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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二辑书人书事(4)

第二辑书人书事(4)

畅销书与垃圾食品

“读史使人明智”,这是句老掉牙的古话,但至今仍未过时,眼下历史著作热卖就是个证明。当然,书畅销有两种解释,一种是读者对书感兴趣,一种是观众对作者有热情;喜欢“蛋”的也有,喜欢“鸡”的更存在,两者都热衷的也为数不少。对史书感兴趣,像追歌星、影星、球星、名模、主持人一样地追捧历史读物的作者,这是好现象,也是好事情,总比大家都去泡酒吧、蹦迪、打游戏机好吧。

史书畅销毕竟是好事,尽管只是通俗读物,也总比时政类演讲集或报告辑或讲话记有价值。在商品社会里还有那么多人肯花钱去买不能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史书,这多半不是因为读者突然对历史有了兴趣,而更主要地是因为作者猛然间成了明星(通常是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的介绍或炒作)。读者或观众更多地是追星而不是嗜书,几百人甚至上千人排长队等待作者签名,没有得到签名的遗憾莫名甚至号啕大哭,就是一个证明。说明不是作品的学术价值突然提高了,而是作者的观赏价值陡然飙升了。

电视是大众媒介,需要适应大众的口味,而观众在看电视时,一闪而过的画面不会允许你有时间深入思考,所以,电视上出现的问题多半是浅显的,答案是通俗易懂、人人能理解的。电视适合苏秦、张仪这样能说会道的人口若悬河、纵横捭阖,而不适合韩非这样的“口吃、善著书”的人期期艾艾。

2006年,世界卫生组织公布了十大“垃圾食品”:油炸类、腌制类、加工肉类(肉松、香肠等)、饼干类(不包括低温烘烤和全麦饼干)、汽水可乐类饮料、方便类(方便面、膨化食品等)、罐头类、话梅蜜饯果脯类、冷冻甜品类、烧烤类食品。所谓“垃圾食品”,一方面指除热量外无其他营养成分的食物,另一方面指提供超过人体需求并造成多余成分的食品。有些“垃圾食品”中含有香料、色素、调味剂等人工添加剂,使它们比健康食品还更具吸引力(新华社长春11月19日电)。现在畅销的有些历史读物正如“垃圾食品”,或者没什么营养,或者“营养”过剩(读者消受不了),可是由于有了电视、报纸等媒体炒作这样的“香料、色素、调味剂等人工添加剂”,读者或观众还是对这样的书及其作者趋之若鹜,正如有大量的人群偏爱贪食垃圾食品。

别管是“水煮”,还是“品”三国,某种程度上来说都是“垃圾食品”,读者接触的是“水煮”过或别人“品”过的东西,其中甚至还有他人的唾液(水煮鱼的油是反复使用的,这是公开的秘密)。要想尝到原汁原味的食品,最好还是去读《三国志》《三国演义》。当然,这对读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钱钟书先生曾经说过,白乐天的诗妇孺皆能懂会诵,也证明了他的诗是那个层次上的作品,不会有深邃的思想。正如我们总是用坐在火炉上及与靓女谈情说爱来解释相对论,用1+1来解释哥德巴赫猜想,虽然明白易懂,但离真正的奥义不啻十万八千里。也好比我们的电影、电视不分级,全都是“老少皆宜”的“营养品”,生活中的丑恶黑暗及男欢女爱就被过滤了,离真相就有了相当的距离。

爱因斯坦和哥德巴赫的原著不会畅销,可写他们的传记有可能畅销。虽然《存在与时间》《存在与虚无》《时间简史》等学术著作也曾畅销,但同目前动辄就是几十万册印数的畅销通俗读物比较,相去不可以道里计。而且,上述学术著作,能够咬紧牙关、硬着头皮读完全书的能有多少人呢?读完全书而又能基本理解的又能有多少人呢?可不管怎么说,读原著,追真相,是成年人的作为。如果你一辈子沉溺、满足于垃圾食品或畅销通俗读物,别人也无话可说,谁让你有此嗜好及品位呢?正如老而又老的老大帝国,腐朽得拒绝任何变革;或者像少而又少的长不大者,叼着奶头不松口,这样的人能有什么出息呢?

