存的枪口对准了男孩的脸颊。
“等等!”
这次,秦酒黎不得不从那灵魂出窍的恍惚状态中走出来了。
“等等等等!爱丽丝等等!”
三步并作两步的跑上前,秦酒黎声音发颤的制止了爱丽丝;他看出来爱丽丝接下来想干什么了——爱丽丝准备用枪口烫男孩的脸。
无关善恶,这行为本身对于秦酒黎来说太刺激。他受不了这么强烈的视觉刺激,故而出于本能反应的制止了爱丽丝,并心中暗骂自己,为什么刚才要那样嘲笑狗血的桥段。
“怎么,这家伙偷了你的钱包,没看见么?”
爱丽丝晃了晃自己缴获的“战利品”,然后扔给了秦酒黎。
“爱、爱丽丝,我觉得你出手太重了。”
“诶...是么?但万一这个小畜生偷的不是你,是别人攒了一年给母亲看病的钱,这样还算重么?”
爱丽丝坏笑着说道。
秦酒黎明白,面前这女孩亦无心辩论善恶,她只是顺着自己的话锋说了这些,是单纯的戏谑。
这是爱丽丝的恶趣味。
“我只是觉得正常情况下,我们应该报警。”
“深海的警察可没我有效率。更何况...”
将男孩像仍包裹一样往旁边一丢,爱丽丝继续说道。
“这种家伙肯定没有驻留证,是非法摸进来的。警察下手不会比我轻。”
...
...
...
半小时后,秦酒黎合上钱包,目送着救护车远去才场场地舒了口气。
在他的强烈要求下,终于还是叫来了救护车。男孩的医疗费用由他支付,但同时秦酒黎还收获了医生费解的目光。
“哈哈哈!”
一旁,坐在台阶上的爱丽丝笑的双脚乱荡,还是不是不怀好意地轻轻对着秦酒黎的屁股踹两下。
“看你那委屈的眼神,好像在说‘我明明做了好事,他干什么那样看我’!”
爱丽丝开怀大笑,那模样着实漂亮,随便一张抓拍都可以入选诸如“最佳女友”这类图集的头版。
而秦酒黎也不知不觉间被他的笑容感染了,轻声地笑了起来。
他明白了一点,自己的人生并非“脱轨”,而是完完全全的暴走了。
对于那已然暴走了的人生,他兴奋地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