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坚持道德尺度和历史尺度的统一。道德尺度就是用一定社会的道德规范、价值观念来评价人的价值,历史尺度就是从历史进步的标准来评价人的价值创造活动及其结果的效应。道德尺度对人的价值的意义在于,道德标准是人类对自身存在和人与人之间交往、行为模式的理想化表达。“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它作为意识形态,是人类以独特的生命存在方式超越被本能所支配的自然界,并与动物相区别的重要标志和主体因素之一,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象征。当然,道德尺度本身又是相对的,善与恶的观念是一定条件下的产物,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价值观和道德标准,同时,道德归根结底又是一定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它是被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所决定的。因此,它要从属于经济关系,不是人们的道德状况来决定社会历史的发展,相反,社会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决定着人们的道德状况。所以,在对人的价值的评价问题上,道德尺度也是有限的,一个人在道德上的恶却可能在历史上推动了社会的进步,如秦始皇灭六国,对六国是恶,对历史却是善。当社会的发展需要抛弃某种道德规范时,历史的尺度就会比道德的尺度更为重要而且或迟或早要推动道德的变革。这说明对人的价值评价最终还要寻找历史的尺度,即是否推动了社会进步。当然,强调历史尺度并不是取代道德尺度,而是要辩证地对待二者,坚持二者的辩证统一。一味地强调某一方面都是错误的。历史上有进步作用的人,其道德上有缺陷,从总体上应给予肯定,但也不能掩盖其道德上的不足,所以,道德尺度应服从历史尺度。
第四,坚持物质价值与精神价值相统一。人的价值创造以及对社会的贡献包括物质和精神的两个方面,精神方面又包括思想、道德方面和知识、文化等方面。在评价人生价值时,人们往往较多的注意物质方面的贡献,甚至把物质贡献作为唯一尺度来衡量人生价值,或者只从精神价值的角度来评价人的价值,都是不全面的。衡量一个人的人生价值,既要看他在物质方面对社会的贡献,又要看他在精神方面、思想道德方面对社会的贡献。至于哪个方面的贡献大一些,突出一些,则是因人而异的。物质价值是精神价值存在的前提和基础,精神价值可以转化为物质价值,人们的物质贡献和精神贡献大量地表现在平凡工作的默默奉献中。我们应该培养热爱平凡岗位、踏实肯干的良好品质,在为社会、为人民的奉献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第五,坚持贡献与索取相比较。人的价值在内容上包括尊重、满足与责任、贡献两个方面。马克思主义认为,对人的价值评价,主要是对个人的责任、贡献的评价。“历史承认那些为共同目标劳动因而自己变得高尚的人是伟大人物;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这是因为,尊重和满足是一种人格价值,在这一点上,人与人应当是平等的,没有大小多少之分。而且,在社会生活中,实际是否平等,对个人是否尊重和满足,这主要是对社会而言的,是指社会对于个人是否尊重和满足。因此,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与其说是对个人的价值的评价,毋宁说是对社会的价值的评价。
人的价值主要在于人的贡献,这种贡献可以是对其他个人的贡献,也可以是对某个集团或社会的贡献,但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的贡献最根本的是人的社会贡献。这就是说,马克思主义所说的人的价值,从其主要方面说,是人的社会价值,是人对于社会进步的意义,是对于绝大多数人的意义。当然,这绝不是说在个人评价中可以完全不看个人的索取。个人从社会索取什么、索取多少以及怎样索取都在一定意义上决定着一个人的价值,这和社会是如何满足个人以及满足的程度如何是不同的。马克思指出,那些贪图个人享受,一心向社会索取的人,“把人的本质力量的实现,仅仅看做自己放纵的欲望、古怪的癖好和离奇的念头的实现”。这种人既是对别人劳动成果──社会价值的浪费和糟蹋,也是把自己“看做毫无价值的牺牲品”。正因如此,列宁反对那种对工作斤斤计较,“不愿比别人多做半小时工作,不愿比别人少得一点报酬”的人生态度。也正因为如此,毛泽东高度赞扬白求恩同志所表现出的共产党人的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精神。事实上,从总体上说,大多数人的贡献是大于索取的,这一点尤其鲜明地表现在广大的劳动者身上。没有劳动人民的这种奉献精神,就不会有今天积累起来的物质和精神财富。
