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事后,他道歉,但孩子是敏感的小动物,对他的态度又加了几分疏远。
他跟我讨论过关于孩子的教育方法,中国强调棍子底下出孝子,而美国则是放任孩子自由发展,偶尔的打骂都会被认为是虐待孩子。
“多陪陪孩子,假日里和他们一起出去吃肯德基,一起到公园玩,要多了解决孩子。”这是杨霁清的教育方法。
向泓之拿出了加倍的耐心,即使在肯德基那边惟惟打翻了浆汁,溅到他的衬衫,他也没发脾气,只是脸色有点不好看。
在超市里,两个孩子跑跑跳跳,走在前面,向泓之停下脚步跟我说:“孩子还是交由保姆带,我跟你忙于事业,分 身乏术,难以照顾好孩子。”
我没说什么。
转弯处,我听到孩子们一声惊呼,两个小小的身子向前跑去。我们竟然碰到杨霁清。杨霁清走上来和孩子们说笑,又买了几件玩具送给孩子。
看到孩子对他的态度,向泓之搂着我肩膀的手紧了些,杨霁清的视线始终没望向这边。
回来后向泓之对我说:“以后你就搬来我那边住吧。”
“好。”我对着窗外冷冷的空气说。
最近因为一个官司的败诉,向泓之变得焦躁不安,心情烦躁,有几次我听到他在房里大声斥责孩子。孩子现在对他已经不采取哭闹的手段,只是对他不理不睬的。征服孩子的心是很困难的。我不想因为我和向泓之的关系影响到孩子。当向泓之父母提议要带孩子到美国一段时间,我迟疑点头。
一天晚上,我回去的时候听不见往常孩子的笑闹声,心中感到异样。
“爸妈把孩子接到美国那边住一段时间,也让我们可以多点独处的时间。”向泓之对我笑得别有深意。
关上房门,一个男人可以对一个女人做什么?这些日子我晚上都是跟孩子一起睡,他没有机会,所以现在……
“我不习惯,再给我一段时间好么?”感觉到他气息的靠近,我身体不由自主的僵硬了,逃开了他的触碰。
“我们孩子都这么大了,你不习惯?”看到我的表情,他眼中有隐隐的阴霾,想了想他说,“那好,我不勉强你,我们慢慢来。”
我逃回自己的房间,屋里很热,我还是穿上了长到手腕脚裸的睡衣。
几天后向泓之提前回家,看到我在他的房间,有些惊讶。
“我……帮你整理一下房间。”我喃喃地说,弯下腰铺床叠被。
他从后面扑倒了我,我吓得发抖,全身每一个神经都发出抵触的信号。
带着一丝凉意的手伸到我颌下,将我的脸猛地抬起来,两片湿滑冰冷的嘴唇覆上我的脖子。
我全身一阵痉挛,伸手挡开他,却被他趁机抓住了双手,然后用他的身体将我压在床上。他抓住我身上衬衣的前襟,粗狂地扯开,纽扣被他齐齐扯落。
“不要这样。”我揪着凌乱的衣襟用力挣扎。
不顾我的意愿,他执意进犯,用力制服我。纠缠中他的手划破了我脖子上的肌肤,一阵热烫的疼痛。
“不要……”我害怕得连心脏都不能跳动。
他推开我,抬手解开了衬衣的扣子:“你知道吧?男人也是有需要的,这段时间我忍你也忍够了。”
我顺势一倒,额头对着床头一撞,顿时红肿起来,微微沁出血来。
向泓之怔住了。
“我帮你拿些冰敷着。”他说。
“不用了。”我又后退几步。
看来今晚我是彻底坏了他的兴致,他不再理我。
我害怕因此而触怒了他,小心翼翼地说:“我真的想跟你认真过日子,一切等我们结婚后再说,我在楼下煮了粥,你吃一些吧。”
他脸上有些受宠若惊的样子,跟着我下楼。
翻来覆去,我也只会煮那两种粥:红枣粥跟黄瓜鸡蛋粥。
把粥煮到九成熟,把地瓜粉加水搅拌,淋上去,就在粥上面形成一层晶莹透澈的胶层,再点缀上几颗红枣,这就是红枣粥。
把粥煮到七成熟,切了些月牙状和星星状的黄瓜洒上去,快关火的时候打个鸡蛋下去,嫩绿和明黄颜色清新素雅,这就是黄瓜鸡蛋粥。
喝粥的时候,向泓之说:“我们到美国后就结婚,爸妈也在帮孩子办出国转学手续,我会找一间内宿的全日制学校。”
“出国……”我有点出神,递了杯咖啡给他,这种产于海拔750-1500米高原的曼特宁咖啡价格不菲,因为我的出神被拨掉一大半,我却毫无感觉。
