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育儿习俗
(一)孩子的喂养
阿昌族普遍用母乳喂养孩子,两个月以后开始喂“米布”(一种用炒米粉做的粥),四个月以后开始喂肉食、蔬菜等,食物经母亲咀嚼以后喂给婴儿。婴儿长到十个月至一岁半断奶,断奶一般选在秋冬季节。断奶时会用锅烟子在乳房上画一些图案吓唬小孩,并在乳头涂上苦子汁。婴儿断奶后,会给孩子多吃肉类加强营养。孩子两岁以前,一般会给孩子喂饭,两岁以后一般让其自己抓吃,大人们逐渐教会孩子使用勺子和筷子。阿昌族一般不特意为孩子单独做饭,只是做菜时,放辣椒之前,先舀出一碗给孩子。大人吃什么孩子吃什么,好的食物多给孩子吃一点。
(二)孩子的养育
婴儿长到几个月后,父母会教孩子点头、摇头、招手、做“空猫猫”(转动手掌)、做丑脸(皱眉)、打掌掌(拍掌)、斗虫虫(两手食指相碰)等。斗虫虫时,口中念道:“斗虫虫,虫虫咬手,嘟噜……虫虫飞走了。”父母经常和幼儿玩一些亲子游戏,最常玩的是拉锯游戏,母亲边拉孩子的小手,边念:“突贴掖递,攮倒放屁,哈唧唧”,拉几下后把孩子推倒在床上,轻轻挠他的肚皮,逗孩子发笑。孩子长到两三岁时,会教其念一些童谣,例如:“鸡蛋壳,鸭蛋壳,滚下凹子里头找不着……”“老天家,快下雨,栽完秧,吃白米……”“月亮亮堂堂,打发讨姑娘。去哪里?去婆家。去婆家吃什么饭?吃染黄饭。什么黄?鸡蛋黄。什么鸡?……”孩子长到四五岁时,会给孩子讲故事、猜谜语。
孩子五六岁换牙时,将换下的牙齿扔到房顶,扔的时候说:“老鼠,老鼠,把你的尖牙利齿换给我,把我的烂牙换给你。”若孩子换下老牙,迟迟不长新牙,要请新婚的媳妇帮摸一下牙龈。据说,新媳妇摸过后,新牙就会长出来。
阿昌族人家孩子一般由母亲或奶奶照看和教育,没有老人照看孩子的人家,一般会由父亲或母亲背着孩子去干活。孩子三四岁后,母亲外出劳作时,把孩子带到田间地头,任其玩耍,边劳动边给孩子讲故事、猜谜。到了四五岁,孩子就不用照看,自己会和寨子里的小伙伴一起玩。有弟弟、妹妹的人家,孩子到了四五岁就会辅助父母照顾弟妹。孩子到了六七岁就要帮母亲做些事情,例如,放鸭子、找猪草、喂鸡。到了八九岁,就会挑水、放牛、拿细柴、煮饭、喂牛草等。到十一二岁,就要学砍柴、割牛马草等。父母一般不会刻意教孩子做家务,小孩自然会跟着村寨里稍大一点的孩子学习。例如,小女孩看见别人家的孩子挑水,会要求母亲给自己买一对小桶来挑水。很多劳动技能都是在玩耍过程中学会的,父母所做的只是为孩子创造学习的条件,给孩子置办一些儿童用的劳作工具,如砍柴的小砍刀、装猪草的小吊箩等等。到了十三四岁,就要和成人一样劳动,女孩要学会插秧、割谷,男孩要学会犁田、耙田。
现在阿昌族地区普遍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小孩一般从六七岁开始到附近的小学念书。孩子白天在学校念书,放学后或节假日仍然要参与生产劳动。
四、其他相关习俗
(一)求子习俗
在阿昌族的观念里,生男生女,是由神灵恩赐的,若女子成婚多年未生育或虽生育却不生男孩,就要向神灵求子。求子的方式就是做好事、积功德,一般在破旧桥梁旁搭一座新桥。通过这种方式求来的孩子,名字中通常带有“桥”字,如桥德、桥运、桥保等。
(二)寄养习俗
若某个妇女生了几个孩子都夭折,则认为该妇女命中无子,再次生孩子时,要将婴儿送给儿女兴旺的夫妇养几天。让孩子拜他们为“亲爹亲妈”(干爹干妈),并由他们给孩子起名,有的甚至跟着这家人姓。寄养几天后,孩子的亲生父母要给收养的人家一些钱,象征孩子是跟这家买来的,然后抱回孩子。
(三)收养习俗
若一对夫妻结婚多年不生育,会去领养一个女孩,然后继续寻医问药、烧香拜佛,通过各种方式求子。若始终不能生育,则从兄弟姐妹家过继一个男孩来养老送终,继承财产。
(四)换子习俗
阿昌族女子没有继承权,有重男轻女的观念。没有儿子的夫妇受人歧视,甚至被欺负。若一对夫妻生育多胎仍无男孩,会与男孩多的亲戚换孩子,换孩子优先考虑夫妻双方兄弟姐妹的孩子。
第二节取名习俗