第六,坚持动机与效果相统一。一般来说,人们行为的动机和效果是基本一致的,但有时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动机和效果并不完全一致,甚至还相互矛盾。有的人主观愿望和动机是好的,可是所创造的价值和对社会的贡献十分有限,甚至是负价值;有的人虽然在客观上为社会创造了一定的价值,但他的主观愿望和动机未必是好的。所以,在评价人的价值时,应遵循动机和效果相统一的原则,要“合其志功而观”,不能只看效果,更不能只看动机。
马克思主义反对单纯以动机作为评价人的价值的根据。因为动机、愿望本身还是隐蔽的,别人不能直观,它要通过活动发挥社会作用;而且同样的动机、愿望,由于客观条件和主观指导的不同也可能产生不同的效果。所以恩格斯说“对头脑正常的人来说,判断一个人当然不是看他的声明,而是看他的行为;不是看他自称如何如何,而是看他做些什么和实际是怎样一个人”。
马克思主义反对以动机作为评价的根据,是不是主张只是以效果作根据呢?也不是。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动机在人的评价中是有一定作用的。事实上,对那些从个人私欲私利出发,一时产生一定好的效果的行动,人们并不给予很高评价。同样的效果,动机不同,无论是在道德上还是在法律上,其评价都是不同的。没有人会认为故意纵火和因抽烟不慎造成火灾是一回事,也没有人把正当防卫和故意伤人简单等同起来。
所以,马克思主义者是效果和动机的统一论者,主张把效果和动机结合起来评价人的行为。这就是毛泽东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唯心论者是强调动机否认效果的,机械唯物论者是强调效果否认动机的,我们和这两者相反,我们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动机和效果的统一论者。为大众的动机和被大众欢迎的效果,是分不开的,必须使二者统一起来。为个人的和狭隘集团的动机是不好的,有为大众的动机但无被大众欢迎、对大众有益的效果,也是不好的”。
应当指出,马克思主义主张动机和效果相统一,也不是把动机和效果看做同等重要的,而是在效果和动机统一的前提下侧重于效果。因为,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没有实践及其效果,就没有人的动机,动机是在实践中产生,在实践中发展,在实践中接受检验的。动机和实践相比较,实践及其效果更根本。毛泽东指出“检验一个作者的主观愿望即其动机是否正确,是否善良,不是看他的宣言,而是看他的行为(主要是作品)在社会大众中产生的效果。社会实践及其效果是检验主观愿望或动机的标准”。
当然,好心也可能办坏事,好的动机有时也可能产生坏的效果。但什么是好心,好的动机呢?毛泽东认为,真正的好心是必须顾及效果的,只有充分考虑到种种可能的效果的动机才真正称得上是好的动机。他写道:“一个人做事只凭动机,不问效果,等于一个医生只顾开药方,病人吃死了多少他是不管的。又如一个党,只顾发宣言,实行不实行是不管的。试问这种立场也是正确的吗?这样的心,也是好的吗?事前顾及事后的效果,当然可能发生错误,但是已经有了事实证明效果坏,还是照老样子做,这样的心也是好的吗?我们判断一个党、一个医生,要看实践,要看效果;判断一个作家,也是这样。真正的好心,必须顾及效果,总结经验,研究方法,在创作上就叫做表现的手法。真正的好心,必须对于自己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有完全诚意的自我批评,决心改正这些缺点错误。”
第七,坚持全面的评价和历史的相统一。固然要有客观的评价标准和可靠的评价根据,但有了标准和根据,如果不能正确地加以运用,仍然不能做出科学的评价。马克思主义认为,辩证地理解和运用评价的标准和根据,坚持全面性和历史主义原则,是实事求是地评价一个人价值的十分重要的方面。
人是复杂的和不断发展变化的,不可能是绝对的好或者绝对的坏。要正确地评价,就要全面地看待一个人,把握他的各个方面,不能只看一时一事,而要看全部历史。列宁对考茨基和普列汉诺夫的评价为我们提供了典范。列宁并不因为他们后期的错误而否认他们前期的功绩。在谈到考茨基时,列宁说:“我们从考茨基的很多著作中知道:他是懂得怎样做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学家的;虽然他后来成了叛徒,但他的那些著作仍将是无产阶级的财富。”
人都是具体的,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历史环境中。因此,判断一个人的价值,必须把他放到一定的历史地位上,就其所处的历史条件去分析他的功过是非,而不能用今天的尺度苛求于前人,否则势必导致历史虚无主义。列宁说:“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的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列宁还以俄国革命运动的领导人车尔尼雪夫斯基为例指出,愚昧无知的人评价车尔尼雪夫斯基的人生活动是“自讨苦吃,流落西伯利亚,毫无结果,没有价值和意义”,这是错误的评价。列宁说“如果评价一个革命家,只看到他遭到的牺牲在表面是无益的,往往是无结果的,而不顾他的活动内容,以及他的活动同以前和以后的革命家的联系,如果这样来评价他活动的意义,那么,这不是闭塞无知和愚昧透顶,就是有意暗中维护反动派的利益,为压迫剥削和阶级压迫做辩护”。