也许有人会问:像钱钟书《围城》这样的畅销书是否也是“垃圾食品”?而且钱先生本人不但善著述,而且辩才无碍、滔滔汩汩。那我们也反问一句:世界上有几个钱钟书,有几部《围城》?与他同时代的作家、比他早或晚的作家,有谁的作品至今还畅销呢?《围城》不仅是畅销书,而且是常销书、长效书。另一位大师鲁迅的著作,有多篇入选中学课本,但《羊城晚报》曾有过报道,并不特别受中学生的欢迎,说明与现代读者已经有了一定的距离。虽然我自己对两位大师的作品同样喜爱。畅销书不一定没价值,但通过炒作或吹嘘而促成的畅销书,总是让人联想到过度加工的垃圾食品。

开卷未必有益

“开卷有益”笼统地说是不错的,可是仔细分析起来,确实值得商榷。

首先的问题是:谁开卷?当然是人开卷。所谓“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研究结果显示:猪狗等也爱看电视,而且对“动物世界”节目格外感兴趣;人们为了培养大熊猫的“性”趣,提高生殖率,也给它们放动物类的“A”片。但开卷这种文明行为,只有创造了文字、图画的人类才能做到。可是,卷又不是所有的人想开就能开的。比如说《金瓶梅》,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只是高干和部分相关的高知的专利品,仿佛这些人是百无禁忌、百毒不侵的金刚不坏之身,普通人没有这般道行,一开卷就会中毒干坏事似的。即使不上纲上线地说,这也是道德歧视和文化歧视,起码是身份歧视,好像地位高、文化高道德修养就肯定高一样。

其次的问题是:开的什么卷?如果是诲淫诲盗的“卷”,开卷也有益吗?中外历史上和现实中,都有许多禁书。公元前356年,商鞅“燔《诗》《书》”一案,是中国禁书事件的开始;公元8年,古罗马奥维德的诗作《爱的艺术》被禁,是外国禁书事件的开端(余悦主编《世界禁书大观》)。“雪夜闭门读禁书”是一大乐趣,但生活在专制黑暗血腥年代,万一被人发现再遭举报,那后果就不妙了。轻则影响前途,重则掉了脑袋(“偶语《诗》《书》者弃市”《史记?秦始皇本纪》。在闹市处死而且曝尸示众),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开卷有益”,岂可一概而论?

人生有涯而书卷无限,应当尽量多读些价值高的经典原著。“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仅得其下。” 俗话说:宁吃鲜桃一口,不吃烂杏一筐。“我们总要一再推荐读第一手文本,而尽量避免二手书目、评论和其他解释。……任何一本讨论另一本书的书,所说的都永远比不上被讨论的书……(经典作品)不断地在它周围制造批评话语的尘云,却也总是把那些微粒抖掉。(卡尔维诺《为什么读经典》)”

对《三国演义》《红楼梦》《论语》没兴趣,却对易中天、刘心武、于丹谈三国红楼论语的书如痴如醉,这无异于买椟还珠、本末倒置、缘木求鱼……“难道这个时代别人嚼过的馍就是香吗?”“买东西知道买名牌,下馆子知道找正宗,读书怎么去抢‘二手货’呢?(周立民《别人嚼过的馍会香吗?》,见2007年2月9日《文汇读书周报》)”浮躁的社会,难道人们不但主动接受垃圾食品,而且心甘情愿把自己的大脑献给别人当跑马场?大脑退化伴随着肠胃弱化,岂不哀哉!

“从前愚民政策是不许人民受教育,现代愚民政策是只许人民受某一种教育。”(钱钟书)只有无书不读,才能不受愚弄。只有开卷有疑,才能开卷有益。

那么,只读经典是否就有益了呢?未必。过去常说:百无一用是书生。尽管他们读的都是经典,可经典未必能与现实若合符节。光开卷是不会有益的,正如幸福不会从天降。培根说:“学以补天生之不足,然学问又受经验之补益……学问所能提供之指导恒过宽,不能不更受经验之约束,方不致漫无指归。(高健译《培根论说文集?说学》)”书生食古不化,得不到营养,反倒伤了肠胃。“平时负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是对这样的书生颇辛辣的嘲讽,更等而下之的还有奴颜婢膝地出卖旧主、取悦新贵的文人。知难,行更不易。满嘴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这样的人我们见识得太多了,对言行不一的家伙也就见怪不怪了。因为开卷是一码事,做事是另一码事,不能混为一谈,正如知识不等于道德,有为未必有位。