一、姓氏
阿昌族取名有姓有名。姓名由姓氏和名字两部分组成,姓氏放在前,名字放在后。姓氏是家族的名号,每个家族都有姓氏。阿昌族严禁同姓男女通婚。户撒、腊撒地区阿昌族的姓氏主要有熊、曹、雷、赖、银、项、石、喃、许、穆、旧、盖、们、腾、刀、线、康、叶、娄、尹、景、金、沙、彭、寸、杨、李、阙等;梁河、腾冲一带阿昌族的主要姓氏有曹、赵、孙、们、囊(朗)、俸、梁、杨、尹、张、龙等;潞西县高埂田村阿昌族的主要姓氏有王、囊(郎)、杨、曹、俸、马、石、赵、张、帕、爨等;云龙县漕涧地区的阿昌族主要姓氏是佐,该姓氏由阿昌族早期酋长“早”姓演化而来。最古老的阿昌族姓氏是囊(喃、朗、郎)、俸、项、们等。人口最多的姓氏是曹姓,在各阿昌族聚居区都有,且在各地所占人数比例都较大。根据历史传说,当过土官的姓氏有早姓、熊姓、旧姓。有文献记载的土司姓氏是赖姓、盖(况)姓、佐姓。
二、名字
阿昌族的名字带有浓重的民族特色。音译成汉字“腊”“喇”或“老”。阿昌族民间传说、民间故事中的主人翁的名字多以“腊”字开头,例如,腊石、腊绛、腊亮、腊乖、腊相、腊八、腊舍、腊纳、腊咪、腊银、腊康、腊焕、腊成、腊良、腊洪、腊依、腊訇、喇呜、喇鲁等(详见《阿昌族民间故事集》《阿昌族文学作品选》)。音译成汉字“老”或“拉”,例如“老赛”“老摆”“老闷”“老杆”“老清”“老忠”“老辍”“老等”“老慢”“老细”“老更”“老代”“拉滚”等。因阿昌语与汉语发音差异较大,许多阿昌族的名字无法准确地用汉字表达,在阿昌语里很动听的名字,音译成汉字后不再优美。过去大多数阿昌族不识汉字,名字由登记户口的村社干部或小学老师代写。在寨子里村社干部都懂阿昌语,不管写成什么汉字,念的时候仍按阿昌语发音。但在学校里老师多不懂阿昌语,按汉字发音念名字,导致许多阿昌族小孩被人嘲笑。笔者上小学时,老师将两个在阿昌语里本来很优美的女孩名字分别写为“赖老杆”和“银老闷”。每次点名念到这两个女孩的名字,班里的同学就大笑,下课后同学还模仿老师的发音戏弄两个女孩。后来两个女孩都改用了汉族名字。父母一般用汉语给孩子取名,但日常称呼中仍然保持这个发音,假如一个人的名字叫“建平”,则大家叫他“腊建”或“腊平”。
阿昌族还有一些传统的名字,音译成汉字后不失优美,且汉语发音与阿昌语发音相差不大,至今在阿昌族当中仍然广泛使用。传统的男性名字有翁团、翁板、翁迪、翁散、虽过、米过、产过、兴过、相过、岩过、买法、买常、买德、买司、昌板、板莫、软莫等;传统的女性名字有相宝、相软、相团、相焕、相咪、相英、相吞、相罕、品晃、品罗、相啃、买团、买焕、买苟、莲团、宝团、罕岁、囡果、囡宝、囡咪、囡软、囡苟、囡乖、依帅、板岁、板庆等;还有一些阿昌族名字,在阿昌语里只有一个字,但写成汉语时习惯在前面加一个“小(或晓)”字,如“晓买”“晓解”“小莱”“小芹”等。
阿昌族与汉族交往历史悠久,使用汉字命名也比较普遍,堂兄弟姐妹所取名字中多有一字同,以示同胞之情。有些家族有“字派”,名字中用相同的字表示同辈关系。名字由字和名两部分组成,先字后名。字由个人在家族中的辈分决定,名可以任选。例如一个人名叫“曹先荣”,“曹”是家族姓氏,“先”表示他在家族中排行是“先”字辈,“荣”才是他的名。阿昌族男子取名多用德、祥、荣、昌、旺、保、兴、发、顺、才、朴、生、明、友、贵、合等汉字;阿昌族女子取名多用焕、香、芹、团、兰、英、莲、萍、召、娣、秀、美、芬、清、宝等汉字。表达出阿昌族人民对吉祥如意、富贵安康、兴旺发达、机智勇敢和美丽贤能的深切渴望和美好祈愿。土司取名喜欢用君爱、邦俊、邦杰、荣邦、国瑄、朝佐、荣祖、耀祖、承先、奉先、允忠等表达忠君爱国、光宗耀祖的愿望的字眼。
阿昌族有取名求子的习俗,若家中只生女孩,不生男孩,就给女孩取名叫召娣、焕娣、满娣、有娣、顺娣、长娣、来娣、圆娣、改娣、兴娣等。
阿昌族有搭桥求子、认亲的习俗,因此名字中带有“桥”字的不少,如桥英、桥伟、桥运、桥德、桥保等。还有一些小孩因命相太硬或太软,要认大树或巨石做“亲爹”,名字里就有“树”和“石”,例如树生、树留、石保、石英、石才等。