总之,对人的价值做出科学的、合理的评价,不能以偏概全,要全面地、历史地、综合地评价,才能有助于人们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有助于促进人的价值选择和价值创造的顺利实现,有助于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三、人的价值和人格商品化
对人的价值评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是人们在工作中、生活中判断是非得失的一项指针,为人们的工作指明方向,同时也是一个人完善自我、发展自我的重要标尺。但在现实中人们经常把人的价值和人格商品化混淆在一起,不能正确地对待和认识人的价值,导致行动中的偏失,错误地评价人的价值,是非常有害的。因此要正确认识人的价值和人格商品化问题。
把人的价值理解为人格商品化,其表现是,把人的价值看成和商品的价格、交换价值一样的东西,有意无意地认为人的价值就是“人值多少钱”。日常生活中,常见报刊上登出消息,说某某“身价”几何。例如,盖茨的身价是531亿美元,这实际上是把一个人所拥有的资产量等同于这个人的价值量,有人甚至依此标准,拟定了全球富豪前二十名的个人身价排行榜。又如,袁隆平是我国杂交水稻之父,他研制的杂交水稻品种经推广后,对水稻增产发挥巨大的作用,有人便据此估计袁隆平这个名字至少值100亿元,这也是把一个人的科研成果所带来的社会效益简单地等同于这个人的个人身价。更有甚者,一家据说具有国资局认可的资格的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居然认认真真地搞起了个人身价评估。从这样一种角度出发,有人就说:“要体现我的价值,就要给我多少待遇或报酬,满足我的要求”。也有人因此而反对谈人的价值,“什么‘人的价值’,人又不是商品,哪来的价值,怎么能卖钱?”这两种相反的态度其实出自同一种观念,就是把人的价值混同于人格商品化了。这是一种庸俗经济主义的观念。
用商品化的观念来看待人的价值,是把人降低为物,把自己或他人当成商品,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现金交易。它的表现,在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的关系上是很普遍的,其特点就是金钱“代表一切事物、人们和社会关系的价值”人的价值大小最终要体现为人所拥有的金钱和财富的多少。“这个人值一万英镑,就是说,他拥有这样一笔钱。谁有钱,谁就‘值得尊敬’,就属于‘上等人’,就‘有势力’,而且在他那个圈子里在各方面都是领头的。”恩格斯揭露这种观念根深蒂固是有它的原因的,这就是:在一切都可以变为商品,进行现金交易的情况下,如果一个人有本事、有贡献,那么他在市场交易中就应该得到相应的报酬。本事和贡献可以是看不见的,但金钱是看得见的。所以,无论从哪方面说,一个人是否有价值、价值大小,最终就要看他占有的金钱和财富多少。我们发现许多生活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的人,都认为金钱代表人的价值是合情合理的。
当然,我们不能否定商品和商品经济本身,也不能否认,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人的能力和贡献要同金钱和物质的报偿相联系。但这和金钱代表人的价值是两回事。因为第一,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还未能做到,使金钱、财富的获得与人的真实能力和贡献相一致。不是靠诚实的劳动和真实的贡献而获取大量财物的现象,还多得很。在这种情况下,把金钱当做人的价值的代表物,势必歪曲人的价值,颠倒本末,为剥削压榨、巧取豪夺张目,助长腐败势力的气焰;第二,即便能够做到使金钱与贡献相联系,也不是任何人的贡献都可以用金钱来衡量和表示的。这就是人和商品不同之处。任何商品物所提供给人的,都只能是具体的、有限的使用价值,它的使用价值和它为生产所付出的劳动,是可以通过金钱来表示的。但是,人的价值有很多是无形的、无限的,不光有使用价值,还有道德价值、情感价值、交往价值、社会责任和义务价值、人的发展价值等等。这些是无法把人像物一样看待,根据一时一地的作用加以衡量的。俗话说情义无价,正是指它具有无法规定价格的价值。因此,金钱不能代表人的这些价值。古往今来多少有功于人类的伟大人物,都曾是一贫如洗的,难道能够用金钱来代表他们的价值吗?
所以,必须划清人的价值与人格商品化的界限,跳出把人当做物一样的交易品看待的观念圈子,从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具体性和丰富性方面,来理解人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