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看过一个泰国的电影,上面讲到过如果你喜欢一个人,就把他(她)的名字刻在橡皮上,只能自己用完,那样的话,你喜欢的那个人就会和你在一起。以前我一直不相信这种近乎愚蠢的“小心机”,可笑的是我居然去文具店专门买了块心形的橡皮,小心翼翼的刻上了你的名字——任苒。
那块橡皮我只敢藏在口袋里,到用时再偷偷拿出来。那一次,我马马虎虎的往裤兜里掏东西时,不小心将那块橡皮带了出来,被你捡了起来。
“你出来一下。”那一刻,我真的好恨自己,怎么那么粗心大意。
“你这是什么意思?每周星期一我抽屉里早餐也是你放的吧?”当时,我真的体会到了什么叫万念俱灰。
“我告诉你,我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任何人!懂吗?”
“不……不是这样的……”你看,尽管我们做了那么久的同桌,可和你说话还是结巴,是不是特没出息?
“好了,马上就要高三了,我希望你不要再做这样啼笑皆非的小把戏了,我觉得恶心。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你配喜欢我吗?我都替你感觉到窝囊,整天混混度日,你对得起谁,你自己还是你的父母?到此为止吧。”那块橡皮也被你随手扔进了垃圾桶。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仍旧记得你的马尾随着转身甩开的那半个圆,好像以此为界,狠狠的将我抛出了你的世界边缘,硬生生的打破了我金色之梦,也仍旧记得放学后无人的垃圾场,疯狂寻找橡皮的我。
那时,耀眼的你怎么会不吸引人的注意呢?我们都知道,那时的年级霸王刘凌洋从初中一路跟随你来到了高中。听说,他的目标就是做你的盖世英雄,每天放学后护送你回家。成绩好而且还长的帅气的他,和你一直是同学们口中的佳话。
我那个时候年少,以为是我不够优秀,我拼了命的学习,模仿刘凌洋开始踢足球,只为了让你注意我。
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我如愿的考了年级第二,排名仅次于你,为此我偷偷高兴了一个假期。
可就在刚上高三的第四周,因为学校门口混混的纠缠,他冲上去保护你,拉扯中被捅了一刀,当场死亡。因为这件事,你再也没有来过学校,就那样你彻彻底底的消失在了我的生活里,就连我的梦,都变的空空荡荡。那时,每当我深夜睡不着时,就会爬起来写日记,一页一页写满的全是你,忽然发现我是那么的了解你,可笑的是,我却没有任何理由以任何身份去接近你,那怕是同学。
刘凌洋不在了,我却依然得不到你的注意,因为我不是刘凌洋,我再好也不是你的盖世英雄,我的爱,像我一样,卑微到了骨子里。
事发当时我就在不远处,而我当初在一开始的时候却没有阻止,我天真的以为就是单纯的吓唬一下刘凌洋,好让他知难而退,不曾想却害了他的性命。我恨我当初存在的一丝侥幸心理,以及我的懦弱。那是一场噩梦,我至今无法摆脱那个噩梦,它伴随我到现在,每每被吓醒后会一整夜一整夜的无眠……
忧郁的风,把我的梦吹得虚无缥缈,不是开头的开头,早已拉开了序幕,不是结局的结局,也已接近尾声,还要继续下去吗?走上一条没有归途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