阿昌族取名忌与家族长辈同名,娶来的媳妇名字中若有与家族长辈相同的字,结婚以后需要更名,以免犯忌。
三、小名、昵称和绰号
阿昌族用“囡”作为女孩的昵称,用“孟”作为男孩的昵称,因此,女孩的小名多带一个“囡”字,如囡苟、囡佐、囡宝、囡果、囡卞、囡准、囡点、咪囡、白囡等;男孩的小名多带一个“孟”字,如孟东、孟仰、孟佐、孟占、孟戴、孟丢、白孟、黑孟、咪孟等。
阿昌族有用其他民族的族称做小名的习俗。一般是用生存条件比阿昌族艰苦的民族的族称,例如“山头”“傈僳”“腊吭”等,希望自家孩子不要太娇贵,要像山区民族的孩子一样容易养活。
阿昌族还有给孩子起贱名的习俗,如“腊狗”“叫花”等,亦是希望自家的孩子不要太娇贵,容易养大。
阿昌族民间还有根据体貌、性格特征等给人起绰号的习俗。比如,给瘦小的人起绰号“秧鸡”,肥胖的人绰号叫“山墩”“弥勒”,瘦高的人叫“鹭鸶”或“竹竿”,皮肤黝黑的人叫“佧喇”(缅甸的一种少数民族),老实的人叫“憨斑”(一种生长在阿昌族聚居区的斑鸠,因容易被捕捉而被阿昌族称为“憨斑”),矮胖的人叫“冒磅”或“憨鸡”(一种粗杆野生菌),脾气倔强的人叫“牯子”等等。这些绰号一般是同龄人开玩笑时叫的,年轻人不能随便叫长辈的绰号。另外,还有一些根据人的生理缺陷起的绰号或带有贬义的绰号,不能当面叫,只在背地里议论某人时使用,如“拐脚”“歪嘴”“麻子”“凸背”“缺嘴”“黑屎堵”“搅屎棒”“红脖子蛇”“呼嘟”“拱屎虫”“三只手”等等。
第三节婚姻习俗
一、婚姻制度
(一)一夫一妻制
阿昌族传统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单偶婚。历史上也有极少数一夫多妻的情况,大多是因妻子不能生育又不愿退婚,而同意丈夫再娶。多个妻室中,不能生育的妻子地位较低。另外,统治阶级或土豪,依仗权势或财力,娶妻纳妾,实行一夫多妻。众妻妾的地位与女方外家(即娘家)权势的大小有直接关系,娘家势力大则女子地位高。
(二)转房制
历史上阿昌族社会存在夫兄弟婚的转房制度。即兄死,弟娶其嫂;弟死,兄纳弟媳。原先兄或弟所生子女,按其原来的关系称呼。夫兄弟婚后所生子女,按父母称呼。夫兄弟婚,新夫不需再给女方父母聘礼,婚礼从俭,不必大宴宾客,只要请内亲吃顿饭便算履行了转房手续。阿昌族实行转房制度主要是为了避免劳动力的外流和节约娶亲的费用,另外,转房婚可以继承和维护原有的亲族系统,维持原有两个家族间的和睦关系。转房婚建立在婚姻双方同意的基础上,若兄或弟已有妻子,还必须经三方同意,才能达成婚姻关系。按照阿昌族过去的习惯,丈夫死后,寡妇不得随便改嫁;只有在夫家兄弟不愿意接受转房时,寡妇才可改嫁他人,改嫁必须征得亡夫家族的同意,外嫁时所得彩礼,全归亡夫家所有。寡妇如果不愿在夫家转房,也不愿外嫁,仍然可以留守亡夫家。
(三)换亲
阿昌族地区过去有“换亲”的习俗,即双方父母为了节省钱财,各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对方的儿子,婚礼可以从简,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无力支付娶亲所需费用的穷苦人家。直到20世纪90年代,此俗在阿昌族地区尚有所闻,如今此俗已基本消失。
(四)招赘
阿昌族家庭若有女无子,一般用长女招赘婿。阿昌族歧视入赘男子,有句俗话说:“上门汉,软一半。”阿昌族男子很少入赘,阿昌族地区的上门女婿一般为外地汉族或本地其他民族男子。入赘前,经人介绍,双方同意后,择吉日完婚。结婚当日,女方父母将姑娘送到亲戚家暂避一下,先将赘婿迎接进家,然后赘婿以亲生儿子的身份将姑娘迎娶回家,举行结婚仪式。招婿一般只在女方家里举行婚宴,一切费用由女方家承担。赘婿享有与亲生儿子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所生子女从妻姓,对岳父、岳母尽养老送终之义务,可以继承他们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