“是啊,听说杨霁清过段时间要去澳大利亚,林出云也会跟着去。”他特意加了这么一句。
“也好,大家离得远一些,以后不要再见面。”我无声地说。
等到向泓之上楼休息,我悄悄地打开大门,跑出去。身后这所豪华的住宅像个笼子一样,我想跑得远远的。
一直故意忽略霁清的消息,但他的一切我知道的,我知道他的住处,还知道林出云有时会在这边留宿。
向泓之会故意提到这一些,我知道他想刺伤我,但其实我是高兴的,霁清以后会有一个很好很好的女孩陪着。
坐在霁清公寓对面草坪的一颗大树下,整个人卷缩在树干后。
抬头可以望着那盏独有的灯亮着,那光那么温馨,只要远远地看一眼心就会温暖起来。
我听到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是林出云,她没看到我,径直走上公寓,一会儿公寓墙上的人影成双交叠着。
我想像着他们在里面的亲昵,每一个动作,每一个呼吸,那种想像把心一寸一寸地凌迟。闭上眼睛,不去看,脚下的落叶是心形的,落地的伤心,这棵树竟是梧桐树。
凌晨天还未亮,林出云和杨霁清从公寓的楼梯走下来,
霁清低着头,脚无意识地踢着脚下的小石子,这是他犹豫时特有的表现。
林出云不知道跟他说什么,塞了一份文档到他手中,开车自己走了。
杨霁清拿着文档不知在想什么,晨霭中他的表情晦涩难懂,低垂的眉目温润如玉。
我用一种近乎迷恋的神情看着他,今天他穿着烟灰色的休闲开衫,白色简单的T恤,黑色牛仔裤,很随意的打扮显得丰神俊朗。
一会儿,我转身想走,他刚好回身,两个人打了个照面。
“我刚好路过。”这个理由太烂了,我发梢上还带着雾气。刚想走开,杨霁清已经走到我面前。
“为什么来了不上去坐一会。”他说。
我局促地站着,只想快点走掉。
低头深淀一下思绪,他解释:“林出云是第一次在我的公寓里呆这么久,我们和美国约翰逊教授网上视频,我的几篇论文还在审核中,有一些论据上的问题。”
“其实……不用向我解释什么。”我转过脸去。
“来找我有什么事……”他的话停住了,目光停留在我额头上,撩开额前头发,那个伤痕在他眼前一览无遗。
“怎么回事?谁做的?”伤痛与震怒清晰刻在他眼里,握紧的指骨扭曲可怕。
“没事的,我不小心碰伤的。”我努力回避他的注视。
“是向泓之。”他握紧的骨节发出咯咯颤音。
“为什么他要这样对你?你那么爱他,他不是应该疼你入扉么?怎么可以这样对你……你曾是我掌心里的珍宝……”他手上的血管被血液充成青紫色。
“不要去找他的麻烦,真的不关他的事,我自己撞到的。”我扯住他,担心他冲动下会去找向泓之。
“为什么女人都是这样?无论被自己心爱的男人伤得有多重,还是护着他,还是爱着他。”他眼中的盛怒化为一片空寂,卷起我的袖子想检查我身上的其它伤痕。
“没事的,我没事。”我难堪地咬着下唇,颈际瘀红还有身上遍布的抓痕,这些都很暧昧。
他死死地看着我,表情怪异,许久,他似乎被点醒了一般,惨淡的轻笑出声,“好了,我知道了。”
两人沉默许久,我说:“霁清,今天我来找你,是听说你不久后要去澳大利亚,我来跟你告别一下。为什么你要去澳大利亚呢?美国不是更好,世界上最好的学府在那里,那边有丰富的学习资源,约翰逊教授的研究所也在美国。”我有点自作多情地想,不会是因为我和向泓之要去美国,所以他避开我们,如果是这样那他就太傻了。
“澳大利亚更适合我。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这是我向往居住的地方。反正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做研究。”
我也觉得美国那种快节奏的城市生活不适合他淡泊谦和的个性。
“霁清,听说到时你跟林出云一起出澳大利亚。”我无意识地说,说完我马上懊恼地想,干嘛要问这个啊。可能我想的是他们要出国,我当然要送礼,问清楚了到时我就能准备两份礼物。