梁元帝聪颖好学,手不释卷,即使自己不亲自开卷,也要让左右读书给他听,下人想偷懒丢行落段地跳读,梁元帝闭着眼都能发现,然后就严惩不贷。就是这样一位爱书的皇帝,在都城被攻陷之时,下令焚烧了自己十四万卷珍贵的书籍。他的解释是:“读书万卷,犹有今日,故焚之!”他把自己垮台的原因归咎到读书破万卷了。这可真是书都读到狗肚子里了。对于这样的帝王级混蛋,即使读了再多的书,就算所读的全都是经典,又能有什么用呢?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光读书不思考,脑袋成了大漏勺。

接下来的问题是:即使卷是好卷,开卷有益,对谁有益?如果有益,当然是对读者有益。这又可以分别而论。好人开卷越多,行善的能力越强;恶人读书愈多,作恶的本事愈大。对恶人来说,“开卷有益”反倒使他们文过饰非的资本更雄厚。就如梁元帝,他明明知道手足应当相互亲近,彼此扶持,可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还是毫不留情地残贼骨肉,诛杀兄弟子侄。再比如,《资治通鉴》是部好书,但如果读了十遍二十遍,从中找到的不是富国强兵的道理,而是诛杀功臣、个人专制、无法无天的依据,对读者本人是有益了,对国家民族却是有害了。

“柳下惠看见糖水,说‘可以养老’,盗跖见了,却道可以粘门闩。他们是弟兄,所见的又是同一的东西,想到的用法却有这么天差地远。”(鲁迅《准风月谈?前记》)对具体的物质认识还有如此的差异,对抽象的精神(体现为书卷),认识的距离更会使人惊异。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鲁迅 《〈绛洞花主〉小引》),当代革命家看见了阶级斗争。新的阐释学、接受美学以及读者反应批评理论都证明:对同一事物可以有而且总是有不同的理解,这是由于读者的经历不同、水平不等、年龄差异、地位有别、立场多样而决定的,我们没有必要坚持文本的鉴赏和批评只能有唯一绝对的解释。所谓“诗无达诂”、“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张隆溪《二十世纪西方文论述评》)。“水过地皮湿”、“窜皮不入内”、“秋风射驴耳”,“所有的字都认识,放在一起却不知所云”,用来形容读者反应也很形象。

还有人对读书采取实用主义的功利态度,认为“一开卷,就有益”,搞什么急用先学,立竿见影,甚至连坑蒙拐骗、贪赃枉法的坏蛋都把犯罪归因于没有及时或随时开卷,没有加强学习,他们都把书当成了包治百病的狗皮膏药。开卷或者说读书就能解决一切问题,世上哪里有这种书?人间哪里有什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这不是典型的唯心主义又是什么?相信这种忽悠的人是傻子,如此忽悠的人是骗子。大家可要警惕。

渐行渐远的欢乐

沉迷于阅读抗战小说的情景,仿佛已经十分遥远了。四十多年前,十岁左右,正是求知欲最旺盛的时候,可是正式允许看的书寥寥无几。民间自有民间的办法。放学后,我就到处踅摸书。那时,第一选择就是“打仗”的书,本子越厚内容越激烈,越过瘾。《敌后武工队》《铁道游击队》《野火春风斗古城》《战斗的青春》等都是那时囫囵吞枣、一目十行读完的。有的书有头无尾或有尾无头,甚至缺头少尾,但我都看得废寝忘食、津津有味。主要人物记住了,作者却不知道。几十年过去了,还有几部书留有一些印象。

《烈火金刚》 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作者是谁,真是惭愧。《烈火金刚》故事精彩,高潮不断,从史更新以一敌三,一弹突围,到肖飞买药大闹县城,一次次事件悬念迭出,扣人心弦。作者用的是传统小说章回体,充满了传奇性,每一章标题对仗工整,每一章结尾还有诗句,是“文革”前同类小说中的佼佼者,被拍了电影,绘了连环画,去年还播放了同名的电视连续剧,可见其家喻户晓,影响深远。

《平原枪声》(李晓明 韩安庆 著)最吸引少年读者的,不是游击队领军人物马英、打入日军内部的郑敬之,而是夜里能打灭燃烧的香头的神枪手赵振江、武功高强浑身是胆的王二虎。反面人物杨大王八、苏金荣也刻画得较成功。两人合作的著作还有一部《破晓记》,写得也很不错。

冯德英写作出版《苦菜花》时,年纪不大,文化水平不高,但作品故事曲折,人物性格鲜明,刚强的母亲、阴险狡诈的特务王柬之给人留下的印象较深刻。作品形象地反映了战争的残酷性、对日斗争的复杂性,以及人民为抗战所做出的牺牲和贡献。去年,同名的电视连续剧也摄制完成并播出。作者的长篇小说《迎春花》可读性也很强。

抗战小说集中出现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不可避免地打上了那个时代的烙印。经过批胡适、批胡风、批丁玲、批陈企霞,评《红楼梦》,“反右”,知识分子噤若寒蝉,艺术大师们如钱钟书、沈从文等主动或被动地放下了创作的笔,从解放区来的人成了创作的主体。他们的作品绝大部分属于宏大叙事,缺乏细致的个性化和心理描写。用全知的视角讲述故事,鲜有变化。超越不出正义非正义、侵略被侵略的思维定势,缺乏对人性的深度发掘。作者不时地在书中发议论,难脱八股腔。

诗需要形象思维,小说同样需要形象思维,作者不能没有是非感、道德观,但在小说中应尽量少下道德判断,少谈是非问题,而要用吸引人的故事来达到这一目的。这批“红色经典”由于节奏快,宣扬的是集体英雄主义,至今仍有吸引力,只是不会产生当年阅读带来的震撼感。现在重拍《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效果与七十年前无法相比,道理是相似的。时代进步了,人们更追求个性化了,审美标准也提高了,要打动读者和观众,作者、导演、演员没有相应的提高,是很难奏效的。

马凡陀山歌二首

小时候爱看父亲的课本。比起六七十年代的《语文》,五十年代初的《中国语文》还算有些意思。鲁迅的《祝福》不爱看(喜欢鲁迅是成年后的事),屈原的《国殇》看不懂。张天翼的《华威先生》、沙汀的《在其香居茶馆里》倒是读的津津有味。印象深刻的还有马凡陀山歌二首。

搬了几次家,我的课本已经荡然无存,更不用说父亲的了。几年前因为写一篇小文,想引用马凡陀的山歌,于是去图书馆找那本书。幸运的是,书还真有,只是图书馆也有规定:七十年代以前出版的书都属于“珍本”,不能带出馆。于是,押上借书证,在那抄下了小时候读过好几遍的两首山歌。一边抄一边想:在记忆力好的童年、少年时代,要是少背点“万岁”的“最高指示”,多背些唐诗宋词,哪怕多背点马凡陀山歌,是不是会更有益更有趣更有持久性呢?

小说《红岩》中,特务郑克昌混进了地下党联络站沙坪书店。为了骗取信任,抄袭了一首讽刺国民党统治时期通货膨胀、物价飞涨的马凡陀山歌(“踏进茅房去拉屎,突然忘记带手纸。袋里掏出百元票,擦擦屁股满合适”),被地下党负责人许云峰识破。那首诗发表在《新华日报》上,可见当时马凡陀山歌在共产党员中的知名度和受欢迎程度。新版《红岩》已经删去了这首诗。

马凡陀是著名诗人袁水拍的笔名。袁曾经做过人民共和国的文化部副部长,后来却无声无息了。好的作品富有穿透力,六十多年前的作品,今天读来仍感亲切,照旧能引起共鸣。下面就是他的两首山歌,不用我写什么赏析文字,我也写不出。好在都是大白话,各位看官想必会有自己的判断。

主人要辞职

我亲爱的公仆大人!

蒙你赐我主人翁的名称,

我感到了极大的惶恐,

同时也觉得你在寻开心!

明明你是高高在上的大人,

明明我是低低在下的百姓。

你发命令,我来拚命。

倒说你是公仆,我是主人?

我住马棚,你住厅堂,

我吃骨头,你吃蹄膀。

弄得不好,大人肝火旺,

把我出气,遍体鳞伤!

大人自称公仆实在冤枉,

把我叫做主人更不敢当。

你的名字应该修改修改,

我也不愿再干这一行。

我想辞职,你看怎样?

主人翁的台衔原封奉上。

我情愿名副其实地做驴子,

动物学上的驴子,倒也堂皇!

我给你骑,理所应当;

我给你踢,理所应当;

我给你打,理所应当。

不声不响,驴子之相!

我亲爱的骑师大人!

请骑吧!请不必作势装腔!

标语口号,概请节省,

民主,民主,何必再唱!

一九四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万税

这也税,那也税,

东也税,西也税,

样样东西都有税,

民国万税,万万税!

最近新税则,

又添赠予税。

既有赠予税,

当然也有受赠税。

贿赂舞弊已公开,

不妨再来贿赂税,和舞弊税。

强盗和小偷,

恐怕也要缴盗窃税。

实在没办法,

还好加几种;

抽了所得税,

再抽所失税。

印花税,太简单,

印叶印枝也要税。

交易税不够再抽不交易税,

营业税不够再抽不营业税。

此外,抽不到达官贵人的遗产税和财产税,

索性再抽我们小百姓的破产税和无产税!

一九四七年

如何看待书价

盗版书比正版书便宜,是因为盗版者既逃避了国家税收,又赖掉了作者(译者、编者)稿酬,这是地地道道的强盗行为。但盗版书便宜并不一定证明正版书价格高昂。书价是印在封底上的,无法更改,受物价局监督。出版界是微利行业,与房地产、电信、石油、电力、水利、保险、金融、烟草、高速公路、银行、餐饮、服装、家具等暴利行业无法相比。

为什么局外人总认为书价过高呢?这是因为在我们这样一个缺乏人文传统又一切向钱看的当代社会,图书(尤其是不能马上带来经济效益的图书)通常是作为奢侈品而不是作为必需品来对待的。奢侈品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在既想得到又不愿花钱的人眼里,当然书价就过高了,尤其是与盗版书相比,就更是如此。每年五一、十一,北京劳动人民文化宫都要举办大型书市,届时会有大量的特价书供读者选择。图书本来就不是急需之物,可以等到降价时再买。特价书买多了,再看到全价的正版书当然觉得书价太高了。

图书是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统一体,它的价值包括观赏价值和收藏价值。而盗版书为了使成本更低,利润更高,常常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盗版书勉强具有使用价值而很难兼顾书的价值。购买盗版书的人,想使盗版书具有正版书的价值,哪里会有这样便宜的事?盗版书一般都是一次性的消费品,像小说之类的通俗读物(董桥比喻为艳遇),买盗版的可能会省几元钱,但作为经常使用的工具书如字典、词典、百科全书、索引等等(董桥比喻为家庭主妇),谁还敢用盗版的?

正版书的定价是由书的直接成本、折扣、版税(稿费)、利润、管理费、税金等几部分构成。正版书的利润通常是定价的百分之七到十(定价10元的图书只有7角到1元的利润),这还是说在书卖得出去的前提下的利润。如果卖不出去,只能当废料处理给造纸厂。图书有降价空间,但目前很难实现。我们的经济改革取得的巨大成就,举世瞩目。无庸讳言,我们的体制改革,远远无法适应经济基础的进步。出版社的非生产人员过多,出版环节手续太繁,增加了图书的管理费,也就是间接成本,图书的降价空间主要是间接成本部分。

有些高折扣的正版书,其实是盗印本,如有一套定价四五百元的文集汇注本(后来还获得了国家图书奖),印刷厂私自多印了500套,以半价销售。不久前,我用半价买了十余种外国学术名著,我怀疑这些书也是印刷厂多印的正版书。我们不能以盗印正版书的高折扣作为正常正版书降价的依据。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造就了无数的书商,他们当中的绝大部分都是有一定文化又非常懂经营的人,所以他们出的书都适销对路,取得了可观的效益,成为千万富翁、亿万阔老就没什么稀奇的了。书商的书定价并不低,但他们一没有间接成本支出,二可以同印刷厂用现金结账,这样就降低了直接成本,双方又逃避了向国家交税。所以他们可以3.5折批发图书,因为他们图书的成本不会超过定价的18%。而出版社的图书因为有间接成本,成本在定价的30%左右,批发图书折扣必须在5——5.5之间,在书价上既竞争不过盗版书,也竞争不过书商的书。要改变这种状况,只有加快出版体制改革,提高效率和效益,有关部门应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从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的高度着眼,对出版业减税最终做到免税,那时,“过高”的书价才有希望降下来。

书不赠人

倘若将来有幸能出本书,我不准备赠人,因为受过刺激。

八年前,为南京某著名作家编一册配图语录,集中翻阅了他的四本散文集,对其中一篇印象格外深刻:为了孩子上学的事去见个局长,恭恭敬敬呈上的两部著作,却被那厮随手丢在一旁,满脸的不屑。作家当时很尴尬,我也替他难受。那时就想,以后我出书,绝不送人,免得自讨没趣——自己以为是宝贝,别人却当作累赘。

后来想想,是作家把书赠错了人。俗话说:宝剑赠烈士,红粉送美人。不是礼物不好,而是送错了对象,正所谓明珠暗投,英语成语是cast pearls before swine(把珍珠扔在了猪眼前)。不当言而言,失言;当言而不言,失人。不当赠而赠,失物;当赠而不赠,失人。谁当赠谁又不当赠呢?把书都送给读书人?也不尽然。

同事曾去拜会某德高望重的国宝级大师,看到各出版社的赠书从客厅一直摆到了庭院。由此可知,耄耋老者甚至米寿人瑞,他们手头的书是读不完的,我们就不必锦上添花再去增加老人们的负担了。更何况这些读了一辈子书的人,大概早就参破了“书读完了”的道理,如夏曾佑对陈寅恪所言。多读一本或少读一本对他们来说都关系不大了。当然也有例外。今年春节,我给来新夏先生电话拜年,提到本市某出版社老总有一部本行业改革的小说问世,86岁的来先生马上表示很有兴趣一读(来先生本人曾任南开大学出版社社长兼总编)。如此好读不倦的老人毕竟不多了,就我所知。

孙犁先生有一篇《谈赠书》的文章,其中说道:经过文化大革命,赠书习惯,几乎断绝。书“我很少送人。除去出版社送我的二十本,我很少自己预定。我想:我所在地方的党政领导、文化界名流,出版社早就送去了,我用不着再送,以免重复。朋友们都上了年岁,视力不佳,兴趣也不在这上面,就不必送了。”赠书本意是以文会友,在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当代浮躁社会,赠书渐渐地成了情谊的象征:朋友们未必读,但你应该赠。如果是这样,又何必多此一举?

叶兆言先生说,只读想读的书和朋友们的书。他真幸福。只读想读的书和朋友们的书,对我们普通人来说,是种奢望。工作繁忙,想读的书没精力读,反躬自问:朋友们的赠书我全部读完了吗?实在抱歉,没有。替朋友们着想,我的书朋友们有时间读吗?会不会成为他们有形的或无形的负担?书出的越来越多,读书人越来越少。

杨树达著《积微翁回忆录》1925年3月14日:“《〈汉书〉补注补正》六卷由商务馆出版。”同年9月:“商务馆告《〈汉书〉补注补正》卖去三万四千余册。”那么专业的艰深学术著作,半年竟卖出了三万四千册,那时可真是崇尚知识渴望读书的黄金年代。那时的人口才有多少,读书人才有多少?现在的人口是那时的三倍,读书人反倒比那时还少!搁在现在,如果没有基金或资金支撑,杨遇夫先生只好自掏腰包出自费书了。

来新夏先生《赠书史话》中说:“早年赠书,购书百本,所费不过稿费百分之五;今则不然,购书百册,稿费几近覆没。是赠书又不得不有所权衡矣!”书虽不值钱,买书却要费钱。知音难觅,人与人的心是不相通的,所有的理解都是误解,能够歪打正着、殊途同归的就算很不错了。一切都在涨价,只有图书在降价,还销售不出去,可见图书不是必需品而是奢侈品。况且,自己写的不过是“讲点小故事,发点小感慨,说点小道理”的小品文章,与那些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高头讲章不沾边,与那些关乎世道人心风化教化的雄文巨著不搭界,既无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无深远的历史意义,卑之无甚高论,那就更没有广泛传播的必要了,不赠也罢。

大凡赠书者,多半还要写上请对方“指教”“指正”“教正”“惠存”等客套话。而如果对方真“指教”“指正”了,又多半受不了。以己度人,赠书与人,当然是想听几句恭维话、奉承话、顺耳话、客套话,可现在文坛,在红包的作用下,文学批评家都成了文学表扬家,偶尔出个把讲了真话的人,大家一定视其为另类,不识时务。 “以此(《论〈诗经〉于以书》)径复适之。适之得余书,遂弃其前说而从余议。……胡君闻义则服之美,世所罕见”(《积微翁回忆录》1922年9月23日)。就闻过则喜这点而言,无论从学问和气度来说,现在的教授比上世纪初可差远了。等而下之,我连教授都够不上,自忖没有花钱找批评的雍容雅量或受虐倾向,书干脆就不赠了。

《百年潮》1997年第2期发表了李慎之的《胡乔木请钱钟书改诗种种》,其中谈到:“‘我(胡乔木)做旧诗总是没有把握,因此要请钟书给我看一看,改一改,不料他给我改得这么多,你看怎么办好?’我(李慎之)说:‘这是钱先生书生气发作了。还是我来给你办一点外交吧’。 ” “我(钱钟书)恍然大悟,僭改的好多不合适,现在读您(胡)来信更明白了我只能充个‘文士’,目光限于雕章琢句;您是‘志士仁人’而兼思想家。我上次的改动就是违反了蒲伯的箴言……”谢泳也认可了李慎之的说法,还专门写了一篇《钱钟书:书生气又发作了》的文章。另一位学者则别进一解:你请我改诗,不改是我无能,改了你不用是你的事。钱钟书就是钱钟书,恃才傲物之气根本没变。用杨绛先生的话说就是:“改造十多年,再加干校两年,且别说人人企求的进步我没有取得,就连自己这份私心,也没有减少些。我还是依然故我”(《干校六记》)。1997年4月15日,《报刊文摘》转载了李慎之此文,题目改成了《胡乔木与钱钟书之间一段鲜为人知的文字佳话》。在当日日记中王元化称,“慎之有此文此论,殊觉意外。”文中说“乔公与钱先生两位大家历来以改人文章点铁成金著称”,王元化对钱表示认可,对“胡公”则是“另外一回事了”。因为胡的笔墨生涯不是与学术连在一起,而是与政治连在一起(朱强 夏榆《“这世界不再令人着迷”》,《南方周末》2008年5月15日)。瑕疵是那么容易指正的吗?小书是那么轻易馈赠的吗?还是藏拙为幸,能不送就不送。

万一要赠书与人,送青年比送老年好,因为他们更需要。子曰:“不愤不启、不悱不发……”我们可以加上一句:不要不送。有时要也不送。如孙犁先生文章中提到他的一位老战友,光重版《白洋淀纪事》就要了三本:一本让孙犁寄此人在北京的小姨子;另一本他住招待所送给了服务员;年纪大了尿频,正好路过孙犁所在的机关,第三本就送给了传达室,为的是永远方便他来“方便”。我时常告诫自己:如果不能保证读完朋友的著作,就不要主动去索取赠书。

有这么个段子:一穷鬼捡了枚鸡蛋,就与老婆憧憬美好的未来:蛋放到别人家孵出鸡(还得是母鸡),鸡再生蛋,蛋再孵鸡,如此循环往复,就可以发家致富奔小康、买房置地纳小妾了……听到此处,老婆大怒,一下子把蛋摔碎,穷鬼梦也醒了,心也碎了。他正应了英文那句成语: count his chickens before they are hatched(蛋未孵出先数小鸡),犯了大忌。八字还没一撇呢,着什么急呀?在下就像那穷鬼,书还没动笔,就在大侃出版后不赠书的种种理由,整个一说梦话的大忽悠,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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